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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联盛: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2023年,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上市元年,本着对全体股东、职工、监管部门负责的精神,勤勉尽责履行义务,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重大决策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监事会在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名称审议议案
2023年3月2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3年4月18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宿迁联盛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宿迁联盛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8月29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报告的议案》
2023年10月2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监督,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实地走访了四川在建生产基地,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对子公司运营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以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项决议的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各项决议的形成都是以实现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重大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内控等方面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深入了解了同比业绩下降的原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公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价格公平合理,交易额度占公司全年整体往来额度比例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

为。

(四)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五)聘请审计机构情况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2024年,监事会将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深入理解新监管理念,提高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监事履职的专业能力;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职的监督,建立高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促进公司业务的高效进行;通过定期走访、电话访谈等方式,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的财务报告及时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认真履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合理的职责,借助内部管理制度的提升加强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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