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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通信: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公司代码:600498 公司简称:烽火通信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锐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武汉飞思灵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烽火锐拓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基建项目、客户服务、研究开发、财务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市场竞争风险、产品研发风险、存货管理风险、产品质量风险、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风险、信息安全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影响合并利润总额的错报错报≥合并利润总额的5%合并利润总额的3%≤错报<合并利润总额的5%错报<合并利润总额的3%
影响合并资产总额的错报错报≥合并资产总额的3%合并资产总额的0.5%≤错报<合并资产总额的3%错报<合并资产总额的0.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3)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公司缺乏反舞弊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影响合并利润总额的错报错报≥合并利润总额的5%合并利润总额的3%≤错报<合并利润总额的5%错报<合并利润总额的3%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经营或决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对于公司重大事项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虽有程序但未有效执行,导致重大损失;(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且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影响;(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5)公司内控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除以上情形外,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除以上情形外,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本年度内控评价发现的内控缺陷均为一般缺陷,对内控目标的实现不构成重要影响;公司就报告期内发现的内控缺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并积极执行整改工作。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本年度内控评价发现的内控缺陷均为一般缺陷,对内控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影响;公司就报告期内发现的内控缺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并积极执行整改工作。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每年度内控检查中发现业务环节中存在一些待改进事项,对公司整体经营管理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内部控制检查中发现个别业务流程有待优化、业务执行规范性有待提高的问题,通过持续跟踪督促,已基本得到整改落实。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公司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优化调整。2024年度,公司将继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不断加强内部控制自评价和监督评价力度,防范重大管理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曾军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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