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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简称“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独立董事郑佳春先生、董事汪美兰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刘微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以上全体成员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与商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主要内容、决议
2023年2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阅公司财务部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初稿。同意以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提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据此编报业绩快报。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2年度审计的时间安排,同意其《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关注事项》。
2023年4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审计报告初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初稿》《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对2022年度
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确定将2022年年度报告等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确认了2023年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3年4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会员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财务部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并同意公司据此编制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6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计部经理候选人的议案》,认为刘祝平女士符合担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任职要求,同意刘祝平女士为审计部经理候选人。
2023年8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财务部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同意公司据此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3年10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并同意公司据此编制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经对报告期内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认真评估,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以及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其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并按时和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

报告期间,在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末以及2023年的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均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检查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并要求其进一步提升内审部门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有效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其它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和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开展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审查,重点关注了规范财务管理、识别和管控关联交易、杜绝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防控内幕交易、大股东股票质押、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规范和制度赋予的职权,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忠实勤勉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监督职能,有效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协助董事会做好科学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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