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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力: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公司代码:600482 公司简称:中国动力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齐耀重工有限公司、上海中船重工船舶推进设备有限公司、武汉长海电力推进和化学电源有限公司、中船重工黄冈贵金属有限公司、中船重工黄冈水中装备动力有限公司、武汉海王核能装备工程有限公司、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广瀚动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11家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生产计划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下属单元的控制、纳税管理、成本费用管控。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组织架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关联交易管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对下属单元控制等业务事项。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应对规范,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错报≥5%5%>错报≥3%错报<3%
资产总额错报≥3%3%>错报≥0.5%错报<0.5%
经营收入总额错报≥1%1%>错报≥0.5%错报<0.5%
所有者权益总额错报≥1%1%>错报≥0.5%错报<0.5%

说明: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表内一个或多个区间时,以缺陷等级高者作为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法人治理层的董事、监事、高管的重大舞弊;2.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表;3.内部审计监督无效;.4.控制环境无效;5.重大缺陷未能及时整改;.6.因会计差错导致检查机构处罚;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1.关键岗位人员舞弊;2.可能对财务报告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检查职能失效;3.重要缺陷未能及时纠正;其他无法确定具体影响金额但重要程度类同的缺陷
一般缺陷发现不属于重大或重要缺陷且无法确定影响金额的缺陷事件为一般缺陷。

说明:

发现表内一个或多个事件时,按缺陷等级高者作为判定标准。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财产损失额度(万元)≥10001000>潜在损失≥100潜在损失<100

说明:

发现多起潜在风险事件,其损失额度以累计额计算。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或主要领导严重违法、违纪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2.管理层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严重流失;3.子公司缺乏内控体系、管理混乱;4.负面新闻引起政府或监管机构调查,对企业声誉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6.“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缺失。
重要缺陷1.公司或主要领导违规并被处罚; 2.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流失;3.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部分不健全;4.重要业务制度控制不够健全。
一般缺陷1.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范畴的其他缺陷。

说明: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针对评价中发现并认定了部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质量,定期检查、跟踪整改进度和结果,确保内控评价工作形成闭环,整体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不构成实质影响。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没有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审计规章制度,紧紧围绕部门职责定位,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持续优化内控流程,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一体化的管控目标,开展各项审计和内控有关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2024年,公司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企业合规管理的相关要求,继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审计对整改效果的审计力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勇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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