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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088,659.82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6,285,071.11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28,507.1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6,522,348.43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81,233,665.50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承诺,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61,951,0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由于公司目前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从长远角度考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且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的分红方案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中长期回报规划,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意见

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261,951,0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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