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方创业: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本部2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胡宏春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监事韩承荣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瞿元庆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表决,全票赞成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是为了保障和支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而发生的,是在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

重大影响。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临2024-005号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瞿元庆、胡宏春、韩承荣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所提供的贷款业务都将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没有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财务公司承诺吸收东方创业及各附属企业存款的利率,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种类存款、同期中国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存款和财务公司吸收第三方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向东方创业及各附属企业发放贷款的利率,不高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种类贷款、同期中国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贷款和财务公司向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且从未并且今后也将不会要求东方创业及各附属企业向其提供任何非商业性的利益和优惠条件。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平台优势,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临2024-012号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瞿元庆、胡宏春、韩承荣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经营企业集团成员单位存贷款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资质,已建立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各项风险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本议案涉及对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关联监事瞿元庆、胡宏春、韩承荣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发展阶段、投资者合理回报、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详见临2024-008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公司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而有效,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重大缺陷,实际执行中亦未发现重大偏差或异常情况。公司监事会将协同公司董事会,共同推进公司规范化建设工作,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行为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可解除限售的253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共有3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存在解除劳动合同或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等情况,应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该等激励对象己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其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程序合法、合规。(详见临2024-010号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923.21万元,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

十三、关于更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胡宏春先生因工作原因,将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经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东方国际党干字【2023】100号文),提名张路先生为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

相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一、二、三、四、五、七、十三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附件:候选监事简历张路先生 出生于1972年2月,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曾任本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技术中心主任,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作部副部长、部长,东方国际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联合党支部副书记、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等职务。现任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总经理。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