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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美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本人作为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个人工作原因,目前已离任。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客观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个人履历

秦昕,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2014年起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任职,曾任助理教授、副教授,曾任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教授,2023年5月卸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本人会前认真阅读议案材料,以视频方式线上参加会议,参会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充分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董事会议案

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并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5月23日本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该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曹庸,本人卸任独立董事。

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 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
111000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按规定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担任召集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任期间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召集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没有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本人运用专业知识,在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关联交易、选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等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出席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的会议应参加的会议次数亲自出席缺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
审计委员会220
提名委员会110

3、与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任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利

在任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任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和管理层沟通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等相关事项,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CFO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保持畅通有效的沟通,通过当面、电话等方式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为我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各项会议召开前,公司都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时准确传递,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任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本人发表了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其他事项

在任期间,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承诺的变更与豁免事项;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没有独立董事提请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公司提升管理能级,促进公司财务稳健运行,关联交易公平、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及时。

特此报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秦昕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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