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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星宇: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致同会所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2023年度末合伙人(股东)数量:225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64人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0家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0,151.98万元

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公司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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