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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泰铝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40亿元自有资金,该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

? 履行的审议程序: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泰铝业”)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的现金管理产品为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量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把控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投资,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短期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产销量稳步提高,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项目决策,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障正常发展所需资金情况下,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的闲置状况拟使用不超过4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项目决策,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短期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控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会同融资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最终结果以公司发布的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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