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定,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孙国茂、栾丕强、王少飞、潘爱玲、李维安对照相关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向本行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经自查,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均确认其已满足相关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提交的独立董事自查情况报告,本行董事会未发现可能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