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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顺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公允合理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洽谈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及相关同意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视频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024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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