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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汽车: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公司代码:600686 公司简称:金龙汽车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汽车车身有限

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89.4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5.48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控环境相关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机构设置(含职责权限和不相容岗位设置)、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内部审计监督、企业文化等;

(2)控制活动相关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生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税务管理、担保管理、关联交易、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子公司管控、工程项目、安全及环保、信息披露等;

(3)控制手段相关的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控制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发展战略风险、市场营销风险、供应链管理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不适用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报表净资产潜在错报金额错报金额占净资产比例大于等于2%错报金额占净资产比例大于等于1%且小于2%错报金额占净资产比例小于1%

说明:

净资产指公司当年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舞弊行为;2.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或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仍未加以改正;3.财务信息系统存在重大缺陷,导致系统整体数据存在重大差错风险,而财务报表等相关财务数据主要依赖信息系统。
重要缺陷1.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存在一般性缺陷;2.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存在运行缺陷或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较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仍未加以改正;3.财务信息系统存在较大缺陷,导致系统整体数据存在较大差错风险,而财务报表等相关财务数据主要依赖信息系统。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一般性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事故事件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损失占净资产比例大于等于2%损失占净资产比例大于等于1%且小于2%造成的直接损失占净资产比例小于1%

说明:

1.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是指虽不直接影响财务报告,但不符合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对企业整体目标的实现将产生不利影响的事项。

2. 损失指直接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净资产指公司当年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重大决策事项未按程序执行导致重大缺失;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巨额处罚;3.全球媒体频现公司直接责任的重大负面新闻;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重要缺陷1.决策事项未按程序执行导致产生较大缺失;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一般性处罚;3.一般媒体出现公司直接责任的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4.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一般性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金龙汽车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规范要求,不断优化并严格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

下一年度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内部控制流程,以适应公司的业务发展;强化规章制度、内控流程的执行力,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切实保障股东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谢思瑜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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