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经营者薪酬实施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经营者薪酬的方案》、《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公司对2023年度经营者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考核,讨论并同意了2023
年度经营者薪酬分配方案。会议认为:公司遵照《2023年度薪酬方案》中相关考核指标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经营者薪酬方案》。
三、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薪酬委员会认为:
(一)本次解除限售符合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解除限售条件,
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53名激励对象合计4,231,524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四、《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1月21日,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29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62人,预留授予35人),有8名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全部获授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0月25日完成回购注销。剩余28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54人,预留授予35人)中,共有35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存在第一批次绩效考核未达标、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职务变更(非个人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按照《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35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480,966股予以回购并注销。公司薪酬委员会审核后认为:
(一)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结构仍符合上市条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公司薪酬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二、三、四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特此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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