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4]0011000595号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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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0595号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东方日升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东方日升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东方日升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大华核字[2024]0011000595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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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东方日升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方日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东方日升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东方日升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秦睿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夏坤 |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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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1号)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138,95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15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3.5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1,464,281.9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8,535,701.62元。
截止2023年01月1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978,255,021.26 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元;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78,255,021.26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978,255,021.26 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35,407,220.74元,其中包含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45,462,258.34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0年第一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多次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开设共计8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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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十二个月以内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以孰低为原则),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33150199543600003597 | 1,168,199,983.66 | 33,647.55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33150199543600003611 | 300,000,000.00 | 304,253,563.31 | 活期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385020100100225892 | 200,000,000.00 | 205,878,403.42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33150199543600003596 | 1,000,000,000.00 | 648,879,562.39 | 活期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385020100100226082 | 1,200,000,000.00 | 800,100,996.41 | 活期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梅林支行 | 39760001040013565 | 600,000,000.00 | 16,212,125.64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3901330029200272276 | 300,000,000.00 | 25,852,942.73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跃龙支行 | 375382224432 | 200,000,000.00 | 34,195,979.29 | 活期 |
合 计 | 4,968,199,983.66 | 2,035,407,220.74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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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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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496,853.5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7,825.5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7,825.5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5GW 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0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 | 否 | 330,000.00 | 330,000.00 | 181,005.60 | 181,005.60 | 54.85% | 建设期一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全球高效光伏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50,000.00 | 50,000.00 | - | - | - | 建设期两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0,000.00 | 116,853.57 | 116,819.90 | 116,819.90 | 99.9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500,000.00 | 496,853.57 | 297,825.50 | 297,825.50] | 59.94%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专项报告 第5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203,540.72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