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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5人,注册会计师共3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981.91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062.18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金融法院已就其中1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58名原告起诉刚泰控股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2次(涉及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颋麟,2004年起从事审计工作, 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计划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西蕊,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8 年,202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

项目质量复核人:陆友毅,199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并开始为本所提供审计服务,2018年开始负责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拟续聘众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预计费

用为123万元(含税)。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实际费用将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调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开展审计机构的公开选聘工作,经履行相关程序,根据选聘结果,拟续聘众华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控制运行情况,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选聘结果及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综合评估,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监事会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的众华所营业执业证照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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