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立信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经营特点,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在保证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和推进公司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立信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
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健性,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同意续聘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陆正华 王利亚 邢益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