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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晶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学福,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学福)(离任)

作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学福,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8月至2003年12月,任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电工;2004年2月至2006年11月,任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公司项目经理;2006年11月至2011年11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2年4月至2014年7月,任北京汇杰健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2014年8月至今,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9年1月至2023年6月,任西安锦华生态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1月至今,任杨凌锦华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主要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3年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3次。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均按时出席。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111100

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445522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的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日常密切关注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积极参与研究讨论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的相关内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缺席(次)备注
110-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对独立董事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了解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五)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交流,并结合自身专业特长进行客观分析与判断。就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本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表所示:

日期会议届次意见事项审议内容意见类型披露日期
2023年1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分工的议案》同意2023年1月17日
2023年3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2023年3月31日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2023年4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同意2023年4月21日
会议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同意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
《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同意
2023年6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2023年6月26日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
2023年8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2023年8月22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同意
2023年9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2023年9月9日
2023年11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同意2023年11月22日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
2023年12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2023年12月2日
2023年12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2023年12月19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

产生的经营风险。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2023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并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2023年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分工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马雷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国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分管公司合规业务,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心灵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四)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涉及薪酬方案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2023年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其他事项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离任):张学福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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