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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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鉴证报告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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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20/F,TowerB,LizeSOHO,20LizeRoad,FengtaiDistrict,BeijingPRChina电话(tel):010-51423818传真(fax):010-51423816 |
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4)第010740号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辐照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中金辐照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我们认为,中金辐照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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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000,5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24,401,7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498,991.54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
月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0559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
月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募集资金发生额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7,626.42 |
加:2023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 193.64 |
减:2023年1-12月募投项目支出 | 43.19 |
减:手续费支出 | 0.07 |
减:节余资金 | 3.5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7,773.21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同时依照中国证监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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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
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实行用款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用途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深圳科苑支行 | 9550880225742300253 | 0.00 | 钴源采购项目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深圳科苑支行 | 9550880225742300163 | 7,773.2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深圳东盛支行 | 41001700040033452 | 0.00 | 青岛电子加速器建设项目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农业银行青岛黄岛支行 | 38130101040074428 | 0.00 | 青岛电子加速器建设项目 |
中金辐照武汉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武汉润阳支行 | 17104601040005761 | 0.00 | 钴源采购项目 |
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深圳东盛支行 | 41001700040034369 | 0.00 | 钴源采购项目 |
上海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 农行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 03880660040039578 | 0.00 | 钴源采购项目 |
天津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天津航空城支行 | 02250801040009811 | 0.00 | 钴源采购项目 |
注: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钴源采购项目”和“青岛电子加速器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剩余的募集资金共计约3.5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为方便账户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9550880225742300253、41001700040033452、02250801040009811、38130101040074428、17104601040005761、41001700040034369、03880660040039578的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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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先期投入了5,477.77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已置换,置换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39号报告审核。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
月
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
月
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
月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