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67号文同意,本公司于2020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4.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4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2,310.1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5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361Z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年6月,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给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承销费429.25万元(扣除增值税后)的折让,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净额变更为42,739.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变动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容诚专字[2020]361F0213号《审计报告》审验。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27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42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4,200.0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1.2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388.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361Z0045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95.16万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43,178.49 |
加:兴业证券折让的承销费 | 429.25 |
减:以超募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 902.74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35,841.82 |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2,160.00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1,301.05 |
减:手续费及其他经营支出 | 37.86 |
减:募投项目结项转出 | 5,671.21 |
募集资金余额 | 295.16 |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838.88万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44,200.00 |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 847.79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14,567.61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54.38 |
减:手续费及其他经营支出 | 0.10 |
募集资金余额 | 28,838.88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对首发上市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与兴业证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3年,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
对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赛特新材有限公司、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3年,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详见公司第 2023-078号公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城支行 | 35050169750709666688 | 已销户 | 年产350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 592902732210103 | 已销户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129980100100342387 | 已销户 | 补充流动资金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 | 171050100100880990 | 295.16 | 超额募集资金 |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备注 |
合 计 | 295.1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备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美支行 | 129980100100652790 | 267.72 | 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一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 | 8111301012100835020 | 64.37 | 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一期)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县支行 | 12283501040009552 | 6.79 | 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一期) |
合计 | 338.88 |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8,001.82万元,实际投入的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款项共计14,567.6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19,782.97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073号)。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述募集资金用于置换事项。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64,514,860.29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 361Z0725号)(详见公司第2023-081号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64,514,860.2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64,514,860.29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该40,000.00万人民币(包含本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告编号:2020-003)。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告编号:
2021-007)。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2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告编号:2022-004)。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议案》,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情况如下:
经自查发现,在未经董事会授权情况下,公司于2023年5月部分时间段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七天通知存款产品。公司对上述业务进行了专项研讨,认为虽然七天通知存款属于存款类产品,但是考虑到该产品具有一定的理财属性,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一方面及时办理了该部分七天通知存款的赎回工作,另一方面将上述七天通知存款业务办理事项及时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以作补充确认。
截至2023年6月6日,上述七天通知存款相关资金已经全部赎回并自动回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人对上述补充确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利用上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详了公司第2023-045号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5,534,424.00元(含本数,下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第2023-075号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累计金额为285,000,000.00元,具体如下:
银行名称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3,500.00 | 2023-10-19 | 2024-1-17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3-10-19 | 2024-4-16 |
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3-10-18 | 2024-1-16 |
合计 | 28,5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72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议案于2020年8月24日经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72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议案于2022年5月6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72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350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公司第2023-046号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完成上述结余募集资金的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详情请见公司第2023-051号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年产350万平方米超低导
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详见公司第2023-046号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徽赛特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赛特”)实缴出资,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8,388.80万元向安徽赛特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一期)”项目,借款期限均为5年,借款期限自实施借款之日起算。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对本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第2023-082号公告)。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人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认为:
2023年内,公司存在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事项,公司已及时办理了该部分七天通知存款的赎回工作并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除上述事项以外,赛特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赛特新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兴业证券对赛特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附表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1: |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42,739.3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49.6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001.8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350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 | 是 | 24,939.32 | 24,939.32 | 24,939.32 | 64.32 | 21,109.99 | -3,829.33 | 84.65 | 已结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5,399.75 | 5,399.75 | 5,399.75 | 765.30 | 4,731.83 | -667.92 | 87.63 | 已结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0,339.07 | 40,339.07 | 40,339.07 | 829.62 | 35,841.82 | -4,497.25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400.32 | 2,400.32 | 2,400.32 | 720.00 | 2,160.00 | -240.32 | 89.9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400.32 | 2,400.32 | 2,400.32 | 720.00 | 2,160.00 | -240.32 | — | — | — | — | — | |
合计 | 42,739.39 | 42,739.39 | 42,739.39 | 1,549.62 | 38,001.82 | -4,737.57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19,782.97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073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0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编号:2020-003)。 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编号:2021-007)。 2022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告编号:2022-004)。 经自查发现,公司于2023年5月部分时间段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对上述业务进行了专项研讨,认为虽然七天通知存款属于存款类产品,但是考虑到该产品具有一定的理财属性,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一方面及时办理了该部分七天通知存款的赎回工作,另一方面将上述七天通知存款业务办理事项及时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以作补充确认。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议案》,对公司于公司于2023年5月部分时间段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事事项进行追认(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3-045号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3年6月6日,上述七天通知存款相关资金已经全部赎回并自动回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20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72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72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4月14日,公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72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350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及节余的原因请见公司第2023-046号公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完成上述结余募集资金的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详情请见公司第2023-051号公告。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2020年8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引入建造时间相对较短的湿法芯材生产线,并增加现有厂房作为实施地点,以使公司能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尽快释放产能。议案于2020年8月24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1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方式及实施内容的议案》,议案于2021年2月18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50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3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9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内容、投资方向和项目实施主体。 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3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内容、投资方向和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2-066号公告)。 |
注1:年产350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已结项并投产。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募集资金效益指标,不涉及效益测算。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公司营运资金增长需求,体现为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费用减少,净利润提高,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附表2: | ||||||||||||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43,388.8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567.6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567.6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一期) | 否 | 43,388.80 | 43,388.80 | 43,388.80 | 14,567.61 | 14,567.61 | -28,821.19 | 33.57%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3,388.80 | 43,388.80 | 43,388.80 | 14,567.61 | 14,567.61 | -28,821.19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补充流动资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合计 | — | 43,388.80 | 43,388.80 | 43,388.80 | 14,567.61 | 14,567.61 | -28,821.19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64,514,860.29元,其中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918,018.87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62,596,841.42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35,534,424.00 元(含本数,下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28,500.00万元,其中:使用5,00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使用23,500.00万元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注1: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一期)项目,项目尚未完工,故还未产生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