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本人作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独立、负责的行使职权,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常住地 | 领域 | 学历、职称 | 任职情况 |
邹燕 | 女 | 1981年8月 | 成都 | 财务 | 会计学博士 | 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和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乐山无线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宜宾纸业独立董事。 |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相关规则所要求的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能够确保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共召集召开10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重大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表明了立场,没有发现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提交表决的其它事项有违反程序或与法律法规冲突的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次数 |
邹燕 | 10 | 10 | 0 | 0 | 否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召开、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为董事会审议、决策重大事项发挥了积极作用。2023年度全部出席了每次专业委员会会议。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召开
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本人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按照规定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业务中订立或基于公司发展需要而开展,且均按一般商业条件并根据有关协议的条款进行,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业绩预告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发布,没有出现业绩预告调整的事项。
(三)聘任或者更换审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进行过承诺。
(五)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本人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4项(其中年度报告1项,半年度报告1项,季度报告2项),临时公告67份。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本
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在认真审阅《宜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基础上,本人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良好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证。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计,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七)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于报告期内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且未提出异议。
(八)其他事项
除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以及事前认可意见之外,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还审阅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签署了各个定期报告的确认意见书。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地做
出专业判断,审慎发表独立意见,积极承担各项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建设性建议,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邹燕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