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广核技: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技”、“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1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686,421股,每股面值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10.46元,共募集人民币2,799,999,963.66元,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42,500,000.00元、增值税2,550,000.00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人民币2,754,949,963.66元。募集资金2,799,999,963.66元扣除承销费用40,500,000.00元,以及与发行有关的费用4,364,290.60元(律师费、验资费、证券登记费等),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55,135,673.06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6]1210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

月、2023年

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投资项目按公司报告书承诺的计划进度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的调度和安排,公司财务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反映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与监管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2017年1月11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具体情况参见《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

)由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向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增资的方式拨付募集资金,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及相关下属公司分别与中德证券以及相应存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而言:2017年8月17日,公司、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核材”)、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解放支行、中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7);2017年8月24日,公司、高新核材、中德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太仓)三角洲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中广核三角洲(中山)高聚物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中广核拓普(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8)。

)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公司将金海产业园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2.4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6.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广核俊尔(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8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广核俊尔(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温州龙湾支行、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由于公司执行吸收合并方案,即以全资子公司中广核三角洲(江苏)塑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角洲”)为主体,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太仓新材料、中广核三角洲(苏州)高聚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三角洲”)及中广核三角洲集团(苏州)特威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特威”),并将江苏三角洲经营地址变更至太仓产业园项目所在地,以实现三家企业入园、集中生产。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苏三角洲继续存续,太仓新材料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太仓新材料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由江苏三角洲依法继承,相应的募投项目“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实施主体由太仓新材料变更为江苏三角洲分公司。2020年8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广核三角洲(江苏)塑化有限公司、中广核三角洲(江苏)塑化有限公司新材料分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太仓分行、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太仓新材料已于2020年

日注销了其在中国农业银行太仓沙溪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10534701040017962。

(5)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

已完成的“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2.42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3.288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1.613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

5.864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5.239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募集专户余额17,649.2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相应的8个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该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并终止。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此8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中广核三角洲(江苏)塑化有限公司新材料分公司2022年

日注销了在中国农业银行太仓沙溪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10534701040023424。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

月16日注销了在招商银行温州解放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577900019710405。上市公司2022年6月21日注销了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立的账户,账号4000023029201674527,

日注销了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立的账户,账号44301560043833050000,7月15日注销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411900021510202,

月28日注销了在平安银行深圳卓越成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15022712988835。中广核俊尔(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日注销了中国银行温州龙湾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405246968515。中广核拓普(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7月14日注销了在中国银行太仓沙溪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475470598271。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执行。

2、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余额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791701552000170026,487,231.35
2中国银行太仓沙溪支行478070594733149,993.29
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余额
3中国农业银行太仓沙溪支行105347010400179967,355,582.17
合计13,992,806.81

当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共835.94万元,期末的投资明细情况如下,均为保本性产品:

银行名称产品名称申购金额(元)申购日产品期限
浦发银行公司稳利23JG3586期82,000,000.002023/12/4三个月
浦发银行公司稳利23JG3630期207,000,000.002023/12/25三个月
合计289,0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2018年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12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将金海产业园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2.4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6.6

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广核俊尔(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不变(具体情况参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2)2020年4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新核材产业园相关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新核材”)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全资子公司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太仓)三角洲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新材料”,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实施主体)所在的产业

园区规划作为华东区域生产基地(以下简称“太仓产业园”)。根据江苏省政策规定,生产经营性化工企业不得以多个法人并存租赁厂房形式进入园区,经2020年4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执行吸收合并方案,即以全资子公司中广核三角洲(江苏)塑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角洲”)为主体,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太仓新材料、中广核三角洲(苏州)高聚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三角洲”)及中广核三角洲集团(苏州)特威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特威”),并将江苏三角洲经营地址变更至太仓产业园项目所在地,以实现三家企业入园、集中生产。

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苏三角洲继续存续,太仓新材料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太仓新材料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由江苏三角洲依法继承,相应的募投项目“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实施主体由太仓新材料变更为江苏三角洲分公司。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地点、项目用途、预期效益等其他计划不变,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设备的综合配套能力和利用率,经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

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建产能降低至

28.42万吨,所使用的募集资金调减至

15.21亿元,并将调减的86,799.32万元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前期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施日结转的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参见《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各募投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①“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1,032.0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4,472.71万元。

②“年产2.4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6,128.0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11,001.22万元,产能由年产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

2.4

万吨调整为

2.42万吨。

③“年产6.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36,860.0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18,419.67万元,产能由年产高性能改性尼龙(PA)6.6万吨调整为3.2886万吨。

④“年产

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6,414.0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7,848.76万元,产能由年产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

万吨调整为

1.6133万吨。

⑤“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3,076.7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34,165.17万元,产能由年产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13.485万吨调整为

5.864万吨。

⑥“

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68,248.4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39,052.25万元,产能由年产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18万吨调整为5.239万吨。

)2022年

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已完成的“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2.42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3.288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1.613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

5.864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5.239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募集专户余额17,649.2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

日,已完成注销专户

个,账户结余资金当期共计17,669.5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

日,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产业园10万吨新材料新建项目投资方案调整的议案》,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37,142.6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36,944.36万元,产能不变。

①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均不变。

②建设内容及产能本项目原规划产品PVC、POE、TPE,化学交联PE、硅烷交联PE总计

万吨/年。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拟变更项目产品类别为:PVC、POE、TPE、PC工程料、TPO防水卷材料、可降解材料

大类(减少硅烷交联PE、化学交联PE,增加PC工程材料、TPO防水卷材料、可降解材料),总产能不变。

③项目建设投资估算及建设周期调整后本项目募集资金总投资估算为36,944.36万元(减少

198.2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2,317.2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627.08万元。本项目建设期约为15个月,预计2024年3月3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截至2023年

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3年度,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广核技202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302号)。报告认为:中广核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中广核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上市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它损害股东利益的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75,513.5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063.8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7,545.72(不含2019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00,534.00万元及2022年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669.55万元)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6,997.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1.58%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11,032.004,472.713,877.3986.69%(已结项)2019/6/30不适用不适用
2、年产2.4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16,128.0011,001.229,084.0382.57%(已结项)2018/12/311,578.41
3、年产6.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36,860.0018,419.6715,951.3586.60%(已结项)2018/12/311,179.83
4、年产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16,414.007,848.766,713.7185.54%(已结项)2018/12/31729.39
5、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53,076.7034,165.1731,326.4591.69%(已结项)2019/12/31601.55
6、10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37,142.6036,944.368,063.8411,450.2230.99%2024/8/31不适用不适用
7、18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68,248.4039,052.2533,022.5784.56%(已结项)2020/6/30-580.00
8、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36,611.8736,611.87-36,120.0098.66%(已结项)-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75,513.57188,516.018,063.84147,545.7278.27%-3,509.18--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275,513.57188,516.018,063.84147,545.72--3,509.1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受整体材料行业经济下行影响,下游需求下降,公司订单量不足,同时产品增值能力受上下游挤压,盈利能力下降,募投项目没有达到预计收益。中山产业园“10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建筑工程已完工,目前正在办理验收,主要工艺设备正在进场安装。本项目建设期约为15个月,原预计于2024年3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前期受客观因素影响,招标及施工许可证办理有所延后,在募投项目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项目预计在2024年8月31日投产。由于目前市场需求有所下降,公司正在对募投项目投资额、产能等是否进行调整进行论证,公司将及时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2019年前,高新材料业务受上游石化产品价格普遍上涨和国内环保加强监管影响,原材料成本持续上升,同时下游市场竞争激烈,销售价格并未随之上涨,造成整个行业利润率明显下滑。有鉴于此,为控制在高新材料行业的投资风险,公司对募投项目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具体情况参见《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适用,详见本核查意见“四、变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780.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3,780.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适用。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4月4日,公司已将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一次性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适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8,9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适用。①为控制在高新材料行业的投资风险,2019年公司对募投项目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将调减的86,799.32万元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前期现金管理收益13,734.68万元,共计100,534.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②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基于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公司减少了铺底流动资金的拨付;另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已完成的“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2.42万吨长玻纤
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3.288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1.613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5.864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5.239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募集专户余额17,649.2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注销专户8个,账户结余资金当期共计17,669.5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8,9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报告期期末,其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4,472.713,877.3986.69%(已结项)2019/6/30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2.42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2.4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11,001.229,084.0382.57%(已结项)2018/12/311,578.41
年产3.288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6.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18,419.6715,951.3586.60%(已结项)2018/12/311,179.83
年产1.613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年产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7,848.766,713.7185.54%(已结项)2018/12/31729.39
5.864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34,165.1731,326.4591.69%(已结项)2019/12/31601.55
10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10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36,944.368,063.8411,450.2230.99%2024/8/31不适用不适用
5.239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18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39,052.2533,022.5784.56%(已结项)2020/6/30-580.00
补充流动资金原承诺项目调减金额及募集资金前期现金管理收益100,534.00100,534.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52,438.148,063.84211,959.723,509.18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详见本核查意见“四、变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之“2、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受整体材料行业经济下行影响,下游需求下降,公司订单量不足,同时产品增值能力受上下游挤压,盈利能力下降,募投项目没有达到预计收益。
中山产业园“10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建筑工程已完工,目前正在办理验收,主要工艺设备正在进场安装。本项目建设期约为15个月,原预计于2024年3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前期受客观因素影响,招标及施工许可证办理有所延后,在募投项目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项目预计在2024年8月31日投产。由于目前市场需求有所下降,公司正在对募投项目投资额、产能等是否进行调整进行论证,公司将及时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