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润光学: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所成立于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注册地址为杭州市,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先生。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A+H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所拥有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注册会计师中83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

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675家(含A、B股),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513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所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2023年3月30日,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2023年12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就与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为完成审计任务和减少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