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778 公司简称:国晟科技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吴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永胜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方式分配。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包括前瞻性陈述。除历史事实陈述外,所有本公司预计或期待未来可能或即将发生的业务活动、事件或发展动态的陈述(包括但不限于预测、目标、估计及经营计划)都属于前瞻性陈述。受诸多可变因素的影响,未来的实际结果或发展趋势可能会与这些前瞻性陈述出现重大差异。本年度报告中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的“(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包含公司对可能面对的具体风险的阐述和应对措施。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国晟科技、乾景园林、本公司、公司 | 指 |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国晟能源 | 指 | 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汉尧碳科 | 指 | 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乐峰赤壁 | 指 | 福建旅发赤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原名:福建省乐峰赤壁生态风景区有限公司) |
萧县晟泓 | 指 | 萧县晟泓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
乾景云海 | 指 | 北京乾景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乾景蓝海 | 指 | 北京乾景蓝海科技有限公司 |
鸿运物流 | 指 | 北京河山鸿运物流有限公司 |
荥经乾雅 | 指 | 荥经乾雅市政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
乾景凯丰 | 指 | 赤峰乾景凯丰园林有限公司 |
乾景隆域 | 指 | 乾景隆域旅游投资开发(北京)有限公司 |
济南德信 | 指 | 济南德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乾景睿科 | 指 | 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国晟新能源 | 指 |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国晟世安 | 指 |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乾景宇辰 | 指 | 安徽乾景宇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国晟高瓴 | 指 | 国晟高瓴(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
云晟 | 指 | 云晟(安徽)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中审众环 | 指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EOD模式 | 指 | 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cology-Oriented Development) |
PPP | 指 |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 |
EPC | 指 |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工程总承包)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国晟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osheng Shian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Guosheng Technolo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吴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萍 | 葛旭萍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 | 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 |
电话 | 010-88862070-201 | 010-88862070-201 |
传真 | 010-88862112 | 010-88862112 |
电子信箱 | dongshiban@qjyl.com | dongshiban@qjyl.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93 |
公司网址 | www.grandsunergy.com |
电子信箱 | dongshiban@qjyl.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晟科技 | 603778 | 乾景园林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中审众环大厦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朱晓红、谢润泽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987,968,769.44 | 197,850,658.70 | 197,850,658.70 | 399.35 | 176,798,926.79 | 176,798,926.79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968,657,824.16 | 195,951,080.11 | 195,951,080.11 | 394.34 | 176,107,115.50 | 176,107,115.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8,880,147.03 | -162,180,140.63 | -162,180,140.63 | 不适用 | -210,704,040.00 | -210,704,04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2,532,794.58 | -151,000,019.83 | -151,000,019.83 | 不适用 | -221,912,296.84 | -221,912,296.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01,445.28 | -51,647,867.99 | -51,647,867.99 | 不适用 | -149,826,411.25 | -149,826,411.25 |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46,808,270.50 | 1,019,565,717.84 | 1,019,565,717.84 | -7.14 | 1,212,146,328.55 | 1,212,146,328.55 | ||
总资产 | 3,232,833,187.89 | 2,388,747,715.86 | 2,387,473,980.94 | 35.34 | 1,827,338,435.30 | 1,826,477,434.4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25 | -0.25 | 不适用 | -0.31 | -0.3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25 | -0.25 | 不适用 | -0.31 | -0.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24 | -0.24 | 不适用 | -0.33 | -0.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01 | -14.70 | -14.70 | 不适用 | -14.12 | -14.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58 | -13.69 | -13.69 | 不适用 | -14.91 | -14.9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营业收入98,796.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9,011.81万元,主要系上年期末收购的光伏业务子公司,于本报告期营业收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所致。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88.0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亏损9,330.00万元;主要系本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转回、处置子公司股权、因业绩承诺获得补偿等原因所致。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4,680.8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7,275.74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亏损所致。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0.14万元,同比增加6,224.93万元,主要系本年度光伏销售收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70,580,453.25 | 389,025,329.93 | 346,613,604.62 | 81,749,381.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609,482.67 | -6,239,603.48 | 12,575,537.89 | -86,825,564.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1,514,263.02 | -5,696,673.12 | -17,405,671.22 | -180,944,713.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343,310.15 | -145,626,693.42 | -59,705,723.00 | 262,277,171.8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3,386,684.68 | 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蓝海子公司股权所致 | -20,455,124.74 | 188.3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33,662.99 | 140,072.3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968,454.24 | 主要系本报告期南京新浩宁及其关联方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所致 | 2,898,956.1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4,361.25 | 15,790.3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2,240,683.83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根据二审判决将多巴新城项目原计提的减值转回所致 | 10,274,962.7 | |
债务重组损益 | -521,6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39,285.63 | -1,572,263.51 | -5,039.6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7,216,169.64 | 主要系本报告期确认的业绩承诺补偿所致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999.96 | 1,977,484.7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516.59 | -10,707,195.10 | -883.65 | |
合计 | 123,652,647.55 | -11,180,120.80 | 11,208,256.8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济南德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福建旅发赤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7,556,202.63 | 19,706,202.63 | 12,15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325,566.00 | 7,598,232.15 | 7,272,666.15 | |
合计 | 17,881,768.63 | 37,304,434.78 | 19,422,666.15 |
注:2023年2月,公司按照5%的持股比例向乐峰赤壁增资1,215万元。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公司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公司企业文化,以拼命研发、狠抓质量、疯狂开源、极致降本、塑造品牌为抓手,加快构建垂直生态全产业链,全力推进重大研发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796.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9,011.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88.0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亏损9,330.00万元。公司本年度内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全面实现战略转型,成功进入光伏行业
公司于2022年底收购光伏行业子公司,2023年贯彻“光伏+生态”发展战略,双主业协同发展,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公司名称由“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乾景园林”变更为“国晟科技”,公司业务发展迈入新行业,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能够优化公司产品及服务结构,助力公司进入光伏电池及组件研发生产销售领域,积极把握光伏市场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
(二)光伏业务稳中求进,战略布局初步形成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经营目标和要求,全面协调整合资源,齐心协力推进各项工作。按照“让流程管事,让制度管人”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流程管理,优化组织架构,持续推进阿米巴经营理念,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完成多款光伏组件主力销售产品的设计和
认证,初步满足了市场的多样化需求。2023年9月,公司成功中标中广核新能源2023至2024年光伏组件框架集采(7标)项目。
公司已成立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实行重大项目立项评审、分级和动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目标、时限节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关键措施,加强统筹调度、督查督办,确保各重大项目按计划推进。公司目前正全力推进垂直生态产业链布局,在江苏、安徽、河北、山东、内蒙、新疆六省谋划九大基地,其中徐州、淮北、淮南三大基地部分组件、电池项目已建成投产,建立了完整的三标一体管控体系,通过了IS09001、ISO14001、ISO45001质量、环境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三)园林生态业务并驾齐驱,稳健经营求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园林生态业务稳健发展,发挥园林景观设计和工程施工一体化的固有优势,在生态建设和规划设计领域深耕主业,积极拓展项目合作类型及业务合作方式,同时积极推动战略转型。
公司管理层坚持稳健经营的理念,有序开拓市政绿化业务,积极参与EOD项目,主要聚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江浙及周边地区获取优质订单,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升自身风险识别及把控能力,促进业务健康发展。2023年度,公司及分子公司累计签订园林生态工程施工合同3个,合同金额为82,229.15万元;累计签订园林景观设计合同6个,合同金额为1,407.5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先后签订萧县凤山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海淀区南旱河滨水慢行景观提升工程施工合同等。
(四)员工持股计划绑定员工利益,提升员工归属感
公司管理层十分看重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本年度推出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不超过35人,面向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持股计划设置营业收入增长目标作为股权解锁的条件,要求2023和2024年的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分别不低于50%和70%。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提升了员工归属感、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光伏业务
近年来,全球光伏产业增长趋势显著。根据IEA的数据,2023年全球光伏装机容量达到420GW,同比增长了85%。国际能源署于2024年1月11日发布的《2023年可再生能源》年度市场报告显示,2023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容量比2022年增长50%,装机容量增长速度比过去30年的任何时候都要快。报告预测,未来5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将迎来快速增长期。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预测,2030年,全球光伏发电量将达到总发电量的19%,光伏装机量将接近5,221GW;到205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将全面实现平价发电,64%的煤炭发电需求将被清洁能源所取代,光伏发电将成为全球最大的清洁电力来源之一,发电量约占全球总发电量的29%,光
伏装机总量将超过14,036GW。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216.88GW,同比增长148.12%,创历史新高,接近此前四年的总和,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120.014GW,分布式光伏96.286GW。截至2023年底,国内累计光伏并网容量共608.92GW,其中集中式354.48GW,分布式254.44GW。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数据,2023年我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分别同比增长66.9%、
67.5%、64.9%、69.3%;
国内光伏产业的增长趋势更为显著,技术迭代升级加快,行业应用融合创新提速,不断提升产业规模。虽然近两年光伏产业大规模的扩产造成了阶段性、结构性的“供大于求”,导致产业链价格下行,但是随着部分落后产能和竞争力不足的产品逐渐淘汰,具有技术优势的产能将更具竞争优势,更有利于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促进了光伏行业的发展,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发展目标: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1.6亿千瓦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5.3%;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推动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建设第二批、第三批项目,积极推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光伏行业在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对公司是较好发展机遇。
(二)生态园林业务
报告期内,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高度不断的提升,为园林行业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2023年4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了《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十四五”时期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作出明确部署。
2023年5月,生态环境部出台实施《生态环境促进稳增长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开展环评服务保障行动、改革提质增效行动、扩大有效投资行动、环境政策支持行动。
2023年12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等部门印发《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强化项目谋划,提高项目质量。积极稳妥推进,加快项目实施。加强跟踪调度,及时总结成效。强化风险防控,推进持续发展。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提出了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路径、重点任务和重大政策。
生态环保领域多份重要指导意见和政策陆续发布,中央和各级政府都相继颁布了诸多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文件,为园林行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园林行业紧跟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步伐,调整优化业务结构,向生态治理和双碳减排转型,积极参与生态修复、水系治理、环境综合整治等生态环保项目。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光伏业务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目前开展大尺寸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组件以及光伏电站EPC等业务。
(1)光伏产品
公司目前投产的子公司有安徽国晟新能源、安徽乾景宇辰以及江苏国晟世安,其主要的终端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产品名称 | 性能指标 | 图例 | 所处研发阶段 | 是否已量产 |
1 | 国晟210系列:GSM-MH3/132- BHDG | 最高功率:720W+ 最高转换效率:23.18% | 已完成 | 是 | |
2 | 国晟210系列:GSM-MH3/120- BHDG | 最高功率:650W+ 最高转换效率:22.97% | 已完成 | 是 | |
3 | 国晟210系列:GSM-MH3/110- BHDG | 最高功率:580W+ 最高转换效率:22.58% | 已完成 | 是 | |
4 | 国晟182系列 GSM-MH4/108- BHDG | 最高功率:440W+ 最高转换效率:22.51% | 已完成 | 是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性能指标 | 图例 | 所处研发阶段 | 是否已量产 |
5 | 国晟182系列 GSM-MH4/120- BHDG | 最高功率:500W+ 最高转换效率:23.04% | 已完成 | 是 | |
6 | 国晟182系列 GSM-MH4/144- BHDG | 最高功率:600W+ 最高转换效率:23.23% | 已完成 | 是 |
(2)光伏电站建设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电站EPC业务。公司拥有实施光伏电站EPC业务系列资质。公司光伏电站EPC业务涉及光伏电站的可行性研究、合同洽谈、方案设计、物资采购、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并网发电、运维等系列环节,为业主提供满意的工程服务。
2、主要经营模式
(1)光伏产品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是对外提供光伏产品。主要由公司采购原材料后,经过生产完成核心产品的制造,通过对外销售光伏组件的方式实现盈利。
2)采购模式
公司结合市场对产品类型的需求、原材料供需关系、成本预测和产能产出等情况,制定全年年度采购计划。采购范围包括硅片、电池片、生产所需辅料,生产设备以及配件等,采用“以销定采”的原则进行采购。针对硅片、电池片等重要原材料,公司一般通过与供应商签署中长期采购协议或战略采购协议,来保证原材料的供应;并依据销售订单和生产计划,确定季度或月度采购计划;当执行具体采购计划时,则根据市场行情在具体订单中协商确定采购价格。针对常规材料或辅材等,公司通过定期实施招投标来保持供应商的竞争性,以此应对采购价格波动风险,控
制采购成本。未来公司将加强采购战略管理、瓶颈材料前瞻性布局、战略供应商管理等工作,加强供应商协同,打造供应链生态。3)生产模式公司结合市场需求提前规划生产计划,并根据销售订单、技术资料、生产设备负荷分配计划,形成生产任务,下达至公司各生产基地进行生产,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同时,公司制定了详细的生产管理制度,各部门通过ERP等信息化系统,对生产全程各环节进行精细化管理:
采购部负责物料采购申请;生产部门遵守公司制定的生产操作规范,按要求进行生产工作;公司质量中心全程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控。4)销售模式公司目前的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直销、经销和受托加工三种,针对大型电站及大、中型工商业项目的组件业务,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从售前、售中到售后设置专业销售服务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针对小型工商业、户用和海外市场的组件业务,公司主要采用直销和经销双重模式。公司已逐步建立全球化的组件经销网络,向全球各地销售高品质、高可靠性的组件产品。对于部分有特殊技术规格要求的客户,我们采用来料加工模式,该业务模式下,由客户提供所有生产所需材料,公司仅负责将原材料加工为成品并收取加工费,最终产品归客户所有。
(2)光伏电站EPC业务
1)采购模式公司光伏电站EPC业务采购主要包括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作业采购。设备、材料采购:主要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光伏支架、电缆、升压站设备等。公司设计部门提交的设计方案经客户评审通过后,设计部门与该项目负责人员根据设计图纸及合同要求确定合同中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种类与规格,并提交采购申请至采购部。采购部综合数量、规格、到货时间、价格等要素,通过询价、邀标等方式确定最终供货商。施工作业采购:公司按照光伏电站EPC项目内容和实施计划,根据资质、过往业绩、资金实力及质量、工期和安全管控能力等方面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确定入围供应商,继而通过询价、邀标等方式确定最终采购单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施工全过程安全、质量和进度控制与管理机制,保证工程建设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2)生产模式合同签订后,公司组织各专业人员成立项目团队。项目经理召集各专职人员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技术和经济进行全面策划。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人员结合项目经理现场需求对施工图纸及技术标书进行二次优化,同时协同工程管理人员根据施工图纸、合同约定等制定具体施工计划。工程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规程和具体施工计划对项目现场施工进度、材料耗用、设备、劳务使用进行管理;实时跟进项目实施进度,分析实时进度与计划进度差异原因,及时对施工计划进行调整;对项目进行例行检查并配合公司进行定期检查及随机抽查工作,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来控制和提高工程质量。项目现场配备各专业专工,项目专工负责
各专业技术规范及标准的制定与调整,为施工过程中各部分工作提供专业指导、管理、检查及验收工作。3)销售模式公司光伏电站EPC业务一方面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业务承接流程包括项目信息搜集、项目评估、标书制作、技术和商务投标、合同签订等环节;另一方面通过战略合作模式,即和国家、地方大型能源集团合作,强强联手,优势互补,开发项目资源,以资源促进光伏电站EPC业务。
(二)生态园林业务
1、主要业务
公司园林生态板块以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文旅运营、环保科技等业务多元化发展。园林业务主要为园林工程施工和园林景观设计,已形成科技研发、苗木种植与养护、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施工一体化经营的全产业链业务模式。园林工程施工包括市政绿化、温室景观、地产景观、生态湿地、生态修复等业务,代表项目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区公共绿化景观一期园林绿化工程、北京世园会万花筒项目温室景观工程、四川邛崃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东方市福民公园景观工程(一期)工程、大兴新城城市休闲公园(施工)二标段项目、海淀区南旱河滨水慢行景观提升工程等。园林景观设计包括城市公共空间环境设计、居住区环境设计、公共建筑室内外环境设计、交通道路等公共绿地的景观规划与设计,以及主题园馆、室内植物造景等方面的设计业务。代表项目包括东方市福民公园景观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设计、大同雍锦台瀛家二期景观设计、荥经县县城段沿河园林、景观改造建设工程、北京主副中心联动发展廊道管庄段周边综合治理提升项目等。
文旅运营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旅游景区策划与规划设计、项目开发建设、旅游景区运营与服务一站式解决方案;此外,公司参股汉尧碳科进入节能减排领域。
2、经营模式
公司自主承揽业务,并组织项目实施。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园林工程施工和园林景观设计业务的经营模式可分为业务承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实施(工程施工或工程设计)、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和工程移交等环节。示意图如下:
(1)业务承接
业务承接
客户主动邀请
公开招标/邀标原有客户推荐
投标和签订合同
项目结算
有关部门信息
组建项目团队
项目实施竣工验收
园林景观工程施工
园林景观设计
在业务承接阶段,公司通过客户的主动邀请、各类媒体公告的投标信息、客户的推荐或引荐以及公司主动性的信息收集等渠道,来获取园林景观设计和园林景观施工项目的信息。公司通过了解客户或发包人的需求、项目等情况,在项目信息分析、评审的基础上做出投标决策。
(2)投标和签订合同
除客户的推荐和邀标之外,公司获得新业务的主要方式为项目投标。项目投标是企业决策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在取得工程承包权前的主要工作之一。园林景观施工项目的投标由公司市场经营部组织完成,景观园林设计的投标通常由设计公司组织完成。在组织投标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分工编制投标文件、完成园林景观设计或园林工程施工的初步方案、审核封标。重大或者复杂项目还需要与其他专业单位合作,或者聘请专家,共同完成标书的编制工作。项目开标后,根据中标结果,实施合同的签订。
(3)组建项目团队和项目实施
签订合同后,公司根据项目内容组建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园林景观设计项目由设计公司安排设计团队进行景观设计,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由相关部门组建项目部进行施工管理。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公司相关部门进行监控和指导。园林景观施工项目按照设计和规范进行施工,发包人对施工过程有关质量证明文件进行确认。园林景观设计按照设计规范和客户意图进行设计,在设计交底后,还需配合现场施工,出具设计变更资料。
(4)竣工验收和项目结算
竣工验收是园林工程施工和园林景观设计业务的最后环节,是全面考核园林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也是园林建设转入对外开发及使用的标志。园林施工项目按照设计和规范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报请发包方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后进入工程保修期(养护期)。园林景观设计同样参与施工项目的验收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后申报工程结算,与发包方核对定案,质保期满后收回尾款。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科研技术创新优势
光伏业务方面,公司主要着眼于异质结电池和组件技术,和上海交通大学太阳能研究所签订联合建立异质结研究院协议,进行异质结电池提效降本等相关研发工作。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光伏业务相关专利51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49项。公司还和业内设备公司合作开发专用生产设备,解决异质结生产设备瓶颈,为以较低成本大规模推进异质结全产业链生产打下基础。
园林生态业务方面,公司将科技研发与公司主产业及转型升级方向紧密结合,走“产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之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乾景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园林业务相关专利52项,包括园林施工及养护类21项、生态修复类11项、植物应用技术类7
项、苗圃技术类2项、温室景观营建类3项、海绵城市相关3项、农林文旅类3项、家庭园艺类2项,另拥有植物新品种权2项。其中,湿地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矿山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盐碱地生态绿化关键技术、干旱山地绿化关键技术等构成公司生态修复技术体系。
2、质量及标准优势
公司坚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理念,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从产品设计开发、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市场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各环节的质量管控,以确保产品性能的稳定性,在行业内拥有良好的质量口碑和品牌形象。
3、品牌建设优势
公司专注园林景观十多年,致力于建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类活动景观空间,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生态系统的自然规律,打造和谐、低碳、可持续发展的现代精品工程。近年来,公司接连中标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经河、荥河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东方市感恩生态公园及高速路出入口园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东方市福民公园景观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海淀区园外园生态环境提升四期工程(东西红门、中坞新村片区)(施工)、大兴新城城市休闲公园(施工)二标段项目、海淀区南旱河滨水慢行景观提升工程、萧县凤山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等项目。
4、人才储备优势
公司拥有市场营销、商务管理、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等储备人才;同时,匹配适合的组织架构,实行矩阵式、网络化组织模式,推行信息化、平台化。从业务战略定位到业务内容整合,从业务流程建设到组织架构匹配,从岗位职责明晰到人力资源配套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度的宣贯,推动制度体系与标准的贯彻和实施,并建立完整的督办体系和审计流程,与绩效考核挂钩,做到制度运行有监督,工作落实有反馈。建立包括多层次激励机制,制定长期激励方案,使每一位奋斗的员工都能够享受公司发展红利。
5、完善的管理体系优势
公司持续推动管理体系升级,打造制度化、流程化、信息化、标准化管理体系。宏观方面,公司制度体系建设及关联协同信息化升级取得丰硕成果,公司内部各项具体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信息化系统普及,全员流程理念建立,部门协同联动大大提高了组织管理效率,同时,制度与流程对应衔接,通过流程保证了各项制度的落实。微观方面,公司制度和流程建设贯穿营销创新、商务管理、设计研发、生产制造、财务管理、投融资、人事行政、公司治理等各个方面,为公司管理质量提高打下坚实基础,并转换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通过管理体系升级,公司运营效率提高,管控效果增强,信息化的时效性、可追索、可共享、可对比的特点不断体现。
6、资本运作平台优势
公司上市以来,积极融入资本市场,规范公司治理,充分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从各方面完善公司资本运作平台;同时,研究资本运作相关规则,借鉴成熟案例,探索以资
本市场促进产业实体持续快速发展的可行方案,资本运作理念日臻成熟,方案设计日渐完善。公司积极开拓多元融资渠道,充分考虑运用资本市场的多种融资方式。根据公司战略转型方向,公司积极寻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资产,考虑运用资本运作方案实现技术、资质、市场等资源的有效整合,从而快速进入新市场新领域,实现多元化战略布局。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796.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9.3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88.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330.00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87,968,769.44 | 197,850,658.70 | 399.35 |
营业成本 | 891,476,677.75 | 176,821,496.51 | 404.17 |
销售费用 | 24,706,846.01 | 1,930,471.66 | 1,179.83 |
管理费用 | 130,511,129.84 | 45,759,274.25 | 185.21 |
财务费用 | 17,748,571.22 | 210,901.26 | 8,315.58 |
研发费用 | 50,559,025.59 | 11,634,680.84 | 334.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01,445.28 | -51,647,867.99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0,639,524.50 | -85,227,045.5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701,241.64 | 113,150,830.86 | 107.42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期末收购的光伏子公司营业收入于本年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导致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期末收购的光伏子公司营业成本于本年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导致营业成本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期末公司收购的光伏子公司销售费用于本年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导致销售费用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期末公司收购的光伏子公司管理费用于本年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导致管理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期末公司收购的光伏子公司财务费用于本年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导致财务费用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期末公司收购的光伏子公司研发费用于本年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导致研发费用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期末公司收购的光伏子公司现金流于本年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期末公司收购的光伏子公司现金流于本年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取得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光伏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92,144.88万元,实现净利润-3,475.80万元。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796.88万元,同比增加399.35%,营业成本89,147.67万元,同比增加404.17%,主要原因上年期末收购的光伏子公司净利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所致。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光伏行业 | 921,448,813.46 | 770,337,588.23 | 16.4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园林生态业务 | 66,519,955.98 | 121,139,089.52 | -82.11 | -66.38 | -31.49 | 减少92.7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光伏组件及电池 | 847,899,043.19 | 728,682,595.69 | 14.0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光伏电站EPC业务 | 73,549,770.27 | 41,654,992.54 | 43.3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园林工程 | 55,441,566.93 | 116,914,371.40 | -110.88 | -70.99 | -31.67 | 不适用 |
园林景观设计 | 9,953,283.53 | 3,625,767.57 | 63.57 | 107.78 | -15.45 | 增加53.10个百分点 |
园林行业其他 | 1,125,105.52 | 598,950.55 | 46.76 | -42.35 | -57.88 | 减少40.55个百分点 |
合计 | 987,968,769.44 | 891,476,677.75 | 9.77 | 399.35 | 404.17 | 减少0.8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东北 | - | 65,295.94 | 不适用 | -100.00 | -78.48 | 不适用 |
华北 | 61,094,663.13 | 59,384,992.19 | 2.80 | -40.18 | -35.19 | 减少4.62个百分点 |
华东 | 660,997,534.65 | 531,333,511.82 | 19.62 | 12,856.98 | 10,638.48 | 减少207.21个百分点 |
华南 | 32,191,346.90 | 32,385,028.09 | -0.60 | 81.68 | 133.13 | 减少22.20个百分点 |
华中 | 12,211,839.80 | 11,495,907.05 | 5.86 | 100.00 | 100.00 | 增加5.86个百分点 |
西北 | 201,320,888.94 | 208,503,854.05 | -3.57 | 不适用 | 326,702.76 | 减少6056.05个百分点 |
西南 | 7,418,850.49 | 37,226,465.63 | -401.78 | -89.78 | -43.58 | 不适用 |
国外 | 12,733,645.53 | 11,081,622.98 | 12.9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987,968,769.44 | 891,476,677.75 | 9.77 | 399.35 | 404.17 | 减少0.8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836,212,463.02 | 694,619,510.03 | 16.9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经销/受托加工 | 85,236,350.44 | 75,718,078.20 | 11.1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921,448,813.46 | 770,337,588.23 | 16.4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光伏业务和园林工程生态业务,其中:光伏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3.27%,光伏业务相关收入于2023年1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园林生态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6.73%,本年度市政园林施工业务依旧竞争日益加剧,公司管理层仍然积极拓展业务并甄选优质项目,园林生态业务承接新项目较少。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9.68%,减少0.95%,其中,光伏业务毛利率16.31%,园林生态业务毛利率-82.11%。园林生态业务毛利率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多巴新城项目二审判决结果冲减营业收入2,775.27万元;部分在施项目因设计变更、工期延长等原因导致施工成本增加。
(1).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光伏组件 | MW | 1,623.03 | 1,594.97 | 93.896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光伏电池 | MW | 83.00 | 36.00 | 4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产销量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光伏电池销量全部用于内部组件生产。2、由于上一年没有产销量数据,所以增减为不适用。
(2).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光伏组件 |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 125,000.00 | 1,713.19 | 1,713.19 | 123,286.81 | 是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 | 本期金额 | 情况 |
成本比例(%) | 期占总成本比例(%) | 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说明 | ||||
光伏行业 | 营业成本 | 770,337,588.23 | 86.4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园林生态 | 营业成本 | 121,139,089.52 | 13.59 | 176,821,496.51 | 100 | -31.49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光伏组件及电池 | 直接材料 | 621,019,646.64 | 69.6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光伏组件及电池 | 直接人工 | 33,350,769.31 | 3.7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光伏组件及电池 | 制造费用 | 64,792,061.03 | 7.2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光伏组件及电池 | 其它 | 9,519,368.71 | 1.0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光伏电站EPC业务 | 光伏电站工程建设-设备材料成本 | 17,947,679.22 | 2.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光伏电站EPC业务 | 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建安成本 | 22,005,008.00 | 2.4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光伏电站EPC业务 | 光伏电站工程建设-直接费用成本 | 386,286.66 | 0.0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光伏电站EPC业务 | 光伏电站工程建设-间接费用成本 | 1,316,768.66 | 0.1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园林生态 | 苗木 | 14,581,623.52 | 1.64 | 28,034,343.90 | 15.85 | -47.99 | 说明、1 |
园林生态 | 材料 | 36,010,586.76 | 4.04 | 36,394,002.51 | 20.58 | -1.05 | |
园林生态 | 人工费用 | 5,718,598.80 | 0.64 | 13,468,299.81 | 7.62 | -57.54 | 说明、2 |
园林生态 | 机械费用 | 4,842,577.81 | 0.54 | 7,555,798.96 | 4.27 | -35.91 | 说明、3 |
园林生态 | 工程分包费 | 53,836,661.14 | 6.04 | 86,516,175.33 | 48.93 | -37.77 | 说明、4 |
园林生态 | 其他 | 6,149,041.49 | 0.69 | 4,852,876.00 | 2.74 | 26.71 | |
合计 | 891,476,677.75 | 100.00 | 176,821,496.51 | 100.00 | 404.17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说明1:主要原因系本年度在施项目苗木使用量较少所致说明2:主要原因系本年度施工项目施工人员减少所致说明3:主要原因系本年度在施项目租赁机械需求较少所致说明4:主要原因系本年度项目施工分包减少所致
(4).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九、“合同范围的变更”。
(5).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光伏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2,144.88万元,实现净利润-3,475.80万元。
(6).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9,589.5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24,969.1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8.9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13,051.40万元,同比增加185.22%,主要因公司收购的光伏业务子公司利润表于2023年1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管理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2,470.68万元,同比增加 1,179.83 %,主要因公司收购的光伏业务子公司利润表于2023年1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销售成本增加所致;财务费用1,774.86万元,同比增加8,315.58%,主要系公司收购的光伏业务子公司利润表于2023年1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借款及利息支出增加所致;研发费用5,055.90万元,同比增加334.55%,主要因公司收购的光伏业务子公司利润表于2023年1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增加光伏业务研发投入所致。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50,559,025.59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50,559,025.5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1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0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3.80%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 |
硕士研究生 | 11 |
本科 | 60 |
专科 | 108 |
高中及以下 | 26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04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4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91,123,749.55 | 158,528,773.19 | 272.88 | 主要系上年期末收购的光伏子公司于本期纳入公司合并现金流且光伏业务销售回款大幅增加所致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678,334.13 | 454,205.42 | 3,571.98 |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内光伏板块收到留抵退税所致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2,260,107.44 | 41,373,872.20 | 219.67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收回受限资金、押金保证金,取得政府补助所致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1,693,839.07 | 153,115,883.05 | 195.00 |
主要系上年期末收购的光伏子公司于本期纳入公司合并现金流且光伏业务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6,244,623.74 | 32,696,570.82 | 439.03 | 主要系上年期末收购的光伏子公司于本期纳入公司合并现金流且光伏业务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增加所致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327,104.34 | 10,276,062.55 | 78.35 | 主要系上年期末收购的光伏子公司于本期纳入公司合并 |
现金流且光伏业务支付的各项税费大幅增加所致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195,178.69 | 55,916,202.38 | 48.79 | 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的期间费用增加所致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3,069,038.51 | 100 |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回乐峰赤壁股权转让款所致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8,259,800.00 | 12,000.00 | 568,731.67 |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子公司鸿运物流收回土地收储款所致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16,821,816.95 | 1,999,942.27 | 5741.26 | 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蓝海股权所致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630,851.66 | 0.00 | 100.00 |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乐峰赤壁投资款退回所致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40,431,031.62 | 1,602,654.38 | 33,621.00 | 主要系上年期末收购的光伏子公司于本期纳入公司合并现金流且光伏板块购建长期资产所致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990,000.00 | 12,690,000.00 | 81.17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对乐峰赤壁剩余5%股权按协议增资及对合营企业萧县晟泓投资所致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69,946,333.40 | -100.00 | 主要系上年同期收购光伏子公司所致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0 | -100.00 | 主要系上年同期对乐峰赤壁支付投资款所致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0,066,000.00 | 100.00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光伏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资款所致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8,400,000.00 | 20,550,000.00 | 524.82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641,457.43 | 5,923,652.24 | 130.29 | 主要系本报期内光伏板块归还利息所致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8,624,861.73 | 47,966,447.00 | 1,731.75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光伏板块偿还非金融机构借款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28,555,262.00 | 3.98 | 249,472,151.68 | 10.45 | -48.47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购置机器设备、支付投资款、股权转让款、归还部分借款所致 |
应收票据 | 43,055,916.66 | 1.33 | 8,457,189.12 | 0.35 | 409.10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7,598,232.15 | 0.24 | 325,566.00 | 0.01 | 2,233.85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7,609,881.40 | 0.85 | 104,458,882.86 | 4.38 | -73.57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收回土地收储备补偿款所致 |
存货 | 169,753,954.14 | 5.25 | 92,940,275.45 | 3.89 | 82.65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光伏板块销售量增长、储存量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133,209,733.15 | 4.12 | 62,282,004.13 | 2.61 | 113.88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光伏板块增加电站工程所致 |
持有待售资产 | 0.00 | 52,043,345.53 | 2.18 | -100.00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赤壁景区部分股权在2023年交割转让完毕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5,335,144.57 | 1.09 | 15,746,050.38 | 0.66 | 124.41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赤峰PPP项目部分工程款重分类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84,352,364.58 | 2.61 | 48,741,188.13 | 2.04 | 73.06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待抵扣进项增加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17,639,145.13 | 0.55 | 34,304,884.48 | 1.44 | -48.58 | 主要系本报告期赤峰PPP项目部分工程款重分类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9,706,202.63 | 0.92 | 17,556,202.63 | 0.74 | 69.21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对乐峰赤壁剩余5%股权按协议增资所致 |
固定资产 | 1,022,607,706.18 | 31.66 | 145,863,236.92 | 6.11 | 601.07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光伏板块购入机器设备所致 |
在建工程 | 132,273,422.07 | 4.09 | 214,877,475.45 | 9.00 | -38.44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光伏板块部分基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0,430,665.84 | 0.32 | 7,396,905.15 | 0.31 | 41.01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光伏板块厂房和办公楼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2,855,901.93 | 1.63 | 7,770,355.72 | 0.33 | 580.22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光伏板块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形成的待抵扣所得税所致 |
短期借款 | 89,140,708.33 | 2.76 | 52,911,111.11 | 2.22 | 68.47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短期融资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55,483,581.34 | 1.72 | 103,321,234.00 | 4.33 | -46.30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光伏板块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应付账款 | 950,640,624.90 | 29.43 | 396,923,297.46 | 16.63 | 139.50 | 主要系本报告期未支付基建工程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45,630,323.36 | 1.41 | 19,832,865.61 | 0.83 | 130.07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预收工程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23,794,547.28 | 0.74 | 8,812,942.78 | 0.37 | 170.00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未支付的应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12,922,646.88 | 0.40 | 2,995,376.63 | 0.13 | 331.42 | 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
其他流 | 192,847,149.62 | 5.97 | 79,781,492.52 | 3.34 | 141.72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售后回租 |
动负债 | 融资业务重分类所致 | |||||
租赁负债 | 7,728,584.18 | 0.24 | 3,736,135.76 | 0.16 | 106.86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光伏板块厂房和办公楼增加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27,144,656.90 | 0.84 | 0.00 | 100.00 | 主要系本报告期从非金融机构取得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
递延收益 | 27,399,103.34 | 0.85 | 12,174,570.00 | 0.51 | 125.05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收到的基础设施配套奖励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958,021.46 | 0.56 | 1,273,734.92 | 0.05 | 1,309.87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对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2,283,640.81 | 1.35 | -100.00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部分项目已结算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384,186.93(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4%。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年末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54,108,695.15 | 54,108,695.15 | 注1 | 注1 |
合同资产 | 233,128,216.99 | 227,300,011.56 | 注2 | 注2 |
固定资产 | 123,164,275.20 | 117,554,974.57 | 注3、4 | 注3、4 |
在建工程 | 3,769,911.50 | 3,769,911.50 | ||
无形资产 | 57,606,116.51 | 55,741,721.50 | ||
合计 | 471,777,215.35 | 458,475,314.28 | —— | —— |
注1:本公司不存在因资金集中管理而支取受限的资金。货币资金受限资金年末余额为54,108,695.15元,具体原因见附注七、1。注2:合同资产受限系本公司子公司荥经乾雅市政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为取得长期借款将雅安市荥经县泾河、荥河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PPP模式下应收款项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发展银行雅安市分行。注3: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受限系本公司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取得短期借款将1#厂房、2#厂房、3#仓库、4#仓库抵押给安徽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
里支行;以及本公司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取得短期借款将位于徐州工业园区,中经七路西侧,中燃北路北侧的三处土地抵押给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4:售后回租导致受限的固定资产详情见附注七、44“其他流动负债”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行业和园林生态行业相关业务,相关的行业经营性信息详见以下内容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光伏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光伏设备制造业务
□适用 √不适用
2. 光伏产品关键技术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产品类别 | 技术指标 | |
太阳能电池: | 量产平均转换效率 | 研发最高转换效率 |
多晶硅电池 | ||
单晶硅电池 | 25.75%(N-HJT) | 26.2%(N-HJT) |
薄膜及其他新型太阳能电池 | ||
其他 | ||
电池组件: | 量产平均组件功率 | 研发最高组件功率 |
晶体硅电池组件 | 710-720W(210-66Pcs) | 740W |
薄膜及其他新型太阳能组件 | ||
其他 |
3. 光伏电站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4. 推荐使用表格
(1). 光伏产品生产和在建产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别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投产工艺路线 | 在建生产线总投资额 | 在建生产线当期投资额 | 设计产能 | (预计)投产时间 | 在建工艺路线 |
太阳能级多晶硅 | ||||||||
硅片: | ||||||||
单晶硅片 | 35,419 | 2,400 | 5GW | 24年下半年陆续投产 | 单晶 | |||
多晶硅片 | ||||||||
其他 | ||||||||
太阳能电池: | ||||||||
多晶硅电池 | ||||||||
单晶硅电池 | 83MW | 66.4% | 13,592.4 | 1,247.7 | 600MW | 24年下半年陆续投产 | 单晶 | |
薄膜及其他新型太阳能电池 | ||||||||
其他 | ||||||||
电池组件: | ||||||||
晶体硅电池组件 | 1374MW | 51.13% | 49,000 | 12,000 | 5GW | 24年下半年陆续投产 | 单晶 | |
薄膜及其他新型太阳能组件 | ||||||||
其他 | ||||||||
产能利用率发生重大变化原因及影响分析: |
(2). 光伏产品主要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别 | 产销率(%) | 销售收入 | 销售毛利率(%) | ||
境内 | 境外 | 境内 | 境外 | ||
电池组件: |
晶体硅电池组件 | 96.4% | 83,516.54 | 1,273.36 | 14.08% | 12.97% |
薄膜及其他新型太阳能组件 | |||||
其他 | |||||
逆变器 |
光伏产品实现境外销售的,应当分国家或地区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光伏产品境外销售情况 | ||
国家或地区 | 销售收入 | 销售毛利率(%) |
亚洲 | 339.01 | 7.91% |
欧洲 | 934.35 | 14.81% |
(3). 光伏电站工程承包或开发项目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光伏电站 | 所在地 | 装机容量 | 电价补贴及年限 | 开发建设周期 | 投资规模 | 资金来源 | 当期投入金额 | 项目进展情况 | 当期工程收入 |
集中式: | |||||||||
分布式: | |||||||||
贾汪基地10MW分布式项目 | 江苏省徐州市 | 9.24 | 180天 | 2,153.71 | 自筹 | 912.96 | 形象进度100% | 1,936.71 | |
淮北市烈山区临海童项目 | 安徽省淮北市 | 23.6 | 180天 | 4,482.41 | 自筹 | 1,890.83 | 形象进度65% | 2,943.03 | |
淮南工厂屋顶 | 安徽省淮南市 | 17.7 | 180天 | 3,337.67 | 自筹 | 1,006.41 | 形象进度50% | 1,724.26 | |
电站项目中自产品供应情况:公司为以上项目提供光伏组件产品。 |
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建筑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个) | 3 | 3 | ||||
总金额 | 24,415.27 | 24,415.27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境内 | 3 | 24,415.27 |
境外 | ||
其中: | ||
总计 | 3 | 24,415.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量(个) | 7 | 7 | ||||
总金额 | 48,171.00 | 48,171.00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境内 | 7 | 48,171.00 |
境外 | ||
其中: | ||
总计 | 7 | 48,171.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业务 模式 | 项目 金额 | 工期 | 完工百分比 | 本期确认收入 | 累计确认收入 | 本期成本投入 | 累计成本投入 | 截至期末累计回款金额 | 项目进度是否符合预期 | 付款进度是否符合预期 |
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经河、荥河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PPP模式) | 单一模式 | 22,168.71 | 2019/05/24-2021/05/24 | 90.69% | 406.00 | 18,444.00 | 3,410.74 | 18,359.00 | 否 | 是 | |
东方市福民公园景观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 单一模式 | 6,587.00 | 2021/09/29-2022/10/14 | 85.24% | 3,200.00 | 5,151.00 | 3,025.22 | 4,532.00 | 1,617.00 | 否 | 否 |
大兴新城城市休闲公园(施工)二标段 | 单一模式 | 3,242.00 | 2022/3/1-2022/11/30 | 82.19% | 906.00 | 2,445.00 | 1,741.00 | 2,789.00 | 2,089.00 | 否 | 是 |
海淀区南沙河下游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第3标段(西玉河村工程) | 单一模式 | 6,436.91 | 2015/11/30-2016/12/12 | 79.75% | 1,634.00 | 5,583.00 | 2,341.00 | 5,018.00 | 3,381.00 | 否 | 是 |
海淀区南旱河滨水慢行景观提升工程 | 单一模式 | 9,089.00 | 2023/09/01-2024/07/31 | 4.44% | 340.00 | 340.00 | 342.46 | 342.46 | 4,173.00 | 是 | 是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经河、荥河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PPP模式)、大兴新城城市休闲公园(施工)二标段、海淀区南沙河下游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第3标段(西玉河村工程)以上项目因施工内容发生设计变更,因此未在合同期限内完工。东方市福民公园景观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及设计变更,未在合同期限内完工。
4.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数量9(个),金额83,636.66万元人民币。
5. 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总金额89,722.34万元人民币。其中,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项目金额73,391.26万元人民币,在建项目中未完工部分金额16,331.08万元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新疆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国晟企诚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晟成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加快公司异质结光伏电池和高效异质结光伏组件项目的落地。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新疆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光伏组件制造与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 | 是 | 其他 | 45,000 | 51% | 是 | 不适用 | 自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完成 | 不适用 | -1.58 | 否 | 2023年11月16日 | www.sse.com.cn |
新疆国晟企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光伏组件制造与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 | 是 | 其他 | 30,000 | 51% | 是 | 不适用 | 自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完成 | 不适用 | -9.96 | 否 | 2023年11月16日 | www.sse.com.cn |
山东晟成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光伏组件制造与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 | 是 | 其他 | 29,653.85 | 73.14% | 是 | 不适用 | 自有 | 莱州诚源盐化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已完成 | 不适用 | -1.64 | 否 | 2023年10月21日 | www.sse.com.cn |
合计 | / | / | / | 104,653.85 | / | / | / | / | / | / | / | -13.18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参与了济南德信发起的私募基金投资,本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投资基金100万元,2021年9月2日投资基金款400万元,2022年4月22日投资基金500万元,累计投资1000万元。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出售及部分应收账款债务重组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乾景隆域持有乐峰赤壁39.4357%股权,将其中34.4357%的股权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转让给永泰文投,转让价款5,578.58万元。乐峰赤壁合计应付公司福建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乾景隆域及乾景设计人民币26,091.45万元。福建分公司及乾景隆域及乾景设计就应收账款债务重组事项分别与乐峰赤壁签订《债务偿还及部分免除协议》。截止报告期末,福建分公司、乾景隆域及乾景设计已收到全部免除后的债权款15,654.87万元,截止报告出具日,乾景隆域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5,578.58万元。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更好聚焦园林+光伏主营业务,合理使用公司资金和资源,公司将乾景蓝海100%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回全福、杨静合计持股99%的厦门鑫诚晟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价款11,841.59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报告期末,上述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事项已经办理完成。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控股子公司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北京乾景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景观设计 | 1,000.00 | 100.00% | 8,321.70 | 4,189.47 | 995.33 | -144.60 |
福建五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管理 | 3,000.00 | 51.00% | 438.93 | 23.27 | -54.89 | - |
赤峰乾景凯丰园林有限公司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3,000.00 | 83.33% | 2,500.00 | 6,642.58 | 3,377.17 | 855.61 |
江苏乾景林苑苗木有限公司 | 苗木销售 | 2,000.00 | 100.00% | - | 896.17 | 124.63 | 117.44 |
香港金智通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贸易 | 1,000.00万港币 | 100.00% | - | 138.42 | -31.57 | - |
乾景隆域旅游投资开发(北京)有限公司 | 旅游资源的投资开发、运营管理 | 5,000.00 | 100.00% | 5,000.00 | 6,636.34 | 931.68 | 1.26 |
荥经乾雅市政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5,040.41 | 85.00% | 5,027.18 | 24,489.62 | 4,454.12 | 20.46 |
北京乾景宏海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 500.00 | 100% | 13,938.81 | -2,619.00 | - | -314.67 |
北京乾景云隆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设计 | 320.00 | 100% | -0.48 | -0.48 | ||
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光伏组件制造与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 | 10,000.00 | 100% | 206,627.09 | 6,442.87 | 92,144.88 | -4,816.43 |
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工业节能减排相关技术服务 | 5,000.00 | 25.00% | 123,229.98 | 44,813.62 | 32,683.27 | 3,421.29 |
注:乾景睿科持有江苏国晟世安51%股权,持有安徽国晟新能源51%股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光伏产业是全球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发展方向,世界各国均高度重视光伏产业的发展。据光伏行业协会数据,全球已有多个国家提出了“零碳”或“碳中和”的气候目标,发展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发展的广泛共识,再加上光伏发电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成为最有竞争力的能源形式,预计全球光伏市场将持续高速增长。《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COP28设定了清晰的能源目标——即到2030年将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增加两倍。国际能源署(IEA)在《2023年可再生能源》报告中预测,在现有政策和市场条件下,预计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在2023年至2028年间将达到7300GW,到2025年初,可再生能源将成为全球最主要的电力来源,
其中未来5年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将占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95%。中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首位。
2023年,随着国家“双碳”目标的推进,光伏供应链瓶颈打开,光伏发电经济性提升,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开工建设叠加整县推进政策有序推进,终端需求持续释放推动国内光伏装机超预期。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3年全年国内光伏发电新增装机216.88GW,同比增长148.12%。国际能源署(IEA)在《2023年可再生能源》报告中预测,到2028年,中国将占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60%。展望未来,国内光伏行业将继续为推动全球能源清洁转型和世界经济低碳增长作出积极贡献。在双碳目标下,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委陆续出台各项政策鼓励光伏发电,推进构建以风光发电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光伏行业前景确定性强,未来新增装机预计在高基数下保持稳定增长。2024年1月11日,《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公布,明确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提出了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路径、重点任务和重大政策。还特别明确了建设美丽中国的七个重点领域——分别是推进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山川建设,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美丽城市、美丽乡村。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再次梳理报送有关重大项目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未来生态板块将市场开拓重点集中在:粮食安全中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链供应链中的改扩建矿山项目;防灾减灾中的跨界河流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以京津冀为重点的华北地区灾后恢复重建;生态环保中的“三北”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国家储备林建设、退化草原修复、森林草原防火、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等领域。市场未来的方向在“生态治理”和“双碳减排”,将传统优势与生态领域和双碳领域结合,形成一个新的、更广泛的体系。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让地球更环保,让生活更美好”的企业使命,“诚信,担当,系天下;利他,共享,赢未来”的核心价值观及企业文化,“成为新能源行业的领跑者”的企业愿景,“打造可持续发展让员工幸福和促进人类社会进步的企业”的企业目标,“拼命研发、狠抓质量、疯狂开源、极致降本、塑造品牌”的措施,以光伏新型能源和生态园林为“双主业”,积极发挥资源整合优势,探索公司现有园林景观业务与光伏产业之间的协同方式。公司将通过EOD模式将原本的主营业务园林工程施工、景观设计同转型目标光伏产业进行结合,实现具有协同效应的整体转型。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通过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实现协同发展,构筑多领域、全过程的整体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一揽子服务。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光伏业务
2024年,围绕“成为新能源行业领跑者”的美好愿景,秉承“诚信、担当、系天下,利他、共享、赢未来”的核心价值观,继续深入贯彻阿米巴经营理念,推进阿米巴经营管理模式2.0版,以强化市场营销为引领,以构建生态产业链为依托,强化技术创新、狠抓产品质量,塑造国晟品牌。落实重点项目化管理措施,坚持以稳促进、以进保稳,奋力实现公司既定目标任务。
2024年,公司将全面完成从拉晶、切片到电池、组件的垂直生态全产业链布局。公司将坚持“人尽其才”,围绕激发和调动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管理活动,以实现人和企业共同发展的目标;坚持市场化经营,全力拓展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坚持创新为先,在技术、装备、应用等方面不断发力,提速达效;坚持降本就是盈利,千方百计抓降本,加强费用、人力资源管控,从设计工艺、供应链、精益生产、能源有效利用等方面全面降本;坚持重点重抓,用好重大项目工作制,全力推进电站EPC项目、户用分布式项目、基地建设、电池降本提效等重大项目;坚持合规为要,优化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按上市公司要求规范运行。
2、园林生态业务
2024年,公司将继续以园林建设、规划设计、文旅运营、科技环保等多业务协同发展,实现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目标。公司将在推进实施萧县凤山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南旱河滨水慢行景观提升工程的同时,继续加强市场拓展、创新营销模式,推动重点跟踪项目的落地,并不断储备新的生态建设项目,促进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将整合规划设计资源,规划设计实施协同发展,通过“自主建设、资本撬动、平台合作”的建设模式实现“支撑主业,引领转型”目标;公司将继续丰富完善与当前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相匹配的资质体系,并以设计平台合作为主线,进一步深化和扩大与相关咨询、监理、设计等公司的合作,打造设计咨询和规划体系,向提供多专业、全方位、一体化的解决方案的建设目标迈进。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产业政策风险
光伏行业与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以及产业政策息息相关。近年来,在产业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的光伏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光伏产品技术不断升级,成本持续下降,光伏行业逐步进入了无补贴时代。但是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形势或光伏行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税收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光伏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光伏企业在国内市场的经营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2、企业的资金风险
光伏业务和园林生态业务建设规模和投资金额较大,对公司资金实力提出较高要求。随着公司市场开拓及业务竞争力的提升,资金实力客观上对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的限制越来越明显。公司开展业务,占用大量营运资金,且存货和应收账款比重较大,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紧张。
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力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公司将继续开拓融资渠道,保证业务拓展和运营所需的资金来源,并努力把融资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3、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比重较大的风险
园林工程项目形成大量存货和应收账款。公司目前园林业务主要客户为国内大中型房地产开发商、地方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存货结算和应收账款回收效率受到房地产开发商整体工程进度、资金状况,地方政府及企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资金状况、债务水平等的影响,造成存货无法按时结算和部分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公司已根据相关会计政策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严格执行会计政策,并加强项目结算和回款,控制相关风险。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光伏行业涵盖硅料、硅片、电池片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紧密相扣,原材料价格波动会直接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虽然中国的光伏产业链比较完整,已经形成了相对均衡的供求关系,但仍然存在阶段性、结构性导致的供给失衡,从而导致原材料价格的急剧波动。公司将有效进行供应链管理,建立具备竞争力的供应链管理能力,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
5、企业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资产规模的增加、业务模式的变化、转型业务的实施,公司管理将面临管理半径延长、专业团队和人才引进滞后、团队协同需要磨合等方面的综合考验。如果公司的管理模式与管理效率未能随着业务领域的扩大而合理的调整和加强,人才的储备与能力未能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将难以保证公司高效运营,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此外,上市公司相关规则对公司规范治理提出更高要求,公司在信息披露、三会运作、投资者关系、持股管理等方面需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颁布的相关规则,否则可能因违反相关规则面临被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风险。为此,公司成立了专门的战略研究团队,并积极借助外部专业机构力量,协助公司完善顶层设计和组织架构,建立更为健全的管理制度,促进各项规则、制度的落实,为公司的高效管理、规范运作提供保障。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公司的权力机构、
决策机构、监督机构、经营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设置,权责明晰,各行其事,运作规范。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对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人治理符合要求,实际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程序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有律师出席见证;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和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严格实行“五分开”,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管理机构均独立运作;公司在业务方面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的能力;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资产完整、产权清晰;在财务方面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银行账户,并有独立的机构和职能部门。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现任董事共5名,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符合规定要求。公司董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和勤勉的履行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中均有独立董事参与,其中审计委员会中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专门委员会分别在投资战略、审计、人事和薪酬等方面协助董事会履行决策职能,运作良好,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正确性,降低了公司运营风险。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现任监事共3名,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投资者关系及利益相关者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设立了投资者咨询电话,并通过上证e互动、电子邮箱、传真等方式,确保与投资者有效沟通。公司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守信的原则对待利益相关者,在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的同时,能够充分尊重投资者、员工、客户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6、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和实施了按岗位定职、定酬的体系和管理目标考核责任体系,并以此对公司员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绩效进行考评和奖励。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关于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事前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8、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并指定《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公开信息披露的媒体。公司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并做好披露前的保密工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监管机构批评、谴责或处罚的情况。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3月22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3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8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4、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5、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6、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7、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8、关于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9、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10、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3年第二次临时 | 2023年6月19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6月20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股东大会 | 日 |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7月24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7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8月14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8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9月4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9月5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9月25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9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基本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和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3、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4.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5.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6.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0月30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0月31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3、关于增加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4、关于向控股孙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1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2月2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吴君 | 董事长 | 男 | 52 | 2023年9月25日 | 2026年9月24日 | 50.34 | 否 | ||||
高飞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5 | 2023年9月25日 | 2026年9月24日 | 45.99 | 否 | ||||
李萍 | 董事、副总经理 | 女 | 45 | 2023年9月25日 | 2026年9月24日 | 63.44 | 否 | ||||
董事会秘书 | 2011年11月5日 | 2026年9月24日 | |||||||||
林爱梅 | 独立董事 | 女 | 58 | 2023年9月25日 | 2026年9月24日 | 2.7 | 否 | ||||
沈鸿烈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2023年9月25日 | 2026年9月24日 | 2.7 | 否 | ||||
韩振禹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3 | 2023年9月25日 | 2026年9月24日 | 2.22 | 否 | ||||
曹雪莲 | 监事 | 女 | 30 | 2023年9月25日 | 2026年9月24日 | 1.96 | 否 | ||||
张磊 | 职工监事 | 男 | 54 | 2023年9月25日 | 2026年9月24日 | 50.44 | 否 | ||||
董事 (离任) | 2016年7月4日 | 2023年9月24日 | |||||||||
副总经理 (离任) | 2011年11月5日 | 2023年9月24日 | |||||||||
张忠卫 | 副总经理 | 男 | 60 | 2023年9月25日 | 2026年9月24日 | 50.33 | 否 | ||||
高声远 | 副总经理 | 男 | 41 | 2023年9月25日 | 2026年9月24日 | 15.66 | 否 | ||||
张闻斌 | 副总经理 | 男 | 44 | 2023年9月25日 | 2026年9月24日 | 33.28 | 否 | ||||
赵志远 | 副总经理 | 男 | 36 | 2023年9月25日 | 2026年9月24日 | 36.27 | 否 | ||||
姚麒 | 财务总监 | 男 | 36 | 2023年9月25日 | 2026年9月24日 | 24.92 | 否 | ||||
回全福 | 董事长 | 男 | 58 | 2011年7月4日 | 2023年9月24日 | 71,082,480 | 67,060,480 | -4,022,000 | 减持 | 41.31 | 否 |
(离任) | |||||||||||
王浪浪 | 董事 (离任) | 女 | 42 | 2020年3月12日 | 2023年9月24日 | 17.26 | 否 | ||||
蒋力 | 独立董事 (离任) | 男 | 57 | 2018年8月29日 | 2023年9月24日 | 6.3 | 否 | ||||
沈永宝 | 独立董事 (离任) | 男 | 61 | 2022年7月4日5 | 2023年9月24日 | 6.3 | 否 | ||||
任萌圃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男 | 45 | 2020年3月12日 | 2023年9月24日 | 21.4 | 否 | ||||
刘兆麒 | 职工代表监事(离任) | 男 | 31 | 2021年7月19日 | 2023年9月24日 | 1,300 | 1,300 | 0 | 21.76 | 否 | |
李玉梅 | 职工代表监事(离任) | 女 | 34 | 2021年7月19日 | 2023年9月24日 | 9.81 | 否 | ||||
朱仁元 | 副总经理 (离任) | 男 | 56 | 2011年11月5日 | 2023年9月24日 | 44.01 | 否 | ||||
张永胜 | 财务总监 (离任) | 男 | 52 | 2011年11月5日 | 2023年9月24日 | 42.7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71,083,780 | 67,061,780 | -4,022,000 | / | 591.10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吴君 | 男,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徐州市贾汪区农工部科员;徐州市贾汪区农业局局办公室主任、农机监理所所长;徐州市贾汪区农业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局长;徐州市贾汪区政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政协主席;徐州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党委书记;徐州市泉山区政府区委副书记、区长;华融中财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晟众城(江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晟(江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
高飞 | 男,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徐州市贾汪区大吴镇程楼小学教师;大吴镇中心小学教科室主任;大吴镇建平小学副校长;贾汪区《贾汪新闻》报社办事员、科员;贾汪区委组织部科员;贾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科员、副主任;贾汪区城改办主任;贾汪区住建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徐州市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贾汪区网络信息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贾汪区督公湖风景区管理处党工委书记、处长;贾汪区大洞山风景区管理处党工委副书记、处长;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亿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晟华泽(江苏)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
李萍 | 女,197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世纪乾景进出口有限公司副经理;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裁;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林爱梅 | 女,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9年8月至1994年12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助教;1995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2000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0年12月至今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2014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任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4月至今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2017年11月至2023年8月任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担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沈鸿烈 | 男,1958年出生,博士后学历,1990年2月至2004年4月,在中国科学院上海冶金研究所信息功能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1992年11月至1994年11月,到日本通商产业省工业技术院电子技术综合研究所做博士后),先后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和博士生导师;2000年5月至2004年10月,在日本产业技术研究所、美国莱斯大学和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做高级访问学者;2004年11月至今,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任职教授。现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能量转换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从事光伏材料与应用技术、新型功能薄膜与传感器技术等的研究。2019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担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韩振禹 | 男,199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担任个贷客户经理;徐州御嘉置业有限公司按揭经理;徐州珺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台回款经理;现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融资中心融资业务经理。 |
曹雪莲 | 女,1994出生,大专学历。历任苏州高新徐州商旅发展有限公司(徐州乐园)客服主管;江苏鑫恒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人事专员;现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人事主管。 |
张磊 | 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北京市香山中学教师,保利大厦公关部经理,北京伟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23年9月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2023年9月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分管公司市场经营部,同时担任公司兰州分公司负责人。现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张忠卫 | 男,1964年出生,理学博士。历任上海空间电源研究所(航天811所)重点项目负责人、副主任研究师、研究室主任、所长助理、卫星电源分系统总指挥,中国新一代空间主电源—GaAs多结叠层太阳电池首要创始人,首届航天人才奖获得者;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航天机电首席技术官;中智泰兴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异质结HJT电池主要创始人(首任总经理);江苏南通苏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裁。现兼任科技部新能源高新技术评审专家;中国光标委核心委员;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光伏专委会核心委员;上海新能源协会光伏专家委员会主任,SNEC十大科技领军人物;上海市太阳能学会副理事长。 |
高声远 | 男,1983年3月生,工学博士学位,历任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委员、第25届博士后联谊会理事长;原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朝阳分局局长助理、贵州省兴义市副市长(挂职);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生态事业部经理;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水生态事业部经理;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常务总裁;北京乾景云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张闻斌 | 男,1980年出生,历任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技术部经理、863办公室主任;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鑫电池研发部主任;苏州光汇新能源科技公司技术总监;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CTO;现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CTO。 |
赵志远 | 男,1988年出生,本科毕业。历任苏州恒晟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中电电气(南京)光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南京华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裁。 |
姚麒 | 男,198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普华永道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顾问、高级顾问、经理、高级经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现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裁。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吴君 | 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1月 | |
高飞 | 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月 | |
张忠卫 | 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月 | |
张闻斌 | 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吴君 | 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12月 | |
江苏国晟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2月 | ||
金林资产管理徐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 | ||
中企金林企业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8月 | ||
金林置业徐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月 | ||
国晟(江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董事 | 2019年5月 | ||
高飞 | 国晟华泽(江苏)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5月 | |
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2年12月 | ||
江苏国晟控股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年2月 | ||
江苏国晟源储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3月 | ||
安徽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9月 | ||
淮北盛峰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1月 | ||
国晟高瓴(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5月 | ||
江苏铜锣湾置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7月 | ||
江苏亿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1月 | ||
江苏亿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12月 | ||
徐州市兆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月 | ||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5月 | ||
国晟煜宁(江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1月 | ||
江苏亿峰水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3月 | ||
苏州亿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4月 | ||
徐州市兆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月 | ||
绥中县大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6月 | ||
李萍 | 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4月 | |
林爱梅 |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1月 | |
沈鸿烈 |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 | |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月 | ||
张磊 | 安徽乾景宇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12月 | |
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2月 | ||
安徽乾景元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12月 |
乾景隆域旅游开发(北京)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6月 | ||
张忠卫 | 徐州心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2月 | |
张闻斌 | 徐州盛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2月 | |
赵志远 |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年5月 | |
国晟高瓴(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3年6月 | ||
国晟丰源(江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3月 | ||
大连国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3年2月 | ||
恒晟(徐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3年3月 | ||
国晟高瓴(徐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3年3月 | ||
姚麒 |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3年6月 | |
安徽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3年7月 | ||
北京河山鸿运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3年11月 | ||
四川恒立聚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4年4月 | ||
和田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3年8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独立董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成果及个人经营业绩相挂钩,年终由公司考核评定后一次发放。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已按规定发放。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591.10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吴君 | 董事长 | 选举 | 换届 |
高飞 | 董事、总经理 | 选举 | 换届 |
李萍 | 董事、副总经理 | 选举 | 换届 |
林爱梅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沈鸿烈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韩振禹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换届 |
曹雪莲 | 监事 | 选举 | 换届 |
张忠卫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换届 |
高声远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换届 |
张闻斌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换届 |
赵志远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换届 |
姚麒 | 财务总监 | 聘任 | 换届 |
回全福 | 董事长 | 离任 | 任期届满 |
王浪浪 | 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张磊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任期届满 |
蒋力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沈永宝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任萌圃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刘兆麒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李玉梅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朱仁元 | 副总经理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张永胜 | 财务总监 | 离任 | 任期届满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2月12日,因为合同资产减值确认不足、成本支出列报不准确、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不健全,公司以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回全福,时任财务总监张永胜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29)。2024年1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人员进行书面警示。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3年1月9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2、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3、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3年3月6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2、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3年3月13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3年3月20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 | 2023年4月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 |
三十八次会议 | 25日 | 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3、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4、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5、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6、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7、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9、关于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1、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2、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13、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2023年4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2023年6月2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2023年6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 2023年7月7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4、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5、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 2023年7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 2023年7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投资设立三级子公司及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3、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 2023年7月31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 2023年8月9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2.0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2.05、发行数量:2.06、限售期:2.0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2.08、上市地点:2.0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决议有效期:2.10、决议有效期:3、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8、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0、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1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13、关 |
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 2023年8月17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 2023年8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 2023年9月8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提请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提请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基本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4、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和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5、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6、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9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10月13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3、关于增加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4、关于向控股孙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关于公司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6、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7、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10月20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对外投资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11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2、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3、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4、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回全福 | 否 | 16 | 16 | 16 | 0 | 0 | 否 | 3 |
张磊 | 否 | 16 | 16 | 16 | 0 | 0 | 否 | 0 |
王浪浪 | 否 | 16 | 16 | 13 | 0 | 0 | 否 | 7 |
蒋力 | 是 | 16 | 16 | 16 | 0 | 0 | 否 | 1 |
沈永宝 | 是 | 16 | 16 | 16 | 0 | 0 | 否 | 0 |
吴君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0 |
高飞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1 |
李萍 | 否 | 5 | 5 | 3 | 0 | 0 | 否 | 2 |
林爱梅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0 |
沈鸿烈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2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6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第五届:林爱梅、沈鸿烈、吴君 第四届:蒋力、沈永宝、回全福 |
提名委员会 | 第五届:林爱梅、沈鸿烈、吴君 第四届:蒋力、沈永宝、回全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第五届:林爱梅、沈鸿烈、吴君 第四届:蒋力、沈永宝、回全福 |
战略委员会 | 第五届:沈鸿烈、吴君、高飞 第四届:沈永宝、回全福、张磊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25日 |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8、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4月28日 |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8月28日 |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9月25日 |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0月13 |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日 | |||
2023年10月27日 |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9月8日 |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提请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提请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25日 |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7月7日 |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7月14日 |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2、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0月13日 |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8月17日 | 会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41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50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790 |
销售人员 | 51 |
市场人员 | 9 |
技术人员 | 477 |
财务人员 | 39 |
行政管理人员 | 107 |
设计人员 | 27 |
合计 | 1,50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6 |
硕士 | 33 |
本科 | 296 |
大专 | 451 |
高中及以下 | 714 |
合计 | 1,500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执行的薪酬政策以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力为原则,实行以岗位价值和个人业绩为主要分配因素的薪酬制度。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具有竞争性的薪酬、考核与激励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发挥员工潜能,打造稳定、团结、进取的团队,实现人才与企业的共同发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致力建设学习型组织,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员工需求,制定高效的培训计划,为各类员工提供专业、个性化的培训课程,充实企业的人力资本积累。2024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基层员工等的培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522,347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12,515,079.10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制定情况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
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合规,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充分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由于公司2022年度未实现盈利,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4日和2023年7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7,073,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8月31日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2.72元/股。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2023年7月15日、2023年7月25日、2023年9月2日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3年6月14日到期。由于公司层面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对应的1,242,975股股票不得解锁。经第一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第一个锁定期对应的股票已经卖出,按出资金额归还持有人,收益归公司所有。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有效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更好的履行职责,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个人的经营业绩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其年薪。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分为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两部分。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年终发放。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请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以下简称“三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公司各职能部门按职能条线对子公司进行战略管理、财务管理、重大人事管理、内部审计监督等方面进行管理。此外,公司还通过OA系统等管理系统软件加强对子公司内部管理控制,提高子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不适用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环境保护政策和行业标准开展生产运营。
(2)排污许可情况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乾景宇辰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均已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或排污登记。
(3)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 | 废水:COD、氨氮、总氮、总磷、 | 有组织 | 多个 | 废水总排口、电池车间东侧、组件车间 | 按排放标准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满足总量控制 | 标准 | 无 |
有限公司 | PH、SS、氟化物 废气: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氯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 | 南侧、危废仓库、废水处理装置 | (DB32/4041—202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等 | 要求 | |||||
安徽乾景宇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 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油烟 | 有组织排放 | 多个 | 废水总排口:厂区北侧 废气排放口厂区西侧 | 按排放标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1-200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等 | 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 标准 | 无 |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COD、BOD、SS、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氨氮、油烟 | 有组织 | 多个 | 1#车间西侧、2#车间南侧,厂区西侧废水总排口 | 按排放标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等 | 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 标准 | 无 |
5、 污染物治理措施
(1)电池工厂主要环保处理设施工艺
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排水、冷却塔排水、纯水制备反冲洗水、生活污水等,其中工艺废水类型可分为浓碱废水、稀碱废水、浓酸(含氟)废水、稀酸(含氟)废水等。主要治理措施为:浓碱废水经“中和”处理;浓酸(含氟)废水、稀酸(含氟)废水、稀碱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分质收集后进入综合调节和物化沉淀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达到排放及接管标准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分为酸性废气、PECVD/PVD废气、有机废气等。电池车间制绒工序产生的氟化物、氯化氢经碱液喷淋处理后排放;丝网印刷、烧结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高温氧化、冷凝、活性炭吸附等设施处理后排放;前清洗工序产生的氟化物、氯化氢及吸杂工序产生的氯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排放;PECVD/PVD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燃烧筒、集尘机、燃烧塔、碱喷淋等设施处理后排放;PECVD腔体清洗废气经等离子水洗式除尘器、集尘机、碱吸收等设施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喷淋吸收处理后排放。
(2)组件生产主要环保处理设施工艺
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后经厂区内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组件车间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废气经过滤、活性炭吸附等设施处理后排放。
6、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乾景宇辰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均已制定2023年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方案计划开展环境检测,达标排放。
7、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乾景宇辰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均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各公司均已制定2023应急演练计划并按计划开展演练,并对演练效果和预案适宜性进行评估、提升与总结。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坚持以“建设美丽生态、改善人居环境”为己任,在环保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绿色施工,实现达标排放和生产环境的持续改进,不断实现设计优化、节约建造、运维管理、节能减排、环保产业、企业文化全面绿色发展。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 | 向徐州慈善总会定向捐赠-徐州博爱扶残文化艺术中心举办的公益演出活动。 |
其中:资金(万元) | 2 |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人)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 | 国晟能源、吴君、高飞 | 1、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因本次权益变动而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将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自身的独立性,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2、本次权益变动不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及财务独立等方面的独立性。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4、若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一切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本承诺在本公司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2023年8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避免同业竞争 | 国晟能源、吴君、高飞 |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并保证将来也不会从事或促使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或其所控制的企业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上市 | 2023年8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上市公司的竞争:(1)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来经营;(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上市公司,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上市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5、本承诺在本公司/本人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 | 国晟能源、吴君、高飞 |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就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本人保证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之间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的交易。本公司/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在本公司/本人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2023年8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国晟能源、吴君、高飞 |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其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其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股份登记完成 | 2023年8 | 是 | 通过本次发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其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其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月 | 认购的股票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18/36个月内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回全福、杨静 |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没有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且将不单独或与他人或以任何形式支持他人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及今后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如有任何竞争性业务机会,应首先促使以不亚于提供给本人的条件提供给公司。如因违反该承诺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本人将以现金形式进行赔偿。 | 2012年10月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回全福、杨静 | 如应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及其分公司或其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及其分公司或其子公司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将以自有资金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和被追偿的损失,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12年10月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回全福、杨静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 2012年10月18日、2014年5月10日 | 是 | 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离任后18个月内持续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回全福、杨静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 2014年5月10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人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10个交易日内制订股份购回方案并公告,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人股东发售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原转让价格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确定的价格。若本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本人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 日 |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10个交易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4年6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还兰女、汪宁、芦建国、刘志学、张林波、任萌圃、朱仁元、张磊、苏建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4年6月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华、张永胜、李萍 | |||||||||
其他 | 回全福、杨静 | 若公司因历史上曾租赁基本农田用于苗木种植一事受到有关的处罚,本人将无条件承担公司因此所遭受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费用。 | 2014年7月21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回全福、杨静 | 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4年7月21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回全福、杨静、张磊、蒋力、刘金龙、朱仁元、苏建华、张永胜、李萍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8年11月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回全福、杨静 | 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8年11月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 | 其他 | 回全福、杨静、张磊、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承诺不无 | 2018年11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诺 | 蒋力、刘金龙、朱仁元、苏建华、张永胜、李萍 | 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月9日 | ||||||
其他 | 回全福、杨静 | 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8年11月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业绩补偿 | 国晟能源 |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晟高瓴(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国晟晶硅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计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4,000万元和5,000万元,累计不低于12,000万元(“累计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后的30天内,按照《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对目标公司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额进行专项审核,若目标公司在补偿期间内截至各年末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高于或等于对应期间的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该年度无需对公司进行补偿。否则,国晟能源应按照协议所列方式计算出的当期业绩补偿金额,以现金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 | 2022年11月24日 | 是 | 2025年12月31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
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2022年11月9日,公司与国晟能源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以15,395.78万元现金向国晟能源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国晟高瓴(江苏)电力有限公司51%股权、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51%股权、安徽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安徽国晟晶硅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河北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统称“目标公司”)。2022年11月24日,公司与国晟能源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就目标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事宜进行约定,并对《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国晟能源承诺,2023年度至2025年度为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目标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计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4,000万元和5,000万元,累计不低于12,000万元。经中审众环审计,上述目标公司2023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11,200,609.54元,2023年业绩承诺没有实现。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述目标公司2023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11,200,609.54元,由于2023年业绩承诺没有实现,国晟能源将按照约定的补偿条款,以现金方式对公司补偿24,119,273.30元,同时公司减少支付2023年度应付的股权转让款13,096,896.34元,导致公司2023年度新增营业外收入合计37,216,169.64元。由于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的价值作为定价依据,并未产生商誉,所以本次业绩补偿对商誉不产生影响。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的“五、二十九.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1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朱晓红、谢润泽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朱晓红(4年)、谢润泽(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披露《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披露了公司和公司兰州分公司与兰州瑞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3年5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终审已经判决。 | 公告编号:临2019-045、临2022-007、临2023-031;披露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披露《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披露了公司与西宁多巴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3年10月28日披露《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一审已判决。2024年3月19日披露《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终审已经判决。 | 公告编号:临2023-001、临2023-115、临2024-006;披露网站:www.sse.com.cn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形。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拟向云晟采购边框352.10万元。2023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派沃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江苏国晟世安与云晟及其关联方合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人民币840.84万元(包括本次发生的人民币352.10万元)。 | 公告编号:临2024-002;披露网站:www.sse.com.cn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乾景蓝海100%股权出售给控股股东回全福、杨静投资的厦门鑫诚晟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价款118,415,850.27元人民币。 | 详见公告临2023-077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乾景睿科与国晟能源向国晟高瓴同比例增资,合计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国晟高瓴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至人民币4,000万元,乾景睿科持股比例仍为51%,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详见公告临2023-012 |
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孙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乾景睿科与公司控股股东国晟能源向安徽国晟新能源同比例增资,合计增资2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国晟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35,000万元,乾景睿科持股比例仍为51%,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详见公告临2023-109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 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30,000,000.00 | 227,705,582.80 | 257,705,582.80 | |||
回全福 | 原控股股东 | 25,135,575.00 | 25,135,575.00 | 0.00 | |||
杨静 | 原控股股东 | 15,515,286.10 | -4,676,380.57 | 20,191,666.67 | |||
合计 | 70,650,861.10 | 20,459,194.43 | 20,191,666.67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39,64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7,440.63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7,440.63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8.42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合同名称 | 交易对方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公告查询索引 | 执行情况 |
1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人民政府 | 大兴新城城市休闲公园(施工)二标段 | 3,242.00 | 临2022-068号 | 施工中 |
2 | 《海淀区南旱河滨水慢行景观提升工程施工合同》 | 北京市海淀区河道管理所 | 海淀区南旱河滨水慢行景观提升工程 | 9,438.67 | 临2023-104号 | 施工中 |
3 | 《萧县凤山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 萧县东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萧县凤山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工程 | 72,143.18 | 临2023-034号 | 尚未施工 |
4 | 《中广核新能源2023至2024年光伏组件框架集采(7标)光伏组件采购合同》 |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 中广核新能源2023至2024年光伏组件框架集采 | 125,000 | 临2023-105 | 执行中 |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3,82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6,286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56,867,255 | 108,295,827 | 16.85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回全福 | -4,022,000 | 67,060,480 | 10.43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杜景玉 | 11,000,000 | 18,880,000 | 2.94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7,073,000 | 7,073,000 | 1.10 | 0 | 无 | 其他 | |||
车啟平 | 0 | 6,700,000 | 1.04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于皓 | 5,789,300 | 5,789,300 | 0.90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李红杰 | 5,600,000 | 5,600,000 | 0.8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张东东 | 4,969,300 | 4,969,300 | 0.7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徐雪冰 | 3,562,300 | 3,562,300 | 0.55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88,634 | 3,188,770 | 0.50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08,295,8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295,827 | ||||||
回全福 | 67,060,480 | 人民币普通股 | 67,060,480 | ||||||
杜景玉 | 18,8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80,000 | ||||||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7,07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73,000 | ||||||
车啟平 | 6,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700,000 | ||||||
于皓 | 5,789,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89,300 | ||||||
李红杰 | 5,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00,000 | ||||||
张东东 | 4,969,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69,300 | ||||||
徐雪冰 | 3,562,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62,300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88,77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88,77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马冲 |
成立日期 | 2022年1月29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国晟能源成立于2022年1月29日,为持股平台公司,暂无实际业务经营。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9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全福、杨静与国晟能源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由杨静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56,867,255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85%)转让给国晟能源。2023年9月6日,上述股份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后,国晟能源持有上市公司108,295,8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85%,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回全福、杨静变更为国晟能源。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吴君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高飞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9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全福、杨静与国晟能源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由杨静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56,867,255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85%)转让给国晟能源。2023年9月6日,上述股份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后,国晟能源持有上市公司108,295,8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85%,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回全福、杨静变更为吴君、高飞。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晟科技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晟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应收账款减值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国晟科技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六、3应收账款所述,2023年12月31日,国晟科技公司应收账款494,590,745.48元,坏账准备147,790,302.82元,其中单项计提113,059,951.82元,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34,730,351.00元,应收账款净值346,800,442.66元。 如国晟科技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四、11金融资产减值所述,应收款项减值应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管理层需单项评估其信用风险。 由于应收款项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 | (1)了解并测试国晟科技公司评估、确认应收款项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 (2)复核用于计提坏账准备的信息,包括复核应收款项账龄的准确性,考虑历史上同类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坏账发生金额及情况,结合客户信用、经营状况及现金流量情况等因素,评估国晟科技公司管理层对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的评估是否合理; (3)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验证国晟科技公司管理层应收账款减值计提的合理性及充分性; (4)对账龄较长、逾期未回款的应收款项,关注交易对方是否存在财务困难或其他异常情况,复核国晟科技公司管理层对未来可回收金额的假设及判定依据,询问项目管理人员,评估是否出现减值迹象; (5)审阅应收款项减值测试的支持性文件,复核国晟科技公司应收款项减值的计提及披露。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确定应收款项减值时做出了重大判断,基于此我们将该事项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国晟科技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六、7存货所述,2023年12月31日,国晟科技公司存货账面余额192,440,000.17元,跌价准备22,686,046.03元,跌价准备金额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大重大。 公司于报告期各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确定存货跌价准备需要管理层作出判断和估计,鉴于该事项涉及金额较大且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和评价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对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获取盘点报告; (3)取得存货的期末库龄清单,对不同库龄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 (4)了解并评价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的适当性; (5)获取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表,评估管理层在存货跌价准备测试中使用的相关参数,尤其是预计售价、进一步生产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等,复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6)对主要发出商品执行函证程序,检查发出商品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7)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情况,以评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
(三)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国晟科技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光伏组件生产及销售、园林工程及光伏电站工程施工等。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国晟科技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四、28收入和财务报表附注六、4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23年度公司合并主营业务收入为96,505.16万元,其中光伏组件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收入作为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 |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对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有关的重大风险及报酬转移时点进行分析评估,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程序,判断报告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而存在被管理层操纵以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该事项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4)对报告期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库单、物流单、签收单、对账单及发票,结合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实施截止性测试,评价相关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记录; (6)选取样本对应收账款余额和销售收入金额实施函证程序; (7)对于重要客户,通过访谈了解其与国晟科技的交易情况,以核实收入发生的真实性。 |
四、 其他信息
国晟科技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国晟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国晟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国晟科技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国晟科技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晟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晟科技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国晟科技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朱晓红
中国注册会计师:
谢润泽
中国·武汉 2024年4月27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28,555,262.00 | 249,472,151.6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43,055,916.66 | 8,457,189.12 |
应收账款 | 七、5 | 346,800,442.66 | 369,003,515.6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7,598,232.15 | 325,566.00 |
预付款项 | 七、8 | 27,861,158.73 | 28,946,734.3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7,609,881.40 | 104,458,882.8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69,753,954.14 | 92,940,275.45 |
合同资产 | 七、6 | 133,209,733.15 | 62,282,004.13 |
持有待售资产 | 52,043,345.5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35,335,144.57 | 15,746,050.38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84,352,364.58 | 48,741,188.13 |
流动资产合计 | 1,004,132,090.04 | 1,032,416,903.3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17,639,145.13 | 34,304,884.48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45,156,769.56 | 232,548,180.5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29,706,202.63 | 17,556,202.63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4,446,702.72 | 4,520,238.84 |
固定资产 | 七、21 | 1,022,607,706.18 | 145,863,236.92 |
在建工程 | 七、22 | 132,273,422.07 | 214,877,475.4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0,430,665.84 | 7,396,905.15 |
无形资产 | 七、26 | 117,776,856.90 | 117,902,928.2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7,073,710.46 | 9,458,671.1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52,855,901.93 | 7,770,355.7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588,734,014.43 | 564,131,733.4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28,701,097.85 | 1,356,330,812.55 | |
资产总计 | 3,232,833,187.89 | 2,388,747,715.8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89,140,708.33 | 52,911,111.1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55,483,581.34 | 103,321,234.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950,640,624.90 | 396,923,297.46 |
预收款项 | 28,571.43 | ||
合同负债 | 七、38 | 45,630,323.36 | 19,832,865.6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3,794,547.28 | 8,812,942.78 |
应交税费 | 七、40 | 12,922,646.88 | 2,995,376.6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04,587,074.40 | 307,087,314.8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8,840,332.67 | 19,071,613.75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92,847,149.62 | 79,781,492.52 |
流动负债合计 | 1,693,886,988.78 | 990,765,820.1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88,770,000.00 | 104,27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7,728,584.18 | 3,736,135.76 |
长期应付款 | 27,144,656.9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572,205.81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7,399,103.34 | 12,174,57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958,021.46 | 1,273,734.9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32,283,640.81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9,572,571.69 | 153,738,081.49 | |
负债合计 | 1,863,459,560.47 | 1,144,503,901.6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642,857,142.00 | 642,857,14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84,271,798.78 | 393,177,304.22 |
减:库存股 | 七、56 | 38,000,000.00 | 43,004,972.00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31,925.92 | 108,692.79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47,672,869.79 | 47,672,869.7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90,125,465.99 | -21,245,318.9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46,808,270.50 | 1,019,565,717.84 | |
少数股东权益 | 422,565,356.92 | 224,678,096.4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69,373,627.42 | 1,244,243,814.2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232,833,187.89 | 2,388,747,715.86 |
公司负责人:吴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麒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胜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599,333.35 | 98,176,831.7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31,779,797.56 | 280,153,478.46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212,200.36 | 14,193,042.46 | |
其他应收款 | 492,739,272.59 | 235,218,590.4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88,550,152.84 | 77,882,147.86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590,955.68 | 16,821,649.95 | |
流动资产合计 | 740,471,712.38 | 722,445,740.9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27,636,009.07 | 419,196,435.2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4,446,702.72 | 4,520,238.84 | |
固定资产 | 34,087,540.63 | 35,597,910.4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913,335.23 | 3,826,670.43 | |
无形资产 | 334,097.28 | 444,646.4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244,143.17 | 8,937,472.0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6,806.88 | 561,000.8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9,363,775.35 | 267,842,941.3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62,312,410.33 | 750,927,315.61 | |
资产总计 | 1,402,784,122.71 | 1,473,373,056.5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9,911,111.1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85,296,978.35 | 215,535,110.43 | |
预收款项 | 28,571.43 | ||
合同负债 | 39,339,938.23 | 11,985,091.02 | |
应付职工薪酬 | 2,849,700.23 | 4,511,440.85 | |
应交税费 | 898,750.71 | 84,499.75 | |
其他应付款 | 166,904,623.53 | 120,175,467.7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12,045.89 | 1,827,959.74 | |
其他流动负债 | 34,954,131.08 | 50,960,687.96 | |
流动负债合计 | 432,156,168.02 | 425,019,939.9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912,045.89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72,205.81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6,806.88 | 561,000.8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2,283,640.81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59,012.69 | 34,756,687.54 | |
负债合计 | 433,015,180.71 | 459,776,627.5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42,857,142.00 | 642,857,14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94,324,755.72 | 386,326,580.39 | |
减:库存股 | 38,000,000.00 | 43,004,972.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7,672,869.79 | 47,672,869.79 | |
未分配利润 | -77,085,825.51 | -20,255,191.1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69,768,942.00 | 1,013,596,429.0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02,784,122.71 | 1,473,373,056.54 |
公司负责人:吴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麒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胜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87,968,769.44 | 197,850,658.7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987,968,769.44 | 197,850,658.7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21,823,383.46 | 238,038,640.9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891,476,677.75 | 176,821,496.5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6,821,133.05 | 1,681,816.42 |
销售费用 | 七、63 | 24,706,846.01 | 1,930,471.66 |
管理费用 | 七、64 | 130,511,129.84 | 45,759,274.25 |
研发费用 | 七、65 | 50,559,025.59 | 11,634,680.84 |
财务费用 | 七、66 | 17,748,571.22 | 210,901.26 |
其中:利息费用 | 20,337,890.85 | 306,454.92 | |
利息收入 | 4,426,631.16 | 572,653.32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360,242.93 | 95,606.2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52,500,639.32 | 15,665,334.5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768,588.98 | 15,828,481.9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46,246,390.54 | -103,090,926.2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6,916,701.52 | -26,113,500.6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01,488.58 | -20,291,977.3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9,221,932.21 | -173,923,445.6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7,272,202.25 | 3,590.22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095,318.24 | 1,575,853.7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3,045,048.20 | -175,495,709.1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0,699,763.38 | 1,016,867.1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2,345,284.82 | -176,512,576.2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2,345,284.82 | -176,512,576.2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880,147.03 | -162,180,140.6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34,862.21 | -14,332,435.6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3,233.13 | 115,982.88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3,233.13 | 115,982.88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233.13 | 115,982.88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3,233.13 | 115,982.88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2,322,051.69 | -176,396,593.3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8,856,913.90 | -162,064,157.7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534,862.21 | -14,332,435.6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2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2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吴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麒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胜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53,683,084.92 | 190,590,936.01 | |
减:营业成本 | 117,276,447.27 | 175,450,112.50 | |
税金及附加 | 1,271,063.80 | 1,181,220.13 | |
销售费用 | 1,854,519.58 | 1,930,471.66 | |
管理费用 | 39,706,497.99 | 37,025,462.47 | |
研发费用 | 6,829,124.26 | 9,109,075.40 | |
财务费用 | -1,103,416.26 | 153,934.28 |
其中:利息费用 | 1,164,063.95 | 233,559.37 | |
利息收入 | 2,428,176.39 | 369,843.90 | |
加:其他收益 | 23,362.06 | 75,687.9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702,893.49 | 29,859,303.5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768,588.98 | 32,454,303.5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5,634,402.00 | -100,044,994.1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223,535.51 | -60,909,534.9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867.10 | 8,305.4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3,823,895.56 | -165,270,572.59 | |
加:营业外收入 | 37,216,169.64 | 3,590.22 | |
减:营业外支出 | 222,908.42 | 24,715.9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6,830,634.34 | -165,291,698.28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6,830,634.34 | -165,291,698.2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6,830,634.34 | -165,291,698.2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6,830,634.34 | -165,291,698.2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吴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麒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胜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91,123,749.55 | 158,528,773.1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678,334.13 | 454,205.4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2,260,107.44 | 41,373,872.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0,062,191.12 | 200,356,850.8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1,693,839.07 | 153,115,883.0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 176,244,623.74 | 32,696,570.82 |
现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327,104.34 | 10,276,062.5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3,195,178.69 | 55,916,202.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29,460,745.84 | 252,004,718.8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01,445.28 | -51,647,867.9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3,069,038.5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8,259,800.00 | 12,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16,821,816.95 | 1,999,942.27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4,630,851.6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2,781,507.12 | 2,011,942.2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40,431,031.62 | 1,602,654.3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990,000.00 | 12,69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69,946,333.4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3,421,031.62 | 87,238,987.7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0,639,524.50 | -85,227,045.5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0,066,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0,066,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9,000,000.00 | 100,22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46,301,560.80 | 87,370,930.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5,367,560.80 | 187,590,930.1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8,400,000.00 | 20,5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641,457.43 | 5,923,652.2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78,624,861.73 | 47,966,447.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0,666,319.16 | 74,440,099.2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701,241.64 | 113,150,830.8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8,163.70 | 115,982.7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5,278,673.88 | -23,608,099.8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9,725,240.73 | 143,333,340.5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446,566.85 | 119,725,240.73 |
公司负责人:吴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麒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胜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6,689,129.71 | 210,845,845.5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10,640.4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656,236.52 | 37,547,458.0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0,556,006.70 | 248,393,303.5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4,617,520.87 | 141,223,901.3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624,354.22 | 25,490,343.8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766,901.90 | 8,575,985.1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744,130.28 | 55,538,332.5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1,752,907.27 | 230,828,562.8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803,099.43 | 17,564,740.6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0,000.00 | 12,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18,920,850.27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8,950,850.27 | 2,012,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86,306.47 | 1,574,887.7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4,840,000.00 | 17,043,5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5,126,306.47 | 18,618,387.7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175,456.20 | -16,606,387.7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9,9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4,068,966.88 | 94,036,718.4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4,068,966.88 | 123,936,718.4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9,900,000.00 | 1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63,385.56 | 350,055.5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949,857.01 | 147,776,917.1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2,013,242.57 | 158,126,972.6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944,275.69 | -34,190,254.2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5,316,632.46 | -33,231,901.3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1,123,452.06 | 124,355,353.4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06,819.60 | 91,123,452.06 |
公司负责人:吴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麒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胜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42,857,142.00 | 393,177,304.22 | 43,004,972.00 | 108,692.79 | 47,672,869.79 | -21,245,318.96 | 1,019,565,717.84 | 224,678,096.42 | 1,244,243,814.2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42,857,142.00 | 393,177,304.22 | 43,004,972.00 | 108,692.79 | 47,672,869.79 | -21,245,318.96 | 1,019,565,717.84 | 224,678,096.42 | 1,244,243,814.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905,505.44 | -5,004,972.00 | 23,233.13 | -68,880,147.03 | -72,757,447.34 | 197,887,260.50 | 125,129,813.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233.13 | -68,880,147.03 | -68,856,913.90 | 6,534,862.22 | -62,322,051.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94,962.06 | -2,494,962.06 | 191,352,398.28 | 188,857,436.2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60,066,000.00 | 260,066,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
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791,436.22 | 6,791,436.22 | 6,791,436.22 | ||||||||||||
4.其他 | -9,286,398.28 | -9,286,398.28 | -68,713,601.72 | -78,00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6,410,543.38 | -5,004,972.00 | -1,405,571.38 | -1,405,571.3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42,857,142.00 | 384,271,798.78 | 38,000,000.00 | 131,925.92 | 47,672,869.79 | -90,125,465.99 | 946,808,270.50 | 422,565,356.92 | 1,369,373,627.42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42,857,142.00 | 390,688,785.18 | 10,000,000.00 | -7,290.09 | 47,672,869.79 | 149,101,124.45 | 1,220,312,631.33 | 94,981,719.48 | 1,315,294,350.8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8,166,302.78 | -8,166,302.78 | -8,166,302.78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42,857,142.00 | 390,688,785.18 | 10,000,000.00 | -7,290.09 | 47,672,869.79 | 140,934,821.67 | 1,212,146,328.55 | 94,981,719.48 | 1,307,128,048.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88,519.04 | 33,004,972.00 | 115,982.88 | -162,180,140.63 | -192,580,610.71 | 129,696,376.94 | -62,884,233.7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5,982.88 | -162,180,140.63 | -162,064,157.75 | -14,332,435.63 | -176,396,593.3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12,581.60 | 33,004,972.00 | -31,692,390.40 | 145,204,750.01 | 113,512,359.6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5,204,750.01 | 145,204,750.0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 | 1,312,581.60 | 33,004,972.00 | -31,692,390.40 | -31,692,390.40 |
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175,937.44 | 1,175,937.44 | -1,175,937.4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42,857,142.00 | 393,177,304.22 | 43,004,972.00 | 108,692.79 | 47,672,869.79 | -21,245,318.96 | 1,019,565,717.84 | 224,678,096.42 | 1,244,243,814.26 |
公司负责人:吴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麒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胜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42,857,142.00 | 386,326,580.39 | 43,004,972.00 | 47,672,869.79 | -20,255,191.17 | 1,013,596,429.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42,857,142.00 | 386,326,580.39 | 43,004,972.00 | 47,672,869.79 | -20,255,191.17 | 1,013,596,429.0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998,175.33 | -5,004,972.00 | -56,830,634.34 | -43,827,487.0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830,634.34 | -56,830,634.3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791,436.22 | 6,791,436.2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791,436.22 | 6,791,436.2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
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206,739.11 | -5,004,972.00 | 6,211,711.1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42,857,142.00 | 394,324,755.72 | 38,000,000.00 | 47,672,869.79 | -77,085,825.51 | 969,768,942.00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42,857,142.00 | 385,013,998.79 | 10,000,000.00 | 47,672,869.79 | 153,202,809.89 | 1,218,746,820.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8,166,302.78 | -8,166,302.78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42,857,142.00 | 385,013,998.79 | 10,000,000.00 | 47,672,869.79 | 145,036,507.11 | 1,210,580,517.6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12,581.60 | 33,004,972.00 | -165,291,698.28 | -196,984,088.6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5,291,698.28 | -165,291,698.2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12,581.60 | 33,004,972.00 | -31,692,390.4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312,581.60 | 33,004,972.00 | -31,692,390.4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42,857,142.00 | 386,326,580.39 | 43,004,972.00 | 47,672,869.79 | -20,255,191.17 | 1,013,596,429.01 |
公司负责人:吴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麒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胜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原为北京乾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是2002年11月5日由自然人回全福和杨静发起设立的,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回全福出资80万元,占注册资本80%,杨静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20%。
2003年12月19日进行第一次增资,回全福增资320万元,杨静增资80万元;2005年12月19日进行第二次增资,回全福增资350万元,北京原野春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2006年10月11日进行第三次增资,北京原野春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回全福出资750万元,占注册资本37.50,杨静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5.00%,北京原野春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150万元,占注册资本57.50%。
2011年3月21日,经本公司第五届第四次股东会决议通过,北京原野春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将其对本公司投资1,150万元转让给杨静,转让后,本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杨静出资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62.50%,回全福出资750万元,占注册资本37.50%。
2011年5月6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杨静将其所持股份917,431元转让给黄云,458,715.00元转让给车啟平;回全福将其所持股份458,715.00元转让给还兰女,458,715.00元转让给吴志勇,91,743.00元转让给刘涛,91,743.00元转让给刘志学。
根据本公司股东杨静、回全福、黄云、车啟平、还兰女、吴志勇、刘涛和刘志学签订的《关于整体变更设立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将北京乾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4月30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89,772,376.71元,按4.49:1折股为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东按原有出资比例享有折股后股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己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XYZH/2010A40702号验资报告。上述事项于2011年7月22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2011年6月21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北京乾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本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本 | 持股比例 |
杨静 | 11,123,854.00 | 55.6192% |
回全福 | 6,399,084.00 | 31.9954% |
黄云 | 917,431.00 | 4.5872% |
车啟平 | 458,715.00 | 2.2936% |
还兰女 | 458,715.00 | 2.2936% |
吴志勇 | 458,715.00 | 2.2936% |
刘志学 | 91,743.00 | 0.4587% |
刘涛 | 91,743.00 | 0.4587% |
股东名称 | 股本 | 持股比例 |
合计 | 20,000,000 | 100.0000% |
2011年9月29日,根据本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增加注册资本400万元,新增股东长春市铭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大同金垣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上海创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通泰高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自然人谢国满、张吉亮,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400万元,己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XYZH/2010A4070-3号验资报告。变更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本 | 持股比例 |
杨静 | 11,123,854 | 46.3493% |
回全福 | 6,399,084 | 26.6629% |
张吉亮 | 1,200,000 | 5.0000% |
黄云 | 917,431.00 | 3.8226% |
大同金垣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832,000.00 | 3.4667% |
北京通泰高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800,000.00 | 3.3333% |
车啟平 | 458,715.00 | 1.9113% |
还兰女 | 458,715.00 | 1.9113% |
吴志勇 | 458,715.00 | 1.9113% |
长春市铭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00,000.00 | 1.6667% |
谢国满 | 400,000.00 | 1.6667% |
上海创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68,000.00 | 1.5333% |
刘志学 | 91,743.00 | 0.3823% |
刘涛 | 91,743.00 | 0.3823% |
合计 | 24,000,000 | 100.0000% |
2011年11月18日,根据本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按每10股转增15股的比例,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3,600万股。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000万元,己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XYZH/2010A4070-5号验资报告。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本 | 持股比例 |
杨静 | 27,809,635.00 | 46.3493% |
回全福 | 15,997,710.00 | 26.6629% |
张吉亮 | 3,000,000.00 | 5.0000% |
黄云 | 2,293,578.00 | 3.8226% |
大同金垣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2,080,000.00 | 3.4667% |
股东名称 | 股本 | 持股比例 |
北京通泰高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000,000.00 | 3.3333% |
车啟平 | 1,146,787.00 | 1.9113% |
还兰女 | 1,146,787.00 | 1.9113% |
吴志勇 | 1,146,787.00 | 1.9113% |
长春市铭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000,000.00 | 1.6667% |
谢国满 | 1,000,000.00 | 1.6667% |
上海创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920,000.00 | 1.5333% |
刘志学 | 229,358.00 | 0.3823% |
刘涛 | 229,358.00 | 0.3823% |
合计 | 60,000,000.00 | 100.0000% |
2012年6月25日,公司自然人股东张吉亮与自然人曹玉锋签署“张吉亮与曹玉锋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张吉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的股份300万股转让给曹玉锋,股权转让价格为10元/股。2012年7月15日,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2012年8月28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下发的《备案通知书》。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本 | 持股比例 |
杨静 | 27,809,635.00 | 46.3493% |
回全福 | 15,997,710.00 | 26.6629% |
曹玉锋 | 3,000,000.00 | 5.0000% |
黄云 | 2,293,578.00 | 3.8226% |
大同金垣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2,080,000.00 | 3.4667% |
北京通泰高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000,000.00 | 3.3333% |
车啟平 | 1,146,787.00 | 1.9113% |
还兰女 | 1,146,787.00 | 1.9113% |
吴志勇 | 1,146,787.00 | 1.9113% |
长春市铭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000,000.00 | 1.6667% |
谢国满 | 1,000,000.00 | 1.6667% |
上海创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920,000.00 | 1.5333% |
刘志学 | 229,358.00 | 0.3823% |
刘涛 | 229,358.00 | 0.3823% |
合计 | 60,000,000.00 | 100.0000%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73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首次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00万股,于201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变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股本)为8,000万元,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XYZH/2015BJA30053号验资报告。上述事项于2016年3月3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市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为8,000万股。
2016年4月28日,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16年5月16日,本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本公司股本总额增至200,000,000股。上述事项于2016年5月18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年2月6日,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和有关授权,本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年5月19日,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17年6月2日,本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600,000元,转增300,0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00,000,000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68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2,857,14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57元,募集资金总额509,999,996.94元。变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642,857,142元,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第630020号验资报告。上述事项于2021年1月1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2年11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全福先生、杨静女士与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回全福、杨静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51,428,57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8.00%)转让给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9日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023年8月9日,国晟能源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全福、杨静签署《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7.78元/股的价格受让杨静持有的上市公司非限售流通股份56,867,255股,占乾景园林总股本的8.85%。2023年9月7日,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国晟能源持有上市公司108,295,827股股份,占乾景园林总股本的16.85%,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变更为吴君、高飞。
本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向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登记手续;11月9日办理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企业名称的登记手续,原名称为“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4473877XT,法
定代表人:吴君,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的一般项目有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等。主要从事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树木种植经营;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有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人防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确认、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股份支付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8“收入”、四、11“金融资产减值”、四、27“股份支付”等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35“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5%以上且金额大于500.00万元。 |
应收款项本年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总额的5%以上且金额大于500.00万元。 |
本年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5%以上且金额大于500.0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付款项/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项 | 对单个供应商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项大于500.00万元时,本集团将其作为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付款项/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项披露。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在建工程项目年初金额、年末金额及本年转入固定资产金额任一项金额大于1亿元时,本集团将其作为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披露。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总资产任一项金额占本集团合并金额比重超过5%时,本集团将其作为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披露。 |
重要的联营/合营企业 | 联营/合营企业当年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金额占本集团合并利润总额的比重超过5%或年末投资账面价值占本集团合并资产总额的比重超过1%时,本集团将其作为重要的联营/合营企业披露。 |
收到/支付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除已在收到/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处置/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支付的现金净额披露的投资活动现金外,单个投资活动现金大于1亿元时,本集团将其作为收到/支付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披露。 |
重要的未决诉讼、仲裁 | 单个未决诉讼、仲裁及货损纠纷的涉案金额大于500.00万元时,本集团将其作为重要的未决诉讼、仲裁及货损纠纷披露。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集团享有现时权利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集团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集团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集团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集团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集团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集团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10“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的折算方法和汇兑损益的处理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2.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3、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与原应收账款合并计算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不考虑应收账款是否含有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 | |
合并范围内组合 |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
园林行业 | 本组合以园林行业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以交易日期为基础确定,本集团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为除合并范围内组合项目及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项目以外的应收账款,账龄能够反映其信用风险特征。 |
光伏行业 | 本组合以光伏行业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计算方法同上。 |
合同资产: | |
未完工项目组合 | 本组合为所有已施工未结算的工程项目 |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组合 | 本组合为已验收或已交付形成的有条件收款权利的工程项目,按账龄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质保金组合 | 销售产品或建造服务未到期保证金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三、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与原应收账款合并计算。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备用金代垫款组合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员工备用金、代垫款等应收款项 |
押金保证金组合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保证金等应收款项 |
关联方组合 | 本组合为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除上述组合以外的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款项,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确定账龄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长期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选择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五、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发出商品、库存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等,本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为苗木。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专为单个项目采购的原材料按个别计价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六、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集团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公司提供的建造收入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采用投入法,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公司与客户进行结算后,相关合同对价于合同约定的结算达成后构成本公司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于应收款项列示。合同履约进度大于合同结算的金额形成合同资产。未到期质保金根据约定属于有条件收款权利形成相关合同资产。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四、11“金融资产减值”。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2“金融资产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七、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待售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集团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均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八、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10“金融工具”。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
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
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九、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3“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十、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5-20 | 5 | 4.75-19.00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 | 5 | 9.50-19.00 |
电子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5 | 5 | 31.67-19.00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4-10 | 5 | 23.75-9.50 |
办公家具和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3-5 | 5 | 31.67-19.00 |
注:房屋及建筑物中活动板房折旧年限为5年。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1)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3“长期资产减值”。
(2)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十一、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本公司各类别在建工程具体转固标准和时点
类别 | 转固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完工;(2)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照预估价格转入固定资产 |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 |
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3“长期资产减值”。
十二、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其中,本集团依据PPP项目合同将对价索取权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也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十三、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生物资产均为消耗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或出售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确认存货跌价准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或死亡、毁损时,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
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十五、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集团所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使用年限为使用寿命;专利权,以专利授权期限及预期能够给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孰短作为使用寿命;非专利技术,以预期能够给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作为使用寿命;办公软件,以本集团软件实际使用及更新情况并参考市场惯例确定。其中,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项目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如下:
项目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专利技术 | 10 | 直线法平均分摊 |
非专利技术 | 5 | 直线法平均分摊 |
软件 | 5-10 | 直线法平均分摊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发支出为企业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材料费用、折旧费用
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及其他费用等。研发支出的归集和计算以相关资源实际投入研发活动为前提。
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标准:研究阶段支出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产品等所发生的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3“长期资产减值”。
十六、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
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十七、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十八、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十九、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集团尚未运作设定受益计划或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二十一、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 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集团内,另一在本集团外的,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二十二、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三、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1)收入确认原则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作为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订立PPP项目合同,并提供建设、运营、维护等多项服务,本集团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在提供建造服务或将项目发包给其他方时,确定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
本集团在项目运营期间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的费用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的,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本集团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本集团确认与运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① 商品销售收入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苗木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本集团销售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在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将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
本集团在苗木交付购货方并经对方验收合格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集团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②建造收入
本集团的建造收入主要为光伏电站建设以及园林工程施工收入,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确定施工服务的履约进度,即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③提供服务收入
本集团的提供服务收入主要为园林景观设计服务收入,本集团根据合同进行分析是否满足新收入准则的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合同,对于本集团符合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进度,本集团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即按累计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
对于本集团不符合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合同,本集团按照时点确认收入,即服务提供完成并经业主验收之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二十四、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五、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六、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及土地承包经营权。
①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四、17“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 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八、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四、14“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相关描述。
(2)回购股份
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债务重组
本集团作为债权人参与债务重组时,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进行债务重组的,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取得抵债资产为金融资产的,其初始计量金额的
确定原则见本附注四、10“金融工具”之“(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中的相应内容;取得抵债资产为非金融资产的,其初始计量金额为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其他可直接归属成本之和。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集团根据合同的实质性修改情况,判断是否终止确认原债权,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债权,或者重新计算该债权的账面余额。
本集团作为债务人参与债务重组时,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进行债务重组的,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负债符合终止确认条件(详见本附注四中关于相关资产、负债终止确认条件的相关内容)时予以终止确认,按照所转为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对其进行计量(在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估计时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权益工具的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集团根据合同的实质性修改情况,判断是否终止确认原债务,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债务,或者重新计算该债务的账面余额。针对债务重组中被豁免的债务,只有在本集团不再负有偿债现时义务时才能终止确认该部分被豁免债务并确认债务重组利得。
二十九、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
其他说明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集团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
集团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该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 |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73,734.92 | 561,000.8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73,734.92 | 561,000.84 |
说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表不产生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 收入确认——建造合同
如本附注四、28“收入”所述,本集团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
本集团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 租赁
①租赁的识别
本集团在识别一项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时,需要评估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且客户控制了该资产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权。在评估时,需要考虑资产的性质、实质性替换权、以及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在该期间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能够主导该资产的使用。
②租赁的分类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时,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分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③租赁负债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时,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量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对使用的折现率以及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进行估计。在评估租赁期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与本集团行使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等。不同的判断及估计可能会影响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并将影响后续期间的损益。
(3)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 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6) 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7)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8) 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9) 预计负债
本集团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的情况下,本集团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集团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集团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集团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10) 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本集团的董事会已成立估价委员会(该估价委员会由本集团的首席财务官领导),以便为公允价值计量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集团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本集团会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估价委员会与有资质的外部估价师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首席财务官每季度向本集
团董事会呈报估价委员会的发现,以说明导致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发生波动的原因。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十二中披露。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销售额 | 本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系一般纳税人的,应税收入按6%、9%、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选择简易征收的项目适用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本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系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3%的征收率;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苏乾景林苑苗木有限公司免征增值税。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增值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1%、5%、7%计缴。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25%、0%计缴。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增值税 | 应纳增值税的3%计缴。 |
房产税 | 房产原值的70% | 房产原值的70%的1.2%计缴。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乾景隆域旅游投资开发(北京)有限公司 | 25 |
荥经乾雅市政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 20 |
北京乾景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15 |
江苏乾景林苑苗木有限公司 | 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11003535,有效期三年;2023年度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缴纳。
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乾景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11000106,有效期三年;2023年度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生产自
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苏乾景林苑苗木有限公司从事农、林、牧、渔业,2023年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免征收。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7,822.01 | 125,364.93 |
银行存款 | 74,398,744.84 | 119,599,875.80 |
其他货币资金 | 54,108,695.15 | 129,746,910.95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128,555,262.00 | 249,472,151.6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384,186.93 | 1,367,484.10 |
其他说明
注1: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4,108,695.15元。其中47,584,584.09元为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为3,731,597.31元;因涉及诉讼被法院冻结2,750,000.00元;保证金账户剩余的存款利息为42,513.75元。注2: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384,186.93元,系本集团子公司香港金智通投资有限公司年末存放在境外的银行存款。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3,055,916.66 | 8,457,189.12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3,055,916.66 | 8,457,189.1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1,052,530.48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1,052,530.48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08,084,343.65 | 103,709,056.20 |
1年以内小计 | 308,084,343.65 | 103,709,056.20 |
1至2年 | 13,185,001.60 | 264,111,561.62 |
2至3年 | 66,821,471.50 | 27,499,402.9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9,974,033.02 | 124,362,232.60 |
4至5年 | 6,845,018.83 | 42,902,065.04 |
5年以上 | 89,680,876.88 | 154,080,627.52 |
合计 | 494,590,745.48 | 716,664,945.9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5,964,557.02 | 39.62 | 113,059,951.82 | 57.69 | 82,904,605.20 | 429,078,498.90 | 59.87 | 244,408,068.16 | 56.96 | 184,670,430.74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8,626,188.46 | 60.38 | 34,730,351.00 | 11.63 | 263,895,837.46 | 287,586,447.07 | 40.13 | 103,253,362.15 | 35.90 | 184,333,084.92 |
其中: | ||||||||||
园林行业账龄组合 | 83,114,129.17 | 16.81 | 32,687,319.79 | 83,114,129.17 | 16.81 | 215,105,753.11 | 30.02 | 102,890,958.68 | 47.83 | 112,214,794.43 |
光伏行业账龄组合 | 215,512,059.29 | 43.57 | 2,043,031.21 | 215,512,059.29 | 43.57 | 72,480,693.96 | 10.11 | 362,403.47 | 0.50 | 72,118,290.49 |
合计 | 494,590,745.48 | / | 147,790,302.82 | / | 346,800,442.66 | 716,664,945.97 | / | 347,661,430.31 | / | 369,003,515.6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西宁多巴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82,904,605.20 | 0.00 | 已冻结相应价值的资产,不计提坏账 | |
兰州瑞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82,976,176.30 | 82,976,176.30 | 100.00 | 案件终本无可执行财产 |
兰州科天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429,980.92 | 9,429,980.9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兰州科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6,946,327.52 | 6,946,327.5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兰州科天水性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4,557,690.91 | 4,557,690.9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兰州科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021,560.57 | 3,021,560.5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兰州科天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481,353.33 | 481,353.3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肥世纪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5,646,862.27 | 5,646,862.27 | 100.00 | 预计无法偿还 |
合计 | 195,964,557.02 | 113,059,951.82 | 57.69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园林行业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674,479.16 | 483,723.96 | 5.00 |
1至2年 | 13,178,201.60 | 1,317,820.16 | 10.00 |
2至3年 | 24,882,055.14 | 2,488,205.51 | 10.00 |
3至4年 | 9,974,033.02 | 2,992,209.91 | 30.00 |
4至5年 | 914,090.00 | 914,090.00 | 100.00 |
5年以上 | 24,491,270.25 | 24,491,270.25 | 100.00 |
合计 | 83,114,129.17 | 32,687,319.7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光伏行业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194,064,705.90 | 970,323.53 | 0.50 |
7-12个月 | 21,440,553.39 | 1,072,027.68 | 5.00 |
项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至2年 | 6,800.00 | 680.00 | 10.00 |
合计 | 215,512,059.29 | 2,043,031.21 | ——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47,661,430.31 | 39,047,576.05 | 238,918,703.54 | 147,790,302.82 | ||
合计 | 347,661,430.31 | 39,047,576.05 | 238,918,703.54 | 147,790,302.8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兰州瑞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82,976,176.30 | 16.78 | 82,976,176.30 | ||
西宁多巴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82,904,605.20 | 16.76 | |||
浙江善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71,949,499.41 | 14.55 | 359,747.50 | ||
徐州宏丰富阁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46,367,379.35 | 9.37 | 231,836.90 | ||
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 | 3,346,460.35 | 0.68 | 39,973,251.05 | 27.15 | 1,333,977.31 |
合计 | 287,544,120.61 | 58.14 | 39,973,251.05 | 27.15 | 84,901,738.01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已施工未结算资产 | 357,002,661.26 | 8,925,066.56 | 348,077,594.70 | 249,558,728.27 | 8,561,716.57 | 240,997,011.70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97,708,918.77 | 19,478,255.10 | 178,230,663.67 | 353,420,333.04 | 54,966,413.85 | 298,453,919.19 |
工程质保金 | 1,558,733.62 | 121,814.89 | 1,436,918.73 | 1,491,266.21 | 51,150.43 | 1,440,115.78 |
产品质保金 | 12,250,851.47 | 122,508.51 | 12,128,342.96 | |||
减: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附注六、21) | -421,277,030.07 | -14,613,243.16 | -406,663,786.91 | -534,185,874.27 | -55,576,831.73 | -478,609,042.54 |
合计 | 147,244,135.05 | 14,034,401.90 | 133,209,733.15 | 70,284,453.25 | 8,002,449.12 | 62,282,004.1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已施工未结算资产 | 107,080,583.00 | 新增工程项目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20,223,255.52 | 主要为项目已结算 |
产品质保金 | 12,128,342.96 | 光伏组件产品销售未到期质保金 |
合计 | -1,014,329.56 | /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7,455,412.79 | 19.43 | 46,330,994.53 | 39.45 | 71,124,418.26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68,521,165.12 | 100 | 28,647,645.06 | 5.044 | 539,873,520.06 | 487,014,914.73 | 80.57 | 17,248,286.32 | 3.54 | 469,766,628.41 |
其中: | ||||||||||
未完工组合 | 357,002,661.26 | 62.79 | 8,925,066.56 | 2.5 | 348,077,594.70 | |||||
账龄组合 | 197,708,918.77 | 34.78 | 19,478,255.10 | 9.85 | 178,230,663.67 | 487,014,914.73 | 80.57 | 17,248,286.32 | 3.54 | 469,766,628.41 |
质保金组合 | 13,809,585.09 | 2.43 | 244,323.40 | 1.77 | 13,565,261.69 | |||||
合计 | 568,521,165.12 | / | 28,647,645.06 | / | 539,873,520.06 | 604,470,327.52 | / | 63,579,280.85 | / | 540,891,046.6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未完工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在施工未结算组合-园林工程 | 305,345,725.20 | 7,633,643.16 | 2.5 |
在施工未结算组合-光伏电站工程 | 51,656,936.06 | 1,291,423.40 | 2.5 |
合计 | 357,002,661.26 | 8,925,066.56 | 2.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81,507,276.57 | 9,075,363.84 | 5 |
1至2年 | 3,770,444.23 | 377,044.42 | 10 |
2至3年 | 10 | ||
3至4年 | 3,436,215.90 | 1,030,864.77 | 30 |
4至5年 | 3,559,390.87 | 3,559,390.87 | 100 |
5年以上 | 5,435,591.20 | 5,435,591.20 | 100 |
合计 | 197,708,918.77 | 19,478,255.10 | —— |
③组合中,按质保金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工程质保金 | 1,558,733.62 | 121,814.89 | 7.81 |
产品质保金 | 12,250,851.47 | 122,508.51 | 1.00 |
合计 | 13,809,585.09 | 244,323.40 | ——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减值 | 53,384,264.90 | 42,240,683.83 | 5,111,628.29 | |
合计 | 53,384,264.90 | 42,240,683.83 | 5,111,628.29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 | 42,240,683.83 | 终审判决 | 依据终审判决结果结算 | 减值风险评估 |
合计 | 42,240,683.83 | / | / | / |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7,598,232.15 | 325,566.00 |
合计 | 7,598,232.15 | 325,566.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应收票据 | 125,730,197.23 | |
合计 | 125,730,197.23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公司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 | 年末余额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应收票据 | 325,566.00 | 7,272,666.15 | 7,598,232.15 | |||
合计 | 325,566.00 | 7,272,666.15 | 7,598,232.15 |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5,694,562.17 | 92.22 | 22,619,908.00 | 78.14 |
1至2年 | 1,336,062.15 | 4.80 | 6,326,826.37 | 21.86 |
2至3年 | 830,534.41 | 2.98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7,861,158.73 | 100.00 | 28,946,734.3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厦门建发高科有限公司 | 10,562,814.61 | 37.91 |
常州市凯宏铝业有限公司 | 3,262,303.00 | 11.71 |
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2,400,000.00 | 8.61 |
先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24,373.00 | 6.19 |
徐州谷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114,585.46 | 4.00 |
合计 | 19,064,076.07 | 68.43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7,609,881.40 | 104,458,882.86 |
合计 | 27,609,881.40 | 104,458,882.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744,737.15 | 95,878,957.22 |
1年以内小计 | 18,744,737.15 | 95,878,957.22 |
1至2年 | 9,652,651.37 | 10,818,437.67 |
2至3年 | 7,422,290.57 | 12,192.5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2,192.57 | 627,860.00 |
4至5年 | 625,860.00 | |
5年以上 | 100,000.00 | 100,000.00 |
合计 | 36,557,731.66 | 107,437,447.4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8,079,539.10 | 11,529,238.39 |
关联方往来款 | 3,374,861.25 | 3,904,422.25 |
押金及保证金 | 13,119,684.33 | 15,616,740.00 |
备用金 | 1,295,876.07 | 1,067,353.22 |
社保及公积金 | 1,095,685.09 | 648,506.95 |
股权转让款 | 2,608,051.17 | 505,000.00 |
土地转让款 | 68,126,300.00 | |
代垫款 | 6,984,034.65 | 6,039,886.65 |
合计 | 36,557,731.66 | 107,437,447.4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059,753.23 | 818,811.37 | 100,000.00 | 2,978,564.60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04,541.20 | 104,541.2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17,503.26 | 521,154.29 | 7,126,438.36 | 7,965,095.91 |
本期转回 | 601.20 | 795,209.05 | 795,810.25 | |
本期转销 | 1,200,000.00 | 1,200,000.00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176,655.29 | 544,756.61 | 7,226,438.36 | 8,947,850.2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往来款 | 2,016,884.21 | 7,809,158.43 | 38,676.05 | 1,200,000.00 | 8,587,366.59 | |
押金保证金 | 255,167.39 | 25,534.92 | 50,621.20 | 230,081.11 | ||
股权转让款 | 25,250.00 | 130,402.56 | 25,250.00 | 130,402.56 | ||
土地转让款 | 681,263.00 | 681,263.00 | ||||
合计 | 2,978,564.60 | 7,965,095.91 | 795,810.25 | 1,200,000.00 | 8,947,850.2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中赫技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1.88 | 押金及保证金 | 1-2年 | 80,000.00 |
中城盛合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 7,106,036.03 | 19.44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 | 7,106,036.03 |
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6,662,386.65 | 18.22 | 代垫款 | 1-3年 | 635,113.67 |
北京乾景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3,144,361.25 | 8.60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 | 157,218.06 |
福建省永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2,608,051.17 | 7.13 | 股权转让款 | 1年以内 | 130,402.56 |
合计 | 27,520,835.10 | 75.27 | / | / | 8,108,770.32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93,587,691.44 | 2,925,089.57 | 90,662,601.87 | 60,772,644.01 | 1,311,968.94 | 59,460,675.07 |
在产品 | 1,556,340.56 | 1,556,340.56 | ||||
库存商品 | 86,602,910.82 | 19,415,850.95 | 67,187,059.87 | 29,642,647.10 | 676,033.45 | 28,966,613.65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18,867.92 | 18,867.92 | ||||
发出商品 | 2,082,280.33 | 108,640.68 | 1,973,639.65 | 744,496.67 | 231,082.63 | 513,414.04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8,591,909.10 | 236,464.83 | 8,355,444.27 | 3,999,572.69 | 3,999,572.69 | |
合计 | 192,440,000.17 | 22,686,046.03 | 169,753,954.14 | 95,159,360.47 | 2,219,085.02 | 92,940,275.45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92,783.22 | 2,925,089.57 | 692,783.22 | 2,925,089.57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295,219.17 | 19,633,110.904 | 1,512,479.12 | 19,415,850.95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236,464.83 | 236,464.83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231,082.63 | 108,640.68 | 231,082.63 | 108,640.68 | ||
合计 | 2,219,085.02 | 22,903,305.98 | 2,436,344.97 | 22,686,046.03 |
注:本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原因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对应存货在本期销售。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35,692,065.22 | 15,905,101.3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 356,920.65 | 159,051.01 |
合计 | 35,335,144.57 | 15,746,050.38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待认证进项 | 72,887,975.54 | 44,208,085.72 |
预缴增值税 | 369,880.30 | 99,479.64 |
预缴所得税 | 8,721,963.80 | 4,216,396.40 |
预付费用 | 2,372,544.94 | |
其他 | 217,226.37 | |
合计 | 84,352,364.58 | 48,741,188.13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赤峰PPP工程项目应收回购款 | 53,509,383.54 | 535,093.84 | 52,974,289.70 | 50,556,499.86 | 505,565.00 | 50,050,934.86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附注六、9) | -35,692,065.22 | -356,920.65 | -35,335,144.57 | -15,905,101.39 | -159,051.01 | -15,746,050.38 | |
合计 | 17,817,318.32 | 178,173.19 | 17,639,145.13 | 34,651,398.47 | 346,513.99 | 34,304,884.4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46,513.99 | 346,513.9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168,340.80 | 168,340.8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78,173.19 | 178,173.1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本公司之子公司赤峰乾景凯丰园林有限公司应收赤峰新区绿化工程和改造提升PPP建设项目回购款53,509,383.54元。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依据长期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选择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萧县晟泓项 | 4,840, | 375.3 | 4,840, |
目投资有限公司 | 000.00 | 2 | 375.32 | ||||||||
小计 | 4,840,000.00 | 375.32 | 4,840,375.32 | ||||||||
二、联营企业 | |||||||||||
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32,548,180.58 | 7,768,213.66 | 240,316,394.24 | ||||||||
小计 | 232,548,180.58 | 7,768,213.66 | 240,316,394.24 | ||||||||
合计 | 232,548,180.58 | 4,840,000.00 | 7,768,588.98 | 245,156,769.56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29,706,202.63 | 17,556,202.63 |
合计 | 29,706,202.63 | 17,556,202.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权益工具投资系本公司对济南德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额及对福建旅发赤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剩余5%股权。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430,757.40 | 5,430,757.4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5,430,757.40 | 5,430,757.4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10,518.56 | 910,518.5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3,536.12 | 73,536.12 | ||
(1)计提或摊销 | 73,536.12 | 73,536.1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46,702.72 | 4,446,702.7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520,238.84 | 4,520,238.84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22,607,706.18 | 145,863,236.9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022,607,706.18 | 145,863,236.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电子设备 | 机器设备 | 办公家具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3,578,370.92 | 5,017,750.31 | 57,320,714.59 | 1,832,784.42 | 12,322,659.06 | 612,671.91 | 170,684,951.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7,216,909.80 | 7,269,025.96 | 414,638,121.81 | 754,249.00 | 1,510,189.26 | 4,761,591.38 | 906,150,087.21 |
(1)购置 | 7,269,025.96 | 754,249.00 | 1,510,189.26 | 4,761,591.38 | 14,295,055.6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77,216,909.80 | 414,638,121.81 | 891,855,031.6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6,705.99 | 1,031,220.68 | 1,077,926.67 | ||||
(1)处置或报废 | 46,705.99 | 1,031,220.68 | 1,077,926.67 | ||||
4.期末余额 | 570,795,280.72 | 12,240,070.28 | 471,958,836.40 | 2,587,033.42 | 12,801,627.64 | 5,374,263.29 | 1,075,757,111.75 |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 7,995,158.28 | 3,225,155.57 | 2,027,686.26 | 1,210,658.42 | 10,361,957.24 | 1,098.52 | 24,821,714.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441,862.35 | 1,693,811.71 | 15,881,827.03 | 243,931.72 | 589,634.99 | 508,960.05 | 29,360,027.85 |
(1)计提 | 10,441,862.35 | 1,693,811.71 | 15,881,827.03 | 243,931.72 | 589,634.99 | 508,960.05 | 29,360,027.85 |
3.本期减少金额 | 44,370.69 | 987,965.88 | 1,032,336.57 | ||||
(1)处置或报废 | 44,370.69 | 987,965.88 | 1,032,336.57 | ||||
4.期末余额 | 18,437,020.63 | 4,874,596.59 | 17,909,513.29 | 1,454,590.14 | 9,963,626.35 | 510,058.57 | 53,149,405.5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52,358,260.09 | 7,365,473.69 | 454,049,323.11 | 1,132,443.28 | 2,838,001.29 | 4,864,204.72 | 1,022,607,706.18 |
2.期初账面价值 | 85,583,212.64 | 1,792,594.74 | 55,293,028.33 | 622,126.00 | 1,960,701.82 | 611,573.39 | 145,863,236.9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32,273,422.07 | 214,877,475.45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32,273,422.07 | 214,877,475.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设备安装 | 69,051,339.76 | 69,051,339.76 | 792,477.88 | 792,477.88 | ||
基建工程 | 61,195,897.31 | 61,195,897.31 | 214,084,997.57 | 214,084,997.57 | ||
软件工程 | 2,026,185.00 | 2,026,185.00 | ||||
合计 | 132,273,422.07 | 132,273,422.07 | 214,877,475.45 | 214,877,475.4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贾汪生产基地一期、二期建设 | 549,175,624.20 | 171,305,474.35 | 285,531,712.16 | 399,036,266.88 | 57,800,919.63 | 83.19% | 96.9% | 自有资金 | ||||
贾汪电池生产线 | 180,957,002.55 | 180,957,002.55 | 180,957,002.55 | 100% | 1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730,132,626.75 | 171,305,474.35 | 466,488,714.71 | 579,993,269.43 | - | 57,800,919.63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承包经营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055,533.95 | 763,302.32 | 9,818,836.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7,001,727.10 | 7,001,727.10 | |
(1)新增 | 7,001,727.10 | 7,001,727.1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1,172.66 | 531,172.66 | |
减少 | 531,172.66 | 531,172.66 | |
4.期末余额 | 15,526,088.39 | 763,302.32 | 16,289,390.7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167,497.03 | 254,434.09 | 2,421,931.1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31,708.90 | 127,217.04 | 3,458,925.94 |
(1)计提 | 3,331,708.90 | 127,217.04 | 3,458,925.94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132.19 | 22,132.19 | |
(1)处置 | 22,132.19 | 22,132.19 | |
4.期末余额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049,014.65 | 381,651.19 | 10,430,665.84 |
2.期初账面价值 | 6,888,036.92 | 508,868.23 | 7,396,905.15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1,525,186.76 | 1,400,962.66 | 122,926,149.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9,558,383.00 | 3,152,292.42 | 122,710,675.42 | ||
(1)购置 | 119,558,383.00 | 3,152,292.42 | 122,710,675.4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9,558,383.00 | 119,558,383.00 | |||
(1)处置 | 119,558,383.00 | 119,558,383.00 | |||
4.期末余额 | 121,525,186.76 | 4,553,255.08 | 126,078,441.8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193,181.63 | 830,039.57 | 5,023,221.2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50,476.47 | 316,846.85 | 6,267,323.32 | ||
(1)计提 | 5,950,476.47 | 316,846.85 | 6,267,323.3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88,959.58 | 2,988,959.58 | |||
(1)处置 | 2,988,959.58 | 2,988,959.58 | |||
4.期末余额 | 7,154,698.52 | 1,146,886.42 | 8,301,584.9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4,370,488.24 | 3,406,368.66 | 117,776,856.9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7,332,005.13 | 570,923.09 | 117,902,928.2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注:本期处置减少系转让子公司乾景云海股权合并范围减少导致。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园区改造 | 8,937,472.05 | 4,693,328.88 | 4,244,143.17 | ||
其他 | 521,199.09 | 2,966,058.32 | 657,690.12 | 2,829,567.29 | |
合计 | 9,458,671.14 | 2,966,058.32 | 5,351,019.00 | 7,073,710.46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4,290,009.06 | 8,572,502.26 | 3,105,144.82 | 776,286.2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704,287.99 | 676,072.00 | ||
可抵扣亏损 | ||||
递延收益 | 27,013,883.36 | 6,753,470.84 | 11,744,470.00 | 2,936,117.50 |
租赁负债 | 10,501,192.12 | 2,434,093.44 | 6,590,942.02 | 1,273,734.92 |
未弥补亏损 | 137,679,053.57 | 34,419,763.39 | 11,136,868.34 | 2,784,217.09 |
合计 | 212,188,426.10 | 52,855,901.93 | 32,577,425.18 | 7,770,355.7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 | 10,047,725.32 | 2,320,726.74 | 6,590,942.02 | 1,273,734.92 |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 57,624,766.88 | 14,406,191.72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924,412.00 | 1,231,103.00 | ||
合计 | 72,596,904.20 | 17,958,021.46 | 6,590,942.02 | 1,273,734.9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产减值准备 | 175,100,439.12 | 428,536,621.75 |
股份支付 | 8,104,017.81 | 1,312,581.60 |
预计负债 | 572,205.81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273,710,756.51 | 220,887,500.35 |
合计 | 457,487,419.25 | 650,736,703.7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2,271,151.94 | ||
2024年 | 1,581,223.43 | 1,591,278.47 | |
2025年 | 1,040,602.09 | 1,040,602.09 | |
2026年 | 4,418,739.75 | 6,301,296.06 | |
2027年 | 8,794,624.14 | 115,613,041.58 | |
2028年 | 3,142,826.29 | ||
2029年 | 1,018,118.01 | 1,018,118.01 | |
2030年 | 49,034,727.52 | 49,034,727.52 | |
2031年 | 897,721.53 | 956,536.65 | |
2032年 | 43,060,748.03 | ||
2033年 | 203,782,173.75 | ||
合计 | 273,710,756.51 | 220,887,500.3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886,678.72 | 886,678.72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421,277,030.07 | 14,613,243.16 | 406,663,786.91 | 534,185,874.27 | 55,576,831.73 | 478,609,042.54 |
预付设备款 | 49,829,621.01 | 49,829,621.01 | 85,522,690.88 | 85,522,690.88 | ||
预付股权转让款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预付工程款 | 124,653,654.00 | 124,653,654.00 | ||||
其他 | 700,273.79 | 700,273.79 | ||||
合计 | 603,347,257.59 | 14,613,243.16 | 588,734,014.43 | 619,708,565.15 | 55,576,831.73 | 564,131,733.42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货币资金 | 54,108,695.15 | 54,108,695.15 | 注1 | 注1 | 129,746,910.9 5 | 129,746,910.95 | ||
应收票据 | ||||||||
合同资产 | 233,128,216.99 | 227,300,011.56 | 注2 | 注2 | 218,252,149.93 | 210,940,702.91 | ||
固定资产 | 123,164,275.20 | 117,554,974.57 | 注3、4 | 注3、4 | 37,839,398.67 | 37,090,493.93 | ||
无形资产 | 57,606,116.51 | 55,741,721.50 | 注3、4 | 注3、4 | ||||
在建工程 | 3,769,911.50 | 3,769,911.50 | 注3、4 | 注3、4 | 22,409,661.79 | 22,409,661.79 | ||
合计 | 471,777,215.35 | 458,475,314.28 | / | / | 408,248,121.34 | 400,187,769.58 | / | / |
其他说明:
注1:本集团不存在因资金集中管理而支取受限的资金。货币资金受限资金年末余额为54,108,695.15元,具体原因见附注六、1。注2:合同资产受限系本公司子公司荥经乾雅市政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为取得长期借款将雅安市荥经县泾河、荥河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PPP模式下应收款项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发展银行雅安市分行。注3: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受限系本公司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取得短期借款将1#厂房、2#厂房、3#仓库、4#仓库抵押给安徽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里支行;以及本公司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取得短期借款将位于徐州工业园区,中经七路西侧,中燃北路北侧的三处土地抵押给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4:售后回租导致受限的固定资产详情见附注七、44“其他流动负债”。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9,900,000.00 | |
抵押借款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30,000,000.00 | 13,000,000.00 |
信用借款 |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29,000,000.00 | |
应付利息 | 140,708.33 | 11,111.11 |
合计 | 89,140,708.33 | 52,911,111.1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根据合同编号为1815171220230002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安徽濉溪农村商业银行申请3,000.00万元保证借款,借款用途为购电池片等原材料,借款期限为2023年8月18日至2024年8月18日,利率为5.50%;担保人为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尚未归还的本金为3,000.00
万元。
注2、根据合同编号为1815171220230003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安徽濉溪农村商业银行申请3,000.00万元抵押借款,借款用途为购电池片等原材料,借款期限为2023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0日,利率为5.50%;根据合同编号为1791601220220070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品类型为厂房,权属人为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7,360.0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尚未归还的本金为3,000.00万元。
注3、根据合同编号为(05001)农商循借字[2023]第09140301号的《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900.00万元保证及抵押借款,借款期限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13日,利率为4.50%;由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徐州工业园区中经七路西侧,中煤北侧的三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额为3,241.19万元;根据合同编号为(05001)农商高保字[2023]第0914030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飞、吴君;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项短期借款尚
未归还的本金为2,900.00万元。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55,483,581.34 | 103,321,234.00 |
合计 | 55,483,581.34 | 103,321,234.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园林行业工程劳务款 | 135,145,018.84 | 159,774,347.58 |
园林行业苗木款 | 27,595,575.95 | 26,647,804.57 |
园林行业材料款 | 21,077,206.65 | 27,071,834.93 |
园林行业费用款 | 2,872,904.00 | 4,094,233.30 |
光伏行业材料款 | 215,077,316.42 | 42,979,900.94 |
光伏行业工程款 | 203,798,257.18 | 109,702,725.15 |
光伏行业设备款 | 330,100,068.16 | 26,098,985.15 |
光伏行业费用款 | 14,974,277.70 | 553,465.84 |
合计 | 950,640,624.90 | 396,923,297.46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1,813,070.62 | 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 |
福建省中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057,855.00 | 项目未结算 |
北京景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9,136,424.55 | 项目未结算 |
河南省顺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9,383,293.00 | 项目未结算 |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059,623.64 | 项目未结算 |
合计 | 63,450,266.8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租金 | 28,571.43 |
合计 | 28,571.4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39,676,488.23 | 44,268,731.83 |
电池组件款 | 3,699,565.32 | 592,920.35 |
设计费 | 2,254,269.81 | 7,254,854.24 |
减: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附注六、38) | -32,283,640.81 | |
合计 | 45,630,323.36 | 19,832,865.6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工程款 | 25,797,457.75 | 主要为本年部分项目预收工程款 |
合计 | 25,797,457.7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处置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549,268.73 | 180,780,217.22 | 165,434,485.14 | 257,119.07 | 23,637,881.7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63,674.05 | 11,386,901.34 | 11,490,232.82 | 3,677.03 | 156,665.54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合计 | 8,812,942.78 | 192,167,118.56 | 176,924,717.96 | 260,796.10 | 23,794,547.2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处置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327,566.35 | 160,458,439.42 | 145,301,291.70 | 253,286.00 | 23,231,428.07 |
二、职工福利费 | 8,256,703.29 | 7,963,869.19 | 292,834.10 | ||
三、社会保险费 | 181,060.38 | 6,965,715.96 | 7,045,009.70 | 2,273.07 | 99,493.5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69,369.66 | 6,082,862.69 | 6,157,046.85 | 2,183.93 | 93,001.57 |
工伤保险费 | 11,690.72 | 554,019.97 | 559,129.55 | 89.14 | 6,492.00 |
生育保险费 | 328,833.30 | 328,833.30 | |||
四、住房公积金 | 40,642.00 | 4,726,698.21 | 4,761,104.21 | 1,560.00 | 4,676.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72,660.34 | 363,210.34 | 9,450.00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8,549,268.73 | 180,780,217.22 | 165,434,485.14 | 257,119.07 | 23,637,881.7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处置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55,683.52 | 11,038,419.96 | 11,138,619.80 | 3,565.60 | 151,918.08 |
2、失业保险费 | 7,990.53 | 348,481.38 | 351,613.02 | 111.43 | 4,747.46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63,674.05 | 11,386,901.34 | 11,490,232.82 | 3,677.03 | 156,665.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106,765.48 | 747,604.38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8,513,054.47 | 2,002,841.71 |
个人所得税 | 1,068,175.53 | 68,232.6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5,513.89 | 58,217.86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29,464.21 | 37,970.86 |
印花税 | 553,265.87 | |
房产税 | 811,204.18 | |
土地使用税 | 274,203.12 | |
其他税费 | 521,000.13 | 80,509.21 |
合计 | 12,922,646.88 | 2,995,376.63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04,587,074.40 | 307,087,314.82 |
合计 | 304,587,074.40 | 307,087,314.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费用报销及代垫费用 | 7,870,281.84 | 901,939.19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26,124.52 | 1,291,902.64 |
关联方往来款 | 240,681,079.81 | 223,187,507.16 |
押金及保证金 | 4,640,218.73 | 906,546.83 |
中介机构费 | 1,620,000.00 | 1,820,000.00 |
关联方股权收购款 | 28,000,000.00 | 73,957,800.00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21,749,369.50 | 5,021,619.00 |
合计 | 304,587,074.40 | 307,087,314.82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45) | 15,500,000.00 | 15,5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附注七、45) | 176,699.86 | 209,239.02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七、47) | 3,163,632.81 | 3,362,374.73 |
合计 | 18,840,332.67 | 19,071,613.75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60,235,425.99 | 71,324,303.40 |
应收商业票据背书转让 | 41,052,530.48 | 8,457,189.12 |
供应链融资 | 69,102,317.14 | |
短期融资租赁款 | 22,456,876.01 | |
合计 | 192,847,149.62 | 79,781,492.5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2023年9月,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安徽国晟新能源、乾景宇辰及河北国晟新能源与厦
门建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编号XY23081-租赁-国晟),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3,150.00万元,租赁期12个月,此融资租赁业务由本公司及法人吴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期末应付融资租赁款余额2,245.69万元,因期限较短,故在其他流动负债中列报。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及保证借款 | 104,446,699.86 | 119,979,239.02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43) | -15,500,000.00 | -15,5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附注七、43) | -176,699.86 | -209,239.02 |
合计 | 88,770,000.00 | 104,27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2020年12月24日,本公司子公司荥经乾雅市政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雅安市分行签订了编号为51180100-2020年(雅营)字0049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亿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12月24日至2035年12月23日。子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取得第一笔借款6,300.00万元。2022年6月13日取得第二笔借款6,452.00万元,2022年12月30日偿还775.00万元,2023年6月30日偿还775.00万元,2023年12月27日偿还775.00万元。本公司为2亿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子公司将雅安市荥经县经河、荥河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PPP模式下应收账款质押给该债权人,质押物评估价值为35,111.61万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10,892,216.99 | 7,098,510.49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六、31) | -3,163,632.81 | -3,362,374.73 |
合计 | 7,728,584.18 | 3,736,135.76 |
其他说明:
注1:本集团对租赁负债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以及年末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参见本附注十二、3“流动性风险”。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7,144,656.90 |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27,144,656.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淮北盛大-非金融机构借款 | 27,144,656.90 | |
合计 | 27,144,656.90 |
其他说明:
注:2023年1月17日公司与淮北盛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同意向公司借款以解决跟公司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技术服务单位的款项支付问题。暂定借款总额为3800万元,根据工程量实际结算,分笔借出,利息按照年化6%计算,2027年1月28日前进行还款。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亏损合同 | 572,205.81 | 正在履行的亏损合同计提预计负债 | |
合计 | 572,205.81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174,570.00 | 0 | 223,800.00 | 1,950,770.00 | 设备补贴资金 |
政府补助 | 10,000,000.00 | 15,200,000.00 | 735,000.00 | 24,465,000.00 | 基础设施配套奖励 |
政府补助 | 0 | 1,000,000.00 | 16,666.66 | 983,333.34 | 厂房装修补贴 |
合计 | 12,174,570.00 | 16,200,000.00 | 975,466.66 | 27,399,103.3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请参阅附注十一、“政府补助”。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32,283,640.81 | |
合计 | 32,283,640.81 |
其他说明:
无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42,857,142.00 | 642,857,142.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83,824,605.08 | 383,824,605.08 | ||
其他资本公积 | 9,352,699.14 | 7,998,175.33 | 16,903,680.77 | 447,193.70 |
合计 | 393,177,304.22 | 7,998,175.33 | 16,903,680.77 | 384,271,798.7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系股份支付增加资本公积6,791,436.22元,未达解锁条件的股份退回增加1,206,739.11元;本期减少系转让乾景云海股权原进项留抵退税形成的资本公积并转出减少资本公积7,131,012.51元;本期减少系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减少资本公积9,286,398.28元,0元收购安徽派沃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减少486,269.98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为员工持股计划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 | 43,004,972.00 | 5,004,972.00 | 38,000,000.00 | |
合计 | 43,004,972.00 | 5,004,972.00 | 38,00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期减少系第一期第一批员工持股计划未满足解锁条件将相应的认购资金退回。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8,692.79 | 23,233.13 | 23,233.13 | 131,925.92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08,692.79 | 23,233.13 | 23,233.13 | 131,925.9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8,692.79 | 23,233.13 | 23,233.13 | 131,925.92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7,672,869.79 | 47,672,869.79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47,672,869.79 | 47,672,869.7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245,318.96 | 149,101,124.4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8,166,302.78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1,245,318.96 | 140,934,821.6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8,880,147.03 | -162,180,140.6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0,125,465.99 | -21,245,318.9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65,051,621.60 | 882,238,586.63 | 195,951,080.11 | 175,419,663.35 |
其他业务 | 22,917,147.84 | 9,238,091.12 | 1,899,578.59 | 1,401,833.16 |
合计 | 987,968,769.44 | 891,476,677.75 | 197,850,658.70 | 176,821,496.51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98,796.88 | 19,785.07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931.09 | 189.96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95% | / | 0.96%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100.90 | 主要为销售材料款942.92万元 | 189.96 | 系出租房屋收得的租金收入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830.19 | 提供咨询服务收入830.19万元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931.09 | 189.96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96,865.79 | 19,595.11 |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园林工程 | 55,441,566.93 | 116,914,371.40 |
园林景观设计 | 9,953,283.53 | 3,625,767.57 |
园林行业其他 | 1,125,105.52 | 598,950.55 |
光伏组件及电池 | 847,899,043.19 | 728,682,595.69 |
光伏电站EPC业务 | 73,549,770.27 | 41,654,992.54 |
合计 | 987,968,769.44 | 891,476,677.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7,371.57 | 444,251.85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289,498.80 | 344,862.07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920,658.12 | 550,816.98 |
土地使用税 | 1,472,011.91 | 181,478.00 |
车船使用税 | 21,382.03 | 24,406.60 |
印花税 | 1,938,118.14 | 131,341.57 |
水利建设基金 | 515,155.80 | 4,659.35 |
其他税费 | 446,936.68 | |
合计 | 6,821,133.05 | 1,681,816.42 |
其他说明:
注: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575,613.67 | 1,262,773.53 |
办公费 | 281,948.34 | 30.90 |
差旅费 | 2,655,213.26 | 121,308.60 |
交通费 | 31,387.39 | 11,339.40 |
招待费 | 1,619,123.95 | 184,119.06 |
中介代理费 | 4,539,514.94 | 350,900.17 |
物业水电及租金 | 496,113.43 | |
折旧及摊销 | 103,620.10 | |
物料消耗样品费 | 174,087.49 | |
其他 | 230,223.44 | |
合计 | 24,706,846.01 | 1,930,471.66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5,814,524.68 | 19,175,196.41 |
办公费 | 1,905,270.91 | 948,664.61 |
差旅费 | 3,997,620.99 | 734,122.26 |
交通费 | 1,241,881.21 | 659,656.05 |
物业水电及租金 | 2,849,241.42 | 1,756,743.79 |
折旧及摊销 | 15,864,142.78 | 12,524,335.04 |
招待费 | 7,256,856.18 | 1,013,815.29 |
咨询服务费 | 12,274,576.33 | 7,320,397.05 |
专利使用费 | 227,441.01 | |
股份支付 | 6,791,436.22 | 1,312,581.60 |
物料消耗样品费 | 817,490.46 | |
保安保洁费 | 612,389.03 |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351,164.50 | |
其他 | 507,094.12 | 313,762.15 |
合计 | 130,511,129.84 | 45,759,274.25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27,756,760.83 | 8,482,100.30 |
直接投入费用 | 20,627,197.10 | 2,955,095.11 |
折旧与摊销 | 1,414,481.46 | |
其他相关费用 | 760,586.20 | 197,485.43 |
合计 | 50,559,025.59 | 11,634,680.84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0,337,890.85 | 306,454.92 |
减:利息收入 | -4,426,631.16 | -572,653.32 |
加:汇兑净损失 | -58,163.70 | 0.09 |
加:未确认融资费用 | 835,102.97 | 35,216.15 |
加:其他支出 | 27,027.20 | 441,883.42 |
加:手续费 | 1,033,345.06 | |
合计 | 17,748,571.22 | 210,901.26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 | 6,033.32 | 10,094.05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8,588.13 | 78,606.93 |
增值税减免 | 16,525.87 | 166.22 |
政府补助 | 1,309,095.61 | 6,739.02 |
合计 | 1,360,242.93 | 95,606.22 |
其他说明:
注: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请参阅附注十一、“政府补助”。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768,588.98 | 15,828,481.9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3,285,196.10 | -163,147.3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处置应收款项的投资收益 | 1,968,454.24 | |
债务重组损失 | -521,600.00 | |
合计 | 52,500,639.32 | 15,665,334.58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2,500.00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9,047,576.04 | -101,051,156.9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169,285.66 | -2,221,323.81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29,528.84 | 159,054.49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46,246,390.54 | -103,090,926.25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9,820,007.50 | -26,113,500.60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2,903,305.98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合计 | 6,916,701.52 | -26,113,500.60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79,976.96 | 8,305.42 |
减: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620.57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减: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20,300,282.78 |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 | 22,132.19 | |
减:使用权资产处置损失 | ||
合计 | 101,488.58 | -20,291,977.36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3,590.22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3,590.22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业绩补偿款(注1) | 37,216,169.64 | 37,617,034.08 | |
其他: | 56,032.61 | 56,032.61 | |
合计 | 37,272,202.25 | 3,590.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2022年11月9日,公司与国晟能源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拟以15,395.78万元现金向国晟能源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国晟高瓴(江苏)电力有限公司51%股权、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51%股权、安徽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安徽国晟晶硅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河北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统称“目标公司”)。
2022年11月24日,公司与国晟能源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就目标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事宜进行约定,并对《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国晟能源承诺,2023年度至2025年度为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目标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计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4,000万元和5,000万元,累计不低于12,000万元(“累计承诺净利润”)。经审计,上述七家公司2023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11,200,609.54元,由于2023年业绩承诺没有实现,国晟能源将按照约定的补偿条款,以现金方式对公司补偿24,119,273.30元,同时公司减少支付2023年度应付股权转让款13,096,896.34元,导致2023年度公司新增营业外收入合计37,216,169.64元。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222.81 | 1,553,051.70 | 3,222.8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222.81 | 1,553,051.70 | 3,222.81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0,000.00 | 20,000.00 | |
罚款、滞纳金 | 5,906.77 | 22,802.03 | 5,906.77 |
自然灾害损失 | 386,732.35 | 386,732.35 | |
赔偿损失 | 478,300.73 | 478,300.73 | |
违约金 | 201,155.58 | 201,155.58 | |
合计 | 1,095,318.24 | 1,575,853.73 | 1,095,318.24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701,496.29 | 904,794.8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8,401,259.67 | 112,072.24 |
合计 | -20,699,763.38 | 1,016,867.1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3,045,048.2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456,757.2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078,337.1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13,314.4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165,288.3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613,112.1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7,036.7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12,073.29 |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 | -11,580,068.37 |
所得税费用 | -20,699,763.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受限货币资金收回 | 78,388,215.80 | |
押金及保证金 | 21,068,899.00 | 36,298,066.00 |
政府补助 | 16,550,856.98 | |
利息收入 | 4,356,536.87 | 572,653.32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10,861,418.15 | 1,210,104.74 |
房租收入 | 751,646.69 | 547,609.54 |
其他 | 282,533.95 | 228,939.55 |
增值税进项税返还 | - | 2,516,499.05 |
合计 | 132,260,107.44 | 41,373,872.2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期间费用 | 54,267,232.53 | 15,961,315.60 |
押金及保证金 | 14,227,039.62 | 21,738,125.40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8,781,861.15 | 11,191,140.77 |
法院冻结 | 2,750,000.00 | 6,010,962.67 |
银行手续费 | 1,033,344.46 | 25,883.42 |
代垫款 | 622,500.00 | 964,056.58 |
营业外支出 | 1,092,095.43 | 24,717.94 |
员工备用金 | 421,104.90 | |
合计 | 83,195,178.09 | 55,916,202.3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方投资款 | 34,125,851.66 | |
股权转让款← | 505,000.00 | |
合计 | 34,630,851.66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方投资款 | 3,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757,291,719.54 | 74,449,311.1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63,564,542.15 | 7,900,000.00 |
限制性股票回购 | 25,445,299.11 | 5,021,619.00 |
合计 | 846,301,560.80 | 87,370,930.1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788,257,694.16 | 4,000,000.00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34,475,370.28 | 7,900,000.00 |
少数股权收购款 | 50,000,000.00 |
使用权资产租赁费用 | 3,380,987.79 | 2,145,475.00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2,510,809.50 | 33,004,972.00 |
非公开发行费用 | 500,000.00 | |
担保费 | 416,000.00 | |
合计 | 878,624,861.73 | 47,966,447.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52,911,111.11 | 149,000,000.00 | 140,708.33 | 112,911,111.11 | 89,140,708.33 | |
其他应付款 | 235,510,306.05 | 801,530,279.54 | 135,635,878.79 | 866,508,794.91 | 52,338,130.68 | 253,829,538.79 |
其他流动负 债 | 31,500,000.00 | 16,555,564.31 | 9,473,267.45 | 1,225,420.85 | 22,456,876.01 | |
长期借款 | 119,979,239.02 | 176,699.86 | 15,709,239.02 | 104,446,699.86 | ||
租赁负债 | 7,098,510.49 | 7,173,232.01 | 3,049,324.51 | 330,201.00 | 10,892,216.99 | |
长期应付款 | 7,064,542.15 | 20,080,114.75 | 27,144,656.90 | |||
合计 | 415,499,166.67 | 989,094,821.69 | 179,762,198.05 | 1,007,651,737 | 53,893,752.53 | 507,910,696.88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2,345,284.82 | -176,512,576.2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916,701.52 | 26,113,500.60 |
信用减值损失 | 46,246,390.54 | 103,090,926.2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9,433,563.97 | 3,641,147.4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458,925.94 | 2,040,552.24 |
无形资产摊销 | 6,267,323.32 | 2,850,874.7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351,019.00 | 4,625,681.5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1,488.58 | 20,291,977.3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53,051.70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1,102,900.13 | 855,788.2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2,500,639.32 | -15,665,334.5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6,359,281.13 | 112,072.2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958,021.46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9,716,984.67 | 20,300.76 |
合同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6,959,681.80 | 157,432,326.17 |
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2,908,844.20 | -89,755,106.6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166,434.74 | 9,521,766.8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2,149,517.08 | -95,423,551.60 |
其他 | 6,791,436.22 | -6,441,265.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01,445.28 | -51,647,867.9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4,446,566.85 | 119,725,240.7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19,725,240.73 | 143,333,340.5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5,278,673.88 | -23,608,099.8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18,415,850.27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18,415,850.27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4,446,566.85 | 119,725,240.73 |
其中:库存现金 | 47,822.01 | 124,864.9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4,398,744.84 | 119,600,375.8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446,566.85 | 119,725,240.7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承兑汇票保证金 | 47,584,584.09 | 103,321,234.00 | 使用受限 |
保函保证金 | 3,731,597.31 | 19,372,297.29 | 使用受限 |
法院冻结 | 2,750,000.00 | 6,010,962.67 | 使用受限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1,000,000.00 | 使用受限 | |
保证金存款利息 | 42,513.75 | 42,416.99 | 使用受限 |
合计 | 54,108,695.15 | 129,746,910.9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395,373.11 |
其中:美元 | 197,011.30 | 7.0827 | 1,395,371.93 |
欧元 | 0.15 | 7.8592 | 1.18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2,529,965.45 |
其中:美元 | 30,519.50 | 7.0827 | 216,160.46 |
欧元 | 294,407.19 | 7.8592 | 2,313,804.99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年度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为0.00元;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1,773,844.60元;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为0.00元;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为5,885,197.28元。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短期附回购条款的售后回租协议,将自有设备出售至融资租赁公司后租回,并于协议到期后以较低的留购价款进行设备回购,本公司将该类型业务作为抵押借款核算。详情见附注七、44“其他流动负债”。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5,143,828.2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建筑物 | 751,646.69 | |
合计 | 751,646.69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27,756,760.83 | 8,482,100.30 |
直接投入费用 | 20,627,197.10 | 2,955,095.11 |
折旧与摊销 | 1,414,481.46 | |
其他相关费用 | 760,586.20 | 197,485.43 |
合计 | 50,559,025.59 | 11,634,680.8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50,559,025.59 | 11,634,680.84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安徽派沃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023/6/30 | 0.00 | 100% | 协议收购 | 2023/6/30 | 完成工商变更及交割手续 | 7,356.01 | 2,275.09 | 0.00 |
其他说明:
注:2023年5月10日,子公司国晟高瓴(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与标的公司原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子公司以0元对价取得目标公司100%股权。收购前,标的公司未开展实质性经营。该收购未形成商誉。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北京乾景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2023/9/30 | 118,415,850.27 | 100.00 | 现金对价转让 |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完成工商变更、股权交割及收款 | 39,542,707.63 | ||||||
合计 | 118,415,850.27 | 39,542,707.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因新设、注销等原因导致合并范围变动的公司如下: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变动原因 |
1 | 和田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 | 和田 | 光伏组件生产、销售 | 投资设立 |
2 | 山东晟成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 | 莱州 | 光伏组件生产、销售 | 投资设立 |
3 | 内蒙古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乌拉特前旗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4 | 内蒙古国晟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乌拉特前旗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5 | 内蒙古国晟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乌拉特前旗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6 | 内蒙古国晟恒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乌拉特前旗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7 | 内蒙古国晟创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乌拉特前旗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8 | 新疆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9 | 新疆国晟企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10 | 新疆国晟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疆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11 | 新疆国晟云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12 | 新疆国晟嘉辰硅基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13 | 新疆国晟君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14 | 河北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 | 唐山乐亭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15 | 国晟邦睿(唐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 | 唐山乐亭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16 | 国晟伟华(唐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 | 唐山乐亭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17 | 国晟宇昊(唐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 | 唐山乐亭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18 | 晟睿达(唐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 | 唐山乐亭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19 | 新疆国晟世安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新疆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20 | 国晟丰源(江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徐州 | 光伏电站运营 | 投资设立 |
21 | 国晟安丰(江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徐州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22 | 恒晟(徐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徐州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23 | 国晟高瓴(徐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徐州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24 | 大连国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辽宁 | 大连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25 | 淮北国晟高瓴电力有限公司 | 安徽 | 淮北 | 光伏电站建设 | 投资设立 |
26 | 新疆乾景恒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27 | 安徽国晟凤仪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 | 淮南凤台 | 光伏业务 | 投资设立 |
28 | 深圳前海仁泰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前海深港 合作区 | 投资管理 | 注销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赤峰乾景凯丰园林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30,000,000.00 | 赤峰市新城区 | 投资管理 | 83.33 | 投资设立 | |
北京乾景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北京 | 10,000,000.00 | 北京海淀 | 景观设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福建五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 | 30,000,000.00 | 福州高新区 | 投资管理 | 51.00 | 投资设立 | |
乾景隆域旅游投资开发(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 | 50,000,000.00 | 北京.密云 | 旅游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荥经乾雅市政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 | 50,404,100.00 | 荥经县 | 园林绿化 | 85.00 | 投资设立 | |
江苏乾景林苑苗木有限公司 | 江苏 | 20,000,000.00 | 句容市天王镇 | 苗木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香港金智通投资有限公司 | 香港 | 1,000.00万港币 | 香港 | 投资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乾景宏海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5,000,000.00 | 房山区 | 技术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河山鸿运物流有限公司 | 北京 | 80,000,000.00 | 北京市房山区 | 货物运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安徽乾景元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 | 50,000,000.00 | 安徽省淮南市 | 光伏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安徽乾景宇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 | 120,000,000.00 | 安徽省淮南市 | 光伏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乾景云隆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北京 | 3,200,000.00 | 北京市石景山区 | 建筑工程设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 | 100,000,000.00 | 安徽省徐州市 | 光伏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 | 550,000,000.00 | 安徽省徐州市 | 光伏业务 | 51.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 | 350,000,000.00 | 安徽省淮北市 | 光伏业务 | 51.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河北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 | 60,000,000.00 | 河北省张家口市 | 光伏业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安徽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 | 100,000,000.00 | 安徽省淮南市 | 光伏业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安徽国晟晶硅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 | 100,000,000.00 | 安徽省宿州市 | 光伏业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国晟高瓴(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 江苏 | 40,000,000.00 | 南京市 | 光伏业务 | 51.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江苏 | 10,000,000.00 | 徐州市 | 光伏业务 | 51.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和田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 | 5,000,000.00 | 和田 | 光伏组件生产、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山东晟成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 | 405,450,000.00 | 莱州 | 光伏组件生产、销售 | 73.14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50,000,000.00 | 乌拉特前旗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国晟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5,000,000.00 | 乌拉特前旗 | 光伏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国晟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5,000,000.00 | 乌拉特前旗 | 光伏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国晟恒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10,000,000.00 | 乌拉特前旗 | 光伏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国晟创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5,000,000.00 | 乌拉特前旗 | 光伏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疆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 | 450,000,000.00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光伏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疆国晟企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 | 300,000,000.00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光伏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疆国晟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疆 | 5,000,000.00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光伏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疆国晟云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 | 10,000,000.00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光伏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疆国晟嘉辰硅基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 | 10,000,000.00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光伏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疆国晟君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 | 5,000,000.00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光伏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北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 | 40,000,000.00 | 唐山乐亭 | 光伏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国晟邦睿(唐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 | 5,000,000.00 | 唐山乐亭 | 光伏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国晟伟华(唐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 | 5,000,000.00 | 唐山乐亭 | 光伏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国晟宇昊(唐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 | 40,000,000.00 | 唐山乐亭 | 光伏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晟睿达(唐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 | 10,000,000.00 | 唐山乐亭 | 光伏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疆国晟世安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新疆 | 500,000.00 | 巴音郭楞蒙古 | 光伏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自治州 | |||||||
安徽派沃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 | 10,000,000.00 | 淮南 | 光伏电站建设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国晟丰源(江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10,000,000.00 | 徐州 | 光伏电站运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国晟安丰(江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10,000,000.00 | 徐州 | 光伏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恒晟(徐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1,000,000.00 | 徐州 | 光伏业务 | 60.00 | 投资设立 | |
国晟高瓴(徐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1,000,000.00 | 徐州 | 光伏业务 | 60.00 | 投资设立 | |
大连国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辽宁 | 3,000,000.00 | 大连 | 光伏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淮北国晟高瓴电力有限公司 | 安徽 | 10,000,000.00 | 淮北 | 光伏电站建设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疆乾景恒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 | 50,000,000.00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光伏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安徽国晟凤仪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 | 20,000,000.00 | 淮南凤台 | 光伏业务 | 51.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49.00 | 3,835,984.81 | 248,767,769.13 | |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9.00 | 454,258.60 | 148,856,673.87 | |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49.00 | -4,494,680.10 | 405,319.90 | |
国晟高瓴(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 49.00 | 7,790,928.24 | 17,594,658.2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北京河山鸿运物流有限公司 | 68,922,247.05 | 108,755,394.19 | 177,677,641.24 | 1,695,645.28 | 1,695,645.28 | |||||||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88,928,095.12 | 987,696,594.84 | 1,276,624,689.96 | 734,057,413.39 | 35,032,793.86 | 769,090,207.25 | 143,240,371.26 | 295,121,102.42 | 438,361,473.68 | 230,309,131.24 | 10,000,000.00 | 240,309,131.24 |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01,039,470.43 | 259,364,270.59 | 660,403,741.02 | 326,751,690.53 | 35,072,818.10 | 361,824,508.63 | 191,447,404.04 | 159,188,894.39 | 350,636,298.43 | 249,519,254.41 | 3,464,870.00 | 252,984,124.41 |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621,682.330 | 3,322,413.08 | 3,944,095.41 | 3,319,667.60 | 3,319,667.60 | |||||||
国晟高瓴(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 87,421,156.74 | 6,477,930.49 | 93,899,087.23 | 56,042,319.96 | 1,509,403.11 | 57,551,723.07 | ||||||
合计 | 778,010,404.62 | 1,256,861,209.00 | 2,034,871,613.62 | 1,120,171,091.48 | 71,615,015.07 | 1,191,786,106.55 | 403,610,022.35 | 563,065,391.00 | 966,675,413.35 | 481,524,030.93 | 13,464,870.00 | 494,988,900.9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北京河山鸿运物 | -86,920,310.83 | -86,920,310.83 | 2,127,954.18 |
流有限公司 | ||||||||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432,494,980.20 | 7,824,140.27 | 7,824,140.27 | -22,806,703.12 | ||||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26,228,337.45 | 927,058.37 | 927,058.37 | -109,066,185.26 | ||||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9,528,123.22 | -9,172,816.54 | -9,172,816.54 | -9,596,343.52 | ||||
国晟高瓴(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 85,630,868.86 | 15,899,853.56 | 15,899,853.56 | -8,679,958.16 | ||||
合计 | 1,053,882,309.73 | 15,478,235.66 | 15,478,235.66 | -150,149,190.06 | -86,920,310.83 | -86,920,310.83 | 2,127,954.18 |
其他说明:
注:本期公司收购北京河山鸿运物流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北京河山鸿运物流有限公司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 | 石家庄市 | 提供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 | 25.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旅发赤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790,668,411.35 | 887,853,554.52 | 9,515,432.67 |
非流动资产 | 441,631,363.82 | 309,496,108.97 | 338,898,805.90 |
资产合计 | 1,232,299,775.17 | 1,197,349,663.49 | 348,414,238.57 |
流动负债 | 574,455,491.59 | 569,561,708.47 | 288,046,699.56 |
非流动负债 | 209,708,053.68 | 214,272,907.35 | 450,000.00 |
负债合计 | 784,163,545.27 | 783,834,615.82 | 288,496,699.56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48,136,229.90 | 413,515,047.67 | 59,917,539.0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12,034,057.48 | 103,378,761.92 | 23,628,900.93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82,454,650.0 | 82,454,650.00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946,698.14 | ||
--其他 | 45,827,686.76 | 46,714,768.67 | 45,824,641.06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40,316,394.24 | 232,548,180.59 | 70,400,240.13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26,832,657.88 | 697,459,312.35 | 6,362,577.48 |
净利润 | 34,212,936.21 | 132,967,186.06 | -42,157,392.31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4,212,936.21 | 132,967,186.06 | -42,157,392.31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4,840,375.32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75.32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75.32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2,174,570.00 | 16,200,000.00 | 975,466.66 | 27,399,103.34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2,174,570.00 | 16,200,000.00 | 975,466.66 | 27,399,103.34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975,466.66 | |
与资产相关 | 333,628.95 | 6,739.02 |
合计 | 1,309,095.61 | 6,739.02 |
其他说明: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计入其他收益 | 冲减成本费用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计入其他收益 | 冲减成本费用 | ||
展会补贴 | 84,7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248,928.95 | 6,739.02 | 与收益相关 | ||||
贷款贴息 | 30,705.56 | 133,333.33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33,628.95 | 30,705.56 | 6,739.02 | 133,333.33 | ——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应付账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相关项目。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市场风险相关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有关,除本集团的以美元、欧元进行部分销售外,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3年12
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美元、欧元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参见本附注七、81“外币货币性项目”。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汇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
(2)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以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104,270,000.00元(上年末:119,770,000.00元),及以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合同,金额为89,000,000.00元(上年末:43,000,000.00元)。
(3) 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以市场价格签订工程合同,因此受到此等价格波动的影响。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本集团确认的金融资产,具体包括:
?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 本附注七、50“预计负债”。
? 本附注七、6“合同资产”及30“其他非流动资产”中披露的合同资产金额。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及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无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
本集团与客户间的贸易条款以现金交易和信用交易相结合,且一般要求新客户预付款或采取货到付款方式进行。交易记录良好的客户可获得的信贷期为0-3个月。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由于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客户群广泛地分散于不同的部门和行业中,因此在本集团内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
中。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正是本集团可能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截止年末,本集团的应收账款中前五名客户的款项占51.03%,本集团并未面临重大信用集中风险。本集团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七、5和附注七、9的披露。
3、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通过利用银行贷款及债务维持资金延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以管理其流动性风险。本集团将银行借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之一。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目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5年 | 5年以上 |
短期借款 | 89,140,708.33 | ||||
应付票据 | 55,483,581.34 | ||||
应付账款 | 950,640,624.90 | ||||
其他应付款 | 304,587,074.4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92,847,149.62 | 192,847,149.62 | |||
长期借款(不含利息) | 15,500,000.00 | 15,500,000.00 | 15,500,000.00 | 46,500,000.00 | 11,270,000.00 |
租赁负债 | 3,163,632.81 | 516,498.18 | 7,212,086.00 | ||
长期应付款(含利息) | 27,144,656.90 |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9,706,202.63 | 29,706,202.63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9,706,202.63 | 29,706,202.63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29,706,202.63 | 29,706,202.63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7,598,232.15015 | 7,598,232.15 | ||
应收票据 | 7,598,232.15 | 7,598,232.1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598,232.15 | 29,706,202.63 | 37,304,434.7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不可观察输入值为加权平均资金成本、长期收入增长率、营运资金占收入的比例。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年末余额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等。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徐州 | 电力生产和供应业 | 37,290.25 | 16.85 | 16.8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吴君先生、高飞先生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兰州锋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关系方 |
甘肃芳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关系方 |
云晟(安徽)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回全福、杨静 | 共同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
厦门鑫诚晟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控制的企业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云晟(安徽)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材料款 | 2,673,682.9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荥经乾雅市政园林有限责任公司(注1) | 20,000.00 | 2020/12/24 | 2037/12/24 | 否 |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 | 6,000.00 | 2024/1/12 | 2026/1/11 | 是 |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3) | 3,060.00 | 2024/8/18 | 2027/8/18 | 否 |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乾景宇辰新能源有限公司(注4) | 5,000.00 | 2023/10/10 | 2026/10/10 | 否 |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注5) | 4,080.00 | 2023/6/20 | 2027/6/20 | 是 |
注1:本公司2019年12月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向子公司荥经乾雅市政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荥经乾雅”)提供担保,就其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雅安市分行借款本金2亿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雅安市分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合同于2020年12月24日签订。同日,荥经乾雅与该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亿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12月24日至2035年12月23日。注2:2023年1月13日本集团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为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徐州市新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的6,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的商业保利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3年8月3日已偿还。
注3:2023年8月,本集团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取得安徽濉溪农商行融资授信额度,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4:担保相关信息参见本附注七、32“其他流动负债”说明。
注5:本公司向厦门建发高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与被担保人在该段期间发生的连续采购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1) | 6,000.00 | 2024/1/12 | 2026/1/11 | 是 |
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2) | 2,940.00 | 2024/8/18 | 2027/8/18 | 否 |
吴君(注3) | 5,000.00 | 2023/10/10 | 2026/10/10 | 否 |
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4) | 3,920.00 | 2023/6/20 | 2027/6/20 | 是 |
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飞、吴君(注5) | 2,900.00 | 2023/9/15 | 2027/9/13 | 否 |
注1:2023年1月13日本集团控股股东国晟能源为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徐州市新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的6,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的商业保利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3年8月3日已偿还。注2:2023年8月,本集团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取得安徽濉溪农商行融资授信额度,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3:担保相关信息参见本附注七、44“其他流动负债”说明。
注4:本公司控股股东向厦门建发高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与被担保人在该段期间发生的连续采购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5:担保相关信息参见本附注七、32“短期借款”说明。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2/12/20 | 2023/2/27 | |
杨静 | 26,000,000.00 | 2023/2/8 | 2023/2/27 | |
杨静 | 7,900,000.00 | 2023/2/13 | 2023/2/27 | |
杨静 | 10,000,000.00 | 2023/9/21 | 2023/12/1 | |
杨静 | 20,000,000.00 | 2023/9/21 | 2024/3/31 | |
回全福 | 25,000,000.00 | 2022/12/20 | 2023/3/8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北京乾景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 | 2023/6/14 | 2024/6/13 | |
北京乾景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1,300,000.00 | 2023/7/31 | 2024/7/30 | |
北京乾景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2023/8/17 | 2024/8/16 |
注1:自2022年7月1日开始,集团与控股股东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框架合同,集团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合同期间内以3.45%的利率向国晟能源借款,每批次借款金额、时间以实际发放为准。自2022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共向国晟能源陆续拆入资金1,259,969,262.26元,期间陆续归还借款1,086,061,451.99元,尚未归还的本金金额为173,907,810.27元。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厦门鑫诚晟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乾景海蓝100%股权出让 | 118,415,850.27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91.10 | 391.62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福建旅发赤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55,895,511.50 | 101,146,836.80 | |||
其他应收款 | |||||
北京乾景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3,144,361.25 | 157,218.06 | |||
北京乾景蓝海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 25.00 | |||
福建旅发赤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30,000.00 | 11,500.00 | 3,000,000.00 | 1,200,000.00 | |
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2,422.25 | ||||
合计 | 3,144,861.25 | 157,243.06 | 258,917,933.75 | 203,493,673.6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
福建旅发赤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64,716.98 | ||
应付账款: | |||
云晟(安徽)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2,127,812.37 | ||
兰州锋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46,245.00 | 346,245.00 | |
甘肃芳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56,473.33 | 56,473.33 | |
其他应付款: |
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20,489,413.14 | 256,491,446.06 | |
回全福 | 25,138,575.00 | ||
杨静 | 20,191,666.67 | 15,515,286.10 | |
合计 | 243,276,327.49 | 297,548,025.49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 7,073,000 | 19,238,560 | 1,242,975 | 4,999,301 | ||||
合计 | 7,073,000 | 19,238,560 | 1,242,975 | 4,999,301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股东大会通过日的收盘价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预计未来可行权人数的最佳估计数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8,104,017.82 |
本年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6,791,436.22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 6,791,436.22 | |
合计 | 6,791,436.22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2022年11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全福先生、杨静女士与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回全福、杨静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51,428,572股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8.00%)转让给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9日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2023年8月9日,国晟能源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全福、杨静签署《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7.78元/股的价格受让杨静持有的上市公司非限售流通股份56,867,255股,占乾景园林总股本的8.85%。2023年9月7日,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国晟能源持有上市公司108,295,827股股份,占乾景园林总股本的16.85%,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变更为吴君、高飞。
2、重大项目诉讼情况
(1)甘肃兰州秦王川国家湿地景观工程项目诉讼终审判决
2014年10月,本公司与兰州瑞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建公司”)签署《甘肃兰州秦王川国家湿地公园工程施工合同书》,合同金额40,015.52万元。2017年9月21日,瑞建公司进行竣工验收,2017年9月8日,瑞建公司出具《甘肃兰州秦王川国家湿地公园(园林景观工程)合同段完工验收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并确认全部验收通过。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确认收入36,262.98万元,于同年申报结算38,443.64万元(含税)。2018年3月至5月,兰州新区审计局委托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甘肃兰州秦王川国家湿地景观工程(以下简称“秦王川项目”)进行结算审核,审定金额30,359.95万元,并由兰州新区审计局下发审核报告(新审发(2019)6号)。针对上述情况,2018年4月10日,瑞建公司出具情况说明,确认审计结果没有得到本公司认可,属于瑞建公司的单方面审核结果。
2019年7月25日,本公司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瑞建公司支付工程款10,999.60万元(按照报审金额38,443.64万元为基准计算)、工程质量保证金1,922.18万元以及延迟支付的利息,并要求瑞建公司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和鉴定费。
2019年12月16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北京圣华安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以下简称圣华安公司)对甘肃兰州秦王川国家湿地公园工程进行造价鉴定,2021年1月22日,司法鉴定报告鉴定工程款为3.39亿元。2021年12月27日,法院一审判决由瑞建公司按工程造价鉴定结果支付剩余工程款3,302.17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对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提出议异,2022年1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2023年3月28日,高级人民法院已终审判决由兰州瑞建公司支付工程款3,221.23万元及利息,同时返还质保金5,086.59万元及利息。
(2)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项诉讼终审判决
2018年10月15日,公司作为承包人的联合体主办方与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人)组成联合体经过公开投标,中标西宁多巴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下简称“多巴新城公司”)的“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合同价:272,323,407.40元(其中设计费6,850,000.00元、施工费265,465,407.40元)。
公司在中标后,组织相关工程人员进场,2020年9月18日、9月25日,案涉项目因涉及非原告原因导致的部分违法占地,多巴新城公向原告发送停工通知,要求公司暂停沉沙、人工湖、上方的机械施工,等待项目手续完善后另行通知,土石方施工完成部位的地上土建绿化,道路及水电继续施工,至2021年10月13日原告完成施工。2021年12月,工程项目通过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四方验收,对原告已完工的人工湖、园林驳岸、防水毯、格宾石笼网、挡水设施、绿化种植及养护、园林给排水、园林电气、道路垫层等工程出具《已完工程质量验收证书》。2022年3月7日向监理单位移交了结算资料,提交的结算总价为146,203,176,34元(扣除第三人设计费后的施工费为139,353,176.34元),但多巴新城公司在收到公司提交的结算书后虽经多次催促,至今没有给予答复,其行为已构成逾期结算。
公司自签订《EPC合同》至今,公司合计收到工程项目的工程款仅为2500万元,多巴新城公司仍欠公司工程款114,353,176.34元。
目前公司聘请律师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该案件已于2022年12月27日网上立案通过,案号为(2022)青01民初195号;2022年12月28日公司网上提交诉讼财产保全申请;2023年2月13日作出诉讼保全裁定书,冻结多巴新城公司的银行账户;2023年2月27日公司申请查封多巴新城公司三块土地、银行存款及股权投资。2024年3月14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由多巴新城公司支付赔偿款8,290.46万元。
(3)分包工程款仲裁和解
2022年北京唯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景园林”)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编号为:(2022)京仲案字第1352号,该案件于2022年1月立案,2022年8月9日第一次开庭案件。
唯景园林要求公司支付所欠工程分包款5,782,769.37元。2022年4月18日唯景园林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022)京01财保114号,冻结公司578万元的银行存款。2023年11月本案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公司支付和解款450万,冻结账户已解封。
PPP项目合同情况
(1)赤峰新区绿化工程改造和提升PPP建设项目
本公司作为唯一社会资本方于2016年8月与赤峰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该PPP项目合同。本公司与赤峰城投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政府指定出资单位)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赤峰乾景凯丰园林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项目公司83.33%的股权。新区管委会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其拥有对PPP项目资产如何使用的主导权与控制权。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并获得服务费。项目合作期为1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7年。合作期满时本公司将项目资产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服务费分为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绩效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以政府指定审计、评审部门审定后的决算金额作为基数,以基准利率的1.5倍作为年投资回报率,
每个项目年可用性服务费公式:A=P/(P/A,i,n);P为项目总投资;A为每年可用性服务费;i为年投资回报率,取基准利率的1.5倍;n为项目运营期7年。运营绩效服务费于每年运营养护期结束后依据养护维护标准及考核标准对项目公司考核后的结果支付。
(2)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泾河、荥河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PPP项目
本公司与四川富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组成社会资本方于2019年5月与荥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该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与荥经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政府指定出资单位)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荥经乾雅市政园林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有项目公司85%的股权。政府方拥有对PPP项目资产如何使用的主导权和控制权。项目公司承继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权利和责任。项目合作期为15年,计划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合作期满时,项目公司需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无偿移交。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模式,通过支付年度运营补贴方式实现。当年运营补贴支出数额=[P项目资本金×(P/A,i,n)×考核支付系数1+当年融资还本付息×考核支付系数1+年运营维护成本×(1+合理利润率)×考核支付系数2。i为合理利率率取8%;融资还本付息按等额本息方式测算,融资利率以基准利率上浮30%为准;n为财政补贴年限13年。依据绩效考核指标确定考核支付系数。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92,015,972.10 | 30,838,740.30 |
1年以内小计 | 92,015,972.10 | 30,838,740.30 |
1至2年 | 12,838,578.96 | 261,155,263.62 |
2至3年 | 66,451,471.50 | 23,716,319.9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9,434,033.02 | 119,420,142.60 |
4至5年 | 5,930,928.83 | 42,817,765.04 |
5年以上 | 89,001,576.88 | 141,732,627.52 |
合计 | 275,672,561.29 | 619,680,859.0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5,964,557.02 | 71.09 | 113,059,951.82 | 57.69 | 82,904,605.20 | 416,608,499.60 | 67.23 | 239,420,068.16 | 57.47 | 177,188,431.44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9,708,004.27 | 28.91 | 30,832,811.91 | 38.68 | 48,875,192.36 | 203,072,359.47 | 32.77 | 100,107,312.45 | 49.30 | 102,965,047.02 |
其中: | ||||||||||
园林行业账龄组合 | 79,708,004.27 | 28.91 | 30,832,811.91 | 38.68 | 48,875,192.36 | 203,072,359.47 | 32.77 | 100,107,312.45 | 49.30 | 102,965,047.02 |
合计 | 275,672,561.29 | / | 143,892,763.73 | / | 131,779,797.56 | 619,680,859.07 | / | 339,527,380.61 | / | 280,153,478.4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西宁多巴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82,904,605.20 | 0.00 | 不计提坏账,已冻结相应价值的资产 | |
兰州瑞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82,976,176.30 | 82,976,176.30 | 100.00 | 无可执行财产 |
兰州科天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429,980.92 | 9,429,980.9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兰州科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6,946,327.52 | 6,946,327.5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兰州科天水性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4,557,690.91 | 4,557,690.9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兰州科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021,560.57 | 3,021,560.5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兰州科天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481,353.33 | 481,353.3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肥世纪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5,646,862.27 | 5,646,862.27 | 100.00 | 预计无法偿还 |
合计 | 195,964,557.02 | 113,059,951.82 | 57.69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园林行业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111,366.90 | 455,568.35 | 5 |
1至2年 | 12,838,578.96 | 1,283,857.90 | 10 |
2至3年 | 24,512,055.14 | 2,451,205.51 | 10 |
3至4年 | 9,434,033.02 | 2,830,209.91 | 30 |
4至5年 | 100 | ||
5年以上 | 23,811,970.25 | 23,811,970.25 | 100 |
合计 | 79,708,004.27 | 30,832,811.9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39,527,380.61 | 35,073,686.66 | 230,708,303.54 | 143,892,763.73 | ||
合计 | 339,527,380.61 | 35,073,686.66 | 230,708,303.54 | 143,892,763.7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兰州瑞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82,976,176.30 | 30.10 | 82,976,176.30 | ||
西宁多巴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82,904,605.20 | 30.07 | |||
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 | 3,346,460.35 | 1.21 | 39,973,251.05 | 39.77 | 1,333,977.31 |
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827,018.93 | 7.55 | 2,082,701.89 | ||
徐州市市政园林局 | 19,100,000.00 | 6.93 | 19,100,000.00 | ||
合计 | 209,154,260.78 | 75.86 | 39,973,251.05 | 39.77 | 105,492,855.50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92,739,272.59 | 235,218,590.48 |
合计 | 492,739,272.59 | 235,218,590.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20,145,260.07 | 126,972,195.66 |
1年以内小计 | 320,145,260.07 | 126,972,195.66 |
1至2年 | 86,972,111.58 | 78,829,539.60 |
2至3年 | 67,727,279.07 | 23,342,204.4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6,510,036.42 | 1,389,316.00 |
4至5年 | 1,157,316.00 | 4,291,974.00 |
5年以上 | 1,856,504.00 | 1,461,880.00 |
合计 | 494,368,507.14 | 236,287,109.6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729,203.07 | 11,015,963.60 |
关联方往来款 | 476,133,508.31 | 202,612,175.35 |
押金及保证金 | 10,179,500.00 | 15,181,500.00 |
备用金 | 138,191.68 | 333,383.26 |
社保公积金 | 525,717.43 | 599,200.82 |
股权转让款 | 505,000.00 | |
土地转让款 | ||
代垫款 | 6,662,386.65 | 6,039,886.65 |
合计 | 494,368,507.14 | 236,287,109.6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24,242.84 | 744,276.36 | 100,000.00 | 1,068,519.20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7,243.06 | 517,418.34 | 674,661.40 | |
本期转回 | 113,946.05 | 113,946.05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381,485.90 | 1,147,748.65 | 100,000.00 | 1,629,234.5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往来款 | 792,454.20 | 674,661.40 | 38,676.05 | 1,428,439.55 | ||
押金保证金 | 250,815.00 | 50,020.00 | 200,795.00 | |||
股权转让款 | 25,250.00 | 25,250.00 | ||||
合计 | 1,068,519.20 | 674,661.40 | 113,946.05 | 1,629,234.5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190,942,629.64 | 38.62 | 关联方往来款 | 1-2年 | |
北京乾景宏海科技有限公司 | 137,481,589.76 | 27.81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 | |
荥经乾雅市政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 60,098,844.85 | 12.16 | 关联方往来款 | 1-4年 | |
乾景隆域旅游投资开发(北京)有限公司 | 56,547,548.00 | 11.44 | 关联方往来款 | 1-3年 | |
赤峰乾景凯丰园林有限公司 | 18,198,390.67 | 3.68 | 关联方往来款 | 1-4年 | |
合计 | 463,269,002.92 | 93.71 | / | /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22,999,239.51 | 40,520,000.00 | 182,479,239.51 | 227,168,254.65 | 40,520,000.00 | 186,648,254.65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45,156,769.56 | 245,156,769.56 | 232,548,180.58 | 232,548,180.58 | ||
合计 | 468,156,009.07 | 40,520,000.00 | 427,636,009.07 | 459,716,435.23 | 40,520,000.00 | 419,196,435.23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赤峰乾景凯丰园林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北京乾景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3,143,754.65 | 280,984.86 | 3,424,739.51 | |||
福建五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731,000.00 | 1,731,000.00 | 1,020,000.00 | |||
乾景隆域旅游投资开发(北京)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39,500,000.00 | |||
荥经乾雅市政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 42,843,500.00 | 42,843,500.00 | ||||
北京乾景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104,450,000.00 | 104,450,000.00 | ||||
北京乾景蓝海科技有限公司 | 104,450,000.00 | 104,450,000.00 | ||||
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合计 | 227,168,254.65 | 204,730,984.86 | 208,900,000.00 | 222,999,239.51 | 40,52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萧县晟泓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 4,840,000.00 | 375.32 | 4,840,375.32 |
小计 | 4,840,000.00 | 375.32 | 4,840,375.32 | ||||||||
二、联营企业 | |||||||||||
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32,548,180.58 | 7,768,213.66 | 240,316,394.24 | ||||||||
小计 | 232,548,180.58 | 7,768,213.66 | 240,316,394.24 | ||||||||
合计 | 232,548,180.58 | 4,840,000.00 | 7,768,588.98 | 245,156,769.56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2,655,827.61 | 116,914,371.40 | 188,691,357.42 | 174,048,279.34 |
其他业务 | 1,027,257.31 | 362,075.87 | 1,899,578.59 | 1,401,833.16 |
合计 | 53,683,084.92 | 117,276,447.27 | 190,590,936.01 | 175,450,112.5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768,588.98 | 32,454,303.5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3,965,850.27 | -2,595,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处置应收款项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68,454.24 | |
合计 | 23,702,893.49 | 29,859,303.54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3,386,684.68 | 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蓝海子公司股权所致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33,662.9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968,454.24 | 主要系本报告期南京新浩宁及其关联方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所致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4,361.25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2,240,683.83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根据二审判决将多巴新城项目原计提的减值转回所致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521,600.00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39,285.6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7,216,169.64 | 主要系本报告期确认的业绩承诺补偿所致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999.9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516.59 | |
合计 | 123,652,647.5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01 | -0.11 | -0.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58 | -0.30 | -0.3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吴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