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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成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0896 证券简称:旺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基准日)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1.控制环境

(1) 企业文化

公司以“成为齿轮传动领域具有竞争力的知名企业”为愿景,以“服务客户、提升价值、技术立足、质量为本”为宗旨。公司十分重视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 完善的法人治理与经营理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上述机构权责明确、相互独立、相互制衡、规范运作。

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修订了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制度,涵盖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关联交易、融资、投资、信息披露、人事管理等各环节。公司管理层认为只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加上公司内部资源和外部环境相适应的远景规划、战略目标和企业文化,才能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3) 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采用向个人分配控制职责的方法,建立了一整套执行特定职能(包括交易授权)的授权机制,并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责任。为对授权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逐步实施了以预算为导向的控制机制等,能及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财务部门通过各种措施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4) 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强调人才强企战略,提高员工队伍综合素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工作能力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公司依据岗位要求招聘具备胜任能力的人员,通过绩效考核对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岗位胜任能力进行考核,淘汰不合格者;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帮助员工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5) 内部控制监督

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监督机制,明确内部审计部门和其他内部部门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要求以及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范围、频率。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能及时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管理层报告。

2. 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并辅以具体策略和业务流程层面的计划将企业经营目标明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层和管理层以及业务部门所组成的风险控制机制,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

3. 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可靠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人员(包括财务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赋予的职责。公司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4.控制活动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在预算、利润、其他财务和经营业绩方面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管理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1) 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和承担责任。

(2) 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 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办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 资产管理控制:公司建立了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各项实

物资产建立台账进行记录、保管,坚持进行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同时,公司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定期对应收款项、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合理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5) 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对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进行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5.对控制的监督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方面通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有效运行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关于内部控制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二) 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现对公司主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规定了货币资金的收支情况。公司在日常执行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制度的要求。

2.公司已形成了《筹资业务的管理制度》,能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公司在日常执行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制度的要求。

3.公司已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应付账款和预付款项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并经适当审批后才能办理。公司在日常执行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制度的要求。

4.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机制,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公司在日常执行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制度的要求。

5.公司已建立了以销定产的预算体系。财务部门按月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偏差反馈到业务部门并进行初步沟通。公司在日常执行过程中基本能够遵守相关制度的要求,在成本控制方面加强了成本异常点的跟踪管理,对费用出现重大变化的项目进行了原因分析。

6.公司已制定了可行的销售政策,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实行催款回笼责任制,对账款回收的管理力度较强,公司一律将收款责任落实到销售部门。公司在日常执行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制度的要求。

7.公司已建立了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及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固定资产以部门为单位进行使用维护管理。对工程项目的预算、决算、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的款项必须在相关资产已经落实、手续齐备下才能支付。公司在日常执行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制度的要求。

8.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应对外投资的权限集中于公司本部(采用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公司不同层次的权力机构决策的机制),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无权批准对外投资。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公司目前对外投资较少,没有严重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

9.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担保的范围、权责、对外担保的程序、担保金额与批准权限、担保合同的订立与风险管理及担保信息的披露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公司在日常执行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制度的要求。

10.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及其披露,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制定并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交联交易的交易事项、

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回避措施及信息披露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在日常执行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制度的要求。

(三)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公司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影响资产总额的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5%,或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5%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1%≤影响资产总额的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5%,或营业收入的3%≤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5%

(2)定性标准

①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内部控制评价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②重要缺陷: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与应用会计政策;公司缺乏反舞弊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的过程控制存在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③一般缺陷:未达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经济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5%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3%≤经济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5%

(2)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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