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4-09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业务情况,预计2024年度公司将与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下属公司、公司相关参股企业发生采购商品、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昱、关联监事马晓丹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2、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参照市场价 | 10.00 | 0.68 | |
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采购商品 | 参照市场价 | 50.00 | 4.81 | 10.41 | |
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采购商品 | 参照市场价 | 240.00 | 1.05 | 4.25 | |
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及其下属公司 | 采购商品 | 参照市场价 | 10.00 | 0.47 | 2.86 | |
小计 | 310.00 | 6.33 | 18.20 | |||
向关联 | 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 | 出售产品 | 参照市场价 | 50.00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人销售产品、商品 | 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出售产品 | 参照市场价 | 10.00 | 2.52 | |
大连京樽獐子岛餐饮有限公司 | 出售产品 | 参照市场价 | 20.00 | 0.14 | 4.13 | |
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出售产品 | 参照市场价 | 200.00 | 37.71 | ||
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及其下属公司 | 出售产品 | 参照市场价 | 10.00 | 1.76 | 1.73 | |
小计 | 290.00 | 39.61 | 8.38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大连普冷獐子岛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参照市场价 | 100.00 | 7.73 | 50.21 |
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接受劳务 | 参照市场价 | 100.00 | 8.71 | 58.76 | |
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及其下属公司 | 停泊费、接受劳务等 | 参照市场价 | 198.00 | 40.87 | 172.37 | |
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 | 取暖费 | 参照市场价 | 2.00 | 1.20 | ||
小计 | 400.00 | 57.31 | 282.54 | |||
合计 | 1,000.00 | 103.25 | 309.12 |
3、2023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0.68 | 5.00 | -86.40% | 2023年4月29日《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14 | |
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采购商品 | 10.41 | 60.00 | 0.01% | -82.65% | ||
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采购商品 | 4.25 | 240.00 | -98.23% | |||
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及其下属公司 | 采购商品 | 2.86 | 5.00 | -42.73% | |||
小计 | 18.20 | 310.00 | 0.01% | -94.13%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 | 出售产品 | - | 90.00 | -100.00% | ||
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出售产品 | 2.52 | 15.00 | -83.19% | |||
大连京樽獐子岛餐饮有限公司 | 出售产品 | 4.13 | 20.00 | -79.35% |
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出售产品 | - | 300.00 | -100.00% | |||
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及其下属公司 | 出售产品 | 1.73 | 7.00 | -75.24% | |||
小计 | 8.38 | 432.00 | -98.06%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大连普冷獐子岛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0.21 | 24.00 | 0.04% | 109.20% | |
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接受劳务 | 58.76 | - | 0.04% | 100.00% | ||
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及其下属公司 | 停泊费、接受劳务等 | 172.37 | 232.00 | 0.12% | -25.70% | ||
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 | 取暖费 | 1.20 | 2.00 | -39.88% | |||
小计 | 282.54 | 258.00 | 0.20% | 9.51% | |||
合计 | 309.12 | 1,000.00 | -69.09%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2023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预计的与控股股东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双方需求和执行进度确定,受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执行时产生较大的不确定性。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总金额未超出预计总金额,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振宇注册资本:9,444.4445万人民币主营业务:鲟鱼养殖、销售;自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住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大龙潭
2023年经审计期末总资产30,122.98万元,期末净资产23,128.6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5,865.59万元,净利润1,865.72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持股18%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裁刘明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阎忠吉担任该公司董事。
2、大连翔祥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上田学
注册资本:1,974.645万美元
主营业务:水产品加工、仓储、国际贸易。
住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IC-54
2023年经审计期末总资产24,818.69万元,期末净资产15,434.61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7,053.47万元,净利润-1,249.03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持股10%的参股公司。
3、大连普冷獐子岛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颖
注册资本:19,68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报关业务,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
住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物流园区振港路3-1、3-2、3-3、3-4号
2023年经审计期末总资产26,270.55万元,期末净资产9,714.7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4,204.46万元,净利润-1,157.27万元。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持股25%的参股公司,公司总裁助理姜玉宝担任该公司董事。
4、大连京樽獐子岛餐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大野淳一
注册资本:90万美元主营业务:提供餐饮管理服务;提供餐饮服务及餐饮配送服务。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北街737号-32023年经审计期末总资产511.58万元,期末净资产338.8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800.81万元,净利润68.56万元。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持股30%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裁刘明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
5、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良生注册资本:1,020,105万人民币主营业务:国有资本运营管理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6A号国资创新大厦主要股东: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母公司期末总资产5,686,578.72万元,期末净资产5,292,663.5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0 万元,净利润19,485.96万元(未经审计)。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拥有本公司159,968,900股股份表决权,占总股本的22.4956%,为公司控股股东。
6、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邵年宽注册资本:9,754万人民币主营业务:项目投资;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集体资产管理业务;货物进出口;开发、销售高效、环保节能型交换装置和动力装置;农业技术研究与开发;海水捕捞。住所:辽宁省长海县獐子岛镇沙包村
2023年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母公司期末总资产125,796.69万元,期末净资产72,702.1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470.73万元,净利润-1,570.24万元(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7.03%股份。
7、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金显利
注册资本:1,486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集体资产管理业务。
住所:辽宁省长海县獐子岛大耗村
2023年期末总资产6,438.12万元,期末净资产6,387.6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5.81万元,净利润-161.93万元(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5.44%股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同类产品、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业务类型确定与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经营业务及客户需求,遵照公开市场原则,与关联方发生少量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的定价、付款、结算公平公允,相关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重较低,未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实际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制定,决策程序合有效,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