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职权,列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所有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完成换届工作,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2名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出职工代表监事1名,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全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监事会,具体内容如下:
1、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3、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
4、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严格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审核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审查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能,加强自身的学习和监督力度,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