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03 公司简称:三安光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智俊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正在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尚未实施完毕,参与本次现金分红的股份数量和金额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89,018,727股,扣减回购股份126,420,620股(暂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回购股份数量计算,最终将以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的数据为准)后的股份4,862,598,107股为基数,按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45,877,943.2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公司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的对策。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6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盖章的会计报表; |
审议通过本次报告的董事会决议; | |
公司报告期内在制定的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本部、本公司、公司 | 指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包含各子公司 |
安徽三安 | 指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厦门科技 | 指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天津三安 | 指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厦门三安 | 指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安瑞光电 | 指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福建晶安 | 指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泉州三安 | 指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三安集成 | 指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湖北三安 | 指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湖南三安 | 指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朗明纳斯 | 指 | Luminus Inc.,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WIPAC | 指 | WIPAC TECHNOLOGY LIMITED,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泉州集成 | 指 | 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泉州光通 | 指 | 泉州市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福建北电 | 指 | 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香港三安 | 指 |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重庆三安 | 指 | 重庆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芯颖显示 | 指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超光集成 | 指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苏州璋驰 | 指 | 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骐俊 | 指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昂芯 | 指 | 杭州昂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荆州弘晟 | 指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安意法 | 指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三安集团 | 指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三安电子 | 指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中科生物 | 指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安芯投资 | 指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三首 | 指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三安国际 | 指 | 三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大基金 | 指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格力电器 | 指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先导高芯 | 指 | 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意法半导体 | 指 | 意法半导体(中国)投资有限公司、STMicroelectronics International N.V. |
重庆高永 | 指 | 重庆高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LED | 指 | Lighting Emitting Diode,即发光二极管,是一种半导体固体发光器件。它是利用固体半导体芯片作为发光材料,在半导体中通过载流子发生复合放出过剩的能量而引起光子发射,直接发出红、黄、蓝、绿、青、橙、紫、白色的光。 |
外延片 | 指 | 在一块加热至适当温度的衬底基片上,气态物质(In、Ga、Al、P)有控制的输送到衬底表面,生长出的特定单晶薄膜。 |
芯片 | 指 | LED中实现电-光转化功能的核心单元,由LED外延片经特定工艺加工而成。 |
集成电路 | 指 | 英文“Integrated Circuit”,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是指采用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在一起,制作在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
射频 | 指 | 英文“Radio Frequency”,主要指射频通信,包含传输频率、接收频率、中频、基带频率以及上述所对应的元器件。 |
射频前端、微波射频 | 指 | 英文“RF Frontend Module”,包括发射通路和接收通路,一般由射频功率放大器、射频滤波器、双工器、射频开关、射频低噪声放大器等芯片组成。 |
功率放大器、PA | 指 | 英文“Power Amplifier”,是指在给定失真率条件下,能产生最大功率输出以驱动某一负载的放大器。 |
Mini LED | 指 | 介于传统LED与Micro LED之间的次毫米发光二极管,意指晶粒尺寸约在100微米的LED。 |
封装 | 指 | 指将来自晶圆前道工艺的晶圆通过划片工艺后被切割为小的晶片(Die),然后将切割好的晶片用胶水贴装到相应的基板(引线框架)架的小岛上,再利用超细的金属(金锡铜铝)导线或者导电性树脂将晶片的接合焊盘(Bond Pad)连接到基板的相应引脚(Lead),并构成所要求的电路;然后再对独立的晶片用塑料外壳加以封装保护。 |
功率器件 | 指 | 又称“电力电子器件”,主要用于电力设备的电能变换和控制电路方面大功率的电子器件(通常指电流为数十至数千安,电压为数百伏以上),主要有IGBT、肖特基势垒二极管(SBD)、Power MOSFET等。 |
电力电子 | 指 | 主要用于电力设备的电能变换和控制电路方面大功率的电子器件,一般具有导通和阻断电流两大工作特性,主要分为IGBT、肖特基势垒二极管(SBD)、Power MOSFET等。 |
滤波器 | 指 | 主要用于高频工作的电子设备中,用于较大的衰减高频电子设备所产生的高频干扰信号。SAW滤波器的基本结构是在具有压电特性的基片材料抛光面上制作两个声电换能器-叉指换能器(Interdigital Transducer,IDT),分别用作发射换能器和接收换能器。 |
Sapphire/Al2O3 | 指 | 蓝宝石,具有硬度高、透光性好、热稳定性好等特点,由于其独特的晶体和机械特性,加工后能够获得超精密纳米尺寸精度的 |
晶片,被广泛应用于LED照明衬底领域。 | ||
LT/LN | 指 | 钽酸锂(LiTaO3,简称LT)与铌酸锂(LiNbO3,简称LN),是集压电、铁电、热释电、声光及电光等性能于一体的多功能晶体材料,在声表面波滤波器、光通信、激光及光电子等领域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
SiC | 指 | 碳化硅,一种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主要应用为半导体照明和显示、电力电子器件、射频领域。 |
GaN | 指 | 氮化镓,一种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具有宽的直接带隙、强的原子键、高的热导率、化学稳定性好等性质,主要应用于光电子、高温大功率器件和高频微波器件领域。 |
GaAs | 指 | 砷化镓,一种化合物半导体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光电子、光通信芯片、集成电路衬底、微波射频器件和高速数字电路等领域。 |
InP | 指 | 磷化铟,一种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具有电子迁移率高、禁带宽度大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微波及光通信领域。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三安光电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ANAN OPTOELECTRONIC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ANA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林志强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李雪炭 |
联系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 |
电话 | 0592-5937117 |
传真 | 0592-5937117 |
电子信箱 | 600703@sanan-e.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131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61009 |
公司网址 | www.sanan-e.com |
电子信箱 | 600703@sanan-e.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中心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三安光电 | 600703 | ST三安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彭翔、刘卫民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赵耀、艾华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4,052,751,956.74 | 13,222,316,118.09 | 13,222,316,118.09 | 6.28 | 12,572,100,926.67 | 12,572,100,926.67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0,202,739,061.54 | 9,816,835,214.01 | 9,816,835,214.01 | 3.93 | 9,661,221,918.22 | 9,661,221,918.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66,559,956.36 | 685,111,367.50 | 685,056,858.01 | -46.50 | 1,312,795,442.59 | 1,313,021,414.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88,361,702.16 | -309,992,854.11 | -310,047,363.60 | -251.09 | 520,758,603.24 | 520,984,574.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77,380,864.98 | 799,976,259.04 | 799,976,259.04 | 397.19 | 1,607,785,448.73 | 1,607,785,448.73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8,303,349,738.35 | 37,946,383,304.72 | 37,946,554,766.86 | 0.94 | 30,454,197,455.00 | 30,454,423,426.63 |
总资产 | 57,675,135,347.94 | 58,389,605,253.18 | 58,389,287,804.60 | -1.22 | 47,521,807,777.15 | 47,521,555,070.3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15 | 0.15 | -53.33 | 0.29 | 0.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15 | 0.15 | -53.33 | 0.29 | 0.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07 | -0.07 | -214.29 | 0.12 | 0.1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7 | 2.22 | 2.22 | 减少1.25个百分点 | 4.38 | 4.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7 | -1.00 | -1.00 | 减少1.87个百分点 | 1.74 | 1.74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项会计政策,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907,714,084.05 | 3,561,779,142.97 | 3,686,157,163.73 | 3,897,101,565.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3,541,673.83 | -43,590,987.39 | 2,643,558.18 | 193,965,711.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80,898,331.24 | -373,805,054.31 | -230,089,673.85 | -303,568,642.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621,892.43 | 1,041,406,747.68 | 413,779,817.75 | 2,284,572,407.1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1,948,716.04 | 10,020,557.89 | -56,908,673.7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40,475,052.05 | 1,034,283,269.07 | 920,557,922.8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0,712,752.12 | -173,036.8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5,898.00 | 19,954,073.71 | 7,381,781.79 | |
债务重组损益 | 13,332,461.8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572,784.25 | 23,396,005.13 | -12,530,136.5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5,975,223.32 | 126,594,898.14 | 66,291,018.1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454,921,658.52 | 995,104,221.61 | 792,036,839.3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0,122,290.39 | 72,610,151.33 | -7,512,139.06 | 3,339,569.80 |
应收款项融资 | 243,671,788.28 | 409,732,675.52 | 166,060,887.2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902,235.05 | 17,663,362.65 | 3,761,127.60 | |
合计 | 337,696,313.72 | 500,006,189.50 | 162,309,875.78 | 3,339,569.8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全球产业链调整,地缘冲突加剧,叠加紧缩货币政策、债务风险上升等因素,经济活力不足。国内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下,顶住外部压力,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克服困难,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国经济长期向好发展。2023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公司发展史上极其艰难的一年。在经济面临挑战之际,公司全体员工上下同心、积极作为、苦练内功、全力攻坚、努力降本,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0.53亿元,同比增长6.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7亿元,同比下降46.50%。由于前三季度公司整体设备稼动率低,到年底才逐步恢复,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加上芯片等销售量同比增加,致全年营业成本同比上升15.94%。公司库存水位持续下降,期末存货净值较期初减少4.97亿元,其中LED存货净值减少6.54亿,集成电路存货净值增加1.57亿元,存货结构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对内部管理进一步优化,精减了审批流程,整合了资源,强化了中心统筹监管职能,规范了业务范畴和管理体系,实现组织管理和决策执行的敏捷高效,为加速“出海”构建坚实护城河,为实现公司由大到强奠定基础。
(一)LED业务
报告期内,LED外延芯片产品实现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6.30%,其中传统LED外延芯片产品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91%,高端LED外延芯片产品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99%,高端产品销售额进一步增加,实现产品结构的初步调整。LED行业上半年市场需求较弱,竞争激烈,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设备稼动率不足,导致产品成本上升,盈利能力较差;下半年需求逐步恢复,设备稼动率逐步回升,部分产品售价虽未上调到上年同期水平,但销售量同比增加,故LED外延芯片产品营业成本同比上年增长29.99%,毛利率同比上年减少16.08%。后续随着高端LED产品占比进一步提高,设备稼动率提升,生产成本将会下降,盈利能力也会得到进一步改善。
公司 Mini LED已应用于电视、显示器、笔记本电脑、车载显示、VR等领域,产品持续交付,销售量持续增长;Micro LED技术优势显著,并与国内外大厂展开合作,MIP已具备量产条件,产品良率不断提升;车用LED在新能源汽车拉动下发展势头良好,车用各部位应用芯片多已进入量产批量交货,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植物照明产品技术持续突破,大功率移动照明垂直技术产品性能比肩国际大厂;激光器已开始量产并出货,高阶手机闪光灯获头部客户订单,产品性能国内行业领先。随着公司下属子公司早期所购置的设备及后续技改购置的设备折旧陆续到期,生产成本将持续下降;随着细分领域渗透率不断提升,公司产品性能持续优化,高端领域产品结构占比将会增大,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高,营收规模将会快速增长,盈利能力将会大幅增强。
报告期内,安瑞光电对内部管理进一步进行了优化,期末与去年同期相比,产品良率、成本和质量上均有改善,人均产值提升近20%,产品良率提升近30%。安瑞光电秉承自主研发推动技术
迭代的发展理念,结合个性化、智能化的市场需求,顺利量产多款市场热门车型的前组合灯、后组合灯、氛围灯。2023年完成了20个项目的定点,完成了96像素ADB透镜模组的开发、MiniLED在长安定点运用,开拓了上汽通用、东风日产、长安汽车的项目,实现奇瑞星纪元、星途、智界、新能源,东风浩瀚,广汽埃安,北京现代,北京X7、极狐,路特斯Emeya,东风007和问界M5、M7等品牌车型的批量供货;子公司WIPAC增加了INEOS、Ceer两家新客户,获得劳斯莱斯、宾利、阿斯顿·马丁等经典客户的新项目。安瑞光电将采取“稳定老客户,开拓新客户”的策略,结合市场的需求,不断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稳步推动业务的增长。
(二)集成电路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射频前端业务充分利用产业链优势,打通从衬底、外延、芯片制造到封测一站式代工服务,实现技术领先和成本控制的双目标;碳化硅围绕车规级应用,加快碳化硅MOSFET的技术迭代,推动产品性能升级,并迅速扩充产能、积极布局国际市场,进一步夯实碳化硅产品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领先优势;光技术板块聚焦数据通讯、光学感测、激光雷达等核心增长引擎,加强团队建设,迅速迭代产品并推向市场。
1、射频前端
公司建立了稳定量产的专业射频代工平台和产品封装平台,根据产品的不同,提供射频功放/低噪放、滤波器、SIP封装等差异化解决方案,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WiFi、物联网、路由器、通信基站等市场。公司以砷化镓、氮化镓射频代工为核心驱动力,滤波器作为支持终端客户高端需求的有力补充,以先进封装完善射频前端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已成为化合物半导体国产供应链的重要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氮化镓射频业务稳步推进,第二代大功率基站产品于2023年10月顺利量产,正在推进面向5G-A市场的第三代产品研发,应用于高频的氮化镓MMIC(单片集成电路)也已进入量产。由于公司产品性能不断优化,助力下游客户的市场份额不断提升。公司在夯实国内市场地位的同时,积极拓展国际业务,并已取得突破性进展。
公司砷化镓射频代工产能为15,000片/月,依靠自有外延、先进的研发和制造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HBT、pHEMT等先进工艺代工服务,终端客户涵盖国内外主流手机品牌客户以及国内三大ODM客户。2023年上半年延续上年度去库存的影响,下游需求疲软,产能稼动率一直在20%-50%之间波动;下半年受益于消费需求的回暖和供应链切换,出货快速提升,产能稼动率也是逐月提高,目前已超过85%,并在持续攀升;公司之前主要以外购外延为主,现自产外延已导入客户验证并通过,外延自给率也在快速提升,可预见砷化镓射频业务的营收规模将会扩大,盈利能力将会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平台搭配铜柱倒装技术既能缩小器件尺寸又能确保性能更优,已进入规模生产并应用于高端手机解决方案;开发的更高线性度、更高增益的HP3外延,在操作频率上可涵盖FR1到FR3的应用;0.15μm卫星低噪声放大器客户已验证通过并进入规模量产;开发完成4款0.15μm/0.1μm pHEMT功率放大器/耗尽型及增强型低噪声放大器、功率放大
器工艺;高频高功率HBT工艺具有更高鲁棒性和可靠度,能提升功率放大器的线性度、输出功率和放大效率;高增益高性能的工艺能够满足产品小型化趋势,提升产品功率、散热、信号传输速率,工艺已导入客户工程并批量投片。上述进展为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降低生产制造成本,满足客户不同需求,提升经营利润奠定更坚实的基础。系统级封装是集成电路发展的趋势之一,在终端应用芯片轻薄和低功耗需求的带动下,封装技术向集成化、多工艺整合方向发展,公司与客户深度合作,根据客户缩短开发周期、提升集成度需求,开发了适应行业发展趋势的主流封装,如WIFI、功放、分立器件等的封装方案,即将释放中高频段的射频发射、接收模组的封装产能。公司滤波器产能为150KK/月,主要发展表面声波滤波器(SAW)的技术路线,产品覆盖国内外所需频段,包含单工器、双工器、多工器,主要用于移动终端、卫星通信等通信设备。2023年上半年,下游客户仍在逐步去库存,产能稼动率不足20%,下半年消费电子行业开始回暖,5G手机相关应用占比提升,产能稼动率不断爬升到年底的50%。目前,公司温度补偿型滤波器性能及出货量国内行业领先,开发的小尺寸双工器已开始量产出货,配合战略客户开发的用于高端手机的晶圆级封装滤波器(WLP)也已顺利量产出货。后续公司将加快更小型化、高功率、高集成化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持续扩大国内外头部客户的出货量,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营收规模。
2、光技术
公司光技术产品应用于接入网、数据通信、电信传输、智能AI、车载激光雷达和消费工业类(光感测、医美、监控、加热等)领域,产能2,750片/月。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应用于AI光模块的VCSEL和HP DFB系列产品均有阶段性进展,200G和400G光模块的VCSEL芯片产品已开发完成,800G光模块的 VCSEL芯片产品正在研发中,HP DFB高温最大功率可达120mW,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产品性能卓越,DFB/PD产品在接入网领域已成为业界主流方案,数据通信领域的VCSEL已获大客户订单,工业和车载雷达领域用905 EEL、大功率多结VCSEL和窄线宽DFB激光器已通过客户验证并开始小批量发货,消费类领域的红光VCSEL和EEL产品性能国内领先。公司光技术产品的市场份额不断提升,PD国内市占率约为55%,VCSEL约为30%,DFB约为15%。公司将继续推进光技术产品的市场应用,深挖潜力客户,进一步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3、电力电子
湖南三安系国内为数不多的碳化硅产业链垂直整合制造平台,产业链包括晶体生长—衬底制备—外延生长—芯片制程—封装测试,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光伏、储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领域,已拥有碳化硅配套产能16,000片/月,硅基氮化镓产能2,000片/月,合作意向及客户超800家。
报告期内,湖南三安碳化硅技术持续突破,6吋碳化硅衬底已实现国际客户的批量出货,8吋衬底外延工艺调试完成并向重点海外客户送样验证。截至2023年末,二极管已推出适用于光伏领域的G5代系产品,累计出货超2亿颗。电动汽车主驱用的车规级1200V/16mΩ碳化硅MOSFET攻克了可靠性问题并通过AEC-Q101标准,已在重点新能源汽车客户模块验证中;工规级1700V/1Ω
和1200V/32mΩ碳化硅MOSFET已在光伏及充电桩领域小规模出货。湖南三安客户群持续扩大,与全球电源巨头维谛技术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将助力维谛技术在全球范围内提升其电力、制冷和IT基础设施的性能和能效,满足日益增长的通信网络和数据中心需求。公司将根据市场趋势与时俱进,立足产品研发,推动产能加速释放,加快推出8吋碳化硅衬底外延、高效高可靠性碳化硅二极管及2000V/1700V/1200V/650V全系列碳化硅MOSFET产品,持续为客户提供高品质产品和高质量服务,为扩大公司效益贡献力量。
湖南三安与理想汽车成立的合资公司苏州斯科半导体进入试生产阶段,已实现全尺寸的手工全桥功率模块样件交付客户,工艺平台正在持续优化,预计2024年8月正式量产。湖南三安与意法半导体在重庆设立的合资公司安意法,湖南三安持股比例51%,意法半导体持股比例49%,生产碳化硅外延、芯片独家销售给意法半导体。目前,该合资公司主厂房已封顶,正进行内部装修、设备采购、员工培训等开工筹备工作,预计2024年配备产能8吋8,000-10,000片/月,将于2024年底通线,2025年逐步释放产能。该合资公司规划2028年达产,达产后的产能为10,000片/周。为保证合资公司材料的需求,重庆三安(湖南三安全资子公司)将匹配生产碳化硅衬底产能供应给合资公司安意法,预计该项目的投产进度早于合资公司一个季度。随着两个项目的推进,有利于扩大公司营收规模,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报告期内,公司硅基氮化镓已完成关键工艺调试,国内外龙头客户陆续导入验证,升级了应用于手机快充等消费电子市场的650V芯片技术平台,开发了大电流、高可靠度应用于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工业电源领域的650V-900V高压芯片技术平台及配套低压器件技术,开发了应用于轻量化车载充电器等关键组件的车规级GaN芯片技术平台。
公司将坚定围绕战略目标,继续提升LED业务高端产品占比,加速集成电路业务拓展,加快实现公司规模强大和效益快速增长的转变,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LED行业
2023年全球产业链调整,叠加地区冲突、通货紧缩、债务风险上升等因素,全球经济活力不足,半导体照明市场需求反弹不及预期。TrendForce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LED照明市场规模为585亿美元,同比减少5%。在外需低迷的背景下,国内消费需求尚处于修复期。2023年上半年,下游需求不振,芯片环节市场竞争激烈,芯片厂商营收和盈利能力承压;自下半年以来市场逐渐回温,呈现触底回升迹象,产能利用率回升,行业整体发展态势企稳并向好,重新步入上行通道。
从短期看,LED灯具即将迎来二次替换需求高峰,2014年起开始服役的LED灯具,经过十年的时间,已陆续达到寿命极限。TrendForce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将有58亿只LED光源及灯具陆续达到使用寿命极限而退役,较2023年涨幅近50%,占2024年整体LED照明需求比例超43%,将快速改变LED照明市场萎靡状态,且二次替换的需求占比逐年上升,未来几年都将为LED照明
市场提供强劲发展动能。伴随市场需求的回暖,LED企业将快速回归良好经营状态。从长期看,国家“双碳”战略、国内外的节能减排政策和绿色经济主题不变,LED行业将持续保持良好发展机遇,LED与物联网、新型显示、农业等跨界融合程度也与日俱增,LED产品结构将会持续优化,细分领域需求将会持续增长,行业创新空间和市场空间广阔。据TrendForce预估,2024年全球LED照明市场规模成长至609亿美元。
2023年Mini LED在背光产品应用保持持续增长,后续伴随利好政策推出,良率逐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Mini LED也将在直显领域市场迅速起量。背光领域,目前Mini LED背光解决方案在电视、笔电、平板、显示器、车载显示等市场快速渗透,其中电视为主要增量市场,各大电视终端品牌厂商着力推广Mini LED背光电视,带动Mini LED背光市场规模开启高速成长模式,据CSA Research,全球Mini LED电视销量渗透率将从2023年的3%提高到2026年的16%,出货量将从600万台左右增至约3,000万台。直显领域,Mini LED直显应用场景不断拓宽,包括XR虚拟影棚专用屏、影院屏和LED一体机(用于智慧教育、会议、医疗、指挥中心、展览展示、演播室等场所)等,渗透率随之走高,据洛图科技预计,2028年Mini LED直显全球市场规模将达33亿美元,2024-2028年的年复合增长率约为40%,市场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Micro LED目前重点应用于小尺寸AR眼镜、车载显示、智能手表、高端大尺寸电视以及超大尺寸商业显示等,发展潜力巨大。据CSA Research不完全统计,2022年全球发布40余款AR产品中,约17%采用了Micro LED显示器。Research And Markets数据显示,预估全球Micro LED市值规模在2028年将达到250亿美元,2023年至2028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74.5%。
在“双碳”政策驱动下,新能源汽车成为拉动工业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自主汽车品牌崛起,国内汽车厂商优势显著,带动车用LED渗透率快速提升。ADB前照灯、多色氛围灯、贯穿式尾灯、高位制动灯等智能化和个性化汽车照明新应用快速发展,车载显示屏面积和数量均在增加。MiniLED解决方案已成为新能源汽车高端化的标志之一,开始导入前灯、尾灯、氛围灯等,国内众多知名汽车品牌都已采用Mini LED车载显示屏,为车用LED市场贡献增量。据Yole预测,2027年汽车照明市场预计达422亿美元,2021-2027年的年复合年增长率为4.9%。
此外,植物照明等细分领域在技术创新、市场渠道、成本效益等方面积蓄力量,需求伴随经济复苏而逐步释放,为LED市场带来新的增长。植物照明市场需求在粮食安全、城镇化和资源短缺等背景下快速增长。据TrendForce预测,2027年全球LED植物照明市场规模将达24.4亿美元,2022-2027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2.8%。
2024年2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照明器具等6大类43种用能产品设备能效要求,其中涉及LED平板灯、LED筒灯、非定向自镇流LED灯、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等4项照明器具产品,相较于2022年版本新增了LED平板灯,且对LED筒灯和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等2项产品能效水平的要求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虚拟现实制作技术应
用示范,推动广电行业虚拟现实生产、传播、呈现产业链快速成熟,促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高质量发展。此外,江苏、上海、郑州等省市发布元宇宙、XR产业促进政策,四川、重庆、中山等省市发布新型显示产业促进政策,都将推动LED行业行稳致远。
2、集成电路行业
2023年,受到全球经济复苏疲弱和消费电子市场需求萎靡的影响,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下滑,虽下半年开始回暖,但总体仍处于消化库存阶段。据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SIA)数据,2023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达5,268亿美元,同比下降8.2%;下半年销售额有所回升,第三季度销售额为1,321.6亿美元,环比增长8.2%,第四季度销售额为1,460亿美元,同比增长11.6%,环比增长
8.4%。随着经济复苏、AI等技术持续创新与突破,半导体行业将呈持续增长趋势。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协会(WSTS)预计,2024年全球半导体市场将强劲增长,同比增长13.1%,市场规模达5,880亿美元。
2023年国内半导体行业整体受到宏观经济形势的一定影响,但随着经济回暖,智能手机等消费需求拐点已现,行业产能利用率提升、产品价格逐步企稳,国内半导体行业逐步向好。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SIA)数据显示,2023年12月中国半导体行业销售额为151亿美元,同比增长
19.4%,连续2个月实现同比增长,环比增长4.7%,连续10个月实现环比增长,行业周期已大致处于从谷底逐渐复苏的过渡阶段。我国半导体市场长期以来稳居全球第一,伴随我国智能制造水平的不断提升、电子信息产业的快速扩张和AI等创新应用的强力驱动,半导体需求将持续上涨。
2023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到加快功率半导体器件等面向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电力传输、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推广;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延用2022年清单制定程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鼓励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生产企业发展;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提到充分调动各类基金和社会资本积极性,进一步拓展有效投资空间,有序推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通讯设备、智能硬件、锂离子电池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未来在政策支持和资本推动等因素合力下,我国半导体行业将保持高速增长。
(1)电力电子
电力电子器件又称为功率器件,主要应用于变频、变压等领域。第三代半导体功率器件主要以碳化硅和氮化镓为代表,具备高频、高效、高功率、耐高压、耐高温、抗辐射能力强等优越性能。随着国家半导体产业自主可控战略的实施,我国“十四五”规划已将碳化硅半导体纳入重点支持领域,以碳化硅为代表的宽禁带半导体行业是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战略性行业。
① 碳化硅
碳化硅功率器件应用领域广泛,新能源汽车为主要应用市场之一。与硅基器件相比,碳化硅功率器件性能更优越,能更好地满足高压快充需要,助力新能源汽车延长续航里程、缩短充电时长、提高电池容量、实现车身轻量化。根据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与麦肯锡共同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2030年全球乘用车市场新能源的渗透率将达50%,将驱动碳化硅器件爆发式增长,特斯拉、比亚迪、理想、蔚来、小米等全球多家车企的热门车型搭载使用碳化硅器件,碳化硅器件装车量得到进一步扩大。此外,随着碳化硅技术进步和产能扩张,带动良率提升和成本下降,碳化硅功率器件有望逐步从高端车型下沉至中低端车型,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渗透加速。据Yole预测,2028年全球碳化硅功率器件市场规模有望达到89亿美元,2022-2028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31%,其中,2028年汽车市场结构占比超过七成,居主导地位,市场规模达66.18亿美元。
除新能源汽车外,碳化硅的主流应用领域还包括光伏、充电桩等领域。光伏发电产生的电流为直流电,逆变器将其转换为交流电以实现并网。相比传统的硅基器件,使用碳化硅器件的逆变器具有更低的开关损耗,可提升逆变转化效率,帮助光伏发电系统减少能源损耗。随着光伏电站直流端电压等级逐步提高,从1,000V逐渐提升至1,500V,未来有望再提升至2,000V,碳化硅功率器件的性能优势凸显。伴随光伏逆变器出货量的快速增长以及碳化硅功率器件渗透率的提升,碳化硅功率器件市场规模将迅速增长。据CASA预测,2027年全球光伏碳化硅功率器件市场规模将增加至4.23亿美元,2021-2027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8%。
② 氮化镓
作为电力电子领域的核心技术之一,氮化镓器件可以实现更高的系统效率、更少的功率损耗和更小的模块体积,广泛应用于低功率消费电子市场,并逐步向高功率数据中心、光伏逆变器、通信电源等应用场景渗透。根据Yole数据,全球氮化镓功率器件市场规模将从2022年的1.8亿美元增长到2028年的20.4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49%。
(2)射频前端
射频前端由功率放大器、低噪声放大器、滤波器、射频开关、和调谐器等器件组成,其作用主要为无线电磁波信号的发射和接收,将数字信号转换成射频信号,是无线通信系统的核心组件,应用领域广泛,移动终端(以手机为主)和基站是其最主要的应用。
报告期内,受到经济复苏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使得消费者开支趋于谨慎,手机市场需求较为疲软,去库存成为行业主题。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中国手机总产量从2022年15.6亿部下降到15.3亿部,降幅约2%。自下半年以来,行业迎来结构性回暖,尤其是四季度,由于部分手机品牌拉动,相关芯片需求快速回升。未来,随着新应用的市场需求拓展,AI、物联网、5G-A等技术创新的赋能,通信制式升级迭代,无线通信衍生出更高频段要求,传输速度、网络容量不断提升,射频前端市场前景良好。根据Yole预测,全球移动终端的射频前端市场规模将从2022年的192亿美元增长到2028年的269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5.8%,按通信技术来看,2G、3G、4G的市场规模都有所下降,5G市场规模将从132亿美元增长至230亿美元,5G毫米波的市场规模将从15亿美元增长至22亿美元。
氮化镓因其性能优势在5G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全球5G产业稳步发展,据TDIA预计,2024年全球5G基站将突破650万个,我国5G基站数量将达到430万个。Yole数据显示,在5G电信基础设施和国防雷达应用需求的推动下,全球氮化镓射频器件市场整体价值预计从14亿美元升至22亿美元以上,2022-2028年的年复合增长率达8.7%。在5G通信的优势基础上,我国持续推动6G产业发展,2023年6月工信部发布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率先在全球将6GHz频段划分用于5G/6G系统,有利于推动6G产业研发和产业化进展。
滤波器是射频前端价值总量最高、增长最快的单品器件。声表面波滤波器(SAW)应用于移动通信终端,具有高稳定性、体积小、高选择度、高Q值、支持平衡或者不平衡输入输出的特点。随着国家半导体产业政策的陆续出台、产业链各环节逐步完善、国内企业技术持续突破,滤波器国产化进程加速,国内滤波器市场将迎来良好发展机遇。未来滤波器技术将持续迭代,向小型化、集成化、轻量化和高频化的趋势发展,推动滤波器产品价值量提升;通信技术升级催生更多频段、移动通信基站建设规模持续扩容、物联网快速发展等驱动因素将推动单机滤波器用量进一步增加,滤波器市场具备广阔增长空间。根据Yole预测,从2020年至2025年,全球滤波器市场规模将从约66.25亿美元增长至95.46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7.6%。
(3)光技术
光芯片是实现光电信号转换的基础元件,按功能可以分为激光器芯片(VCSEL、FP、DFB和EML等)和探测器芯片(PD和APD等),在光通信领域得到重要应用。光芯片作为光模块的核心部件,性能直接决定光通信系统的传输效率,光芯片价值占比随光模块速率的提升而上升。
光纤宽带、5G、数据中心、云计算设施、智能计算中心等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全球数据流量急剧增加,大规模的数据处理需求,刺激光模块及其配套芯片持续迭代发展。同时,在AI、元宇宙等浪潮的推动下,网络传输速度将大幅提升,400G以上高速率光模块需求加速释放,驱动光芯片市场增长。根据LightCounting数据,全球光芯片市场规模将从2022年的27亿美元增长至2027年的56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6%。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化合物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以氮化镓、砷化镓、碳化硅、磷化铟、氮化铝、蓝宝石等化合物半导体新材料所涉及的外延片、芯片为核心主业。公司主要产品、材料、产品系列及相关应用领域如下表:
产品范围 | 材料 | 主要产品 | 产品系列 | 主要用途 |
LED外延芯片 | GaAs、GaN | LED外延片 | 红色、黄色、橙色、黄绿色 | LED产业链的上游产品,用于生产LED芯片。 |
紫色、蓝色、绿色 | ||||
LED芯片 | 红色、黄色、橙色、黄绿色 | 提供给LED封装厂商用于生产LED终端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照明、显示、背光、农业、医疗等众多领域。 | ||
紫色、蓝色、绿色 | ||||
LED应用品 | GaAs、GaN | LED车灯 | 前灯、后尾灯、室内灯、标志灯、氛围灯 | LED产业下游产品,提供给汽车主机厂进行整车组装。 |
集成电路芯片 | GaAs、GaN、LT/LN | 射频芯片 | HBT、pHEMT、HEMT | 终端、基站、无线局域网络、智能穿戴、无人驾驶、机器人等领域。 |
滤波器芯片 | SAW、TC-SAW | 4G、5G无线通信、自动驾驶、物联网、卫星通信等领域。 | ||
SiC、GaN | 电力电子芯片 | 碳化硅MOSFET、碳化硅二极管、碳化硅衬底/外延、硅基氮化镓 |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光伏储能、通信基站、数据中心、不间断电源、工业自动化、家用电器以及消费电子等领域。 | |
GaAs、InP | 光通讯芯片、非光通讯芯片 | PD、VCSEL、DFB | 光通讯类:主要适用于5G网络、接入网、数据中心以及AI应用场景;非光通讯类:主要用于3D识别、汽车无人驾驶、激光美容器、工业加热等领域。 |
(二)公司产业布局图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坚持“技术﹢人才”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模式,以技术创新为手段,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不断开拓新业务,壮大实力。采购模式主要采用“直接采购+寄售采购”的方式,大部分原材料由公司采购中心根据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向供应商直接下达订单,并签订采购合同;另有少量原材料由供应商存放在公司仓库,公司每月根据实际使用量,与供应商对账后结算。
生产模式是以“订单+市场预测”为基础,结合库存按计划组织生产。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市场预测信息传递给战略运营中心,战略运营中心结合公司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传递给生产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生产计划组织生产。销售模式主要采取直销方式,下游客户主要为LED封装企业、应用厂商及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技术优势
公司作为国内化合物半导体领域的龙头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沉淀,现已形成深厚的技术积累,所掌握的核心技术与研发能力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研发和技术创新方面的持续投入,对公司产品性能、生产良率等多方面的提升日益凸显,公司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广阔,可为下游客户提供多元化、高性价比的产品,客户覆盖范围非常广泛。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研发、品质保障驱动业务发展的理念,强大的研发和技术实力使得公司产品在性能、可靠性、稳定性方面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系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利(含在申请)超过3,900件,其中授权专利2,390件,海外专利超1,000件,自有专利占比超过95%。公司持续技术创新,注重研发成果转化,通过长期的专利布局形成技术壁垒,为公司销售渠道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公司系化合物半导体领域被《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纲要》列入重大生产力发展布局的集成电路骨干企业,是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部、工信部等多项重大专项,并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及院士工作站。曾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二等奖,福建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厦门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等荣誉,研发技术实力获得广泛认可。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力度、积极提升产品性能指标、完善专利布局,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奠定坚实的基础。
2、人才储备优势
公司长期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人才储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市场发展需求。公司作为国家认定的博士后工作站及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全球多国相继成立研发中心,拥有由全球化合物半导体领域顶尖人才组成的技术研发团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聚集了一批国内外顶尖的化合物半导体领域专家,研发能力居国内前列。此外,公司持续扩容升级管理团队,积累了丰富产业运营经验,打造了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建立了有效的研发及产供销管理体系。
3、规模效应及全产业链布局优势
公司是国家认定的“半导体照明工程龙头企业”,系国内化合物半导体领域产销规模首位、具备垂直产业链布局的企业。公司在产业链上游积极布局原材料衬底形成部分自给能力,配套辅
料气体自制;在产业链下游布局特殊应用领域,推进应用进程。一方面规模采购提高了公司对供应商的市场议价能力,另一方面提高知名度获得广泛客户基础,公司规模优势显著。
4、品牌、营销与客户积累优势
公司是国内化合物半导体领域技术实力雄厚、高知名度的企业,经过长期的发展和积淀,公司品牌“三安”已在行业内树立起高技术、高品质、优质服务的市场形象,得到客户的充分信任,并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厦门市优质品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营销网络遍布全球主要区域,已与国内外主要封装企业和下游应用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40.53亿元,同比增长6.2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7亿元,同比下降46.50%。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576.75亿元,同比下降1.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3.03亿元,同比增长0.94%。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4,052,751,956.74 | 13,222,316,118.09 | 6.28 |
营业成本 | 12,596,997,543.30 | 10,864,811,091.72 | 15.94 |
销售费用 | 185,184,728.86 | 167,388,497.29 | 10.63 |
管理费用 | 893,619,939.64 | 764,062,253.40 | 16.96 |
财务费用 | 275,380,692.77 | 377,230,520.71 | -27.00 |
研发费用 | 793,913,925.38 | 584,430,766.35 | 35.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77,380,864.98 | 799,976,259.04 | 397.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83,986,780.74 | -4,104,036,249.59 | 34.6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22,621,627.82 | 9,883,758,536.76 | -118.4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6.28%,主要系本期芯片等销售额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5.94%,主要系本期芯片等销售量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0.63%,主要系公司销售业务规模扩大,销售人员增加致职工薪酬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6.96%,主要系本期摊销及折旧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27.00%,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利息较上年同期下降,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5.84%,主要系公司加大集成电路业务的研发投入及费用化比例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177,404,605.94元,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收到的政府补助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4.60%,主要系公司本期建设项目支出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1,706,380,164.58元,主要系上年实施完毕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及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研发费用 | 793,913,925.38 | 584,430,766.35 | 35.84 |
其他收益 | 1,664,744,932.79 | 1,041,052,182.27 | 59.9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233,027.09 | 39,007,331.36 | -210.8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462,416.41 | 13,159,408.79 | -232.7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51,231,671.00 | -586,980,459.90 | 40.1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0,533,873.34 | 36,095,281.25 | 123.11 |
营业外收入 | 13,251,265.41 | 32,959,992.79 | -59.80 |
1、研发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5.84%,主要系公司加大集成电路业务的研发投入及费用化比例增加所致;
2、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59.91%,主要系本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2,240,358.45元,主要系公司销售的贵金属废料已发货按暂定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销售收入,后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价格走势结算调整,调整金额确认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0,621,825.20元,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0.16%,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减少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4,438,592.09元,主要系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59.80%,主要系上年同期全资子公司安瑞光电未决诉讼和解产生收益所致。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8.30亿元,同比增长6.28%;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7.32亿元,同比增长15.94%。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化合物半导体 | 10,202,739,061.54 | 9,088,539,016.33 | 10.92 | 3.93 | 18.83 | 减少11.17个百分点 |
其他行业 | 3,850,012,895.20 | 3,508,458,526.97 | 8.87 | 13.05 | 9.08 | 增加3.3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LED外延芯片 | 5,665,282,358.26 | 4,998,370,104.38 | 11.77 | 6.30 | 29.99 | 减少16.08个百分点 |
集成电路产品 | 2,306,562,777.37 | 2,041,855,832.81 | 11.48 | 1.39 | 5.87 | 减少3.74个百分点 |
LED应用品 | 2,230,893,925.91 | 2,048,313,079.14 | 8.18 | 0.83 | 9.29 | 减少7.11个百分点 |
材料、废料销售 | 3,682,961,429.73 | 3,428,254,395.56 | 6.92 | 14.53 | 9.53 | 增加4.26个百分点 |
租金、物业、服务收入 | 167,051,465.47 | 80,204,131.41 | 51.99 | -11.98 | -7.25 | 减少2.4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中国大陆地区 | 11,828,544,460.07 | 11,036,395,773.55 | 6.70 | 9.04 | 21.02 | 减少9.24个百分点 |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 | 2,224,207,496.67 | 1,560,601,769.75 | 29.84 | -6.32 | -10.60 | 增加3.3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14,052,751,956.74 | 12,596,997,543.30 | 10.36 | 6.28 | 15.94 | 减少7.47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LED外延片芯片 | KKK | 1,818.04 | 1,945.08 | 1,494.89 | -32.81 | 18.94 | -7.83 |
集成电路产品 | 片 | 383,172.93 | 277,089.55 | 167,402.16 | 130.08 | 134.24 | 173.00 |
KK | 511.50 | 492.98 | 334.61 | -19.46 | -0.50 | 5.86 | |
LED应用产品 | KK | 193,649.74 | 189,247.72 | 11,218.74 | 4.10 | 5.31 | 64.58 |
片 | 413.00 | 139.00 | 274.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个 | 5.00 | 5.00 | 100.00 | 100.00 | |||
只 | 9,317,665.00 | 9,361,362.00 | 2,156,302.00 | 4.27 | 10.87 | -1.99 |
产销量情况说明
由于前三季度公司整体设备稼动率低,到年底才逐步恢复,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加上芯片等销售量同比增加,致全年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5.94%,毛利率下降。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化合物半导体 | 原材料 | 4,658,551,684.20 | 51.26 | 4,588,855,447.49 | 60.00 | 1.52 |
制造费用 | 4,429,987,332.13 | 48.74 | 3,059,467,438.45 | 40.00 | 44.80 | |
合计 | 9,088,539,016.33 | 100.00 | 7,648,322,885.94 | 100.00 | 18.83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LED外延芯片 | 原材料 | 2,407,461,905.94 | 48.16 | 2,158,863,200.31 | 56.14 | 11.52 |
制造费用 | 2,590,908,198.44 | 51.84 | 1,686,474,552.74 | 43.86 | 53.63 | |
小计 | 4,998,370,104.38 | 100.00 | 3,845,337,753.05 | 100.00 | 29.99 | |
集成电路产品 | 原材料 | 1,001,521,497.91 | 49.05 | 1,284,284,914.31 | 66.59 | -22.02 |
制造费用 | 1,040,334,334.90 | 50.95 | 644,426,904.62 | 33.41 | 61.44 | |
小计 | 2,041,855,832.81 | 100.00 | 1,928,711,818.93 | 100.00 | 5.87 | |
LED应用品 | 原材料 | 1,249,568,280.35 | 61.00 | 1,145,707,332.87 | 61.13 | 9.07 |
制造费用 | 798,744,798.79 | 39.00 | 728,565,981.09 | 38.87 | 9.63 | |
小计 | 2,048,313,079.14 | 100.00 | 1,874,273,313.96 | 100.00 | 9.29 | |
合计 | 9,088,539,016.33 | 100.00 | 7,648,322,885.94 | 100.00 | 18.83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45,834.4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8.8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53,543.3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3.3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报告期公司前五名销售客户情况如下:
名称 | 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方 |
第一名 | 301,325.83 | 否 |
第二名 | 80,781.32 | 否 |
第三名 | 57,607.88 | 否 |
第四名 | 56,190.35 | 否 |
第五名 | 49,929.09 | 否 |
合计 | 545,834.47 |
2、报告期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名称 | 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方 |
第一名 | 232,404.15 | 否 |
第二名 | 59,708.64 | 否 |
第三名 | 23,004.54 | 否 |
第四名 | 19,719.53 | 否 |
第五名 | 18,706.47 | 否 |
合计 | 353,543.33 |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研发费用 | 793,913,925.38 | 584,430,766.35 | 35.84 |
研发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5.84%,主要系公司加大集成电路业务的研发投入及费用化比例增加所致。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793,913,925.38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941,760,254.14 |
研发投入合计 | 1,735,674,179.5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2.3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54.26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70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7.5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18 |
硕士研究生 | 541 |
本科 | 1,774 |
专科 | 274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28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064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89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53 |
60岁及以上 | 2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长期以技术创新为手段,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聚焦于行业最尖端的技术研究与应用,旨在进一步扩大技术领先优势,优化工艺、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市场需求稳步推进产品研发,研发投入总额17.3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2.35%,较上年增加1.37亿元主要是加大了集成电路产品的研发投入。公司研发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表:
序号 | 研发项目 | 总投入 (万元) | 项目进展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1 | sub 3GHz高性能滤波器产品开发 | 8,742.63 | 已完成并导入量产 | 完成小型化1612系列双工器主要频段的开发,实现可适用5G NR的小尺寸高性能产品。 |
2 | GaAs射频芯片技术开发 | 5,390.03 | 已完成,新产品陆续导入量产 | 开发K/Ka band的功率放大器/限幅器/低噪声放大器等工艺,增加产品应用范围。 |
3 | G1_工规&车规SiC MOSFET一代工艺技术开发 | 4,922.32 | 已完成,新产品陆续导入量产 | 开发工规和车规SiC MOSFET一代工艺技术,产品满足光伏储能、通讯电源、车载充电桩等应用领域,成为公司业务新的增长点。 |
4 | 面向工业领域应用的大电流GaN芯片工艺技术开发 | 4,836.98 | 按进度规划,研发中 | 将提升GaN器件技术的耐压从650V至900V及以上,突破低功率应用领域的局限,从低功率(≤240W)消费类电子迈向工业级高端应用领域(≥500W),最终推动新能源电动汽车(≥3.3kW)领域的应用,完成全应用领域的产品技术的布局。 |
5 | 1200V/20mΩ&16mΩ车规SiC MOSFET芯片研发 | 4,587.73 | 按进度规划,研发中 | 开发代工平台所需1200V/20mΩ&16m车规SiC MOSFET芯片,完成器件电性参数与器件的可靠性测试,提升良率,开拓车规MOSFET芯片市场。 |
6 | 1200V SiC MOSFET功率器件关键技术开发 | 3,646.15 | 已完成,新产品陆续导入量产 | 开发高栅氧品质和低的欧姆接触比导通电阻工艺,电性指标达成预期,解决业界的关键技术难题,提高公司汽车级SiC MOSFET产品竞争力,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安全可控。 |
7 | 6inch高品质低成本SiC外延片技术开发 | 3,518.25 | 已完成并导入量产 | 开发高掺杂均匀性,高稳定性,抑制BPD降低缺陷,高晶圆良率的MOSFET外延片技术,总体提升产品品质并降低成本。 |
8 | 高速率与高功率边发射激光器研发 | 3,397.84 | 已完成,产品已导入小批量生产 | 开发工艺与产品整合技术,达成产品可靠度与性能要求,完善红绿蓝激光器产品线,进入激光投影应用市场和车载激光雷达市场。 |
9 | 6寸SiC衬底高质量、低成本工艺技术开发 | 3,008.72 | 已完成主要目标并导入量产 | 开发6寸SiC衬底技术,超越业界衬底质量、良率和成本水平,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 |
10 | G1.5_车规MOSFET一代半工艺技术开发 | 2,325.27 | 已完成,新产品陆续导入量产 | 开发车规SiC MOSFET一代半工艺技术,满足新能源汽车市场要求,成为公司业务新的增长点。 |
11 | 射频前端模块集成技术开发 | 2,306.70 | 已完成,进入小批量生产 | 开发射频前端模块集成技术,满足质量与成本要求,增强产品竞争力。 |
12 | GaN RF产品开发-NP2303 | 2,251.88 | 已完成,正在导入量产 | 工艺技术开发优化及匹配封装整合,实现在新频段的高增益器件,扩大产品及客户类型,开拓新型通信应用,提高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 |
13 | 650V GaN E-HEMT芯片关键技术开发 | 2,069.26 | 已完成主要目标并导入量产 | 开发出650V GaN E-HEMT芯片关键技术以提升GaN器件动态特性,显着提升器件性能和成本竞争力。 |
14 | 6英寸硅基氮化镓高质量、低成本外延技术开发 | 1,965.97 | 已完成并导入量产 | 在6英寸硅基氮化镓新型机台上,开发产出高质量外延工艺技术,达成电性/可靠性要求,强化成本竞争力。 |
15 | 高质量高良率低成本6吋N型碳化硅晶体生长工艺研发 | 1,950.68 | 按进度规划,研发中 | 开发高质量高良率低成本6吋N型碳化硅晶体生长工艺,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 |
16 | G2_车规SiC MOSFET二代工艺技术开发 | 1,854.35 | 按进度规划,研发中 | 开发车规SiC MOSFET二代工艺技术,满足车载充电机(OBC)、充电桩等市场要求,成为公司业务新的增长点。 |
17 | 功率器件先进封测技术开发 | 1,749.12 | 已完成并导入量产 | 开发出高散热、低热阻封装技术,提升功率器件封测能力,可搭载公司自研的不同型号芯片,进一步夯实湖南三安全产业链的基础。 |
18 | VCSEL技术开发与应用 | 1,604.03 | 已完成,新产品陆续导入量产 | 优化结构设计,提升光通讯面射型激光器操作速度,增强公司光技术产品在数据中心应用的竞争力。 |
19 | 滤波器低成本产品开发 | 1,551.18 | 已完成并导入量产 | 优化滤波器工艺技术,导入国产材料,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性价比,增强产品竞争力。 |
20 | HNSA-PM大尺寸碳化硅外延片制造工艺技术研发 | 1,515.04 | 已完成并导入量产 | 开发出碳化硅外延新工艺窗口,改善外延浓度均匀性和稳定性,降低外延缺陷密度,降低外延制造成本。 |
21 | 氮化镓功率器件大尺寸晶圆量产制造 | 1,454.36 | 已完成并导入量产 | 提升200V及650V氮化镓功率器件动态电阻性能及阈值电压稳定性,增强产品竞争力。 |
22 | 应用于SiC器件的HPD封装技术开发 | 1,371.61 | 已完成并导入量产 | 开发应用于SiC器件的HPD封装技术,满足各电动汽车平台需求。 |
23 | 高集成度射频前端器件模组 | 1,345.25 | 按进度规划,研发中 | 提升0.25um GaN器件性能和可靠性,提升5G功放芯片的良率,增强产品竞争力。 |
24 | 针对新型芯片的封装技术开发 | 1,307.50 | 按进度规划,研发中 | 开发封测新产品(包含SBD、MOS、GaN各封装形式的新产品),开拓应用市场,丰富公司产品线,促进公司全产业链发展。 |
25 | 系统级模组封测技术研发 | 1,305.24 | 已完成并导入量产 | 提升射频产品性能及可靠性,增强模组封测技术水平,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
26 | 新一代高增益、高线性度功率放大器产品开发 | 1,297.43 | 已完成,正在导入量产 | 通过优化外延结构及工艺,降低产品器件电流坍塌效应带来的影响,实现产品高功率密度、高增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 |
27 | 低成本射频滤波器衬底工艺研发 | 1,270.11 | 已完成并导入量产 | 通过优化多线切割工艺参数与黑化工艺参数,提升晶片质量一致性,降低原材料使用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 |
28 | 大功率InGaN蓝光激光器的开发与产业化 | 1,204.43 | 结题中,新方案陆续导入量产 | 开发大功率蓝光激光器,提升产品光功率,加速蓝光激光器照明应用的产业化进程,增强公司在激光器市场竞争力。 |
29 | 高可靠性高性价比SiC二极管制备及量产开发 | 1,146.46 | 已完成,新产品陆续导入量产 | 推出面向高效PFC电源的低Vf、低成本G4产品系列,以及面向光伏市场的高浪涌G5版本,满足SiC二极管市场需求,有效控制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 |
30 | GaAs射频器件暨应用技术开发 | 1,118.07 | 已完成,新产品陆续导入量产 | 通过量测测试技术开发,提高测试效率及精度,保证客户设计精准度,提升产品工艺,提高产品竞争力。 |
31 | SIC外延量产工艺优化提升项目 | 1,106.36 | 已完成并导入量产 | 提升公司6寸SiC外延研发和量产水平,改善SiC外延致命缺陷中的掉落颗粒物和三角形缺陷,品质明显优于竞品,增强产品竞争力。 |
32 | 宽光谱固态光源关键材料与芯片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 1,106.34 | 结题中,新方案陆续导入量产 | 提升产品电光转换效率及可靠性,增强公司UVC和植物照明产品市场竞争力。 |
33 | 高功率连续波DFB激光器的设计与产业化制备技术 | 1,093.11 | 已完成并导入客户验证 | 优化外延结构,提升产品出光功率,使公司产品切入AI服务器应用市场,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
34 | 砷化镓射频用外延片均匀度提升 | 1,088.27 | 已完成并导入量产 | 优化外延片均匀性一致性,提升产品良率,降低生产制造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 |
35 | 应用于高效率电源转换系统的低压GaN技术平台_GaN芯片研发 | 1,008.89 | 按进度规划,研发中 | 向下衍生100/200V低压GaN芯片技术平台,降低尺寸,提升比导通电阻品质因子Rsp,降低成本,拓展低压GaN市场。 |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42,089,295.54 | 1,314,704,936.58 | -43.5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14,966,810.10 | 1,211,219,742.14 | 115.90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108,127.69 | 100,652,602.80 | -95.9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9,691,514.05 | 60,185,843.27 | 248.4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492,043,472.78 | 4,092,469,776.18 | -39.1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30,087,899.00 | 196,463,203.72 | 118.92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872,849,994.52 | -1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325,168,683.28 | 7,564,785,827.15 | -42.82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94,845,479.14 | 2,705,581,684.38 | -33.66 |
1、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43.55%,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湖南三安收到的增值税留抵税额返还较多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403,747,067.96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款增加所致;
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95.92%,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瑞光电出售持有的众泰汽车股票收到现金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49,505,670.78元,主要系处置非流动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多所致;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39.11%,主要系公司建设项目本期支出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33,624,695.28元,主要系报告期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支付合资公司安意法投资款所致;
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100.00%,系公司上年度实施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42.82%,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33.66%,主要系缴存承兑、保函及信用证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变动比例(%) |
其他收益 | 1,664,744,932.79 | 1,041,052,182.27 | 59.91 |
资产处置收益 | 80,533,873.34 | 36,095,281.25 | 123.11 |
营业外收入 | 13,251,265.41 | 32,959,992.79 | -59.80 |
1、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59.91%,主要系本期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4,438,592.09元,主要系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59.80%,主要系上年同期全资子公司安瑞光电未决诉讼和解产生收益所致。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应收款项融资 | 409,732,675.52 | 0.71 | 243,671,788.28 | 0.42 | 68.15 |
其他流动资产 | 309,631,647.43 | 0.54 | 501,821,160.42 | 0.86 | -38.30 |
长期股权投资 | 818,358,845.52 | 1.42 | 438,545,008.21 | 0.75 | 86.61 |
使用权资产 | 1,460,080.63 | 3,259,404.81 | 0.01 | -55.20 | |
合同负债 | 188,809,420.75 | 0.33 | 84,931,155.06 | 0.15 | 122.31 |
长期应付款 | 891,806,711.93 | 1.55 | 1,539,905,243.08 | 2.64 | -42.09 |
库存股 | 419,129,575.27 | 0.73 | 700,037,330.33 | 1.20 | -40.13 |
其他综合收益 | 63,262,509.71 | 0.11 | 34,025,532.10 | 0.06 | 85.93 |
专项储备 | 473,194.02 | 307,595.53 | 53.84 |
其他说明
1、应收款项融资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长68.15%,主要系期末信用风险较小的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下降38.30%,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减少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长86.61%,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支付合资公司安意法投资款所致;
4、使用权资产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下降55.20%,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瑞光电租赁房屋计提折旧影响所致;
5、合同负债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加103,878,265.69元,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6、长期应付款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下降42.09%,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对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三安对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到期已偿还所致;
7、库存股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下降40.13%,主要系公司期初的库存股在本报告期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转让给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致;
8、其他综合收益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长85.93%,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影响所致;
9、专项储备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长53.84%,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余额所形成。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71,717.38(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98%。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初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1,109,861,204.32 | 1,258,705,438.63 |
应收票据 | 520,106,935.37 | 415,179,414.55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 76,722,235.04 | 201,244,589.35 |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 1,553,710,804.56 | 2,194,845,421.58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99,516,239.33 | 134,369,989.95 |
合计 | 3,359,917,418.62 | 4,204,344,854.06 |
(1)受限货币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受限资金110,986.12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限类型 | 用途 | 受限金额 | 比例(%) |
信用证保证金 | 支付设备款等 | 76,005.35 | 68.48 |
票据保证金 | 支付设备款、工程款、材料款等 | 34,359.75 | 30.96 |
保函保证金 | 汇总征税关税保函、履约保函 | 620.00 | 0.56 |
黄金租赁保证金 | 黄金租赁账户保证金 | 1.02 | |
合计 | 110,986.12 | 100.00 |
上述受限资金以信用证保证金为主,主要系公司为购买进口设备,开立国际信用证需要向开证银行缴纳的保证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体 | 信用证保证金金额 | 比例(%) |
泉州三安 | 45,179.18 | 59.44 |
三安集成 | 4,133.94 | 5.44 |
湖南三安 | 21,182.28 | 27.87 |
厦门三安 | 486.98 | 0.64 |
湖北三安 | 2,641.12 | 3.47 |
泉州集成 | 2,116.08 | 2.78 |
其他 | 265.77 | 0.36 |
合计 | 76,005.35 | 100.00 |
其中,①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信用证保证金45,179.1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MOCVD、分选机等进口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主要采购设备 | 对应银行名称 | 保证金期末余额 | 占保证金总额的比例(%) |
1 | FITTECH CO.,LTD | 分选机、贴膜机、点测机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23,253.78 | 20.95 |
2 | ADVANCED SYSTEM TECHNOLOGY CO.,LTD | 显影机、匀胶机、换能器/线夹电晶片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4,096.46 | 3.69 |
3 | HAUMAN TECHNOLOGIES CORP | LED芯片测试分类机、LED倒装点测一体机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4,071.84 | 3.67 |
4 | AIXTRON SE CO.,LTD | MOCVD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农业银行南安石井支行 | 3,298.29 | 2.97 |
5 | F.S.E CORPORATION | 蒸镀机、溅渡机、电子束蒸镀系统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1,830.52 | 1.65 |
6 | EVATEC AG | ITO溅射设备、金属蒸镀机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农业银行南安石井支行 | 1,647.32 | 1.48 |
7 | VINCENT VACUUM TECH CO.,LTD | 高温真空炉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1,438.58 | 1.30 |
8 | TOKYO SEIMITSU CO.,LTD. | 研磨机、切割机、清洗机、平坦化机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农业银行南安石井支行、农业银行南安水头支行 | 1,257.18 | 1.13 |
9 | QUATEK COMPANY LIMITED | LED芯片测试分类机、ESD静电放电模拟器等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1,107.06 | 1.00 |
10 | DAS ENVIRONMENTAL EXPERT GMBH | 尾气处理设备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农业银行南安石井支行 | 464.23 | 0.42 |
②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信用证保证金21,182.2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碳化硅外延炉、PECVD、MOCVD等进口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主要采购设备 | 对应银行名称 | 保证金期末余额 | 占保证金总额的比例(%) |
1 | LPE S.p.a. | 碳化硅外延炉 | 农业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7,331.97 | 6.61 |
2 | SPTS TECHNOLOGIES LTD. | 物理气相沉积氮化铝设备(PVD)、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PECVD)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4,710.86 | 4.24 |
3 | AIXTRON SE | MOCVD | 农业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 3,015.20 | 2.72 |
4 | Dong Rong Industrial (HK) Limited | 多线切割机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602.01 | 0.54 |
5 | TOKYO ELECTRON LIMITED. | 涂胶机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578.14 | 0.52 |
6 | RAYTREX TECHNOLOGIES CO.,LTD | WAT测试机 | 农业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493.80 | 0.44 |
7 | CAMTEK H.K. LIMITED | 全自动光学检测机(AOI) | 农业银行长沙麓山支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487.40 | 0.44 |
8 | TOKYO SEIMITSU CO.,LTD. | 研磨机、切割机、清洗机、平坦化机 | 农业银行长沙麓山支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387.26 | 0.35 |
9 | APEX-I INTERNATIONAL CO.,LTD. | 贴膜机、撕金机 | 农业银行长沙麓山支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378.58 | 0.34 |
10 | SKY TECH INC. | 多腔式磁控溅射台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371.90 | 0.34 |
(2)受限应收票据
公司已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为公司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给银行,而后开具出金额较小的银行承兑汇票,通常只有开具出来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后才能解除原先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质押票据金额共计人民币52,010.69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体名称 | 质押票据余额 | 占比(%) |
安徽三安 | 5,523.56 | 10.62 |
厦门半导体 | 14,837.24 | 28.53 |
泉州三安 | 1,711.47 | 3.29 |
安瑞光电 | 29,938.42 | 57.56 |
合计 | 52,010.69 | 100.00 |
(3)受限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建信融通业务,安徽三安将其拥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及部分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分别为人民币7,672.22万元和9,951.62万元抵押。
(4)受限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厦门三安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已签订资产售后租回协议,协议约定购买三安集成、厦门三安设备后,三安集成、厦门三安将上述设备租回,截止报告期末,租回设备账面净值合计155,371.08万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末 | 2022年12月末 | 2021年12月末 |
报告期内投资额 | 3,146,763.03 | 3,046,652.35 | 2,363,151.65 |
投资额增减变动数 | 100,110.68 | 683,500.70 | 123,913.24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3,046,652.35 | 2,363,151.65 | 2,239,238.41 |
投资额增减幅度(%) | 3.29 | 28.92 | 5.53 |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有关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瑞光电以自有货币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威派克技术(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柳金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西门子路27号C座4层(江宁开发区),主要从事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集成电路设计等。截止报告期末,威派克技术(南京)有限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与顾晓东、宣振华、杭州北榄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湘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杭州昂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三安集成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1,5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0%,法定代表人为顾晓东,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18号大街795号1幢11层1122室,主要从事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
3、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蔡文必,注册地址为重庆市高新区西永街道28-2号SOHO楼601-A152,主要从事碳化硅长晶、衬底制造。截止报告期末,重庆三安已取得《营业执照》,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80亿元。
4、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与意法半导体(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1,200.00万美元,湖南三安持股比例为51%,法定代表人张洁,注册地址为重庆市高新区西永街道28-2号SOHO楼601-A151,主要从事碳化硅外延、芯片生产。截止报告期末,安意法已取得《营业执照》,湖南三安已投资人民币37,241.26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亿美元)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碳化硅外延、芯片的生产和销售 | 否 | 新设 | 6.12 | 51% | 自筹资金 | 意法半导体(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处于基础建设阶段 | 4,476,428.26 | 否 | 2023年6月8日 |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资协议》暨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9)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合计 | / | / | / | 6.12 | / | / | / | / | 4,476,428.26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人民币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本年 投入数 | 截止2023年累计投入数 | 累计投入数占预算数的比例(%) | 资金来源 |
1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产业化项目 | 59.50 | 18.07 | 56.27 | 94.57 | 自有资金 |
2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碳化硅半导体产业化项目 | 160.00 | 40.53 | 117.59 | 73.49 | 自有资金 |
3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 | 120.00 | 1.99 | 24.32 | 20.27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4 | 重庆三安半导体碳化硅衬底项目 | 70.00 | 1.61 | 1.61 | 2.30 | 自有资金 |
(1)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产业化项目主要从事滤波器和封装及光技术业务,为集中资源、优化战略布局、理顺业务范畴和管理体系,经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决定对射频类和光芯片类业务进行整合,整合方案在推进中。该项目已投入资金56.27亿元,形成固定资产28.57亿元、在建工程17.18亿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56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在职员工超700人,购置到厂设备2,993台套,拥有滤波器产能150KK/月。报告期内,该项目全年实现营业收2.00亿元,同比增长25.04%,净利润-3.15亿元,同比下降49.15%。泉州集成将持续提升产能稼动率,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良率,提升营收规模和盈利能力。
(2)湖南三安半导体产业化项目主要从事碳化硅、硅基氮化镓等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的研发及产业化,包括晶体生长—衬底制备—外延生长—芯片制程,总占地面积约1,000亩,总建筑面积超50万平米,投资总额160亿元(含土地使用权和流动资金),项目达产后,配套产能约36万片/年的生产能力。
截至报告期末,湖南三安资产总计102.16亿元,其中流动资产23.27亿元、非流动资产
78.89亿元。流动资产包含了货币资金9.09亿元、应收账款2.18亿元、预付款项0.50亿元、存货7.18亿元等;非流动资产包含了长期股权投资4.55亿元、固定资产37.52亿元、在建工程
13.71亿元、无形资产12.47亿元、开发支出1.67亿元等。已完成建筑面积39.40万平方米,已投入使用面积30.20万平方米,剩余部分处于装修阶段。在职员工超1,450人,购置到厂设备3,955台套,拥有碳化硅配套产能超16,000片/月和硅基氮化镓2,000片/月,产能正逐步释放。报告期内,湖南三安实现销售收入9.51亿元,同比增长48.94%,净利润2.69亿元,同比增长688.13%。湖南三安将加快碳化硅衬底外延、高效高可靠性碳化硅二极管的出货速度,尽快推进碳化硅MOSFET产品的验证通过,加速公司产品导入供应链,满足市场需求缺口,提高公司营收规模和盈利能力。
(3)湖北三安主要从事Mini/Micro LED外延片与芯片和芯片深加工等业务,总投资120亿元(含土地使用权和流动资金),总建筑面积47.77万平方米,项目达产后,新增芯片产能约236万片/年(以4寸为当量片)和4K显示屏用封装产品8.4万台/年的生产能力。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投入24.32亿元,形成固定资产19.96亿元、在建工程1.51亿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70亿元。已完成建筑面积29.45万平方米建设,已投入使用20.78万平方米,剩余部分处于装修阶段。在职员工825人,购置到厂设备4,995台套,均已安装调试完成,拥有产能12.5万片/月。报告期内,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为2.65亿元,同比下降6.65%,净利润为3.06亿元,同比增长1,614.97%。Mini LED在背光市场快速渗透,直显应用场景不断拓宽,随着Mini/Micro LED市场规模和需求的增长,湖北三安将凭借技术实力、客户关系等优势带动营收效益快速提升。
(4)重庆三安半导体碳化硅衬底项目主要从事碳化硅长晶、衬底制造,总占地面积约276亩,总建筑面积约15.04万平米,计划总投资金额约70亿元(含土地使用权和流动资金),项目达产后8吋碳化硅衬底产能约48万片/年,生产的碳化硅衬底将供应给合资公司安意法,以保证其未来材料的工艺需求。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投入1.61亿元,在职员工44人,已完成建筑面积9.02万平方米建设,主厂房及配套设施、动力站、办公楼、宿舍楼等均在建设中,陆续进入主体结构封顶。重庆三安将加快基础建设进度,推进洁净厂房装修,同步进行设备的采购、进场和安装,尽早释放产能,保证合资公司的衬底需求,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扩大公司营收规模。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衍生金融资产 | 23,162,639.34 | -12,440,306.81 | 10,722,332.53 | 3,339,569.80 |
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 | 35,059,651.05 | 4,928,167.75 | 39,987,818.80 | |
苏州晶方贰号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900,000.00 | 21,9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243,671,788.28 | 166,060,887.24 | 409,732,675.52 | |
Liminal Space,Inc. | 13,902,235.05 | 3,761,127.60 | 17,663,362.65 | |
合计 | 337,696,313.72 | 162,309,875.78 | 500,006,189.50 | 3,339,569.80 |
1、公司尚未最终结算的黄金,已发货销售的贵金属废料按照暂定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收入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资产负债表日按上海黄金交易所加权平均价作为公允价值确认依据确认期末公允价值,差额对报告期内利润产生影响金额为3,339,569.80元;
2、全资子公司Luminus Inc.以自有货币资金在金融机构购买的保本浮动利率的金融理财产品金额39,987,818.80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处置,对本期利润无影响;
3、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以自有货币资金投资苏州晶方贰号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股权比例为6.518%,公司按照出资额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确认。截至报告期末,出资额无变化,对本期利润无影响;
4、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截至报告期末,账面价值为409,732,675.52元,对本期利润无影响;
5、全资子公司Luminus Inc.、香港三安以自有货币资金投资Liminal Space,Inc.的股权,股权比例为18.412%,公司按照出资额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确认。截止报告期末,投资额为人民币17,663,362.65元,对本期利润无影响。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全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6,000 | 100.00 | 133,453.07 | 89,790.52 | 13,417.13 | -14,164.51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60,000 | 100.00 | 256,652.17 | 211,672.08 | 79,624.81 | 11,594.57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98,000 | 100.00 | 596,550.32 | 522,598.96 | 177,817.86 | 7,619.39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66,000 | 100.00 | 277,331.95 | 87,981.09 | 230,254.28 | 12,503.69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50,000 | 100.00 | 301,261.07 | 212,597.00 | 70,310.38 | 2,024.99 |
Luminus Inc. | USD6,400 | 100.00 | 47,256.75 | 39,875.57 | 42,653.79 | 1,145.54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00 | 2,029,449.55 | 766,750.91 | 296,100.59 | -35,527.26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300,000 | 100.00 | 1,038,492.62 | 683,821.57 | 324,988.28 | -11,389.15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150,000 | 100.00 | 667,491.87 | 267,356.28 | 221,079.28 | 9,645.76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330,000 | 100.00 | 913,170.34 | 755,356.11 | 96,624.52 | 30,908.14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 | 100.00 | 1,021,640.36 | 320,468.15 | 95,142.82 | 26,858.59 |
上述子公司中福建晶安主要从事衬底研发、生产和销售;安瑞光电主要从事汽车灯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三安集成、湖南三安、泉州三安(滤波器和光技术业务)主要从事射频前端、电力电子、光技术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厦门科技、天津三安、安徽三安、厦门三安、湖北三安、泉州三安主要从事LED外延芯片和特种封装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LED行业
受经济形势和需求影响,传统LED芯片市场竞争加剧,盈利能力大幅下降,上市公司业绩承压甚至出现持续亏损。除上市公司外,大部分产能规模较小、技术落后的中小企业处境更加艰难,面临成本增加、营收及毛利规模压缩等问题,市场优质资源向具有规模化和差异化优势的企业聚集。在市场总体需求仍然低迷的背景下,由于新兴细分市场在技术壁垒、资金实力、产品性能等方面要求较高,仍然保持了较高的景气度,龙头企业正加速提升高附加值领域产品占比,抢占Mini/Micro LED、车用照明、植物照明和激光器等主要细分领域产品市场份额。短期内,消费市场稳步复苏,行业整体态势向好;从长期看,“双碳”战略、节能减排政策和绿色经济等政策概念不断推广发展,细分领域产业链各环节以及跨界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将不断加强,LED行业向好发展具有确定性。
公司作为LED芯片行业的龙头企业,多年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依托长期积累形成的研发技术、人才、规模、品牌和客户等优势,除持续巩固和提高传统LED领域的市场份额以外,重点提升Mini/Micro LED、车用照明、植物照明和激光器等高端产品占比。公司2018年与三星电子建立长期商业合作关系,2020年与TCL华星成立联合实验室共同推进Mini/Micro LED市场应用,稳定量产Mini LED并供应多家国际知名客户,MIP已基本具备量产条件,稳健推进车用照明产品的全球布局,植物照明产品技术持续突破,激光器产品性能居国内领先并开始量产出货。为满足市场需求,泉州三安、湖北三安产线配备的工艺制程主要面向生产前述细分领域高端产品,产能正在逐步释放。随着市场回暖和消费需求复苏,技术进步带动成本下降,细分领域产品渗透加速,公司高端产品结构占比将进一步提高,未来销售收入和业绩将会快速攀升。
2、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行业
在全球产业链调整、国际冲突等影响下,国内半导体产业的发展面临挑战,对供应链安全更加重视,加速进口替代、实现半导体产业自主可控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我国半导体行业起步较晚,但政策支持、市场拉动及资本助力等因素合力推动行业不断发展,虽然部分核心技术尚未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但技术完全受制于人的局面已得到缓解,国内产业链各环节正在逐步走向自主可控,国产化替代速度有望进一步加快。受全球经济景气度影响,半导体行业正逐渐复苏。消费电子需求逐步回暖,射频、滤波器等产品的出货量增加;以碳化硅为代表的第三代半导体电力电子产品是支撑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高速轨交、智慧电网等产业持续发展的重点核心器件,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应用市场,新能源汽车等国内优势产业发展将为第三代半导体带来巨大市场
机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在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的基础核心领域,制定实施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全国多地也陆续出台针对半导体产业的鼓励政策,优化产业环境,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纵深推进我国半导体行业发展。公司系国内优秀的化合物半导体制造商,就射频产品来说,公司已建成专业化、规模化的6吋砷化镓射频的先进芯片制造产线,产能稼动率不断提升,自产外延比例不断提升,产品已导入国内外主要客户;滤波器产品从设计研发到生产制造实现全面自主可控,产品性能优越,客户群体不断拓展,产能稼动率不断提高;碳化硅二极管产品已累计出货超2亿颗,碳化硅MOSFET正加快推出2000V/1700V/1200V及650V全系列产品,硅基氮化镓完善了技术平台对不同应用领域的支持,正在加快验证和量产进程;光芯片产品性能国内领先,数据通信VCSEL和接入网产品新获多家大客户订单,智能AI应用的HP DFB和112G PAM4 VCSEL产品完成重点客户认证测试,窄线宽车载雷达芯片已通过客户验证。公司将加快集成电路各项业务发展,积极提高产能稼动率,继续扩充产能,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营收规模和盈利能力。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打造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高科技企业为已任,以引领“芯”潮流、奉献新能源为愿景,凭借雄厚的技术力量、领先的工艺水平和先进的制程设备,用更高的站位、更快的速度,继续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发展核心主业,致力于化合物半导体新材料与器件的研发、生产与应用,积极推进产品结构转型升级,努力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半导体厂商。公司将围绕战略目标坚定不移的开展生产经营,一方面将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生产工艺,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升级,提升高端产品的结构占比,持续巩固LED龙头企业优势地位;另一方面顺应国家集成电路发展战略规划,依托在化合物半导体领域的技术研发经验和优势,大力拓展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业务,快速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加速推进国产化应用进程。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持续发展化合物半导体核心主业,强化产、销、研一体化运作,优化内部管理和生产工艺,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1、加大产品结构调整,继续提升LED车用、Mini/Micro LED、植物照明等高端产品占比,加速集成电路业务拓展,扩大销售规模,提高产品毛利率。
2、尽快推进碳化硅MOSFET产品的验证通过,加速公司产品导入供应链,加快推进重庆、湖南等项目建设进度,尽快释放产能,满足市场需求缺口,提高公司营收规模和盈利能力。
3、加大销售力度,在确保现有市场份额稳步增长的同时,加快市场开拓步伐,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加速“出海”,与国际头部客户前沿需求精准接轨,进一步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扩大公司营收规模。
4、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良率;提升设备稼动率,释放规模效益;加强品质管控,做好生产链条各环节的细节管理;加强供应链体系控制,加快原材料周转,实现降本增效。
5、加大研发投入,着眼技术突破,加强研发项目预算管理和研发项目成果转化评估、追踪机制,推动产品性能升级,增强产品竞争力,持续构筑公司技术护城河。
6、优化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推进组织扁平化、流程精简化,加强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强化产、销、研一体化运作,提升部门联动响应速度,实现组织管理和决策执行敏捷高效,提高运行效率和管理能效,降低运营成本。
7、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打造高素质、高水平的管理团队。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公司的业务规模保持持续快速发展,涉及业务领域不断增加,对公司已有的战略规划、制度建设、组织设置、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带来较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整体素质不能适应未来公司规模达到扩张的需要,将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公司治理制度,优化升级SAP管理系统,梳理公司所属部门和下属子公司各个管理层级权限和流程,明确节点、落实责任,实现数据集中化与系统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了管理与运营效率,推进管理水平提升和内控制度不断完善。
2、行业和技术变革风险
公司从事的半导体行业具有技术含量高、资金投入大等特点,行业技术快速更新换代,行业的需求和业务模式不断升级。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研发投入,密切注意新技术新市场的发展趋势,优化研发规划,使研发资源配置符合未来技术和市场发展方向。但是半导体行业发展变化非常迅速,如果公司在行业和技术发展方向上出现误判或者技术投入不足,可能造成产品丧失竞争优势、现有核心技术被竞争对手模仿等风险。
公司作为国内产销规模首位的化合物半导体生产企业,多年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未来将通过积极提升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的水平,保证所生产经营的产品技术水平先进性,稳步提高国内外市场份额,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巩固化合物半导体龙头企业的优势地位。
3、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在外需低迷的背景下,国内消费、投资等需求尚处于修复期,行业总体复苏情况不及预期,市场竞争激烈,芯片厂商营收和盈利能力承压。公司前三季度设备稼动率低,部分原
材料价格波动,导致主营业务亏损。若后续市场需求持续萎靡,公司可能面临主营业务持续亏损的风险。
公司已对内部管理进一步优化,推进组织扁平化、流程精简化,实现组织管理和决策执行的敏捷高效,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将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良品率,提升设备稼动率,释放规模效益,随着公司早期所购置的设备及后续技改购置的设备折旧陆续到期,生产成本将持续下降;随着细分领域渗透率不断提升,公司产品性能持续优化,高端领域产品结构占比提升,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高,营收规模将会快速增长,盈利能力将会大幅增强。
4、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执行相关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一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影响公司在客户中的地位和声誉,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建立了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检测、产品入库、出厂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并已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实施良好。
5、存货余额较大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等。公司近年来通过投入先进生产设备、优化生产工艺,生产效率大幅提高,产能和产量均大幅增加,期末存货余额处于较高水平。如果公司销售收入不能得到提升,将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增加公司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的压力,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公司业务包含了LED业务和集成电路业务。LED行业市场渗透率仍在不断提升,中长期看技术进步空间和市场空间仍较大,随着市场销售的回暖及行业落后产能逐步出清、下游市场进一步开拓,公司存货消化速度将会提升;集成电路业务属于国内大力发展产业,国产替代需求强烈,下游需求快速增长,公司正在积极拓展客户,推广应用,随着客户信任度和交付能力的增强,公司产品销售空间将更加宽广。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公司已制定了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公司章程》合法、合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运作合法、合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独立董事制度完善、运作规范,内部控制系统科学、有效,管理层职责明确、协调运作,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1.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并有效行使表决权;聘请见证律师出席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保证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广大股东提供出席会议和履行投票权的便利,确保股东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2.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有三名独立董事,超过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认真履行作为董事、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认真负责的出席每次董事会,并细心审议各项议案,充分讨论、科学决策,没有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3.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监督检查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并对董事、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公司控股股东认真履行诚信义务,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其股东的合法权利,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授权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未发生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公平、规范,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时、充分。
5.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6.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编制过程中及重大事项筹划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保密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公平,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信息披露透明度
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等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并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3/20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3/21 | 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5/19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5/20 |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审议通过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薪酬的议案。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6/26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6/27 | 1、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意法半导体签署《合资协议》的议案;2、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7/27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7/28 |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2、审议通过《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8/21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8/22 | 1、审议通过补选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审议通过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12/19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12/20 | 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方式、参会人员、表决结果等有关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内容。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林志强 | 董事长 | 男 | 50 | 2017/7/10 | 2026/7/27 | 63.99 | 否 | ||||
林科闯 | 副董事长 | 男 | 48 | 2017/7/10 | 2026/7/27 | 1,752,960 | 1,752,960 | 160.00 | 否 | ||
总经理 | 2007/11/24 | ||||||||||
汤树军 | 董事(离任) | 男 | 47 | 2022/10/10 | 2023/7/27 | 是 | |||||
穆 远 | 董事(离任) | 男 | 35 | 2023/7/27 | 2023/8/2 | 是 | |||||
韦大曼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67 | 2011/12/1 | 2023/7/27 | 1,144,579 | 1,144,579 | 40.99 | 否 | ||
林志东 | 董事 | 男 | 42 | 2019/12/26 | 2026/7/27 | 116.51 | 否 | ||||
副总经理 | 2017/7/10 | ||||||||||
蔡文必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男 | 45 | 2023/7/27 | 2026/7/27 | 457,200 | 457,200 | 130.00 | 否 | ||
黄兴孪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19/12/26 | 2025/12/26 | 12.80 | 否 | ||||
康俊勇 | 独立董事 | 男 | 64 | 2019/12/26 | 2025/12/26 | 12.80 | 否 | ||||
木志荣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19/12/26 | 2025/12/26 | 12.80 | 否 | ||||
方崇品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1 | 2017/7/10 | 2026/7/27 | 91,600 | 91,600 | 是 | |||
邹 非 | 监事(离任) | 女 | 39 | 2021/8/16 | 2023/7/27 | 是 | |||||
彭雪妮 | 监事(离任) | 女 | 31 | 2023/7/27 | 2023/8/21 | 是 | |||||
邵小娟 | 职工监事 | 女 | 51 | 2014/7/10 | 2026/7/27 | 43.00 | 否 | ||||
林柏泓 | 监事 | 男 | 48 | 2023/8/21 | 2026/7/27 | 是 | |||||
黄智俊 | 财务总监 | 男 | 71 | 2007/11/24 | 2026/7/27 | 1,032,660 | 1,032,660 | 115.00 | 否 | ||
施毓灿 | 副总经理 | 男 | 60 | 2023/7/27 | 2026/7/27 | 283.48 | 否 | ||||
林 海 | 副总经理 | 男 | 59 | 2011/1/20 | 2026/7/27 | 861,800 | 861,800 | 115.68 | 否 | ||
张家宏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52 | 2014/7/11 | 2023/7/27 | 125,100 | 125,100 | 43.86 | 否 |
张中英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2017/4/11 | 2026/7/27 | 180,018 | 180,018 | 134.21 | 否 | ||
徐宸科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14/7/11 | 2026/7/27 | 119,800 | 119,800 | 144.57 | 是 | ||
李雪炭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9 | 2016/5/23 | 2026/7/27 | 371,300 | 371,300 | 105.0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6,137,017 | 6,137,017 | / | 1,534.69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林志强 | 男,1974年出生,本科,经济师,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A类)。曾担任福建省安溪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厦门市思明区第十四届与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曾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南三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国光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漳州市国光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厦门国道建材有限公司监事。现任职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华电开关有限公司、欧瑞博(浙江嘉兴)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德润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市鼎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长。 |
林科闯 | 男,1976年出生,硕士,教授级高工。曾任厦门三安气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会董事。现任职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长,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三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上海三安领翔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
林志东 | 男,1982年出生,硕士,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A类)、长沙市高层次C类人才(省市级领军人才)。曾担任安徽省淮南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厦门市侨商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事业部总经理,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副总经理。现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
蔡文必 | 男,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教授级高工,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A类)、厦门市创新人才、厦门市领军人才。曾任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芯片部经理、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兼研发中心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中心总经理。现任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执行董事,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三安日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黄兴孪 | 男,197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助理教授、讲师,本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福建侨龙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 |
康俊勇 | 男,1960年出生,博士。曾任国营8472厂技术员,日本东北大学和东京工业大学客座教授,本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大学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专家评审组专家,中国光学学会和中国真空学会理事,福建省光电行业协会副理事长,瀚天天成电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 |
木志荣 | 男,1972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曾任厦门大学校团委副书记,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MBA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DP中心主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等,本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厦门大学中科创业 |
学院副院长,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 | |
方崇品 | 男,1973年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会计、科长。现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及工会主席,泉州晟筑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三安信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邵小娟 | 女,1973 年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甘肃省天水市北道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管理股股长,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现任安徽三安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三安气体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技术中心总经理助理、职工监事。 |
林柏泓 | 男,1976年出生,硕士。曾任南洋信息技术开发服务公司销售代表,菲律宾侨中学院教师,菲律宾菲华商联总会秘书,漳州嘉年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行政主管,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办主任,本公司总经办主任助理、监事。现任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监事、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长秘书、本公司监事。 |
黄智俊 | 男,195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经济师。曾任职于三明钢铁厂,曾任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
施毓灿 | 男,1964年出生,硕士。曾担任中国光电协会理事、香港贸易发展局电子电器委员会顾问、香港科学园创业园导师、上海市普陀区政协委员和广东省惠州市政协委员。曾任香港乐庭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华刚光电有限公司、香港科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科锐有限公司亚太副总裁、顾问,惠州科锐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林 海 | 男,1965年出生,硕士。曾任国贸集团特区保税品公司业务、厦门象屿劲泰行有限公司业务主办,厦门鑫鼎盛证券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研究员,厦门宝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科长,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鄂州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兼LED事业群销售部总经理。 |
张中英 | 男,1970年出生,电机博士,教授级高工,厦门创新人才,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A类)。曾任华上光电研发专案经理、力旭光电生产技术部协理、晶元光电外延中心主任兼副厂长、博灏投资顾问公司III-V族半导体市场研究员、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三安光电氮化镓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徐宸科 | 男,1972年出生,博士。曾任台湾晶元光电磊晶部门高级工程师、课长,制程工程部副理、经理、处长、制程群协理,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特种应用事业部总经理。 |
李雪炭 | 男,1975年出生,本科。曾任职于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证券部和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林志强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林志东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方崇品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部经理、工会主席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林志强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厦门华电开关有限公司 | 董事 | |
欧瑞博(浙江嘉兴)电气有限公司 | 董事 | |
厦门德润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厦门市鼎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
林科闯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黄兴孪 |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 副教授 |
福建侨龙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康俊勇 | 厦门大学 | 特聘教授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专家评审组 | 专家 | |
中国光学学会和中国真空学会 | 理事 | |
福建省光电行业协会 | 副理事长 | |
瀚天天成电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木志荣 |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 教授 |
厦门大学中科创业学院 | 副院长 | |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方崇品 | 泉州晟筑置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厦门三安信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
林 海 | 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薪酬方案经薪酬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后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建议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参考行业以及地区水平,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工作完成情况,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及考评管理办法,考核经营业绩等指标,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责任考核制度兑现,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534.69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汤树军 | 董事 | 离任 | 届满离任 |
韦大曼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离任 | 届满离任 |
邹 非 | 监事 | 离任 | 届满离任 |
张家宏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届满离任 |
穆 远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彭雪妮 | 监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施毓灿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穆 远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原因 |
彭雪妮 | 监事 | 离任 | 工作原因 |
林柏泓 | 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期限届满。原董事汤树军先生、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韦大曼先生、监事邹非女士届满离任;公司副总经理张家宏先生届满离任。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选举穆远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彭雪妮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施毓灿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9日和2023年7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鉴于大基金经过减持后,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已低于5%,根据大基金的安排,2023年8月2日,穆远先生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彭雪妮女士辞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职务。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补选林柏泓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日和2023年8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3/3/3 | 1、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3/4/26 |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6、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8、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3、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14、审议通过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薪酬的议案;1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3/6/7 | 1、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意法半导体签署《合资协议》的议案;2、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3、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3/7/10 |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3、审议通过《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7/27 | 1、审议通过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2、审议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3、审议通过续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4、审议通过聘任和续聘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议案;5、审议通过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8/3 | 1、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6、审议通过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7、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8/14 | 1、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2、审议通过对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9/27 | 1、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审议通过修改公司《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射频类业务和光芯片类业务分别进行整合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10/27 |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12/1 |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12/8 |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林志强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5 |
林科闯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6 |
汤树军 | 否 | 4 | 4 | 4 | 0 | 0 | 否 | 4 |
穆 远 | 否 | 1 | 1 | 1 | 0 | 0 | 否 | 0 |
韦大曼 | 否 | 4 | 4 | 0 | 0 | 0 | 否 | 4 |
林志东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6 |
蔡文必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2 |
黄兴孪 | 是 | 11 | 11 | 10 | 0 | 0 | 否 | 6 |
康俊勇 | 是 | 11 | 11 | 10 | 0 | 0 | 否 | 6 |
木志荣 | 是 | 11 | 11 | 10 | 0 | 0 | 否 | 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黄兴孪、木志荣、林志强 |
提名委员会 | 康俊勇、黄兴孪、蔡文必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木志荣、康俊勇、林志强 |
战略委员会 | 林志强、林科闯、林志东、木志荣、康俊勇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六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3/6 | 2023年第一次会议 | 就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问题处理方案等进行沟通。 | 无 |
2023/4/26 | 2023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按规定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4/26 | 2023年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按规定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8/3 | 2023年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增加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按规定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10/26 | 2023年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按规定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12/20 | 2023年第六次会议 | 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沟通。 | 无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三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4/25 | 2023年第一次会议 |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等进行研究沟通。 | 无 |
2023/7/7 | 2023年第二次会议 | 对换届选举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 无 |
2023/7/26 | 2023年第三次会议 | 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 无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二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4/25 | 2023年第一次会议 | 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薪酬分配方案进行审查,并对公司薪酬管理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和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等。 | 无 |
2023/7/7 | 2023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二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6/6 | 2023年第一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意法半导体签署《合资协议》的议案;2、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 无 |
2023/7/10 | 2023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 无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9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5,14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5,43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8,891 |
销售人员 | 282 |
技术人员 | 4,748 |
财务人员 | 148 |
行政人员 | 1,370 |
合计 | 15,43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122 |
硕士、研究生 | 932 |
大专及本科 | 8,187 |
专科以下 | 6,198 |
合计 | 15,439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岗位价值、市场情况,制定了《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明确公司的薪酬结构与标准,不同岗位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同时,公司也根据所在区域工资涨幅、物价上涨指数,社会及同行业薪资状况等因素,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员工整体综合绩效及业务能力,制定薪酬调整方案并适时执行,以达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效果。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历来秉承“不拘一格举人才、综合发展育英才、聚合内力辅良才、以人为本用贤才”的人才观,努力构建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人才体系,开展了各类内、外部培训,创新与技术研讨项目、领导力培养项目、应届生培养项目、员工在职学历提升、高校产学研合作活动等,全方位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引进及激励力度。在此过程中,三安学苑作为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工作的统筹部门,以赋能企业发展为使命,在既有的培训工作基础之上,围绕培训全面化、制度标准化、管理信息化、成效优质化、资源流通化五个方面,助力三安萃取知识,提升人才能力。同时,公司
从培训的制度、课程、讲师三个层面入手,持续优化培训体系的系统性和完整性,针对各中心、事业部以及子公司的培训工作,进行集中资源后再合理分工,盘活内外部讲师及课程资源,开展培训工作及训后的效果评估。技术是公司安身立命之本,2023年三安学苑组织多期中高层管理培训及涵盖公司各层级、各领域的公开课,全年培训各类员工17.68万人次。重点开办了第一届第一次化合物半导体未来趋势研讨会,面向公司旗下各事业部、子公司的核心技术人才,让技术经验与知识在公司内部流动起来,推动公司技术发展与创新;面向公司所有单位、所有员工举办创新大赛,激活员工的创新力,推动全员在各个领域的创新探索,为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带来活力。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与国内重点高校及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协作,深化与厦门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知名高校的产学研合作或人才联合培训,注重与国际、国内上中下游同行业的技术交流,鼓励支持在职员工继续深造。通过上述措施,公司不断吸引国内外行业优秀人才,综合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2024年,三安学苑将继续重点围绕“人才梯队的建设、技术创新的探索”开办培训活动,延续2023年的优秀培训经验,完善不足之处。公司将继续开展中高层培训,建设高效的干部梯队;优化应届生人才培养,储备并扩大优质人才池;持续开展第一届第二次化合物半导体技术研讨会,聚焦公司技术发展与创新的痛点问题进行交流与解决;持续开办第二届创新大赛,将范围延伸到外部高校,吸纳更多的人才参与;加强线上学习平台的建设,让更多的三安员工拥有自主学习的资源,不断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养。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3,430,854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79,605,331.47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有关要求,制定了《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制定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所涉及的决策机制、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情形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989,018,727股扣减回购股份37,912,514股(即4,951,106,2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47,555,310.65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超过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4日,除权(息)日为2023年7月5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3年7月5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分红事项发表了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分红预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于2023年6月27日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3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45,877,943.21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6,559,956.36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9.80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419,129,575.27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565,007,518.48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54.14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总额不超过16.00亿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约3,186人。截至2020年11月11日,本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本公司回购账户中持有的股票和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本公司股票全部实施完毕,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76,017,479股,占目前本公司总股本的1.52%。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原届满日为2023年11月10日,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决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限延长至2024年11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12日和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目前,上述股份存放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实施了本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总金额不超过160,0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20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46,040,615股,买入股份约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9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6日、2021年12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目前,上述股份存放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3、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实施了本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总金额不超过240,00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票和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138,467,713股,买入股份约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2.78%。目前,上述股份存放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2023年8月10日、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根据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约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定业绩考核指标,2023年考核目标为营业收入不低于1,400,000万元,达标即可100%解锁全部权益,且不再对2024年业绩进行考核。公司2023年度考核指标已完成,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即可解锁全部权益。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已经建立了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主要对人员的工作效率、工作品质、计划能力、
协调能力及改善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同时结合本人的核心任职素质(如责任心、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确定考评结果,对于考核末位人员进行绩效面谈和观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公司相关人事用工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对其进行考评。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已建立健全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各职能部门权责分明、协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实施细则》;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涉及信息安全、员工福利、优化审批流程等方面的内部制度进行了修订,以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运行机制有效,达到内部控制的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由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较多,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延伸至下属子公司,并采取计划和全面预算管理、系统流程审批、内部审计、资讯安全管控和稽查、组织绩效考核等方式对各子公司进行管控。报告期内,公司在子公司管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较好。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为集中公司资源、优化战略布局、理顺公司业务范畴和管理体系,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决定将泉州三安从事的射频类业务整合至泉州集成,将三安集成从事的光芯片类业务整合至泉州光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该事项持续推进中。
2、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于2024年1月与日本丰田合成(Toyoda Gosei)签订全球范围的专利交叉许可协议,双方就各自拥有及正在申请的LED相关专利相互交叉授权许可使用。公司在半导体领域持续与国际知名公司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丰田合成是LED行业最早与欧司朗、飞利浦、日亚、科锐签署LED国际专利联盟的五大公司之一,本次专利交叉许可代表着公司知识产权实力获得世界范围进一步认可。通过本次合作,双方将借助对方优势,在LED技术发展、高质量稳定产品制造和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取得更多突破。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6,970.51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类别 | 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标准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 | 排放情况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于2023年1月20日停产,2023年3月7日向思明生态环境局提交停产说明和排污许可证注销申请。 | 无超标 排放 | ||||
无超标 排放 |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500mg/L)、BOD5(300mg/L) 、氨氮(45mg/L)、SS(400mg/L)、总磷(8mg/L)、氟化物(20mg/L),总银(0.5mg/L) | 有组织排放 | 1 | 废水处理站 | 无超标 排放 |
废气 | 氨(14kg/h)、氯气(25mg/ m?)、氯化氢(30mg/ m?)、氟化物(5mg/ m?)、氮氧化物(200mg/ m?)、油烟(2mg/ m?),铅及其化合物(10mg/m?)、硫酸雾(10mg/m?),非甲烷总烃(60mg/m?) | 有组织排放 | 10 | 厂房外延屋顶、厂房前道屋顶、食堂屋顶、纯水站屋顶 | 无超标 排放 |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砷(0.2mg/L)、COD(500mg/L)、BOD5(300mg/L) 、氨氮(45mg/L)、SS(400mg/L)、总磷(8mg/L)、氟化物(20mg/L)、总铜(1mg/L)等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西侧 | 无超标 排放 |
废气 | 氟化物(5mg/ m?)、氯气(25mg/ m?)、氯化氢(30mg/ m?) 、氮氧化物(200mg/m?)、硫酸雾(10mg/m?)、磷烷(1mg/m?)、硅烷(5mg/ m?)、氨气(11.88kg/ h)、非甲烷总烃(60mg/m?)、颗粒物(30mg/m?)、二氧化硫(200mg/m?)、AsH3(1mg/m?)等 | 有组织排放 | 5 | 厂房屋顶、废水站屋顶 | 无超标 排放 |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总磷(8mg/L)、氨氮(45mg/L)、氟化物(20mg/L)、石油类(20mg/L)、动植物油(100mg/L) | 间歇式排放有组织排放 | 1 | 在线站房附近 | 无超标 排放 |
废气 | 氨(4.9kg/h)、颗粒物(120mg/m?)、非甲烷总烃(120mg/m?)、丙酮(100mg/m?)、硫酸雾(45mg/ m?)、氯化氢(100mg/ m?)、氟化氢(9mg/ m?)、氯气(65mg/ m?)、氮氧化物(240mg/ m?,酸雾及蚀刻废气执行标准)、氮氧化物(150mg/ m?,锅炉废气执行标准)、 二氧化硫(50mg/ m?)、烟尘(20mg/ m?) | 有组织排放 | 23 | 芯片一10个,芯片三6个,外延一2个,外延二2个,锅炉房1个,食堂2个 | 无超标 排放 |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废水 | SS (400 mg/L)、COD(500 mg/L)、BOD5 (300 mg/L)、氨氮(45mg/L)、总磷(8 mg/L)、氟化物(20 mg/L)、动植物油(100 mg/L)、总氮(70mg/L)、总砷(0.15mg/L)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北侧 | 无超标 排放 |
废气 | 硫酸雾(45mg/m?)、氟化物(9mg/m?)、氯化氢(100mg/m?)、砷及其化合物(0.0048kg/h)、氯气(65mg/m?)、氮氧化物(240mg/m?)、非甲烷总烃(20mg/m?)、总反应活性挥发性有机物(40mg/m?) | 有组织排放 | 8 | 外延1个,芯片7个 | 无超标 排放 |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废水 | LAS(20mg/L)、COD(500mg/L)、BOD5(300mg/L)、氨氮(45mg/L)、SS(400mg/L)、氟化物(20mg/L)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东侧 | 无超标 排放 |
废气 | VOCS(20mg/m?)、氟化物(9mg/m?)、硫酸雾(45mg/m?)、HCL(100mg/m?)、丙酮(150mg/m?)、氨气(14kg/H) | 有组织排放 | 29 | 厂房顶楼 | 无超标 排放 | |
泉州三安半导体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45mg/L)、总磷(8mg/L)、总氮(70mg/L)、总铜(2.0mg/L)、总砷(0.5mg/L)、氟化物(20mg/L) | 间接排放 | 5 | 1个总排口厂区西地块南侧、西地块3个生活污水出口、东地块1个生活污水出口 | 无超标 排放 |
废气 | NH3(4.9kg/H、8.7kg、14kg/H)、氮氧化物(240mg/m?)、SO2 | 有组织排 | 56 | 厂房顶楼、 |
(550mg/m?)、颗粒物(120mg/m?)、HCl(100mg/m?)、Cl2(65mg/m?)、氟化物(9.0mg/m?)、硫酸雾(45mg/m?)、非甲烷总烃(80mg/m?)、砷烷(0.5mg/m?)、磷烷(1.0mg/m?)、砷及其化合物(0.5mg/m?) | 放 | 废水站 |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废水 | COD(500 mg/l)、总磷(8 mg/l)、氯化物(800 mg/l)、pH值(6-9 mg/l)、氨氮(45 mg/l)、石油类(30 mg/l)、硫酸盐(600 mg/l)、NH3-N(45 mg/l)、SS(400 mg/l) | 间歇式有组织排放 | 2 | 生活区北边、厂区东南角 | 无超标 排放 |
废气 | 氯化氢(100mg/m3)、氟化物(9mg/m3)、氮氧化物(240mg/m3)、硫酸雾(45 mg/m3)、氨(/mg/m3)、颗粒物(120mg/m3)、VOCs(40 mg/m3);锅炉:二氧化硫(10mg/m3)、颗粒物(20mg/m3)、氮氧化物(150mg/m3) | 有组织排放 | 11 | 厂房顶楼 |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加强源头管控、过程监测,以及强化环保设施管理等措施,保障公司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环保法规,报告期内无重大环保事件。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 | 运行情况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于2023年1月20日停产,2023年3月7日向思明生态环境局提交停产说明和排污许可证注销申请。 | 处理设施停用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生产废水:污水站(酸碱中和+絮凝沉淀),生活污水:化粪池; 2、废气处理系统:酸性废气处理系统、有机废气处理系统、氨气吸收系统、油烟净化器; 3、危废仓库。 | 设施均正常运行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1、抛光废水、研磨废水、酸碱废水、有机废水进入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2、1#抛光厂房清洗车间酸性/碱性废气、1#长晶厂房清洗车间酸性废气、图形化厂房薄膜车间酸性废气采用WSJ-3A型SDG新型吸附塔处理; 3、图形化厂房清洗车间酸性/碱性废气采用WFJ-2W多功能洗涤塔处理; 4、图形化厂房有机废气采用WFJ-4A型活性炭纤维有机废气净化器处理; 5、危废仓库。 | 设施均正常运行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项目生成排放的酸碱/一般/研磨废水/低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物化反应沉淀法预处理+混合后PH回调+A2O生化法; 2、外延氨尾气处理:风机增压+过滤+热风冷却+5级氨气吸收膜组+氨水回收; 3、废气:湿法尾气处理器+气液分离器+酸气/有机废气吸附塔; 4、危废仓库。 | 设施均正常运行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1、含砷废水:袋滤+氢氧化钠-氯化铁混凝沉淀法处理+UF超滤处理+离交换处理; 2、含氟废水:钙盐沉淀-絮凝沉淀+生化; 3、含氨废水:调节+生化; 4、有机废水:调节+生化; 5、酸碱废水:氢氧化钠-盐酸中和反应; 6、有机废气:沸石转轮吸附+蓄热式焚化炉焚烧; 7、酸性废气:玻璃钢酸雾净化塔; 8、碱性废气:玻璃钢碱雾净化塔; 9、危废仓库。 | 设施均正常运行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生产废水:废水站(四级絮凝沉淀处理); 2、生活废水:隔油池、化粪池; 3、生产废气:燃烧尾气处理器、静电除尘、有机废气吸附塔、酸碱废气吸附塔; 4、危废仓库。 | 设施均正常运行 |
泉州三安半导体有限公司 | 1、生产废水:1号污水处理站:酸碱中和+生化+沉淀池沉淀;2号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三级絮凝沉淀; 2、生活废水:化粪池; 3、含砷废气:燃烧式尾气处理器+湿式静电除尘; 4、高浓度含氨废气:多级氨气吸收模组; | 设施均正常运行 |
5、酸碱气体:酸(碱)雾吸收塔 ; 6、有机废气:活性碳纤维废气净化器、沸石转轮吸附+蓄热式焚化炉焚烧; 7、危废仓库; 8、氨纯化站含氨废气:废气焚烧装置。 |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1.含氟磷废水:钙盐沉淀-絮凝沉淀+生化; 2.有机废水:物化+生化; 3.综合废水:物化; 4.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 5.酸碱废气通过TRI-PACK型吸附剂吸附; 6.颗粒物经过滤筒式除尘器除尘。 | 设施均正常运行 |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污染防治设施,持续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定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状态检查,实现环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环保设施同步运行率100%,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均保持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产业化一期项目》环评批复:厦环监[2001]18号2001.4.5,环保验收批复:报告书编号2003-003号2004年8月20日; 2.《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产业化一期扩建项目》环评批复:厦环监[2011]118号2011.12.31,环保验收批复:厦环(思)验[2012]103号2012.4.28; 3.《光电产业化技改项目》环评批复:厦环思监[2014]711号2014.6.4,环保验收批复:厦环(思)验[2015]345号2015.6.24。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环评批复:环行审[2010]36号2010年4月9日; 验收批复:环验[2012]100号2012年12月12日。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1.《年产1200万片蓝宝石衬底项目》环评批复:安环保监(2012)30号2012年4月13日,验收批复:安环验书(2017)1号2017年2月10日; 2.《蓝宝石衬底扩建项目》环评批复:安环评函(2017)9号2017年9月5日,验收批复:2018年6月14日自行组织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通过验收; 3.《半导体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环评批复:泉安环评[2020]书3号2020年7月6日; 4.《蓝宝石图形化衬底扩建项目》环评批复:泉安环评[2021]表59号 2021年8月6日,自主验收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2016年2月取得黄金纯度分析室环评批复。2017年4月13日取得环评批复; 2.2017年3月23日取得厦门光电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环保验收批复; 3.2019年8月14日取得厦门光电产业化项目二期工程及黄金纯度分析室环保验收批复; 4.《关于配套喷砂废料回收利用项目》环评批复:厦同环审[2020]160号2020年6月5日,2023年3月1日完成配套喷砂废料回收项目验收报告公示。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2015年6月24日取得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2016年11月2日通过一阶段环保验收;2018年8月22日通过二阶段环保验收; 2019年8月28日取得光互联用25Gb/s光收发芯片与器件生产线项目暨一期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2020年2月27日通过自主验收。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环评批复:津环保许可函[2009]020号;验收批复:津环保许可验[2010]087号; 2.《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三基色LED照明红光大功率倒装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环评批复:津高新环保许可书[2011]007号;验收批复:津高新环保验[2011]006号; 3.《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废水废气排放治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批复:津环保许可表[2013]149号;验收批复:津环保许可验[2013]166号; 4.《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新品(不可见光、反极性红光、不可见光)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环评批复:津环保许可函[2013]160号;验收批复:津环保许可验[2014]19号; |
公司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5.《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光电子器件产业化扩产项目》环评批复:津高新审环准[2019]5号; 6.《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光电器件产业化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补充分析报告》于2021年11月11日通过专家函审。 | |
泉州三安半导体有限公司 | 1.环评批复:南环[2018]88号 2018年4月27日; 2.环保验收: 1)2020年11月13日完成《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2)2021年12月29日完成《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3)2022年3月23日完成《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三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4)2022年9月9日完成《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四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5)2022年9月23日完成《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五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6)2022年12月14日完成《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六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7)2023年7月7日完成《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七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8)2023年9月20日完成《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八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9)2024年3月8日完成《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九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1.2020年12月29日获得湖南三安半导体项目(全期)环评批复-长环评(高新)2020 39号,2022年7月1日一期一阶段通过自主环保验收; 2.于2021年4月22日获得辐射环评批复-长环评辐(高新)2021 1号。 |
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加强项目环评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立环保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工程项目合规性。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备案号:350203-2020-001-H 备案时间:2020年4月27日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备案号:340261-2021-009-M 备案时间:2021年8月16日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备案号:350524-2021-004-L 备案时间:2021年6月25日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备案号:350212-2023-002-M 备案时间:2023年2月1日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备案号:350212-2023-003-M 备案时间:2023年2月16日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备案号:tjgx-2023-087-M 备案时间:2023年12月19日 |
泉州三安半导体有限公司 | 备案号:350583-2023-067-H 备案时间:2023年7月17日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备案号:430104-2022-G051-M 备案时间:2022年5月30日 |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环保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等相关要求,根据生产工艺、产污环节及环境风险,均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报属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配备应急器材、物资,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并确保突发性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有序、高效的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紧
急疏散人员,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展影响到周围环境,将事故损失和社会危害降低到最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废水:COD、氨氮、pH为在线监测,BOD、SS、总磷、氟化物、石油类、动植物油为每月委托监测; 废气:有组织废气半年监测一次,厂界氨、非甲烷总烃、氟化物、颗粒物、硫酸雾、氯气、氯化氢每年监测一次。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于2023年9月1日申报福建省自行监测系统并生成方案。版本号:0717093932。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于2023年10月25日重新申报福建省自行监测系统并生成方案。版本号:1025104004。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2023年12月5日申报福建省自行监测系统并生成方案。版本号:1124144013。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已于2022年3月15日申报自行监测系统并生成方案。每月进行水、气全因子监测,均为手工监测,并每月进行数据公开。同时在线监测设备实时上传至属地环保局。 |
泉州三安半导体有限公司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于2022年4月12日重新申报福建省自行监测系统并生成方案。版本号:0111173406。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已于2023年10月26日更新申报自行监测系统并审核通过。 |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环保局要求,废水安装在线监测进行实时在线监控,同时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制定、更新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按照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报告期内,监测频次及检测结果显示公司及子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抓好生产运营的同时,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承担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各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分别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及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的纠纷,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因环保问题受到有关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① 排污信息
公司名称 | 类别 | 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标准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 | 排放情况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废水 | 无工业废水外排,处理的工艺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门口 | 无超标排放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120mg/m?)、颗粒物(120mg/m?)、甲苯(40mg/m?)、二甲苯(70mg/m?) | 有组织排放 | 9 | 厂房顶楼 | 无超标排放 |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 | 废水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废水依托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污水站统一处理 | ||||
废气 | SO2(550mg/m?)、NOx(240mg/m?)、NH3(4.9kg/H) | 有组织排放 | 4 | 燃烧器上方 | 无超标排放 |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500 mg/l)、总磷(8 mg/l)、NH3-N(45 mg/l)、SS(400 mg/l)、氟化物(20mg/l)、总铜(2 mg/l)、总镍(0.5 mg/l) | 有组织排放 | 3 | 生活区西北角、南地块厂区西南角、南地块厂区东北角 | 无超标排放 |
废气 | 氨(8.7kg/h)、硫化氢(0.58kg/h)、臭气浓度(4000无量纲)、氯气(65mg/m3)、氯化氢(100mg/m3)、氟化物(9mg/m3)、氮氧化物(240mg/m3)、硫酸雾(45 mg/m3)、颗粒物(120mg/m3)、VOCs(20mg/m3)、锅炉废气执行标准 :二氧化硫(50mg/ m?)、颗粒物(20mg/ m?)、氮氧化物(150mg/m3) | 有组织排放 | 7 | 污水处理站、厂房楼顶、综合动力站楼顶 | 无超标排放 |
②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名称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 | 运行情况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1、BMC喷涂废气净化设施; | 设施运行正常 |
2、2号面罩工艺废气净化设施。 |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废水依托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污水站统一处理 | |
燃烧器 | 设施运行正常 |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酸碱、含氟废水:调节+絮凝沉淀+生化; 2、有机废水:调节+生化; 3、含镍废水、含铜废水:调节+化学沉淀; 4、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 5、酸碱废气通过SDG-Ⅱ型吸附剂吸附; 6、颗粒物经过滤筒式除尘器除尘; 7、污水处理站臭气经过化学处理后排放; 8、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处理。 | 设施均 正常运行 |
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1、《汽车用LED灯具及LED封装、应用(一期)项目》环评批复:环行审[2011]17号 2011.3.7, 验收批复:环监验[2016]207号 2016年12月9日; 2、《智能化汽车灯具项目》环评批复:环行审[2017]26号 2017.5.3,验收批复:2019年5月18日自行组织“智能化汽车灯具建设项目阶段性”环保验收,并取得验收意见。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 | 《年产4000吨高纯氨气生产项目》环评批复:环行审[2011]23号,环保验收批复:环验[2012]59号。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三安光电110KV变电站项目》环评批复:鄂州环审【2021】27号,于2021年9月17日通过专家评审完成自主验收; 2、《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 2020年10月13日取得环评批复:鄂葛审[2020]59号,2022年1月19日一期一阶段验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完成自主验收; 3、《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变更》2022年9月9日取得环评批复:鄂葛审[2022]109号,2023年11月25日《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2#深加工车间)验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完成自主验收; |
4、《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新增热水供暖锅炉项目》2023年12月19日取得批复:鄂葛审[2023]160号。
④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厂别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备案号:340261-2021-023-L, 备案时间:2021年11月9日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 | 备案号:340261-2024-0006-M,备案时间:2024年2月1日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备案号:1020703-2022-103M 备案时间:2022年6月30日 |
⑤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名称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委托第三方年度监测。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 | 委托第三方监测(废气每季度一次,无组织每半年一次,初期雨水每季度一次,生活污水每年一次)。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已于2023年8月1日申报湖北自行监测系统并生成方案,版本号V20230721163620。 |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的环保设施完好,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手续齐全,同时选用密闭化、自动化、低耗能的生产设备设施,采用国内先进的环保设备设施、技术处理废气、废水,减少环境污染,严格执行、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倡导绿色办公,持续宣传节能减排理念,强化宣导员工的节能环保意识,节约水电等资源;通过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业务交付单据的无纸化处理;持续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淘汰落后、高耗能的设备,采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生产过程中做到源头防治、过程管控,切实落实环保责任;逐步推进光伏太阳能项目,在屋顶安装光伏太阳能板,使用清洁能源。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总投入(万元) | 71.83 |
其中:资金(万元) | 67.00 |
物资折款(万元) | 4.83 |
惠及人数(人)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总计投入人民币718,321.66元,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12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在湘江新区白马敬老院开展义工活动,对孤寡老人进行慰问,捐赠保温水杯及其他活动物资,价值人民币6,107.80元;
2、2023年6月8日,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向鄂州市教育局捐赠人民币500,000.00元,用于湖北省第十六届中学生运动会;
3、2023年9月1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向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交警大队捐赠一批头盔,价值人民币20,328.81元;
4、2023年9月22日,全资子公司天津三安慰问高新区消防支队,捐赠生活用品价值人民币14,850.00元;
5、2023年10月25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向长沙市湘江新区长兴路社区发展基金捐赠现金人民币20,000.00元;
6、2023年11月1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对社区13户贫困特扶家庭走访慰问,捐赠相关物资价值人民币7,035.05元;
7、2023年11月21日,公司向第九届国际第三代半导体论坛(IFWS2023)暨第二十届中国国际半导体照明论坛(20TH SSL CHINA)提供赞助费人民币150,000.00元。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三安集团 | 三安集团所持公司5,429.70万股法人股自追加对价履行完毕或确认追加对价无需履行之日起获得流通权,并自该日起按照“锁一爬二”的规定安排股份上市。 | 是 | 2008-2010 | 是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三安集团 | 重组后,公司2008年度在资产交割日后的月均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800万元(假设资产交割日为2008年1月1日,则2008全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9,708.07万元),2009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2,181.47万元,2010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5,000万元。若重组完成后,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每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数,三安集团将用现金向公司补足上述差额部分。 | 是 | 2008-2010 | 是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格力电器 | 1、本公司为境内法人主体,依法存续并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本次认购三安光电股票的资金系自有资金;2、认购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3、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主承销商资金的情形;4、认购资金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主承销商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者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 是 | 2019/11-2020/6 | 是 |
其他 | 格力电器 | 本公司获得的三安光电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且其减持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承诺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格力电器获得的三安光电股份转让的其他限制或禁止性规定。本公司参与非公开股票发行结束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是 | 2020/6-2023/6 | 是 | |
其他 | 先导高芯 | 1、本企业为境内非法人主体,依法存续并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本次认购三安光电股票的资金系自有资金,具体资金来源为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本企业认缴5.05亿元;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企业认缴30亿元;湖南湘江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本企业认缴10亿元;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本企业认缴5亿元;2、认购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3、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主承销商资金的情形;4、认购资金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主承销商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者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 是 | 2019/11-2020/6 | 是 | |
其他 | 先导高芯 | 本企业的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 是 | 2020/1-2023/6 | 是 | |
其他 | 先导高芯全部合伙人 | 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义务;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关联方履行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将先导高芯合伙人与先导高芯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将先导高芯合伙人直接持有的三安光电股票数量与先导高芯持有的三安光电股票数量合并计算。管理人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普通合伙人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 | 是 | 2020/6-2023/6 | 是 |
司应当提醒、督促有限合伙人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湘江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履行上述义务并明确具体措施及相应责任。 | ||||||
股份限售 | 先导高芯 | 本公司获得的三安光电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且其减持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先导高芯获得的三安光电股份转让的其他限制或禁止性规定。本合伙企业参与非公开股票发行结束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是 | 2020/6-2023/6 | 是 |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对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是 | |||
其他 | 公司、三安集团、三安电子、林秀成先生 | 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的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股东/层层追溯之合伙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 | 是 | |||
其他 | 三安电子、林秀成先生 | 1、本公司/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是 | |||
股份限售 |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全体认购对象 | 承诺认购的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之日(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是 | 2022/12-2023/6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三安集团 | 承诺如因光伏项目的诉讼事项终审判决三安光电需承担任何赔付责任,全部由三安集团偿付,保证三安光电不因该案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 是 | 2019-2021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7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彭翔、刘卫民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彭翔5年、刘卫民2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2023年8月5日和2023年12月2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为15,095.40万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 实际发生额 |
关联方作为出租方 | 三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259.36 |
小计 | 259.36 | |||
关联方作为承租方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厂房、机器设备 | 参股子公司 | 1,065.22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宿舍楼、实验楼 | 其他关联人 | 137.89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办公楼、服务器、厂房等 | 参股子公司 | 207.06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厂房、宿舍楼 | 参股子公司 | 3.59 | |
小计 | 1,413.76 |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货物 | 其他关联人 | 60.82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货物 | 参股子公司 | 267.88 | |
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货物 | 参股子公司 | 100.32 |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代付房租物业水电等 | 母公司 | 135.26 | |
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代付五险一金 | 其他关联人 | 3.40 | |
小计 | 567.68 | |||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LED外延芯片、材料等 | 参股子公司 | 5,230.48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LED应用品、服务费等 | 母公司 | 3.34 |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LED应用品、检测服务费等 | 其他关联人 | 80.63 |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LED外延芯片 | 参股子公司 | 6,501.69 |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集成电路芯片 | 其他关联人 | 307.98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办公服务费等 | 参股子公司 | 39.50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LED外延芯片、LED应用品、代工等 | 参股子公司 | 528.38 | |
杭州昂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集成电路芯片、代工等 | 参股子公司 | 34.21 | |
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 | LED外延芯片 | 参股子公司 | 124.73 |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收五险一金 | 参股子公司 | 3.66 | |
小计 | 12,854.60 | |||
总计 | 15,095.40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三安集团、三安电子支付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收益、股权回购及其他义务提供担保18.54亿元。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8.69亿元,担保余额为16.9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之(二)担保情况”。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晶安光电 | 中科生物 | 宿舍楼 | 2021/3/1 | 2024/2/28 | 898,857.24 | 是 | 其他关联人 |
厦门科技 | 中科生物 | 实验楼 | 2022/4/1 | 2024/3/31 | 479,999.99 | 是 | 其他关联人 |
厦门科技 | 中科生物 | 实验楼 | 2023/4/1 | 2023/12/31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安徽三安 | 安徽三首 | 厂房 | 2023/1/1 | 2023/12/31 | 90,733.68 | 是 | 参股子公司 |
安徽三安 | 安徽三首 | 机器设备 | 2020/10/1 | 2025/12/31 | 10,561,501.14 | 是 | 参股子公司 |
泉州三安 | 芯颖显示 | 宿舍楼 | 2021/1/1 | 2023/12/31 | 35,913.01 | 是 | 参股子公司 |
三安集成 | 超光集成 | 办公楼 | 2023/1/1 | 2023/12/31 | 197,578.00 | 是 | 参股子公司 |
三安集成 | 超光集成 | 厂房 | 2023/1/1 | 2023/12/31 | 28,844.00 | 是 | 参股子公司 |
泉州三安 | 超光集成 | 服务器 | 2023/1/1 | 2023/9/30 | 1,362,223.57 | 是 | 参股子公司 |
泉州光通 | 超光集成 | 服务器 | 2023/10/1 | 2023/12/31 | 481,948.73 | 是 | 参股子公司 |
三安国际 | 香港三安 | 办公楼 | 2023/3/1 | 2024/2/28 | -2,593,589.76 | 是 | 其他关联人 |
租赁情况说明
1、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将其自有房产2#楼宿舍楼四、五楼两层租给中科生物使用。租赁期限自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目,本年实现租赁收益898,857.24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科技将其自有房产实验楼2楼南侧及北侧出租给中科生物使用。租赁期限分别为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月租金分别为人民币18,000.00元、32,000.00元。两者合计本年实现租赁收益479,999.99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将其自有房产外延2#车间西侧租赁给安徽三首使用。租赁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年收取租金含税价95,270.40元,本年实现租赁收益90,733.68元;
4、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将其部分设备租赁给安徽三首使用。租赁期限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月按实际使用设备台数收取租金,本年实现租赁收益10,561,501.14元;
5、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将宿舍楼部分房间租赁给芯颖显示使用。租赁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月按实际使用间数收取租金,本年实现租赁收益35,913.01元;
6、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将14#办公楼6楼614-618以及六楼东侧公共区域两排工位(16+1)的办公区租赁给超光集成使用。租赁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人民币21,536.00元,本年实现租赁收益197,578.00元;
7、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将13#外延厂2楼西南侧的办公区租赁给超光集成使用。租赁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人民币3,144.00元,本年实现租赁收益28,844.00元;
8、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将数据服务器租赁给超光集成使用。租赁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每月按实际使用的服务收取租金,本年实现租赁收益1,362,223.57元;
9、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光通将数据服务器租赁给超光集成使用。租赁期限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月按实际使用的服务收取租金,本年实现租赁收益481,948.73元;
10、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三安向三安国际租赁办公楼,租赁期限自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每月支付租金240,000.00港元,本年产生租赁费用折算为人民币2,593,589.76元。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亿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三安光电 | 公司本部 | 三安集团、三安电子 | 16.94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是 | 是 | 控股股东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6.94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77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38.8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55.74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0.66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16.94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6.94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注 |
注:1、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就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和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发展,与三安集团和三安电子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内容为:国开基金出资总额
16.54亿元和2亿元增资三安集团,增资完成后,该16.54亿元资金将直接用于投资三安集成项目建设,2亿元用于投资福建晶安项目建设,三安集团到期支付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1.2%的投资收益,三安电子分别在共18年期间分期受让国开基金该16.54亿元对应的部分股权和于2028年3月16日前分期分批受让国开基金2亿元对应部分股权。公司为三安集团到期支付国开基金
1.2%的投资收益和三安电子到期受让国开基金增资三安集团18.54亿元股权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三安集团作为三安电子第一大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三安集团向我公司担保该笔股
权款18.54亿元提供了连带责任反担保,出具了《反担保函》(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30日、201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
16.94亿元,福建晶安、三安集成应付三安集团借款余额分别为1.35亿元、7.34亿元,合计8.69亿元。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三安、安徽三安、福建晶安、厦门三安、三安集成、泉州三安、安瑞光电、湖北三安、湖南三安向金融机构借款分别提供了4.20亿元、3.90亿元、3.00亿元、21.70亿元、17.50亿元、17.80亿元、4.30亿元、1.00亿元、30.40亿元以及为三安集成和厦门三安开展融资租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总额为138.80亿元。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11月30日 | 790,000.00 | 0 | 786,958.92 | 786,958.92 | 786,958.92 | 276,778.70 | 35.17 | 70,283.05 | 8.93 | 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11月30日 | 否 | 690,000.00 | 690,000.00 | 68,383.05 | 179,878.70 | 26.07 | 注1 | 否 | 否 | 注1 | 30,567.10 | 注2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11月30日 | 否 | 96,958.92 | 96,958.92 | 1,900.00 | 96,900.00 | 99.94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注1、公司募投项目“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是经过充分可行性论证的,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计划有所延后。一方面,受国际贸易摩擦因素影响,部分设备交期有所拉长,拖累了募投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另一方面,受地缘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影响,相关应用市场放缓,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秉承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在募投项目领域的投入较为慎重,导致
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有所放缓。此外,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晚于预期。Mini/Micro LED应用保持持续增长,作为下一代显示技术的发展方向并未改变,Mini LED背光解决方案在电视、笔电、平板、显示器、车载显示等市场快速渗透,各大电视终端品牌厂商着力推广Mini LED背光电视;Mini LED直显应用场景不断拓宽,包括XR虚拟影棚专用屏、影院屏和LED一体机等,渗透率随之走高;Micro LED目前重点应用于小尺寸AR眼镜、车载显示、智能手表、高端大尺寸电视以及超大尺寸商业显示等,发展潜力巨大。伴随利好政策推出,技术方案日趋成熟,良率逐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MiniLED在背光、直显市场迅速放量,Micro LED市场化进程亦将加速。为了更好实现投资人回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决定将“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注2、截至报告期末,湖北三安拥有芯片产能12.5万片/月,专利142件(含授权专利75件),其中自主申请专利43件。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决定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128,064.34万元自筹资金进行置换,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专字(2022)0112316号鉴证报告。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2年12月30日 | 550,000.00 | 2022年12月30日 | 2023年12月30日 | 441,120.00 | 否 |
其他说明公司2022年12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产品(包括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24年1月24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产品(包括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24年4月25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月24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补充确认及授权。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内,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定期存款或协定存款管理,存款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期间内亦未超过董事会决议额度;但由于具体操作中对授权期限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在决议有效期届满后,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管理的情况,该定期存款不涉及资金对外划转使用并可随时支取,且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定期存款管理,未对募集资金或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31日、2024年1月25日和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10,593,799 | 18.25 | -910,593,799 | -910,593,79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76,064,515 | 1.52 | -76,064,515 | -76,064,515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95,045,414 | 15.94 | -795,045,414 | -795,045,414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795,045,414 | 15.94 | -795,045,414 | -795,045,414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39,483,870 | 0.79 | -39,483,870 | -39,483,87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39,483,870 | 0.79 | -39,483,870 | -39,483,87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078,424,928 | 81.75 | 910,593,799 | 910,593,799 | 4,989,018,727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078,424,928 | 81.75 | 910,593,799 | 910,593,799 | 4,989,018,727 | 10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989,018,727 | 100.00 | 4,989,018,727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13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509,677,419股;2023年7月13日,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400,916,38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7日、2023年7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6,368,843 | 286,368,843 | 自愿追加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2023/7/13 |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114,547,537 | 114,547,537 | 自愿追加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2023/7/13 | ||
长沙福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774,193 | 96,774,193 | 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 | 2023/6/13 |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2,000,000 | 92,000,000 | 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 | 2023/6/13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9,935,483 | 59,935,483 | 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 | 2023/6/13 |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1,741,935 | 51,741,935 | 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 | 2023/6/13 | ||
UBS AG | 39,483,870 | 39,483,870 | 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 | 2023/6/13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9,548,387 | 29,548,387 | 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 | 2023/6/13 | ||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8,387,096 | 28,387,096 | 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 | 2023/6/13 | ||
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6,129,032 | 16,129,032 | 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 | 2023/6/13 | ||
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4,838,709 | 14,838,709 | 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 | 2023/6/13 |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838,709 | 14,838,709 | 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 | 2023/6/13 |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 14,838,709 | 14,838,709 | 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 | 2023/6/13 |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创新动力型投资账户 | 14,838,709 | 14,838,709 | 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 | 2023/6/13 |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838,709 | 14,838,709 | 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 | 2023/6/13 | ||
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838,709 | 14,838,709 | 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 | 2023/6/13 | ||
湖南兴湘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6,645,169 | 6,645,169 | 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 | 2023/6/13 | ||
合计 | 910,593,799 | 910,593,799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92,66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91,775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0 | 1,213,823,341 | 24.33 | 0 | 质押 | 542,61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86,368,843 | 5.74 | 0 | 无 | 0 | 其他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13,014,882 | 256,633,542 | 5.14 | 0 | 质押 | 91,2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 138,467,713 | 138,467,713 | 2.78 | 0 | 无 | 0 | 其他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0 | 114,547,537 | 2.30 | 0 | 无 | 0 | 其他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176,044,874 | 113,727,232 | 2.2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长沙福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96,774,193 | 1.94 | 0 | 无 | 0 | 其他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916,642 | 90,436,419 | 1.81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1,805,400 | 81,746,087 | 1.64 | 0 | 无 | 0 | 其他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 0 | 76,017,479 | 1.52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1,213,823,34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3,823,341 | |||||||
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6,368,843 | 人民币普通股 | 286,368,843 |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256,633,542 | 人民币普通股 | 256,633,542 |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 138,467,713 | 人民币普通股 | 138,467,713 |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114,547,53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547,537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113,727,23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727,232 | |||||||
长沙福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774,193 | 人民币普通股 | 96,774,19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0,436,419 | 人民币普通股 | 90,436,419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1,746,087 | 人民币普通股 | 81,746,087 |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 76,017,479 | 人民币普通股 | 76,017,479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是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9,940,687 | 0.80 | 12,209,500 | 0.24 | 81,746,087 | 1.64 | 1,415,500 | 0.03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未知 | 未知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退出 | 未知 | 未知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 新增 | 138,467,713 | 2.78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1,415,500 | 0.03 | 81,746,087 | 1.64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0/6/23 | 2023/6/22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20/6/23 | 2023/6/22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自愿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林秀成 |
成立日期 | 2000-11-22 |
主要经营业务 | 1、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金属材料、电线电缆和机电设备;2、对光电产业的投资(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3、电子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4、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5、未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林秀成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1992年10月至今一直担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三安集团实施完成两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014,882股,增持完成后三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5.14%(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日、2023年9月20日、2023年10月24日和2023年11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截至报告披露日,林秀成先生及其儿子林志强先生持有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71.832% ,三安集团持有三安电子的股权比例为52.69%,三安电子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约为
24.33%,三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5.14%,三安集团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公司2022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进展公告》,长沙集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集芯”)向三安电子增资375,000万元事项。报告期内,根据双方安排及约定,三安电子已将该增资款全部退回长沙集芯,终止本次增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6日、2023年7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公司2023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公告》,三安集团与重庆高永签署了《关于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协议约定:重庆高永向三安电子增资100亿元,其中11,855.156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988,144.843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重庆高永持有三安电子股权比例为23.13%(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报告期内,三安电子已收到全部增资款项,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三安光电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3/12/9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0.59-1.18 |
拟回购金额 | 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 |
拟回购期间 | 自2023年12月8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本次可实施回购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
回购用途 | 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
已回购数量(股) | 76,654,015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2024年1月31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76,654,0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使用资金总额999,865,180.16元(不含交易费用)(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2024年2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目前,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766,605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9975%,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6,736,925.29元(不含交易费用)(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1日、2024年4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实施完毕。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光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安光电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三安光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应收账款减值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1及附注七、五应收账款所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安光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原值为352,609.48万元,坏账准备为18,492.79万元,账面净值为334,116.69万元,占合并报表流动资产总额15.69%。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存在减值时,管理层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管理层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分为若干组合进行评估。管理层根据类似信 | 1、了解、评价并测试管理层复核、评估和确定应收账款减值的内部控制,包括有关识别减值客观证据和计算减值准备的控制; 2、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预期信用损失率、前瞻性调整因素和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判断; 3、选取样本评估管理层编制的应收款项账龄分析表的准确性;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预计损失率及账龄分析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减值时作出了重大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4、选取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评估其可回收性,检查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期后收款、客户的信用历史、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以及外部工商信息查询; 5、检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二)存货减值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6与七、10存货所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安光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的原值为599,236.94万元,跌价准备为68,244.22万元,账面净值为530,992.72万元,占合并报表流动资产总额24.93%。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货存在减值时,管理层根据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由于存货金额占流动资产比例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存货减值时对可变现净值作出了重大判断,我们将存货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评价并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流程的内部控制; 2、对存货减值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解,复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贯性; 3、取得存货的期末库龄清单,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足; 4、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计价方法,评价存货跌价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考虑是否有确凿证据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检查其合理性; 5、检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三)开发支出资本化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6与八、研发支出所述 三安光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2023年研究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研发支出人民币94,176.03万元予以资本化。开发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财务报表附注五、26中所列的所有资本化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由于确定开发支出是否满足所有资本化条件需要管理层进行重大会计判断 | 1、了解、评估并测试管理层所采用的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2、询问负责研发项目的关键管理人员了解内部管理和批准流程,获取并核对管理层提供的与研发项目相关的立案、结案报告; 3、复核研究开发项目费用归集分配方法及过程,以评估研发费用归集分配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4、检查开发支出资本化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和估计,我们将开发支出资本化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四、 其他信息
三安光电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三安光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三安光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三安光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三安光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三安光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三安光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三安光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彭翔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卫民
中国·武汉 2024年4月25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8,862,985,033.13 | 9,526,019,899.0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72,610,151.33 | 80,122,290.39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392,027,471.50 | 2,176,669,235.82 |
应收账款 | 七、5 | 3,341,166,903.22 | 3,159,500,509.4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409,732,675.52 | 243,671,788.28 |
预付款项 | 七、8 | 454,323,394.88 | 490,735,440.5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48,829,739.66 | 149,133,301.6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5,309,927,225.80 | 5,807,087,276.8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09,631,647.43 | 501,821,160.42 |
流动资产合计 | 21,301,234,242.47 | 22,134,760,902.3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818,358,845.52 | 438,545,008.2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7,663,362.65 | 13,902,235.0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3,121,266,731.20 | 22,685,479,496.56 |
在建工程 | 七、22 | 4,422,622,552.70 | 5,264,510,206.2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460,080.63 | 3,259,404.81 |
无形资产 | 七、26 | 5,492,651,263.46 | 4,852,422,224.19 |
开发支出 | 八 | 609,050,086.49 | 774,041,145.24 |
商誉 | 七、27 | 83,260,962.60 | 83,260,962.60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228,234,154.98 | 213,366,699.4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266,646,814.95 | 276,329,954.7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312,686,250.29 | 1,649,727,013.7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6,373,901,105.47 | 36,254,844,350.80 | |
资产总计 | 57,675,135,347.94 | 58,389,605,253.1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825,089,514.91 | 3,981,193,248.47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657,289,395.93 | 1,572,541,391.86 |
应付账款 | 七、36 | 2,472,200,772.40 | 3,192,114,695.4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88,809,420.75 | 84,931,155.0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78,863,611.82 | 230,074,418.97 |
应交税费 | 七、40 | 202,466,109.27 | 217,020,062.1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05,426,134.96 | 129,262,163.9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927,508,617.41 | 1,805,194,423.11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539,529,033.33 | 475,090,501.17 |
流动负债合计 | 10,197,182,610.78 | 11,687,422,060.1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3,430,908,544.83 | 3,349,5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891,806,711.93 | 1,539,905,243.08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52,313,067.18 | 40,701,100.73 |
递延收益 | 七、51 | 4,796,737,969.91 | 3,822,944,398.8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2,836,704.96 | 2,749,145.7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174,602,998.81 | 8,755,799,888.32 | |
负债合计 | 19,371,785,609.59 | 20,443,221,948.4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989,018,727.00 | 4,989,018,72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七、55 | 21,148,219,923.06 | 21,220,568,466.30 |
减:库存股 | 七、56 | 419,129,575.27 | 700,037,330.33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63,262,509.71 | 34,025,532.10 |
专项储备 | 七、58 | 473,194.02 | 307,595.53 |
盈余公积 | 七、59 | 1,041,419,324.17 | 942,188,766.1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1,480,085,635.66 | 11,460,311,547.9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8,303,349,738.35 | 37,946,383,304.72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8,303,349,738.35 | 37,946,383,304.7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7,675,135,347.94 | 58,389,605,253.18 |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17,225,060.77 | 547,662,997.5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00,000,000.00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827,980.13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034,610.17 | 183,528,033.8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4,992,271,014.14 | 5,237,149,915.6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050,000,000.00 | 750,000,000.00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157,703.60 | 4,355,809.67 | |
流动资产合计 | 5,315,688,388.68 | 6,375,524,736.7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31,467,630,316.95 | 30,466,523,545.9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134.86 | 12,514.63 | |
在建工程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467,638,451.81 | 30,466,536,060.58 | |
资产总计 | 36,783,326,840.49 | 36,842,060,797.3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40,118,356.16 | 90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419,649.97 | 729,779.1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947,194,818.37 | 402,724,021.43 | |
应付职工薪酬 | |||
应交税费 | 2,184,845.84 | 2,933,706.72 | |
其他应付款 | 5,031,322,843.99 | 6,195,622,252.2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40,127,235.62 | 827,431.78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3,135,326.39 | 52,354,122.79 | |
流动负债合计 | 7,285,503,076.34 | 7,655,191,314.1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39,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5,356.1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356.17 | 639,500,000.00 | |
负债合计 | 7,285,538,432.51 | 8,294,691,314.1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989,018,727.00 | 4,989,018,72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1,315,910,807.52 | 21,391,149,907.13 | |
减:库存股 | 419,129,575.27 | 700,037,330.33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041,419,324.17 | 942,188,766.18 | |
未分配利润 | 2,570,569,124.56 | 1,925,049,413.2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497,788,407.98 | 28,547,369,483.2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6,783,326,840.49 | 36,842,060,797.36 |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4,052,751,956.74 | 13,222,316,118.09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4,052,751,956.74 | 13,222,316,118.0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4,908,740,790.32 | 12,921,478,654.32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2,596,997,543.30 | 10,864,811,091.7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63,643,960.37 | 163,555,524.85 |
销售费用 | 七、63 | 185,184,728.86 | 167,388,497.29 |
管理费用 | 七、64 | 893,619,939.64 | 764,062,253.40 |
研发费用 | 七、65 | 793,913,925.38 | 584,430,766.35 |
财务费用 | 七、66 | 275,380,692.77 | 377,230,520.71 |
其中:利息费用 | 322,513,976.00 | 345,908,440.12 | |
利息收入 | 57,252,384.71 | 22,447,655.6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664,744,932.79 | 1,041,052,182.2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3,233,027.09 | 39,007,331.3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906,727.77 | -46,558,106.7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4,942,442.34 | -8,118,948.07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7,404,909.20 | 14,698,731.1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7,462,416.41 | 13,159,408.7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51,231,671.00 | -586,980,459.9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80,533,873.34 | 36,095,281.2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94,767,767.25 | 857,869,938.67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3,251,265.41 | 32,959,992.79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3,409,206.96 | 36,598,617.7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74,609,825.70 | 854,231,313.71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08,049,869.34 | 169,119,946.2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6,559,956.36 | 685,111,367.5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6,559,956.36 | 685,111,367.5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6,559,956.36 | 685,111,367.5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236,977.61 | 52,634,234.23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236,977.61 | 52,634,234.23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236,977.61 | 52,634,234.23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9,236,977.61 | 52,634,234.23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95,796,933.97 | 737,745,601.7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95,796,933.97 | 737,745,601.7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1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1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林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31,787,627.73 | 1,228,524,406.29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30,879,169.05 | 1,223,887,184.55 |
税金及附加 | 796,308.10 | 1,031,795.94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7,551,340.27 | 30,268,937.71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47,381,936.72 | 54,666,440.06 | |
其中:利息费用 | 45,408,895.48 | 51,453,456.67 | |
利息收入 | 3,756,705.55 | 4,409,834.49 | |
加:其他收益 | 405,780.58 | 639,496.9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055,451,720.30 | 709,065,375.9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451,720.30 | -40,934,624.0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211.29 | -6,790.6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91,021,163.18 | 628,368,130.25 | |
加:营业外收入 | 1,434,416.76 | 560.0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50,0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92,305,579.94 | 628,368,690.26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92,305,579.94 | 628,368,690.2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92,305,579.94 | 628,368,690.2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92,305,579.94 | 628,368,690.2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619,771,461.71 | 10,366,154,329.5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42,089,295.54 | 1,314,704,936.5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2,614,966,810.10 | 1,211,219,742.1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976,827,567.35 | 12,892,079,008.2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407,494,011.16 | 8,362,362,873.0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79,295,680.87 | 2,535,777,036.2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80,688,092.19 | 812,672,427.9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331,968,918.15 | 381,290,411.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999,446,702.37 | 12,092,102,749.2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77,380,864.98 | 799,976,259.0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108,127.69 | 100,652,602.8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344,949.30 | 24,058,284.2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9,691,514.05 | 60,185,843.2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8,144,591.04 | 184,896,730.3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492,043,472.78 | 4,092,469,776.1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30,087,899.00 | 196,463,203.72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22,131,371.78 | 4,288,932,979.9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83,986,780.74 | -4,104,036,249.5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872,849,994.52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325,168,683.28 | 7,564,785,827.15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2,046,886,290.51 | 2,416,493,833.8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72,054,973.79 | 17,854,129,655.4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843,126,848.00 | 4,496,902,229.2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56,704,274.47 | 767,887,205.0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1,794,845,479.14 | 2,705,581,684.3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94,676,601.61 | 7,970,371,118.7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22,621,627.82 | 9,883,758,536.7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036,912.02 | 17,806,391.4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4,190,631.56 | 6,597,504,937.7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267,314,460.37 | 1,669,809,522.6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53,123,828.81 | 8,267,314,460.37 |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80,000,000.00 | 1,189,596,790.2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398,096,747.05 | 13,106,236,415.3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278,096,747.05 | 14,295,833,205.6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0,701,544.92 | 1,510,994,789.9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28,239.87 | 1,807,062.0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9,779.55 | 2,239,859.0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012,972,975.53 | 13,341,934,343.7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215,732,539.87 | 14,856,976,054.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364,207.18 | -561,142,849.0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74,344,949.30 | 554,058,284.2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74,344,949.30 | 554,058,284.2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20,000,000.00 | 6,90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0,000,000.00 | 6,900,000,0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5,655,050.70 | -6,345,941,715.7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872,849,994.52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50,000,000.00 | 9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5,048,510.22 | 154,927,166.6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95,048,510.22 | 8,927,777,161.1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10,200,000.00 | 550,2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92,846,046.13 | 495,648,082.6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9,130,753.19 | 858,784,178.6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22,176,799.32 | 1,904,632,261.2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128,289.10 | 7,023,144,899.8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0,297.45 | 252,061.2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0,228,835.17 | 116,312,396.3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7,453,895.94 | 411,141,499.6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7,225,060.77 | 527,453,895.94 |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989,018,727.00 | 21,220,568,466.30 | 700,037,330.33 | 34,025,532.10 | 307,595.53 | 942,188,766.18 | 11,460,483,010.08 | 37,946,554,766.86 | 37,946,554,766.8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71,462.14 | -171,462.14 | -171,462.1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989,018,727.00 | 21,220,568,466.30 | 700,037,330.33 | 34,025,532.10 | 307,595.53 | 942,188,766.18 | 11,460,311,547.94 | 37,946,383,304.72 | 37,946,383,304.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2,348,543.24 | -280,907,755.06 | 29,236,977.61 | 165,598.49 | 99,230,557.99 | 19,774,087.72 | 356,966,433.63 | 356,966,433.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236,977.61 | 366,559,956.36 | 395,796,933.97 | 395,796,933.9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5,239,099.61 | -280,907,755.06 | 205,668,655.45 | 205,668,655.4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5,239,099.61 | -280,907,755.06 | 205,668,655.45 | 205,668,655.45 | |||||||||||
(三)利润分配 | 99,230,557.99 | -346,785,868.64 | -247,555,310.65 | -247,555,310.6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9,230,557.99 | -99,230,557.9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7,555,310.65 | -247,555,310.65 | -247,555,310.6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65,598.49 | 165,598.49 | 165,598.49 | ||||||||||||
1.本期提取 | 1,175,171.16 | 1,175,171.16 | 1,175,171.16 | ||||||||||||
2.本期使用 | 1,009,572.67 | 1,009,572.67 | 1,009,572.67 | ||||||||||||
(六)其他 | 2,890,556.37 | 2,890,556.37 | 2,890,556.3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989,018,727.00 | 21,148,219,923.06 | 419,129,575.27 | 63,262,509.71 | 473,194.02 | 1,041,419,324.17 | 11,480,085,635.66 | 38,303,349,738.35 | 38,303,349,738.35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479,341,308.00 | 13,831,933,023.11 | -18,608,702.13 | 879,351,897.15 | 11,282,405,900.50 | 30,454,423,426.63 | 30,454,423,426.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25,971.63 | -225,971.63 | -225,971.6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79,341,308.00 | 13,831,933,023.11 | -18,608,702.13 | 879,351,897.15 | 11,282,179,928.87 | 30,454,197,455.00 | 30,454,197,455.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09,677,419.00 | 7,388,635,443.19 | 700,037,330.33 | 52,634,234.23 | 307,595.53 | 62,836,869.03 | 178,131,619.07 | 7,492,185,849.72 | 7,492,185,849.7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2,634,234.23 | 685,111,367.50 | 737,745,601.73 | 737,745,601.7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09,677,419.00 | 7,385,569,590.59 | 700,037,330.33 | 7,195,209,679.26 | 7,195,209,679.2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09,677,419.00 | 7,359,911,781.99 | 700,037,330.33 | 7,169,551,870.66 | 7,169,551,870.6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5,657,808.60 | 25,657,808.60 | 25,657,808.6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2,836,869.03 | -506,979,748.43 | -444,142,879.40 | -444,142,879.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2,836,869.03 | -62,836,869.0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44,142,879.40 | -444,142,879.40 | -444,142,879.4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07,595.53 | 307,595.53 | 307,595.53 | ||||||||||||
1.本期提取 | 874,139.76 | 874,139.76 | 874,139.76 | ||||||||||||
2.本期使用 | 566,544.23 | 566,544.23 | 566,544.23 | ||||||||||||
(六)其他 | 3,065,852.60 | 3,065,852.60 | 3,065,852.6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989,018,727.00 | 21,220,568,466.30 | 700,037,330.33 | 34,025,532.10 | 307,595.53 | 942,188,766.18 | 11,460,311,547.94 | 37,946,383,304.72 | 37,946,383,304.72 |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989,018,727.00 | 21,391,149,907.13 | 700,037,330.33 | 942,188,766.18 | 1,925,049,413.26 | 28,547,369,483.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989,018,727.00 | 21,391,149,907.13 | 700,037,330.33 | 942,188,766.18 | 1,925,049,413.26 | 28,547,369,483.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5,239,099.61 | -280,907,755.06 | 99,230,557.99 | 645,519,711.30 | 950,418,924.7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92,305,579.94 | 992,305,579.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5,239,099.61 | -280,907,755.06 | 205,668,655.4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5,239,099.61 | -280,907,755.06 | 205,668,655.45 | ||||||||
(三)利润分配 | 99,230,557.99 | -346,785,868.64 | -247,555,310.6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9,230,557.99 | -99,230,557.9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7,555,310.65 | -247,555,310.6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989,018,727.00 | 21,315,910,807.52 | 419,129,575.27 | 1,041,419,324.17 | 2,570,569,124.56 | 29,497,788,407.98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479,341,308.00 | 14,005,580,316.54 | 879,351,897.15 | 1,803,660,471.43 | 21,167,933,993.1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79,341,308.00 | 14,005,580,316.54 | 879,351,897.15 | 1,803,660,471.43 | 21,167,933,993.1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09,677,419.00 | 7,385,569,590.59 | 700,037,330.33 | 62,836,869.03 | 121,388,941.83 | 7,379,435,490.1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28,368,690.26 | 628,368,690.2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09,677,419.00 | 7,385,569,590.59 | 700,037,330.33 | 7,195,209,679.2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09,677,419.00 | 7,359,911,781.99 | 700,037,330.33 | 7,169,551,870.6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5,657,808.60 | 25,657,808.6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2,836,869.03 | -506,979,748.43 | -444,142,879.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2,836,869.03 | -62,836,869.0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44,142,879.40 | -444,142,879.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989,018,727.00 | 21,391,149,907.13 | 700,037,330.33 | 942,188,766.18 | 1,925,049,413.26 | 28,547,369,483.24 |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6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向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定向发行114,945,392股股票,以购买其LED(发光二极管)外延片及芯片经营性资产的方案。2008年6月27日,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公司名称由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或“公司”)。本公司总部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统称“本公司”)主要从事化合物半导体新材料、外延芯片及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0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研究开发支出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4“收入”、26、“无形资产”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41“其他”。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港币、美元、日元、英镑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预算金额大于40亿元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单个项目期末余额占开发支出期末余额5%以上且金额 大于3,000.00万元 |
重要投资活动 |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 1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0.00万元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占合并长期股权投资金额10%以上且金额大于2亿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公司享有现时权利使本公司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公司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公司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公司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公司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公司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公司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公司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公司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公司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的折算方法和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
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
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 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非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本组合以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②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 |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合同资产: |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合同资产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合同资产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
③ 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④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非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本组合以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 |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
合同资产: |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合同资产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合同资产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以计划成本核算,对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通过成本差异科目核算,并按期结转发出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3)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金融资产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均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
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00% | 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 | 5.00% | 11.875%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1)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在建工程在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为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类在建工程在安装调试完成,并稳定运行产出合格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公司所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及专有技术、客户关系,土地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使用年限为使用寿命,专利及专有技术、客户关系以预期能够给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作为使用寿命,具体摊销方法如下:
项 目 | 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专利及专有技术 | 5-10 | 直线法 |
客户关系 | 8 | 直线法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职工薪酬、物料消耗费用、摊销及折旧费用、其他费用等。
本公司内部研究活动包括为取得新知识而进行的活动、为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运用而进行的研究工作、对替代产品或工序的研究工作、为产品可能的创新、改进或工序替换而做的制定配方和设计工作等。开发活动是对特定产品进行功能、性能的提升,或对特定工艺进行优化、改进,旨在改进产品或降低成本,具有极强的针对性,与产品、工艺直接相关。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开发出的无形资产主要应用于公司各大板块的产品,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本公司对立项后的项目,会安排对研发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调配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及其他资源的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对研发项目单独设立总账明细账进行核算,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研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时间点的划分:
本公司对开发活动实行项目管理,填写《实验申请单》申报、批准,确定项目预算,设置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项目费用供会计部门进行会计处理。并且以项目的立项申请批准为界限将研发项目分成研究与开发阶段,同时作为会计上核算计入研发费用或开发支出的划分点;本公司在开发阶段结束之后,会形成结案报告,将其转入无形资产中的专利或专有技术。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工程、车灯开发项目、模具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
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
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本公司销售所有商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内销收入在商品已经发出并收到客户签回的送货单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外销收入在货物出口报关,完成清关手续时,商品控制权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本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通常为在60-120天,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一)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二)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当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一)减(二)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时,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
①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五、21 “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
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人民币40,000元的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 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 回购股份
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7,448.5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8,910.72 | |
未分配利润 | -171,462.14 | |
所得税费用 | -54,509.49 |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该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 |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7,448.5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8,910.72 | |
未分配利润 | -171,462.14 | |
所得税费用 | -54,509.49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
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 收入确认
如本附注五、34、“收入”所述,本公司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
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
本公司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 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3) 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公司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5)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6) 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7) 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本公司管理层需要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自行开发的专利及专有技术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余额为人民币323,057.11万元。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业务的前景和目前的发展良好,市场对以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的反应也证实了管理层之前对这一项目预期收入的估计。但是日益增加的竞争也使得管理层重新考虑对市场份额和有关产品的预计毛利等方面的假设。经过全面的检视后,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即使在产品回报率出现下调的情况下,仍可以全额收回专利及专有技术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本公司将继续密切检视有关情况,一旦有迹象表明需要调整相关会计估计的假设,本公司将在有关迹象发生的期间作出调整。
(8)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9) 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0) 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11) 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本附注十三中披露。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 | 应税收入按适用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5%、7%计缴。 |
企业所得税 | 详见下表 | 除下表所列公司外,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朗明纳斯光电(厦门)有限公司、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15% |
LUMINUS, INC.、LUMINUS DEVICES, INC、三安先进光通讯有限公司、橙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适用21%的税率;加利福尼亚州州企业所得税适用8.84%的税率;特拉华州州企业所得税适用8.7%的税率。 |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朗明纳斯(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三安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三安光电子信息通讯有限公司 | 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00,000.00港币的部分,香港企业所得税适用8.25%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高于2,000,000.00港币的部分,香港企业所得税适用16.5%的税率。 |
三安日本科技株式会社 | 应纳税所得额低于8,000,000.00日元,日本企业所得税适用24.00%~27.00%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高于8,000,000.00日元,日本企业所得税适用33.59%的税率。 |
WIPAC TECHNOLOGY LIMITED | 19%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33510083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31200351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13400016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4)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33400680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5)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23510151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6)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4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23500014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7)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33510149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8)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23500108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9)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8日取得证书编号CR20233500286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0)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24200132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1)朗明纳斯光电(厦门)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23510143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2)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34300258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3)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被认定为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4)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本公司软件产品销售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15)根据《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部分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该优惠政策。
(16)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以下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部分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该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31,304.13 | 257,269.08 |
银行存款 | 7,711,916,363.58 | 8,267,055,597.11 |
其他货币资金 | 1,150,737,365.42 | 1,258,707,032.81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8,862,985,033.13 | 9,526,019,899.0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79,269,057.70 | 465,730,923.32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公司为购买进口设备开立国际信用证向开证银行缴纳的保证金存款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缴纳的保证金存款。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2,610,151.33 | 80,122,290.39 |
其中: | ||
衍生金融资产 | 10,722,332.53 | 23,162,639.34 |
其他 | 61,887,818.80 | 56,959,651.05 |
合计 | 72,610,151.33 | 80,122,290.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衍生金融资产为公司销售的贵金属废料已发货按暂定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收入,公司拥有后续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价格走势调整价格的权利,截止报告期末,期初的衍生金融资产已处置完毕;
2、其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Luminus,Inc.购买的短期保本金融理财产品39,987,818.80元以及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对苏州晶方贰号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21,900,000.00元。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25,931,351.24 | 1,060,618,226.64 |
商业承兑票据 | 1,076,864,767.94 | 1,127,324,251.70 |
小计 | 2,402,796,119.18 | 2,187,942,478.34 |
坏账准备 | -10,768,647.68 | -11,273,242.52 |
合计 | 2,392,027,471.50 | 2,176,669,235.8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20,106,935.37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520,106,935.37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45,544,453.96 | |
商业承兑票据 | 60,832,848.20 | |
合计 | 606,377,302.16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02,796,119.18 | 100.00 | 10,768,647.68 | 0.45 | 2,392,027,471.50 | 2,187,942,478.34 | 100.00 | 11,273,242.52 | 0.52 | 2,176,669,235.82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25,931,351.24 | 55.18 | 1,325,931,351.24 | 1,060,618,226.64 | 48.48 | 1,060,618,226.64 | ||||
商业承兑汇票 | 1,076,864,767.94 | 44.82 | 10,768,647.68 | 1.00 | 1,066,096,120.26 | 1,127,324,251.70 | 51.52 | 11,273,242.52 | 1.00 | 1,116,051,009.18 |
合计 | 2,402,796,119.18 | / | 10,768,647.68 | / | 2,392,027,471.50 | 2,187,942,478.34 | / | 11,273,242.52 | / | 2,176,669,235.8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25,931,351.24 | ||
商业承兑汇票 | 1,076,864,767.94 | 10,768,647.68 | 1.00 |
合计 | 2,402,796,119.18 | 10,768,647.6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票据 | 11,273,242.52 | -504,594.84 | 10,768,647.68 | |||
合计 | 11,273,242.52 | -504,594.84 | 10,768,647.6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285,237,679.31 | 3,144,965,256.52 |
1年以内小计 | 3,285,237,679.31 | 3,144,965,256.52 |
1至2年 | 86,562,529.64 | 25,106,369.86 |
2至3年 | 6,550,177.97 | 38,146,238.5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5,734,845.94 | 15,944,368.21 |
4至5年 | 11,825,882.18 | 42,657,591.66 |
5年以上 | 100,183,656.70 | 70,950,319.72 |
小计 | 3,526,094,771.74 | 3,337,770,144.47 |
坏账准备 | -184,927,868.52 | -178,269,635.01 |
合计 | 3,341,166,903.22 | 3,159,500,509.4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6,932,047.21 | 3.88 | 135,690,843.42 | 99.09 | 1,241,203.79 | 136,419,219.04 | 4.09 | 135,168,316.36 | 99.08 | 1,250,902.68 |
其中: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6,932,047.21 | 3.88 | 135,690,843.42 | 99.09 | 1,241,203.79 | 136,419,219.04 | 4.09 | 135,168,316.36 | 99.08 | 1,250,902.6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89,162,724.53 | 96.12 | 49,237,025.10 | 1.45 | 3,339,925,699.43 | 3,201,350,925.43 | 95.91 | 43,101,318.65 | 1.35 | 3,158,249,606.7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389,162,724.53 | 96.12 | 49,237,025.10 | 1.45 | 3,339,925,699.43 | 3,201,350,925.43 | 95.91 | 43,101,318.65 | 1.35 | 3,158,249,606.78 |
合计 | 3,526,094,771.74 | / | 184,927,868.52 | / | 3,341,166,903.22 | 3,337,770,144.47 | / | 178,269,635.01 | / | 3,159,500,509.4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北汽瑞翔汽车有限公司 | 53,027,043.57 | 53,027,043.5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观致汽车有限公司 | 19,618,357.91 | 19,618,357.9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北美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8,149,535.52 | 8,149,535.5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金坛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9,774,543.83 | 29,774,543.8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 24,337,329.20 | 23,096,125.41 | 94.9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北汽幻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50,727.26 | 150,727.2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银翔晓星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 673,955.92 | 673,955.9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 | 1,100,554.00 | 1,100,55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36,932,047.21 | 135,690,843.42 | 99.09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272,285,216.51 | 32,722,852.16 | 1.00 |
1至2年 | 85,715,872.62 | 4,285,793.63 | 5.00 |
2至3年 | 6,465,077.97 | 969,761.69 | 15.00 |
3至4年 | 16,116,488.03 | 4,834,946.41 | 30.00 |
4至5年 | 4,312,796.38 | 2,156,398.19 | 50.00 |
5年以上 | 4,267,273.02 | 4,267,273.02 | 100.00 |
合计 | 3,389,162,724.53 | 49,237,025.10 | 1.4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178,269,635.01 | 17,323,775.62 | 226,373.37 | 4,005,103.65 | -6,434,065.09 | 184,927,868.52 |
合计 | 178,269,635.01 | 17,323,775.62 | 226,373.37 | 4,005,103.65 | -6,434,065.09 | 184,927,868.5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005,103.6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亚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货款 | 2,046,745.67 | 无法收回 | 总经理审批 | 否 |
合计 | / | 2,046,745.67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310,386,207.41 | 310,386,207.41 | 8.80 | 3,103,862.07 | |
客户二 | 184,228,359.61 | 184,228,359.61 | 5.22 | 1,842,283.60 | |
客户三 | 181,632,377.28 | 181,632,377.28 | 5.15 | 1,816,323.77 | |
客户四 | 143,956,085.68 | 143,956,085.68 | 4.08 | 1,439,560.86 |
客户五 | 119,276,266.79 | 119,276,266.79 | 3.38 | 1,192,762.67 | |
合计 | 939,479,296.77 | 939,479,296.77 | 26.63 | 9,394,792.97 |
其他说明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409,732,675.52 | 243,671,788.28 |
应收账款 | ||
合计 | 409,732,675.52 | 243,671,788.2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9,732,675.52 | 100.00 | 409,732,675.52 | 243,671,788.28 | 100.00 | 243,671,788.28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409,732,675.52 | 100.00 | 409,732,675.52 | 243,671,788.28 | 100.00 | 243,671,788.28 | ||||
合计 | 409,732,675.52 | / | / | 409,732,675.52 | 243,671,788.28 | / | / | 243,671,788.2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 | 期末余额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应收票据 | 243,671,788.28 | 166,060,887.24 | 409,732,675.52 | |||
应收账款 | ||||||
合 计 | 243,671,788.28 | 166,060,887.24 | 409,732,675.52 |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 68.15%,主要系期末信用风险较小的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23,361,814.03 | 93.19 | 469,657,493.51 | 95.70 |
1至2年 | 20,620,303.76 | 4.54 | 14,390,317.70 | 2.93 |
2至3年 | 7,221,175.54 | 1.59 | 3,561,603.89 | 0.73 |
3年以上 | 3,120,101.55 | 0.68 | 3,126,025.43 | 0.64 |
合计 | 454,323,394.88 | 100.00 | 490,735,440.5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113,537,667.21 | 24.99 |
供应商二 | 63,576,760.20 | 13.99 |
供应商三 | 18,207,010.20 | 4.01 |
供应商四 | 17,945,463.20 | 3.95 |
供应商五 | 15,586,319.03 | 3.43 |
合计 | 228,853,219.84 | 50.3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48,829,739.66 | 149,133,301.62 |
合计 | 148,829,739.66 | 149,133,301.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0,773,024.29 | 51,261,428.67 |
1年以内小计 | 20,773,024.29 | 51,261,428.67 |
1至2年 | 33,696,716.89 | 98,484,215.83 |
2至3年 | 95,566,088.97 | 591,120.3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75,254.67 | 250,199.02 |
4至5年 | 237,421.34 | 693,781.12 |
5年以上 | 1,356,815.63 | 747,197.97 |
小计 | 152,205,321.79 | 152,027,943.00 |
坏账准备 | -3,375,582.13 | -2,894,641.38 |
合计 | 148,829,739.66 | 149,133,301.6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32,138,122.56 | 132,132,643.15 |
备用金借支 | 1,275,386.70 | 1,795,940.86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8,791,812.53 | 18,099,358.99 |
小计 | 152,205,321.79 | 152,027,943.00 |
坏账准备 | -3,375,582.13 | -2,894,641.38 |
合计 | 148,829,739.66 | 149,133,301.6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12,614.28 | 1,634,829.13 | 747,197.97 | 2,894,641.38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2,589.16 | 176,207.13 | 609,617.66 | 643,235.63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162,294.88 | -162,294.88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07,730.24 | 1,811,036.26 | 1,356,815.63 | 3,375,582.1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2,894,641.38 | 643,235.63 | -162,294.88 | 3,375,582.13 | ||
合计 | 2,894,641.38 | 643,235.63 | -162,294.88 | 3,375,582.1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0 | 52.56 | 保证金、押金 | 2-3年 | 800,000.00 |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45,000,000.00 | 29.57 | 保证金、押金 | 1-2年、2-3年 | 450,000.00 |
三安日本科技株式会社办公场所押金 | 4,700,550.88 | 3.09 | 保证金、押金 | 1年以内、1-2年 | 145,601.33 |
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 | 594,400.00 | 0.39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 | 5,944.00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528,000.00 | 0.35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1-2年、3-4年、5年以上 | 114,932.20 |
合计 | 130,822,950.88 | 85.96 | / | / | 1,516,477.53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20,555,760.47 | 756,436.25 | 1,119,799,324.22 | 1,139,744,136.59 | 1,496,876.72 | 1,138,247,259.87 |
半成品 | 628,926,913.19 | 628,926,913.19 | 558,960,782.17 | 558,960,782.17 | ||
在产品 | 572,568,734.02 | 41,419,419.48 | 531,149,314.54 | 646,808,527.70 | 46,289,953.56 | 600,518,574.14 |
库存商品 | 3,668,325,818.24 | 640,266,304.23 | 3,028,059,514.01 | 4,243,933,070.49 | 736,564,569.65 | 3,507,368,500.84 |
发出商品 | 1,992,159.84 | 1,992,159.84 | 1,992,159.84 | 1,992,159.84 | ||
合计 | 5,992,369,385.76 | 682,442,159.96 | 5,309,927,225.80 | 6,591,438,676.79 | 784,351,399.93 | 5,807,087,276.8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496,876.72 | 210,398.20 | 950,838.67 | 756,436.25 | ||
在产品 | 46,289,953.56 | 33,592,475.24 | 38,463,009.32 | 41,419,419.48 | ||
库存商品 | 736,564,569.65 | 317,428,797.56 | 413,727,062.98 | 640,266,304.23 | ||
合计 | 784,351,399.93 | 351,231,671.00 | 453,140,910.97 | 682,442,159.96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189,502,575.33 | 452,752,126.15 |
预交所得税 | 119,837,268.08 | 47,881,495.99 |
预缴其他税费 | 110,845.94 | 110,845.94 |
其他 | 180,958.08 | 1,076,692.34 |
合计 | 309,631,647.43 | 501,821,160.42 |
其他说明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下降38.30%,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减少所致。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372,412,617.03 | 4,476,428.26 | -4,408,800.28 | 372,480,245.01 | |||||||
小计 | 372,412,617.03 | 4,476,428.26 | -4,408,800.28 | 372,480,245.01 | |||||||
二、联营企业 | |||||||||||
长江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3,652,953.71 | -1,415,944.22 | 32,237,009.49 |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1,815,455.64 | 20,000,000.00 | -8,232,276.99 | 63,583,178.65 | |||||||
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8,520,619.39 | 352,082.26 | 8,872,701.65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29,512,275.15 | 12,000,000.00 | -6,089,090.07 | 35,423,185.08 |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5,232,556.08 | -465,219.49 | 4,767,336.59 | ||||||||
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 | 50,677,265.39 | 14,446,780.25 | 24,344,949.30 | 40,779,096.34 |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1,576,855.94 | 766,298.49 | 72,343,154.43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92,222,176.55 | -7,023,327.18 | 85,198,849.37 | ||||||||
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511,073.71 | -492,990.26 | 5,018,083.45 | ||||||||
苏州斯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89,823,776.65 | -7,075,260.74 | 82,748,515.91 | ||||||||
杭州昂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92,510.45 | 14,907,489.55 | ||||||||
小计 | 438,545,008.21 | 47,000,000.00 | -15,321,458.40 | 24,344,949.30 | 445,878,600.51 | ||||||
合计 | 438,545,008.21 | 419,412,617.03 | -10,845,030.14 | -4,408,800.28 | 24,344,949.30 | 818,358,845.52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更名为长江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86.61%,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支付合资公司安意法投资款所致。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Liminal Space,Inc. | 13,902,235.05 | 3,542,450.65 | 218,676.95 | 17,663,362.65 | |||||||
合计 | 13,902,235.05 | 3,542,450.65 | 218,676.95 | 17,663,362.65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全资子公司Luminus Inc.、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投资Liminal Space, Inc.,截止报告期末合计持股比例为18.412%。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3,121,266,731.20 | 22,685,479,496.5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3,121,266,731.20 | 22,685,479,496.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111,709,168.08 | 24,174,333,464.78 | 126,452,229.60 | 642,112,009.23 | 34,054,606,871.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602,294,021.30 | 2,777,620,553.46 | 17,048,564.61 | 201,185,433.78 | 3,598,148,573.15 |
(1)购置 | 23,724,381.69 | 31,123,825.44 | 3,947,135.64 | 2,955,093.50 | 61,750,436.27 |
(2)在建工程转入 | 571,608,868.10 | 2,733,188,058.22 | 13,066,063.66 | 196,789,918.34 | 3,514,652,908.32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外币报表折算影响 | 6,960,771.51 | 13,308,669.80 | 35,365.31 | 1,440,421.94 | 21,745,228.56 |
3.本期减少金额 | 61,236,143.51 | 764,054,226.86 | 1,401,991.46 | 82,666,108.81 | 909,358,470.64 |
(1)处置或报废 | 61,236,143.51 | 764,054,226.86 | 1,401,991.46 | 82,666,108.81 | 909,358,470.64 |
4.期末余额 | 9,652,767,045.87 | 26,187,899,791.38 | 142,098,802.75 | 760,631,334.20 | 36,743,396,974.2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20,695,760.97 | 9,920,826,593.30 | 79,769,924.04 | 347,835,096.82 | 11,369,127,375.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8,436,254.48 | 2,579,194,501.11 | 13,714,667.86 | 72,125,802.13 | 2,963,471,225.58 |
(1)计提 | 297,333,949.52 | 2,570,972,339.64 | 13,687,052.28 | 70,418,943.56 | 2,952,412,285.00 |
(2)外币报表折算影响 | 1,102,304.96 | 8,222,161.47 | 27,615.58 | 1,706,858.57 | 11,058,940.58 |
3.本期减少金额 | 61,236,143.51 | 605,604,551.52 | 1,323,237.76 | 42,304,424.92 | 710,468,357.71 |
(1)处置或报废 | 61,236,143.51 | 605,604,551.52 | 1,323,237.76 | 42,304,424.92 | 710,468,357.71 |
4.期末余额 | 1,257,895,871.94 | 11,894,416,542.89 | 92,161,354.14 | 377,656,474.03 | 13,622,130,243.0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394,871,173.93 | 14,293,483,248.49 | 49,937,448.61 | 382,974,860.17 | 23,121,266,731.20 |
2.期初账面价值 | 8,091,013,407.11 | 14,253,506,871.48 | 46,682,305.56 | 294,276,912.41 | 22,685,479,496.5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3,690,226,969.55 | 正在办理中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422,622,552.70 | 5,264,510,206.27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422,622,552.70 | 5,264,510,206.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设备改造及扩产项目 | 7,089,630.51 | 7,089,630.51 | 23,159,681.51 | 23,159,681.51 |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机器设备扩产项目 | 65,980,329.66 | 65,980,329.66 | 33,580,541.54 | 33,580,541.54 |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砷化镓扩产及改造设备项目 | 16,039,316.92 | 16,039,316.92 | 20,512,650.12 | 20,512,650.12 |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智能化汽车灯具二期项目 | 10,494,317.81 | 10,494,317.81 | 2,302,797.35 | 2,302,797.35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一期工程 | 896,003,779.31 | 896,003,779.31 | 1,781,034,108.07 | 1,781,034,108.07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二期工程 | 37,544,098.50 | 37,544,098.50 | 45,778,211.92 | 45,778,211.92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产业化项目 | 1,718,431,216.06 | 1,718,431,216.06 | 1,868,438,034.26 | 1,868,438,034.26 |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 | 150,853,170.35 | 150,853,170.35 | 423,600,306.59 | 423,600,306.59 |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碳化硅半导体产业化项目 | 1,364,434,274.32 | 1,364,434,274.32 | 900,138,316.20 | 900,138,316.20 | ||
重庆三安半导体碳化硅衬底项目 | 6,913,482.07 | 6,913,482.07 | ||||
其他零星工程 | 148,838,937.19 | 148,838,937.19 | 165,965,558.71 | 165,965,558.71 | ||
合计 | 4,422,622,552.70 | 4,422,622,552.70 | 5,264,510,206.27 | 5,264,510,206.2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一期工程 | 13,155,420,000.00 | 1,781,034,108.07 | 119,680,754.34 | 1,004,711,083.10 | 896,003,779.31 | 91.34 | 逐步投产运营,但仍有在建项目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产业化项目 | 4,539,390,400.00 | 1,868,438,034.26 | 189,613,664.78 | 339,620,482.98 | 1,718,431,216.06 | 81.34 | 逐步投产运营,但仍有在建项目 | 自有资金 |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 | 10,201,560,000.00 | 423,600,306.59 | 126,199,423.09 | 398,336,561.95 | 609,997.38 | 150,853,170.35 | 20.99 | 逐步投产运营,但仍有在建项目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碳化硅半导体产业化项目 | 13,004,860,000.00 | 900,138,316.20 | 1,714,476,661.35 | 1,200,998,686.43 | 49,182,016.80 | 1,364,434,274.32 | 41.09 | 逐步投产运营,但仍有在建项目 | 自有资金 | |||
重庆三安半导体碳化硅衬底项目 | 5,874,512,500.00 | 6,913,482.07 | 6,913,482.07 | 0.12 | 在建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46,775,742,900.00 | 4,973,210,765.12 | 2,156,883,985.63 | 2,943,666,814.46 | 49,792,014.18 | 4,136,635,922.11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926,605.01 | 10,926,605.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29,527.63 | 2,129,527.63 |
(1)新增 | 2,129,527.63 | 2,129,527.63 |
3.本期减少金额 | 6,275,865.84 | 6,275,865.84 |
处置 | 6,275,865.84 | 6,275,865.84 |
4.期末余额 | 6,780,266.80 | 6,780,266.8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667,200.20 | 7,667,200.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97,441.01 | 2,897,441.01 |
(1)计提 | 2,897,441.01 | 2,897,441.01 |
3.本期减少金额 | 5,244,455.04 | 5,244,455.04 |
(1)处置 | 5,244,455.04 | 5,244,455.04 |
4.期末余额 | 5,320,186.17 | 5,320,186.1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60,080.63 | 1,460,080.63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59,404.81 | 3,259,404.81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使用权资产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账面价值下降55.20%,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瑞光电租赁房屋计提折旧影响所致。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及专有技术 | 办公软件 | 排污权 | 客户关系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85,657,849.65 | 4,589,977,315.78 | 168,200,776.02 | 31,634,186.14 | 27,937,036.74 | 7,103,407,164.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5,685,115.24 | 1,083,174,380.38 | 10,313,996.95 | 423,168.07 | 473,733.46 | 1,240,070,394.10 |
(1)购置 | 145,685,115.24 | 9,994,358.53 | 423,168.07 | 156,102,641.84 | ||
(2)内部研发 | 1,082,089,448.54 | 1,082,089,448.5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外币报表折算影响 | 1,084,931.84 | 319,638.42 | 473,733.46 | 1,878,303.7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0,521,893.56 | 90,521,893.56 | ||||
(1)处置 | 90,521,893.56 | 90,521,893.56 | ||||
4.期末余额 | 2,340,821,071.33 | 5,673,151,696.16 | 178,514,772.97 | 32,057,354.21 | 28,410,770.20 | 8,252,955,664.87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81,816,870.03 | 1,854,156,341.49 | 60,275,643.95 | 26,799,047.93 | 27,937,036.74 | 2,250,984,940.1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751,188.71 | 466,464,304.00 | 15,800,419.68 | 2,500,648.13 | 473,733.46 | 542,990,293.98 |
(1)摊销 | 57,751,188.71 | 465,356,526.80 | 15,557,194.56 | 2,500,648.13 | 541,165,558.20 | |
(2)外币报表折算影响 | 1,107,777.20 | 243,225.12 | 473,733.46 | 1,824,735.7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3,670,832.71 | 33,670,832.71 | ||||
4.期末余额 | 305,897,226.03 | 2,320,620,645.49 | 76,076,063.63 | 29,299,696.06 | 28,410,770.20 | 2,760,304,401.4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34,923,845.30 | 3,352,531,050.67 | 102,438,709.34 | 2,757,658.15 | 5,492,651,263.4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03,840,979.62 | 2,735,820,974.29 | 107,925,132.07 | 4,835,138.21 | 4,852,422,224.1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58.82%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134,253,986.86 | 正在办理中 |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Luminus Devices,Inc. | 11,861,410.26 | 11,861,410.26 | ||
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3,260,962.60 | 83,260,962.60 | ||
合计 | 95,122,372.86 | 95,122,372.86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Luminus Devices,Inc. | 11,861,410.26 | 11,861,410.26 | ||
合计 | 11,861,410.26 | 11,861,410.26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福建北电 | 湖南三安并购福建北电碳化硅衬底业务整合后包含商誉的湖南三安碳化硅衬底板块经营性资产 | 化合物半导体业务分部 | 否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福建北电 | 福建北电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 湖南三安并购福建北电碳化硅衬底业务整合后包含商誉的湖南三安碳化硅衬底板块经营性资产 | 湖南三安对福建北电资产、业务、人员进行了全面整合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福建北电 | 109,168.08 | 111,600.00 | 注1 | 注2 | 注3 | 注4 | 注4 | |
合计 | 109,168.08 | 111,600.00 | - | -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注1、2024年至2028年为预测期(后续为稳定期);注2、预测期2024年至2028年收入复合增长率分别为:28.92%、16.01%、5.19%、2.30%、
0.10%,折现率为15.72%;
注3、收入增长率为通过对企业未来发展预测、企业历史年度营业收入的变动分析,结合企业提供的盈利预测综合考虑;注4、稳定期收入增长率为 0%,折现率为15.72%。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工程 | 15,326,485.03 | 53,623,304.57 | 11,963,553.35 | 56,986,236.25 | |
费用类 | 3,280,363.78 | 13,093,302.29 | 3,417,752.10 | 12,955,913.97 | |
车灯开发项目 | 81,368,367.06 | 26,720,877.02 | 35,789,790.33 | 72,299,453.75 | |
工具、治具、模具类 | 113,391,483.56 | 60,339,812.11 | 87,738,744.66 | 85,992,551.01 | |
合计 | 213,366,699.43 | 153,777,295.99 | 138,909,840.44 | 228,234,154.98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80,377,464.39 | 102,106,504.87 | 808,311,593.38 | 121,296,822.7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9,839,426.73 | 11,975,914.01 | 77,123,428.25 | 11,568,514.24 |
资产折旧及摊销 | 428,717,370.58 | 64,307,605.59 | 381,588,415.51 | 57,238,262.33 |
递延收益 | 314,694,001.50 | 47,204,100.22 | 422,050,567.07 | 63,307,585.06 |
预计负债 | 52,313,067.18 | 7,846,960.08 | 40,701,100.73 | 6,105,165.11 |
可抵扣亏损 | 138,156,326.96 | 33,157,518.47 | 68,733,985.92 | 16,496,156.62 |
租赁负债 | 321,411.38 | 48,211.71 | 2,116,323.84 | 317,448.58 |
合计 | 1,694,419,068.72 | 266,646,814.95 | 1,800,625,414.70 | 276,329,954.7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公允价值变动 | 17,411,687.12 | 2,617,692.87 | 14,698,731.13 | 2,260,234.98 |
使用权资产 | 1,460,080.63 | 219,012.09 | 3,259,404.81 | 488,910.72 |
合计 | 18,871,767.75 | 2,836,704.96 | 17,958,135.94 | 2,749,145.7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01,381,939.05 | 194,135,134.04 |
可抵扣亏损 | 1,143,634,966.88 | 543,523,766.15 |
合计 | 1,345,016,905.93 | 737,658,900.19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27,463,385.98 | ||
2024年 | 100,197,979.55 | 100,870,524.83 | |
2025年 | 40,808,215.73 | 40,808,215.73 | |
2026年 | 67,694,573.50 | 67,787,900.12 | |
2027年 | 131,432,436.86 | 179,036,409.45 | |
2028年及以上 | 803,501,761.24 | 127,557,330.04 | |
合计 | 1,143,634,966.88 | 543,523,766.1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等 | 1,312,686,250.29 | 1,312,686,250.29 | 1,649,727,013.71 | 1,649,727,013.71 | ||
合计 | 1,312,686,250.29 | 1,312,686,250.29 | 1,649,727,013.71 | 1,649,727,013.7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109,861,204.32 | 1,109,861,204.32 | 其他 | 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等 | 1,258,705,438.63 | 1,258,705,438.63 | 其他 | 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等 |
应收票据 | 520,106,935.37 | 520,106,935.37 | 质押 | 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415,179,414.55 | 415,179,414.55 | 质押 | 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 118,037,197.49 | 76,722,235.04 | 抵押 | 抵押贷款 | 266,479,306.65 | 201,244,589.35 | 抵押 | 抵押贷款 |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 4,488,344,907.23 | 1,553,710,804.56 | 其他 | 售后回租 | 4,531,012,315.16 | 2,194,845,421.58 | 其他 | 售后回租 |
无形资产 | 137,897,791.61 | 99,516,239.33 | 抵押 | 抵押贷款 | 180,502,828.61 | 134,369,989.95 | 抵押 | 抵押贷款 |
合计 | 6,374,248,036.02 | 3,359,917,418.62 | / | / | 6,651,879,303.60 | 4,204,344,854.06 | / | / |
其他说明:
(1)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缴存的黄金租赁账户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10,184.26元;安徽三安缴存保函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0元;三安集成缴存保函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00元;安瑞光电缴存保函保证金人民币2,700,000.00元;厦门科技、天津三安、泉州三安、厦门三安、三安集成、湖北三安、湖南三安、泉州集成共缴存开立信用证保证金人民币760,053,488.77元,其余的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安瑞光电、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泉州三安质押中的票据金额共计人民币520,106,935.37元;
(3)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建信融通业务,以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办公楼及部分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抵押资产其中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账面净值76,722,235.04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99,516,239.33元;
(4)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厦门三安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已签订资产售后租回协议,协议约定购买三安集成、厦门三安设备后,三安集成、厦门三安将上述设备租回,租回设备账面净值合计1,553,710,804.56元。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674,910,829.17 | 1,002,520,296.64 |
保证借款 | 1,928,500,000.00 | 2,831,688,277.12 |
保证抵押借款 | 150,000,000.00 | 100,000,000.00 |
质押借款 | 70,039,580.80 | 44,980,848.90 |
应付利息 | 1,639,104.94 | 2,003,825.81 |
合计 | 2,825,089,514.91 | 3,981,193,248.47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2023年3月31日,公司本部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条件为信用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2)2023年4月25日,公司本部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贷款条件为信用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3)2023年5月9日,公司本部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贷款条件为信用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
4)2023年6月14日,公司本部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贷款条件为信用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7,000.00万元。5)2023年6月13日,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及以安徽三安拥有完全所有权的办公楼及部分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截止报告期末,安徽三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6)2023年6月16日,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厦门三安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国内信用证代理议付合作协议,厦门三安向安徽三安开具国内信用证人民币23,700.00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接受厦门三安代理安徽三安提出的申请,向安徽三安发放议付款项受让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及该单据对应的应收债权。截止报告期末,安徽三安已取得国内信用证议付人民币23,70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7)2023年6月16日,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8)2023年6月16日,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9)2023年9月26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7,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7,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7,000.00万元。10)2023年1月30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创新基金银团贷款合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作为牵头行,借款金额人民币2,200.00万元,贷款条件为信用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2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200.00万元。11)2023年2月28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12)2023年6月26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13)2023年8月15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三安集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国内信用证代理议付合作协议,三安集成向厦门三安开具国内信用证人民币48,000.00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接受三安集成代理厦门三安提出的申请,向厦门三安发放议付款项受让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及该单据对应的应收债权。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已取得国内信用证议付人民币48,00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14)2023年10月31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15)2023年12月25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15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15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150.00万元。16)2023年1月13日,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与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1,500.00万美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条件为信用贷款,截止报告期末,三安集成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78,410,829.17元,贷款余额折合人民币为78,410,829.17元。
17)2023年1月30日,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创新基金银团贷款合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作为牵头行,借款金额人民币1,450.00万元,贷款条件为信用贷款,截止报告期末,三安集成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45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450.00万元。
18)2023年5月22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19)2023年6月16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厦门三安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国内信用证代理议付合作协议,厦门三安向泉州三安开具国内信用证人民币13,300.00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接受厦门三安代理泉州三安提出的申请,向泉州三安发放议付款项受让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及该单据对应的应收债权,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已取得国内信用证议付人民币13,30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20)2023年6月28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8,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8,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
21)2023年6月28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22)2023年6月30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23)2023年5月18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24)2023年3月24日,全资子公司安瑞光电与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签订国内信用证买方付息卖方融资业务三方合作协议,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安瑞光电已累计开具国内信用证人民币700.00万元,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已累计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申请国内信用证议付人民币700.00万元,并将已贴现的国内信用证计入短期借款核算。25)2023年10月23日,全资子公司安瑞光电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5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安瑞光电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5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500.00万元。
26)2023年12月19日,全资子公司安瑞光电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贷款条件为信用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安瑞光电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27)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已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人民币51,792,932.57元,并将已贴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28)全资子公司厦门科技截止报告期末已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人民币18,246,648.23元,并将已贴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计入短期借款核算。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55,495,441.97 | 1,150,000.03 |
银行承兑汇票 | 1,601,793,953.96 | 1,571,391,391.83 |
合计 | 1,657,289,395.93 | 1,572,541,391.86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1,368,634,842.88 | 1,508,759,143.91 |
应付设备款 | 729,225,327.71 | 1,106,488,323.67 |
应付工程款 | 168,571,136.27 | 339,455,339.04 |
应付其他款 | 205,769,465.54 | 237,411,888.80 |
合计 | 2,472,200,772.40 | 3,192,114,695.42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销售款 | 188,809,420.75 | 84,931,155.06 |
合计 | 188,809,420.75 | 84,931,155.0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03,878,265.69元,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30,074,418.97 | 2,264,487,033.12 | 2,217,341,614.11 | 277,219,837.9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7,662,579.84 | 97,662,579.84 | ||
三、辞退福利 | 22,678,595.17 | 21,034,821.33 | 1,643,773.84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30,074,418.97 | 2,384,828,208.13 | 2,336,039,015.28 | 278,863,611.8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29,931,249.17 | 2,053,950,729.17 | 2,006,787,657.96 | 277,094,320.38 |
二、职工福利费 | 95,634,807.73 | 95,634,807.73 | ||
三、社会保险费 | 59,209,647.36 | 59,209,647.36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2,264,025.29 | 52,264,025.29 | ||
工伤保险费 | 4,144,204.75 | 4,144,204.75 | ||
生育保险费 | 2,801,417.32 | 2,801,417.32 | ||
四、住房公积金 | 136,013.00 | 52,484,385.32 | 52,502,674.32 | 117,724.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156.80 | 3,207,463.54 | 3,206,826.74 | 7,793.6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30,074,418.97 | 2,264,487,033.12 | 2,217,341,614.11 | 277,219,837.9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4,490,634.55 | 94,490,634.55 | ||
2、失业保险费 | 3,171,945.29 | 3,171,945.29 | ||
3、企业年金缴费 |
合计 | 97,662,579.84 | 97,662,579.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2,355,789.48 | 97,461,821.3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063,752.54 | 5,979,008.16 |
教育费附加 | 2,619,840.69 | 2,596,732.4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552,232.80 | 1,552,122.14 |
水利基金 | 448,164.12 | 377,672.05 |
企业所得税 | 75,079,443.87 | 66,937,437.60 |
个人所得税 | 11,292,224.83 | 11,707,202.70 |
土地使用税 | 4,999,944.06 | 6,410,766.88 |
房产税 | 13,778,447.19 | 19,716,079.62 |
其他 | 4,276,269.69 | 4,281,219.14 |
合计 | 202,466,109.27 | 217,020,062.1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05,426,134.96 | 129,262,163.93 |
合计 | 105,426,134.96 | 129,262,163.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19,544,970.53 | 24,440,372.73 |
其他往来 | 85,881,164.43 | 104,821,791.20 |
合计 | 105,426,134.96 | 129,262,163.93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71,178,727.21 | 905,846,000.00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649,601,050.28 | 892,152,493.76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21,411.38 | 2,116,323.84 |
应付利息 | 6,407,428.54 | 5,079,605.51 |
合计 | 1,927,508,617.41 | 1,805,194,423.1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未终止确认的商业票据 | 536,337,721.36 | 471,732,621.36 |
待确认增值税销项税 | 3,191,311.97 | 3,357,879.81 |
合计 | 539,529,033.33 | 475,090,501.1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3,872,587,272.04 | 3,345,646,000.00 |
信用借款 | 829,500,000.00 | 909,700,000.00 |
小计 | 4,702,087,272.04 | 4,255,346,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43) | 1,271,178,727.21 | 905,846,000.00 |
合计 | 3,430,908,544.83 | 3,349,5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2021年7月20日,公司本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向公司本部提供人民币64,000.0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流动资金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64,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63,95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3,950.00万元。
2)2022年4月21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提供人民币40,000.00万的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
3)2023年3月28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提供人民币10,000.00万的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9,99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4)2023年4月6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提供人民币10,000.00万的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9,99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5)2023年6月12日,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由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提供人民币40,000.00万的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
6)2021年9月30日,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由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提供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贷款。截止报告期末,三安集成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1,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9,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
7)2023年6月26日,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由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提供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贷款。截止报告期末,三安集成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
8)2023年4月18日,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合计贷款额度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311,758,192.04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11,758,192.04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1,175,819.21元。
9)2022年3月23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提供人民币10,0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10)2022年3月28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提供人民币14,0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4,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4,000.00万元。
11)2022年6月22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提供人民币110,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10,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6,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4,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12)2022年8月12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提供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98,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13)2023年6月21日,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签订《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提供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29,080.00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29,080.00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2,908.00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借款的年利率区间为1.75%至3.95%。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租赁费 | 321,411.38 | 2,116,323.84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七、43) | 321,411.38 | 2,116,323.84 |
合计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891,806,711.93 | 1,539,905,243.08 |
专项应付款 |
合计 | 891,806,711.93 | 1,539,905,243.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541,407,762.21 | 2,432,057,736.84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附注七、43) | 649,601,050.28 | 892,152,493.76 |
合计 | 891,806,711.93 | 1,539,905,243.08 |
其他说明: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应付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16.54亿元,截止报告期末,三安集成已累计归还长期应付款92,000.00万元,长期应付款余额73,4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为1,000.00万元。2)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应付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9.00亿元,截止报告期末,三安集成长期应付款余额为336,036,941.57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为283,230,229.64元。3)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应付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2.00亿元,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已累计归还长期应付款6,500.00万元,长期应付款余额13,5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为2,000.00万元。4)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应付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16.00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长期应付款余额为336,370,820.64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为336,370,820.64元。5)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下降 42.09%,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对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三安对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到期已偿还所致。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40,701,100.73 | 52,313,067.18 |
合计 | 40,701,100.73 | 52,313,067.18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822,944,398.81 | 1,515,417,207.12 | 541,623,636.02 | 4,796,737,969.91 | |
合计 | 3,822,944,398.81 | 1,515,417,207.12 | 541,623,636.02 | 4,796,737,969.9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989,018,727.00 | 4,989,018,727.00 |
其他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被质押的数量分别为91,200,000股和542,610,000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0,943,315,766.48 | 75,239,099.61 | 20,868,076,666.87 | |
其他资本公积 | 277,252,699.82 | 2,890,556.37 | 280,143,256.19 | |
合计 | 21,220,568,466.30 | 2,890,556.37 | 75,239,099.61 | 21,148,219,923.0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股本溢价本期减少75,239,099.61元,系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库存股时的市价与库存股回购成本的金额差额;
(2)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2,890,556.37元,系子公司Luminus,Inc.实施股票期权奖励。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回购本公司股份 | 700,037,330.33 | 419,129,575.27 | 700,037,330.33 | 419,129,575.27 |
合计 | 700,037,330.33 | 419,129,575.27 | 700,037,330.33 | 419,129,575.2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库存股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下降40.13%,主要系公司期初的库存股在本报告期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转让给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致。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025,532.10 | 29,236,977.61 | 29,236,977.61 | 63,262,509.71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4,025,532.10 | 29,236,977.61 | 29,236,977.61 | 63,262,509.7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4,025,532.10 | 29,236,977.61 | 29,236,977.61 | 63,262,509.71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85.93%,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影响所致。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07,595.53 | 1,175,171.16 | 1,009,572.67 | 473,194.02 |
合计 | 307,595.53 | 1,175,171.16 | 1,009,572.67 | 473,194.0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专项储备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53.84%,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余额所形成。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42,188,766.18 | 99,230,557.99 | 1,041,419,324.17 | |
合计 | 942,188,766.18 | 99,230,557.99 | 1,041,419,324.1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460,483,010.08 | 11,282,405,900.5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71,462.14 | -225,971.63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1,460,311,547.94 | 11,282,179,928.8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66,559,956.36 | 685,111,367.5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9,230,557.99 | 62,836,869.03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47,555,310.65 | 444,142,879.4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480,085,635.66 | 11,460,311,547.94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202,739,061.54 | 9,088,539,016.33 | 9,816,835,214.01 | 7,648,322,885.94 |
其他业务 | 3,850,012,895.20 | 3,508,458,526.97 | 3,405,480,904.08 | 3,216,488,205.78 |
合计 | 14,052,751,956.74 | 12,596,997,543.30 | 13,222,316,118.09 | 10,864,811,091.72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405,275.20 | 1,322,231.61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385,001.29 | 340,548.09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27.40 | / | 25.76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385,001.29 | 340,548.09 |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385,001.29 | 340,548.09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020,273.91 | 981,683.52 |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LED外延芯片 | 5,665,282,358.26 | 4,998,370,104.38 | 5,665,282,358.26 | 4,998,370,104.38 |
集成电路产品 | 2,306,562,777.37 | 2,041,855,832.81 | 2,306,562,777.37 | 2,041,855,832.81 |
LED应用品 | 2,230,893,925.91 | 2,048,313,079.14 | 2,230,893,925.91 | 2,048,313,079.14 |
材料、废料销售 | 3,682,961,429.73 | 3,428,254,395.56 | 3,682,961,429.73 | 3,428,254,395.56 |
租金、物业、服务 | 167,051,465.47 | 80,204,131.41 | 167,051,465.47 | 80,204,131.41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地区 | 11,828,544,460.07 | 11,036,395,773.55 | 11,828,544,460.07 | 11,036,395,773.55 |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 2,224,207,496.67 | 1,560,601,769.75 | 2,224,207,496.67 | 1,560,601,769.75 |
合计 | 14,052,751,956.74 | 12,596,997,543.30 | 14,052,751,956.74 | 12,596,997,543.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786,520.86 | 22,360,033.13 |
教育费附加 | 9,300,926.30 | 9,960,072.75 |
地方教育附加 | 6,200,617.55 | 6,640,048.49 |
房产税 | 80,210,733.04 | 74,544,722.63 |
水利基金 | 2,826,298.39 | 2,560,664.98 |
土地使用税 | 29,888,944.60 | 33,194,232.07 |
印花税 | 14,260,751.52 | 14,095,249.12 |
环保税 | 85,647.89 | 126,283.28 |
其他 | 83,520.22 | 74,218.40 |
合计 | 163,643,960.37 | 163,555,524.85 |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1,957,286.84 | 70,368,666.78 |
差旅费用 | 9,046,272.74 | 5,138,951.01 |
业务费用 | 9,134,814.23 | 8,212,117.11 |
运营费用 | 2,078,319.69 | 1,225,788.95 |
办公及通信费用 | 2,959,838.17 | 2,616,104.52 |
广告宣传费用 | 16,219,887.86 | 12,568,410.84 |
房租及物业费用 | 12,505,508.06 | 7,466,930.36 |
摊销及折旧费用 | 2,454,043.83 | 2,298,555.99 |
产品质量保证 | 28,799,243.57 | 38,854,320.55 |
其他 | 10,029,513.87 | 18,638,651.18 |
合计 | 185,184,728.86 | 167,388,497.2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18,196,200.66 | 414,067,055.07 |
差旅费用 | 25,368,273.31 | 22,667,956.12 |
办公及通信费用 | 51,999,627.30 | 46,627,250.23 |
房租物业费用 | 11,240,489.46 | 1,706,063.30 |
会务宣传费用 | 3,328,260.68 | 4,013,987.51 |
摊销及折旧费用 | 280,823,178.06 | 221,592,406.88 |
物料消耗费用 | 17,164,044.12 | 19,182,755.94 |
业务费用 | 23,219,359.16 | 11,778,951.64 |
修理费用 | 7,296,705.14 | 9,120,438.37 |
其他 | 54,983,801.75 | 13,305,388.34 |
合计 | 893,619,939.64 | 764,062,253.4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31,239,359.60 | 226,555,586.23 |
物料消耗费用 | 239,000,833.96 | 203,953,785.64 |
摊销及折旧费用 | 152,182,457.20 | 119,060,465.30 |
其他费用 | 71,491,274.62 | 34,860,929.18 |
合计 | 793,913,925.38 | 584,430,766.35 |
其他说明:
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长35.84%,主要系公司加大集成电路业务的研发投入及费用化比例增加所致。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322,513,976.00 | 345,908,440.12 |
利息收入 | -57,252,384.71 | -22,447,655.68 |
汇兑净损失 | -5,500,946.42 | 36,101,104.60 |
手续费 | 15,620,047.90 | 17,668,631.67 |
合计 | 275,380,692.77 | 377,230,520.7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1,663,193,830.78 | 1,039,688,291.82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551,102.01 | 1,363,890.45 |
合计 | 1,664,744,932.79 | 1,041,052,182.27 |
其他说明:
1、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请参阅附注十一、“政府补助”;
2、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长59.91%,主要系本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906,727.77 | -46,558,106.75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383,856.98 | 80,351,924.35 |
债务重组收益 | 13,332,461.8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4,942,442.34 | -8,118,948.07 |
合计 | -43,233,027.09 | 39,007,331.36 |
其他说明: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82,240,358.45元,主要系公司销售的贵金属废料已发货按暂定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销售收入,后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价格走势结算调整,调整金额确认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404,909.20 | 14,698,731.13 |
合计 | 17,404,909.20 | 14,698,731.1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 504,594.84 | -3,827,258.77 |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 -17,323,775.62 | 15,773,822.3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43,235.63 | 1,212,845.21 |
合计 | -17,462,416.41 | 13,159,408.79 |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30,621.825.20元,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51,231,671.00 | -575,119,049.64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11,861,410.26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351,231,671.00 | -586,980,459.90 |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40.16%,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减少所致。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损失“-”) | 80,533,873.34 | 36,095,281.25 |
合计 | 80,533,873.34 | 36,095,281.25 |
其他说明: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44,438,592.09元,主要系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增加所致。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款收入 | 5,989,471.29 | 3,012,009.67 | 5,989,471.29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403,983.72 | ||
其他 | 7,261,794.12 | 29,543,999.40 | 7,261,794.12 |
合计 | 13,251,265.41 | 32,959,992.79 | 13,251,265.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下降59.80%,主要系上年同期全资子公司安瑞光电未决诉讼和解产生收益所致。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8,589,759.07 | 26,074,723.36 | 8,589,759.0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8,589,759.07 | 26,074,723.36 | 8,589,759.07 |
对外捐赠 | 718,321.66 | 2,616,170.70 | 718,321.66 |
罚款及滞纳金 | 1,596,854.74 | 5,831,201.58 | 1,596,854.74 |
赔偿支出 | 533,000.00 | 1,192,112.00 | 533,000.00 |
其他 | 21,971,271.49 | 884,410.11 | 21,971,271.49 |
合计 | 33,409,206.96 | 36,598,617.75 | 33,409,206.96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4,753,940.50 | 179,642,046.2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3,295,928.84 | -10,522,100.01 |
合计 | 108,049,869.34 | 169,119,946.2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74,609,825.7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8,652,456.4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8,649,107.1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4,043,507.1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519,403.0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07,135,976.30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1,228,593.85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21,793,946.07 |
所得税费用 | 108,049,869.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款 | 2,514,446,909.08 | 1,078,898,894.82 |
利息收入 | 55,532,243.97 | 20,262,890.98 |
其他往来款项 | 44,987,657.05 | 112,057,956.34 |
合计 | 2,614,966,810.10 | 1,211,219,742.1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 | 270,495,101.96 | 256,470,870.88 |
其他往来款项 | 61,473,816.19 | 124,819,541.10 |
合计 | 331,968,918.15 | 381,290,411.9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众泰汽车股票 | 56,894,223.03 | |
合计 | 56,894,223.03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对联营或合营企业出资 | 419,412,617.03 | 111,564,303.72 |
合计 | 419,412,617.03 | 111,564,303.72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承兑、信用证保证金 | 1,422,088,059.79 | 2,416,493,833.81 |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库存股 | 624,798,230.72 | |
合计 | 2,046,886,290.51 | 2,416,493,833.81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缴存承兑、保函及信用证保证金 | 1,374,480,478.36 | 1,958,395,417.64 |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 | 3,817,397.30 | |
回购股票 | 419,129,575.27 | 700,037,330.33 |
支付融资租赁保证金 | 39,000,000.00 | |
支付租金 | 1,235,425.51 | 4,331,539.11 |
合计 | 1,794,845,479.14 | 2,705,581,684.3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981,193,248.47 | 2,972,381,411.24 | 66,435,062.02 | 4,149,939,357.92 | 44,980,848.90 | 2,825,089,514.91 |
应付股利 | 247,555,310.65 | 247,555,310.65 | ||||
长期借款(含1年到期) | 4,258,638,466.61 | 1,352,787,272.04 | 138,863,491.84 | 1,042,589,641.03 | 4,707,699,589.46 | |
长期应付款(含1年到期) | 2,433,844,875.74 | 68,104,810.46 | 959,746,812.87 | 1,542,202,873.33 | ||
租赁负债(含1年内到期) | 2,116,323.84 | 2,129,527.64 | 1,235,425.51 | 2,689,014.59 | 321,411.38 | |
合计 | 10,675,792,914.66 | 4,325,168,683.28 | 523,088,202.61 | 6,401,066,547.98 | 47,669,863.49 | 9,075,313,389.08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66,559,956.36 | 685,111,367.5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51,231,671.00 | 586,980,459.90 |
信用减值损失 | 17,462,416.41 | -13,159,408.7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952,412,285.00 | 2,465,115,373.4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897,441.01 | 4,438,614.99 |
无形资产摊销 | 541,165,558.20 | 476,468,365.6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8,909,840.44 | 121,828,743.7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0,533,873.34 | -36,095,281.2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589,759.07 | 26,074,723.3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404,909.20 | -14,698,731.1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07,477,063.98 | 347,028,419.6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233,027.09 | -39,007,331.3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208,369.58 | -12,006,134.2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7,559.26 | 1,484,034.1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5,928,380.06 | -1,764,162,084.9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40,814,975.50 | -299,527,434.1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73,028,704.44 | -1,735,897,437.45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77,380,864.98 | 799,976,259.0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753,123,828.81 | 8,267,314,460.3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267,314,460.37 | 1,669,809,522.6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4,190,631.56 | 6,597,504,937.7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753,123,828.81 | 8,267,314,460.37 |
其中:库存现金 | 331,304.13 | 257,269.0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711,916,363.58 | 8,267,055,597.1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0,876,161.10 | 1,594.18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53,123,828.81 | 8,267,314,460.3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1,109,861,204.32 | 1,258,705,438.63 | 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
合计 | 1,109,861,204.32 | 1,258,705,438.6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59,740,432.14 | 7.0827 | 423,123,558.73 |
欧元 | 248,149.23 | 7.85920 | 1,950,254.42 |
港币 | 291,672,354.01 | 0.90622 | 264,319,320.64 |
日元 | 45,360,682.00 | 0.050213 | 2,277,695.92 |
英镑 | 3,979,811.22 | 9.0411 | 35,981,871.22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10,968,627.35 | 7.08270 | 77,687,496.93 |
英镑 | 7,790,366.22 | 9.0411 | 70,433,480.03 |
港币 | 366,983,546.39 | 0.90622 | 332,567,829.41 |
欧元 | 6,165.59 | 7.85920 | 48,456.60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16,865.77 | 7.0827 | 119,455.19 |
港币 | 7,045,567.71 | 0.90622 | 6,384,834.37 |
欧元 | 66,150.81 | 7.8592 | 519,892.45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06,372,895.61 | 7.0827 | 753,407,307.74 |
欧元 | 16,354,838.48 | 7.8592 | 128,535,946.58 |
港币 | 31,419,686.82 | 0.90622 | 28,473,148.59 |
日元 | 2,119,506,196.00 | 0.050213 | 106,426,764.62 |
英镑 | 9,726,132.06 | 9.0411 | 87,934,932.57 |
法郎 | 2,257,488.72 | 8.4184 | 19,004,443.04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85,432.58 | 7.0827 | 605,093.33 |
港币 | 10,672,746.63 | 0.90622 | 9,671,856.45 |
日元 | 1,758,420.00 | 0.050213 | 88,295.54 |
欧元 | 10,233.65 | 7.859200 | 80,428.30 |
英镑 | 49,036.67 | 9.0411 | 443,345.4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境外主要 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的选择依据 |
LUMINUS,INC. | 美国 | 美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LUMINUS DEVICES,INC | 美国 | 美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三安先进光通讯有限公司 | 美国 | 美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橙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美国 | 美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朗明纳斯(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香港三安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三安光电子信息通讯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三安日本科技株式会社 | 日本 | 日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WIPAC TECHNOLOGY LIMITED | 英国 | 英镑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14,122,941.55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3,852,788.56(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27,381,947.76 | |
合计 | 27,381,947.76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8,481,984.77 | 30,218,263.82 |
第二年 | 3,976,386.60 | 8,481,984.77 |
第三年 | 893,083.40 | 3,976,386.60 |
第四年 | 2,400.00 | 893,083.40 |
第五年 | 2,400.00 | 2,400.00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2,400.00 | |
合计 | 13,356,254.76 | 43,574,518.59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98,129,104.31 | 687,776,838.78 |
物料消耗费用 | 603,621,788.62 | 570,786,800.60 |
摊销及折旧费用 | 334,485,379.72 | 228,720,964.35 |
其他费用 | 199,437,906.87 | 111,477,313.47 |
合计 | 1,735,674,179.52 | 1,598,761,917.20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93,913,925.38 | 530,731,938.50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941,760,254.14 | 1,068,029,978.7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其他 | |||
厦门科技开发阶段支出 | 3,395,943.88 | 12,044,333.63 | 15,440,277.51 | |||||
天津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36,557,198.99 | 18,833,636.06 | 40,825,711.35 | 14,565,123.70 | ||||
安徽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22,912,908.19 | 42,700,153.36 | 40,670,829.21 | 24,942,232.34 | ||||
芜湖安瑞开发阶段支出 | 9,755,423.81 | 38,067,712.95 | 23,113,303.47 | 24,709,833.29 | ||||
福建晶安开发阶段支出 | 18,075,282.05 | 14,442,050.02 | 3,633,232.03 | |||||
厦门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33,174,625.87 | 61,880,647.13 | 51,470,289.04 | 43,584,983.96 | ||||
集成电路开发阶段支出 | 229,438,057.29 | 87,831,843.03 | -1,548,560.88 | 176,948,530.30 | 138,772,809.14 | |||
泉州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15,091,905.37 | 124,792,440.29 | 114,694,086.13 | 25,190,259.53 | ||||
泉州集成开发阶段支出 | 169,631,026.36 | 93,348,533.28 | 156,062,113.92 | 106,917,445.72 | ||||
泉州光通开发阶段支出 | 51,534,751.64 | 10,931,071.67 | 40,603,679.97 | |||||
湖北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2,897,464.45 | 15,090,504.34 | 14,036,227.23 | 3,951,741.56 | ||||
湖南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251,186,591.03 | 377,560,416.38 | 462,008,539.67 | 166,738,467.74 | ||||
合计 | 774,041,145.24 | 941,760,254.14 | -1,548,560.88 | 1,082,089,448.54 | 23,113,303.47 | 609,050,086.49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具体依据 |
高集成度射频前端器件模组 | 研发中 | 2024年12月 | 商业化运营 | 2022年7月 | 研究成果经初步验证与试验,具备技术上实现可能性 |
GaAs射频芯片技术开发 | 研发中 | 2024年1月 | 商业化运营 | 2023年4月 | 研究成果经初步验证与试验,具备技术上实现可能性 |
高性能氮化镓基增强型HEMT外延开发 | 研发中 | 2024年6月 | 商业化运营 | 2021年9月 | 研究成果经初步验证与试验,具备技术上实现可能性 |
氮化镓功率器件大尺寸晶圆量产制造 | 研发中 | 2024年6月 | 商业化运营 | 2021年9月 | 研究成果经初步验证与试验,具备技术上实现可能性 |
650V GaN E-HEMT芯片关键技术开发 | 研发中 | 2024年6月 | 商业化运营 | 2022年12月 | 研究成果经初步验证与试验,具备技术上实现可能性 |
sub 3GHz高性能滤波器产品开发 | 研发中 | 2024年2月 | 商业化运营 | 2022年12月 | 研究成果经初步验证与试验,具备技术上实现可能性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瑞光电投资设立威派克技术(南京)有限公司,该公司本年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2023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投资设立重庆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本年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2023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气体有限公司办理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注销后该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 | 人民币36,000万元 | 厦门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天津 | 人民币60,000万元 | 天津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芜湖 | 人民币298,000万元 | 芜湖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 | 芜湖 | 人民币7,108.1万元 | 芜湖 | 工业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芜湖 | 人民币66,000万元 | 芜湖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重庆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重庆 | 人民币2,000万元 | 重庆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威派克技术(南京)有限公司 | 南京 | 人民币2,000万元 | 南京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WIPAC TECHNOLOGY LIMITED | 英国 | 英镑3,066万元 | 英国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安溪 | 人民币50,000万元 | 安溪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LUMINUS,INC. | 美国 | 美元6,400万元 | 美国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LUMINUS DEVICES,INC | 美国 | 美元2,200万元 | 美国 | 研发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朗明纳斯(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元1万元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朗明纳斯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 厦门 | 美元500万元 | 厦门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安徽三安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 | 人民币5000万元 | 芜湖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厦门 | 人民币300,000万元 | 厦门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厦门 | 人民币150,000万元 | 厦门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香港三安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 | 美元2,000万元 | 香港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上海三安领翔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上海 | 人民币5,000万元 | 上海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橙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美国 | 美元500万元 | 美国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三安日本科技株式会社 | 日本 | 日元9,000万元 | 日本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元10,000万元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三安光电子信息通讯有限公司 | 香港 | 美元100万元 | 香港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三安先进光通讯有限公司 | 美国 | 美元500万元 | 美国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厦门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 | 美元200万元 | 厦门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 | 人民币10,000万元 | 厦门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泉州 | 人民币500,000万元 | 泉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泉州市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泉州 | 人民币30,000万元 | 泉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泉州 | 人民币50,000万元 | 泉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鄂州 | 人民币330,000万元 | 鄂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鄂州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鄂州 | 人民币5,000万元 | 鄂州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长沙 | 人民币300,000万元 | 长沙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重庆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 | 人民币180,000万元 | 重庆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 | 人民币11,045万元 | 泉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北京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北京 | 人民币1,000万元 | 北京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重庆 | 重庆 | 工业生产 | 51.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
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548,267,436.18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448,162,299.57 |
非流动资产 | 279,373,938.08 |
资产合计 | 1,827,641,374.26 |
流动负债 | 7,068,864.00 |
非流动负债 | 1,089,167,289.34 |
负债合计 | 1,096,236,153.34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72,480,245.01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72,480,245.01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9,084,676.03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8,777,310.32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8,644,706.43 |
综合收益总额 | 132,603.89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445,878,600.51 | 438,545,008.21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4,383,156.03 | -46,558,106.75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4,383,156.03 | -46,558,106.75 |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台青专项资金 | 100,000.00 | 64,643.83 | 35,356.17 | 与收益相关 | ||
福建省第七批百人计划第一批资金 | 600,000.00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第三批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 | 1,175,000.00 | 1,17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福建省第七批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补助经费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福建省第二批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补助经费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设备购置补贴款 | 1,934,638,469.75 | 1,225,000,000.00 | 308,646,595.75 | 2,850,991,874.00 | 与资产相关 | |
基础设施及工程建设补助款 | 590,006,666.87 | 150,000,000.00 | 18,307,619.38 | 721,699,047.49 | 与资产相关 | |
MOCVD设备补贴 | 172,491,975.49 | 101,261,663.05 | 71,230,312.44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扶持资金 | 446,139,125.32 | 20,593,108.92 | 425,546,016.40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技改项目-5G基站SiC基GaN功率放大器芯片生产线扩建项目 | 148,069,876.42 | 15,373,801.32 | 132,696,075.10 | 与资产相关 | ||
面向下一代移动通信GaN器件 | 78,452,503.04 | 9,009,557.94 | 69,442,945.10 | 与资产相关 | ||
进口设备贴息 | 61,641,456.53 | 18,095,954.88 | 43,545,501.65 | 与资产相关 | ||
6英寸0.15μm pHEMT及0.35μm BiHEMT芯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 34,375,000.10 | 6,249,999.96 | 28,125,000.14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 22,848,228.99 | 6,376,250.04 | 16,471,978.95 | 与资产相关 | ||
氮化镓基第三代半导体照明超高光效LED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5,698,333.24 | 4,535,000.04 | 21,163,333.20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强基项目 | 43,750,000.04 | 6,249,999.96 | 37,500,000.08 | 与资产相关 | ||
LED芯片生产线用关键成套设备工艺开发及产业化 | 12,063,333.33 | 1,880,000.00 | 10,18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高品质、全光谱无机半导体照明材料、器件与灯具产业化制造技术 | 10,279,492.58 | 1,494,600.00 | 8,784,892.58 | 与资产相关 | ||
固态紫外光源高AL组分结构材料的外延及产业化研究 | 7,926,916.69 | 888,999.96 | 7,037,916.73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01专项-Si基GaN功率放大 | 8,832,679.31 | 981,408.84 | 7,851,270.47 | 与资产相关 | ||
3.5GHz频段5G终端功放芯片样片研发 | 6,394,542.08 | 710,504.64 | 5,684,037.44 | 与资产相关 | ||
半导体照明核心器件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 | 14,550,833.31 | 1,838,000.04 | 12,712,833.27 | 与资产相关 | ||
氮化镓LED衬底、外延、芯片绿色制造技术研究 | 6,361,150.00 | 713,400.00 | 5,647,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超高能效LED高质量外延与内量子效率提升技术研究(2017YFB0403102) | 6,112,375.00 | 685,500.00 | 5,426,875.00 | 与资产相关 | ||
激光投影电视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 9,333,333.30 | 8,000,000.00 | 978,217.86 | 2,000,000.00 | 14,355,115.44 | 与资产相关 |
半导体照明绿色制造关键工艺开发与系统集成 | 3,320,000.00 | 480,000.00 | 2,8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固态紫外器件高光提取效率和光子调控技术 | 3,495,333.31 | 392,000.04 | 3,103,333.27 | 与资产相关 | ||
超高能效LED芯片光子耦合机制与提取效率提升技术研究 | 3,490,875.00 | 391,500.00 | 3,099,375.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功率连续波DFB激光器的设计与产业化制备技术 | 5,223,400.00 | 253,200.00 | 5,476,6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GAN基电力电子器件设计与产业化制备技术 | 3,685,810.90 | 409,534.56 | 3,276,276.34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照明高光效、功率型RGB LED外延、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650,000.00 | 6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室内半导体照明、电光源产品与检测技术研发及应用 | 2,212,500.00 | 450,000.00 | 1,76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Al组分AlGaN固态光源外延、芯片结构设计及产业化技术 | 4,458,333.31 | 500,000.04 | 3,958,333.27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碳化硅功率器件研发及产业化 | 4,498,835.28 | 499,870.56 | 3,998,964.72 | 与资产相关 | ||
“Micro-LED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政府补助 | 4,766,666.69 | 1,920,000.00 | 500,000.04 | 6,186,666.65 | 与资产相关 | |
移动通讯用高效率功率放大器关键技术合作研发 | 2,099,416.67 | 427,000.00 | 1,672,416.67 | 与资产相关 | ||
福建省新型研发机构设备补贴 | 8,697,916.64 | 1,250,000.04 | 7,447,916.60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5G高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3,520,000.00 | 1,480,000.00 | 293,333.36 | 600,000.00 | 4,106,666.64 | 与资产相关 |
公司二期电力双回路扩建项目 | 1,943,990.01 | 333,255.48 | 1,610,734.53 | 与资产相关 |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款 | 2,466,750.00 | 2,466,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砷化镓LED外延、芯片绿色制造技术研究项目 | 1,726,385.35 | 315,000.00 | 1,411,385.35 | 与资产相关 | ||
半导体照明产品全技术链绿色制造技术研究 | 2,267,000.00 | 2,267,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绿光激光器用高铟组份氮化镓基外延材料生产技术 | 1,583,166.67 | 322,000.00 | 1,261,166.67 | 与资产相关 | ||
大尺寸液晶屏用LED背光源芯片和模组研发及应用 | 1,475,833.33 | 230,000.00 | 1,245,833.33 | 与资产相关 | ||
功率型倒装芯片产业化技术及应用 | 1,291,950.00 | 261,000.00 | 1,030,950.00 | 与资产相关 |
高性能Micro-LED外延、芯片关键技术研究 | 2,617,875.00 | 268,500.00 | 2,349,375.00 | 与资产相关 | ||
用于TFT-LCD背光源的超高亮度LED芯片产业化 | 353,333.33 | 35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高纯贵金属及合金靶材产业应用研究 | 1,773,714.00 | 448,000.00 | 163,528.78 | 2,058,185.22 | 与资产相关 | |
Micro-LED芯片与CMOS芯片键合技术研究 | 672,750.00 | 69,000.00 | 603,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光效蓝光与青光LED材料与芯片制造技术 | 593,750.00 | 75,000.00 | 518,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奖励补助 | 604,166.75 | 99,999.96 | 504,166.79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9,296,792.41 | 2,652,000.00 | 2,094,695.74 | 9,854,096.67 | 与资产相关 | |
国家科技计划配套资助 | 1,873,300.00 | 1,873,3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改-毫米波频段氮化镓(GaN)射频芯片生产线扩建项目 | 15,020,000.00 | 15,0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微小尺寸LED的可见光通信与定位成像系统 | 360,000.00 | 220,000.00 | 5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大尺寸衬底蓝绿光Micro-LED 外延生长及高性能器件制备 | 3,492,700.00 | 3,306,300.00 | 62,400.00 | 6,736,6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MOCVD 装备在”蓝宝石基蓝绿光Micro-LED 外延生产应用 | 1,494,200.00 | 1,772,900.00 | 3,267,1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12,539,062.77 | 285,944.71 | 12,253,118.06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 | 2,565,000.00 | 1,290,000.00 | 3,85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省创新战略专项-大功率、高效率、高可靠碳化硅双向车载充电机开发 | 1,220,000.00 | 75,325.86 | 1,144,674.14 | 与资产相关 | ||
大尺寸衬底红光Micro-LED外延生长 | 1,331,000.00 | 573,000.00 | 1,90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 | 180,000.00 | 1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大功率InGaN蓝光激光器的开发与产业化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GaN外延材料(5G移动通讯基站用GaN基Sub-6GHz及毫米波) | 840,000.00 | 2,380,000.00 | 3,2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4,250,000.00 | 5,750,000.00 | 616,880.71 | 9,383,119.29 | 与资产相关 | |
面向工业电机应用的Si衬底上GaN基功率电子材料与器件 | 6,332,200.00 | 6,332,2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大功率深紫外AlGaN基LED发光材料与器件产业化关键技术项目 | 1,575,000.00 | 1,100,000.00 | 2,67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2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改-毫米波频段氮化镓(GaN)射频芯片生产线扩建项目 | 14,980,000.00 | 7,140,000.00 | 22,1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分子束外延装备在光电器件上的应用 | 459,100.00 | 459,100.00 | - | 与资产相关 | ||
高集成度射频前端器件模组 | 8,480,000.00 | 9,360,000.00 | 17,8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6英寸0.15μm SiC基GaN功率放大器芯片生产线扩建项目 | 22,425,000.00 | 22,42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品质激光剥离与解键合装备开发及应用示范 | 1,256,445.11 | 1,256,445.11 | 与资产相关 |
现代农业种植用高效LED芯片及器件关键技术研发 | 1,439,000.00 | 72,900.00 | 440,000.00 | 926,1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宽光谱固态光源关键材料及其健康_医疗_植物光照的应用开发及产业化 | 5,600,000.01 | 5,600,000.01 | 与资产相关 | |||
高质量6英寸碳化硅外延晶片研发及产业化 | 3,150,000.00 | 3,1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MBE装备在光电器件方向上的应用示范 | 1,432,500.00 | 1,43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Si衬底上GaN基HEMT器件设计及关键制备技术研究 | 1,903,600.00 | 1,903,600.00 | 与资产相关 | |||
Micro LED巨量转移及修补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 10,575,000.00 | 10,57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第三代半导体SiC/GaN半导体用关键材料与装备核心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沥青基碳纤维关键技术攻关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第四代氧化镓功率半导体单晶衬底生长、器件制备和工艺 | 1,600,000.00 | 880,000.00 | 7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国产设备的高质量碳化硅单晶生长技术研究 | 1,500,000.00 | 1,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国产设备的6~8英寸碳化硅衬底与外延量产应用验证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土地扶持款 | 55,155,962.00 | 367,706.40 | 54,788,255.60 | 与资产相关 | ||
高电光转换效率AlGaN基深紫外LED器件研究 | 1,059,300.00 | 1,059,3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3,822,944,398.81 | 1,515,417,207.12 | 537,117,492.19 | 4,506,143.83 | 4,796,737,969.91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6英寸0.15μm pHEMT及0.35μm BiHEMT芯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 6,249,999.96 | 6,249,999.96 |
与资产相关 | LED芯片生产线用关键成套设备工艺开发及产业化 | 1,880,000.00 | 1,8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MOCVD设备补贴 | 101,261,663.05 | 107,099,588.46 |
与资产相关 | 产业扶持资金 | 20,593,108.92 | 11,725,995.35 |
与资产相关 | 大尺寸液晶屏用LED背光源芯片和模组研发及应用 | 230,000.00 | 43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氮化镓基第三代半导体照明超高光效LED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535,000.04 | 4,535,000.04 |
与资产相关 | 高品质、全光谱无机半导体照明材料、器件与灯具产业化制造技术 | 1,494,600.00 | 2,547,047.50 |
与资产相关 | 公司二期电力双回路扩建项目 | 333,255.48 | 333,255.48 |
与资产相关 | 功率型倒装芯片产业化技术及应用 | 261,000.00 | 261,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基础设施及工程建设补助款 | 18,307,619.38 | 97,547,821.97 |
与资产相关 | 进口设备贴息 | 18,095,954.88 | 18,090,137.01 |
与资产相关 | 聚光型GaInP/GaInAs/Ge三结太阳电池成套制造工艺技术研发及示范生产线 | 766,666.67 | |
与资产相关 | 绿光激光器用高铟组份氮化镓基外延材料生产技术 | 322,000.00 | 322,000.00 |
与资产相关 | 设备购置补贴款 | 308,646,595.75 | 137,401,930.98 |
与资产相关 | 砷化镓LED外延、芯片绿色制造技术研究项目 | 315,000.00 | 31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2020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奖励补助 | 99,999.96 | 99,999.96 |
与资产相关 | 室内半导体照明、电光源产品与检测技术研发及应用 | 450,000.00 | 4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移动通讯用高效率功率放大器关键技术合作研发 | 427,000.00 | 427,000.00 |
与资产相关 | 用于TFT-LCD背光源的超高亮度LED芯片产业化 | 353,333.33 | 53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智能照明高光效、功率型RGB LED外延、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650,000.00 | 1,3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技改项目-5G基站SiC基GaN功率放大器芯片生产线扩建项目 | 15,373,801.32 | 15,373,801.32 |
与资产相关 | 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 6,376,250.04 | 6,376,250.04 |
与资产相关 | 福建省新型研发机构设备补贴 | 1,250,000.04 | 1,197,916.70 |
与资产相关 | 超高能效LED高质量外延与内量子效率提升技术研究(2017YFB0403102) | 685,500.00 | 742,625.00 |
与资产相关 | 超高能效LED芯片光子耦合机制与提取效率提升技术研究 | 391,500.00 | 424,125.00 |
与资产相关 | 固态紫外光源高AL组分结构材料的外延及产业化研究 | 888,999.96 | 963,083.31 |
与资产相关 | 固态紫外器件高光提取效率和光子调控技术 | 392,000.04 | 424,666.69 |
与资产相关 | 氮化镓LED衬底、外延、芯片绿色制造技术研究 | 713,400.00 | 772,850.00 |
与资产相关 | 半导体照明核心器件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 | 1,838,000.04 | 3,829,166.69 |
与资产相关 | 高性能GAN基电力电子器件设计与产业化制备技术 | 409,534.56 | 1,115,939.10 |
与资产相关 | 3.5GHz频段5G终端功放芯片样片研发 | 710,504.64 | 1,675,557.92 |
与资产相关 | 面向下一代移动通信GaN器件 | 9,009,557.94 | 17,860,096.96 |
与资产相关 | 高光效蓝光与青光LED材料与芯片制造技术 | 75,000.00 | 156,250.00 |
与资产相关 | 高Al组分AlGaN固态光源外延、芯片结构设计及产业化技术 | 500,000.04 | 541,666.69 |
与资产相关 | Micro-LED芯片与CMOS芯片键合技术研究 | 69,000.00 | 17,250.00 |
与资产相关 | 高性能Micro-LED外延、芯片关键技术研究 | 268,500.00 | 67,125.00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碳化硅功率器件研发及产业化 | 499,870.56 | 501,164.72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01专项-Si基GaN功率放大 | 981,408.84 | 992,420.69 |
与资产相关 | 厦门市化合物半导体芯片重点实验室 | 2,000,000.00 | |
与资产相关 | “Micro-LED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政府补助 | 500,000.04 | 233,333.31 |
与资产相关 | 工业强基项目 | 6,249,999.96 | 6,249,999.96 |
与资产相关 | 激光投影电视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 978,217.86 | 666,666.70 |
与资产相关 | 半导体照明绿色制造关键工艺开发与系统集成 | 480,000.00 | 1,4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超高密度小间距LED芯片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 | 100,000.00 | |
与资产相关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285,944.71 | 200,016.55 |
与资产相关 | 2020年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5G高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293,333.36 | |
与资产相关 | 高纯贵金属及合金靶材产业应用研究 | 163,528.78 | |
与资产相关 | 2020年省创新战略专项-大功率、高效率、高可靠碳化硅双向车载充电机开发 | 75,325.86 | |
与资产相关 | 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616,880.71 | |
与资产相关 | 现代农业种植用高效LED芯片及器件关键技术研发 | 72,900.00 | |
与资产相关 | 土地扶持款 | 367,706.40 |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94,695.74 | 3,961,252.40 |
与收益相关 | 财政贴息补助 | 1,500,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 | 62,980,500.00 | 12,890,200.00 |
与收益相关 | 促进就业款 | 10,477,090.77 | 10,331,174.28 |
与收益相关 | 科技进步奖、优秀产品奖等各项奖励 | 653,476,087.13 | 107,316,535.79 |
与收益相关 | 科技三项资金财政补贴 | 2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进口设备贴息 | 44,379,829.00 | 24,741,786.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各项费用补助 | 11,527,118.55 | 8,309,517.64 |
与收益相关 | 人才工作生活补助经费 | 2,566,798.00 | 6,246,700.00 |
与收益相关 | 软件产品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 | 6,064,130.69 | 5,809,006.47 |
与收益相关 | 税费返还或减免 | 8,740,286.42 | 2,307,703.51 |
与收益相关 | 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 | 6,799,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招用脱贫人口就业减免税 | 1,555,449.99 | |
与收益相关 |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 | 116,654,648.04 |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吸纳政策享受减免税额 | 855,400.00 | |
与收益相关 | 防护补贴 | 61,893.72 | |
与收益相关 | 莲前街道办事处轨2一期工程交通疏解用地借地补助 | 342,090.00 | |
合计 | 1,663,193,830.78 | 1,040,092,275.5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市场风险相关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港币、日元、英镑、欧元有关,除本公司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港币、日元、英镑、欧元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汇率风险对本公司的交易及境外经营的业绩均构成影响。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参见本附注七、81“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以下所列外币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2% | -506.16 | -506.16 | -212.71 | -212.71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2% | 506.16 | 506.16 | 212.71 | 212.71 |
人民币对港元贬值2% | 1,130.25 | 1,130.25 | 1,151.18 | 1,151.18 |
人民币对港元升值2% | -1,130.25 | -1,130.25 | -1,151.18 | -1,151.18 |
人民币对日元贬值3% | -312.71 | -312.71 | -37.33 | -37.33 |
人民币对日元升值3% | 312.71 | 312.71 | 37.33 | 37.33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3% | -378.29 | -378.29 | -150.45 | -150.45 |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3% | 378.29 | 378.29 | 150.45 | 150.45 |
人民币对英镑贬值3% | 54.11 | 54.11 | 136.80 | 136.80 |
人民币对英镑升值3% | -54.11 | -54.11 | -136.80 | -136.80 |
人民币对法郎贬值3% | -57.01 | -57.01 | ||
人民币对法郎升值3% | 57.01 | 57.01 |
注1、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注2、上表的股东权益变动不包括留存收益。
(2)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浮动利率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人民币基准利率上升75个基准点 | -3,301.75 | -3,301.75 | -2,976.36 | -2,976.36 |
人民币基准利率下降75个基准点 | 3,301.75 | 3,301.75 | 2,976.36 | 2,976.36 |
注1、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
注2、上表的股东权益变动不包括留存收益。
(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本公司持有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公司承担着证券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本公司确认的金融资产,具体包括:
?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
“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本公司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增加的方法、确定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划分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组合方法、直接减记金融工具的政策等,参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本公司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损失准备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七、5,附注七、9的披露。
本公司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本公司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1年以内 | 1-3年 | 3-5年 | 5年以上 |
短期借款(含利息) | 278,937.45 | |||
应付票据 | 165,728.94 | |||
应付账款 | 247,220.08 | |||
其他应付款 | 10,542.6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含利息) | 207,968.58 | |||
长期借款(含利息) | 284,362.12 | 59,389.85 | 18,304.99 | |
长期应付款(含利息) | 26,233.86 | 11,935.36 | 55,678.84 |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722,332.53 | 61,887,818.80 | 72,610,151.33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10,722,332.53 | 10,722,332.53 | ||
(4)其他 | 61,887,818.80 | 61,887,818.8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663,362.65 | 17,663,362.65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409,732,675.52 | 409,732,675.52 | ||
(1)应收票据 | 409,732,675.52 | 409,732,675.52 | ||
(2)应收账款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722,332.53 | 489,283,856.97 | 500,006,189.50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系公司尚未最终结算的黄金,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加权平均价作为公允价值确认的依据。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系子公司Luminus,Inc.在金融机构购买的保本浮动利率的金融理财产品,本公司按照投资额加上已实现收益作为公允价值计量依据确认;子公司湖南三安对苏州晶方贰号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本公司本期按照出资额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确认。
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系公司持有的Liminal Space,Inc.股权,本公司按照出资额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确认。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厦门 | 投资 | 139,215.00 | 5.14 | 5.14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厦门 | 工业生产 | 51,252.7201 | 24.33 | 24.3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1)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自然人林秀成,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林秀成其他说明:
母公司注册资本年变化:
单位:万元
母公司名称 | 2022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39,397.5636 | 11,855.1565 | 51,252.7201 |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49.00%的联营企业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46.67%的联营企业 |
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 | 持股比例49.00%的联营企业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45.00%的联营企业 |
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13.33%的联营企业 |
杭州昂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10.00%的联营企业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持股比例40.00%的联营企业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24.80%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三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的公司 |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货物 | 2,678,818.37 | 3,149,798.39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货物 | 608,221.68 | 1,136,521.28 |
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货物 | 1,003,171.79 | 946,132.6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LED应用品、服务费 | 15,339.83 | 24,013.96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LED外延芯片 | 65,016,902.96 | 74,451,004.73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LED 外延芯片、材料等 | 52,114,172.96 | 109,140,689.80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LED 应用品、检测服务费等 | 791,815.84 | 1,529,610.32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LED 外延芯片、LED 应用品、代工等 | 5,283,801.87 | 1,817,069.61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办公服务费等 | 394,956.50 | 5,633,592.85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集成电路芯片 | 3,079,849.64 | 4,882,767.11 |
杭州昂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集成电路芯片 | 342,107.87 | |
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 | LED外延芯片 | 1,247,280.2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宿舍楼、实验楼 | 1,378,857.23 | 354,474.28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厂房、机器设备 | 10,652,234.82 | 17,866,953.34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宿舍楼、厂房 | 35,913.01 | 59,964.53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办公楼、服务器等 | 2,070,594.30 | 2,434,464.12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三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2,593,589.76 | 2,475,748.80 | 2,593,589.76 | 2,475,748.8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1/9/29 | 2024/9/28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0 | 2021/9/29 | 2026/9/29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021/6/21 | 2026/6/21 | 否 |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1,494,000,000.00 | 2015/10/10 | 2032/12/25 | 否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6/7/1 | 2028/3/16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0 | 2021/10/21 | 2024/4/19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70,000,000.00 | 2022/3/11 | 2025/3/10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2/4/21 | 2027/4/21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240,000,000.00 | 2022/6/3 | 2025/6/3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000.00 | 2022/8/15 | 2025/8/15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00 | 2022/8/12 | 2025/8/12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2/8/15 | 2024/6/7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2/8/15 | 2024/6/7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3/5/8 | 2025/4/18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3/4/18 | 2028/5/22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3/4/18 | 2028/5/22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4/18 | 2028/5/22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00 | 2023/6/21 | 2029/6/10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3/29 | 2024/3/28 | 否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23/3/24 | 2024/3/24 | 否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 | 2023/3/22 | 2024/3/22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3/6/12 | 2026/6/12 | 否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6/12 | 2025/6/12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3/6/12 | 2024/6/12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6/28 | 2024/6/7 | 否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6/9 | 2025/6/8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3/6/12 | 2024/6/26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3/6/14 | 2024/6/13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3/6/12 | 2026/6/12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9/15 | 2024/10/17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2/6/9 | 2025/9/24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3/9/15 | 2024/10/17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2022/6/9 | 2025/9/24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8/15 | 2026/8/15 | 否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3/9/19 | 2024/4/17 | 否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23/9/25 | 2025/9/24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80,000,000.00 | 2022/6/9 | 2025/9/24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9/15 | 2024/6/27 | 否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320,000,000.00 | 2023/9/19 | 2024/9/18 | 否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9/25 | 2025/9/24 | 否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6/9 | 2025/9/24 | 否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3/9/15 | 2025/4/1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534.69 | 1,630.17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①根据国开基金就支持公司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发展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达成的协议,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取得借款人民币2亿元,年利率为1.20%,款项于2028年3月16日前分期偿还。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应付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利息余额为人民币795,111.12元,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35,000,000.00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
②根据国开基金就支持公司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发展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达成的协议,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2015年度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取得借款人民币3.00亿元,2016年度取得借款人民币13.54亿元,年利率为1.20%,款项于2033年12月24日前分期偿还。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应付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为人民币734,000,000.00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
③2023年度,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向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代付员工房租水电费1,232,387.91元;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向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代付员工五险一金33,958.54元;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向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代付员工五险一金120,220.71元;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向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代收员工五险一金18,028.02元;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向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收员工五险一金36,588.96元;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代收员工物业水电费14,512.92元;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向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代收员工水电费190,636.94元。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5,243,908.60 | 352,439.09 | 7,116,931.18 | 71,169.31 |
应收账款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34,645,771.31 | 346,457.71 | 47,163,156.05 | 471,631.56 |
应收账款 | 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 | 1,256,685.36 | 12,566.85 | ||
应收账款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2,585,548.80 | 25,855.49 | 2,641,476.14 | 26,414.76 |
应收账款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53,830.00 | 16,538.30 | 1,669,100.00 | 16,691.00 |
应收账款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2,548,984.47 | 25,489.84 | 159,000.00 | 1,590.00 |
应收票据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9,138,055.68 | 272,517.75 | 63,654,536.57 | 498,554.55 |
应收款项融资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918,283.54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3,559,467.84 | 1,263,872.2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30,795,111.12 | 60,787,138.90 |
长期应付款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839,000,000.00 | 869,000,000.00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因LED应用产品销售纠纷,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存在未决民事诉讼案件,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之日,该未决诉讼尚无实质性进展。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45,877,943.21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45,877,943.21 |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89,018,727股,扣减回购股份126,420,620股(暂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回购股份数据,具体以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的数据为准)后的股份4,862,598,107股为基数,按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45,877,943.21元(含税)。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2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2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化合物半导体业务分部、未分配金额。这些报告分部是以集团业务模式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化合物半导体和投资管理。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化合物半导体业务分部 | 未分配金额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营业收入 | 1,405,275.20 | 1,405,275.20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23,178.76 | -23,178.76 | ||
销售费用 | 18,518.47 | 18,518.47 | ||
利息收入 | 5,349.57 | 375.67 | 5,725.24 | |
利息费用 | 27,710.51 | 4,540.89 | 32,251.40 |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535.84 | 545.17 | -990.67 | |
信用减值损失 | -1,744.72 | -1.52 | -1,746.24 | |
资产减值损失 | -35,123.17 | -35,123.17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363,538.07 | 0.44 | 363,538.51 | |
利润总额(亏损) | 53,321.27 | 99,230.56 | -105,090.85 | 47,460.98 |
资产总额 | 2,483,332.39 | 3,678,332.68 | -394,151.54 | 5,767,513.53 |
负债总额 | 1,818,642.39 | 728,553.84 | -610,017.67 | 1,937,178.56 |
折旧和摊销以外的非现金费用 | 165,302.14 | 6,511.92 | 171,814.06 |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59,577.63 | 22,258.25 | 81,835.88 | |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249,105.26 | 249,105.26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对外交易收入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A、每一类产品和劳务的对外交易收入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LED外延芯片 | 5,665,282,358.26 |
集成电路产品 | 2,306,562,777.37 |
LED应用产品 | 2,230,893,925.91 |
材料、废料销售 | 3,682,961,429.73 |
租金、物业、服务收入 | 167,051,465.47 |
合计 | 14,052,751,956.74 |
B、地理信息对外交易收入的分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中国大陆地区 | 11,828,544,460.07 |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 2,224,207,496.67 |
合计 | 14,052,751,956.74 |
注: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非流动资产总额的分布: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中国大陆地区 | 35,001,378,023.34 |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 269,854,059.01 |
合计 | 35,271,232,082.35 |
注: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C、主要客户信息本年有3,013,258,336.48元的营业收入系来自于化合物半导体业务分部对单一客户福建有道贵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收入,占同期收入总额的21.44%。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827,980.13 | |
1年以内小计 | 2,827,980.13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 2,827,980.1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27,980.13 | 100.00 | 2,827,980.13 | |||||||
其中: | ||||||||||
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2,827,980.13 | 100.00 | 2,827,980.13 | |||||||
合计 | / | / | 2,827,980.13 | / | / | 2,827,980.1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050,000,000.00 | 750,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3,942,271,014.14 | 4,487,149,915.61 |
合计 | 4,992,271,014.14 | 5,237,149,915.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100,000,000.00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150,000,000.00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50,000,000.00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
合计 | 1,050,000,000.00 | 750,000,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033,542,344.81 | 3,183,410,151.46 |
1年以内小计 | 2,033,542,344.81 | 3,183,410,151.46 |
1至2年 | 1,762,555,993.63 | 1,232,884,077.16 |
2至3年 | 75,332,200.00 | 70,868,038.61 |
3至4年 | 70,868,038.61 | |
5年以上 | 1,057.00 | 1,057.00 |
小计 | 3,942,299,634.05 | 4,487,163,324.23 |
坏账准备 | -28,619.91 | -13,408.62 |
合计 | 3,942,271,014.14 | 4,487,149,915.6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3,941,515,405.92 | 4,486,879,645.94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784,228.13 | 283,678.29 |
小计 | 3,942,299,634.05 | 4,487,163,324.23 |
坏账准备 | -28,619.91 | -13,408.62 |
合计 | 3,942,271,014.14 | 4,487,149,915.6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145.83 | 10,205.79 | 1,057.00 | 13,408.62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005.50 | 10,205.79 | 15,211.2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7,151.33 | 20,411.58 | 1,057.00 | 28,619.9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13,408.62 | 15,211.29 | 28,619.91 |
合计 | 13,408.62 | 15,211.29 | 28,619.9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798,033,046.17 | 70.97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1-2年 |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921,086,059.75 | 23.36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 |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180,889,600.00 | 4.59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2年、2-3年、3-4年 | |
北京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31,506,700.00 | 0.80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1-2年、2-3年 |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0.25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年以内 | |
合计 | 3,941,515,405.92 | 99.97 | / | /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投资 | 31,245,047,839.80 | 31,245,047,839.80 | 30,245,047,839.80 | 30,245,047,839.8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22,582,477.15 | 222,582,477.15 | 221,475,706.15 | 221,475,706.15 | ||
合计 | 31,467,630,316.95 | 31,467,630,316.95 | 30,466,523,545.95 | 30,466,523,545.9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445,581,021.63 | 445,581,021.63 |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799,782,000.00 | 799,782,000.00 |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980,000,000.00 | 2,980,000,000.00 |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661,590,000.00 | 661,590,000.00 | ||||
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Luminus,Inc. | 407,853,830.00 | 407,853,830.00 | ||||
安徽三安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4,678,000,000.00 | 4,678,000,000.00 |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2,253,566,411.63 | 2,253,566,411.63 | ||||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79,360,000.00 | 79,360,000.00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7,872,314,576.54 | 7,872,314,576.54 |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7,407,000,000.00 | 7,407,000,000.00 |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3,000,000,000.00 | |||
北京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30,245,047,839.80 | 1,000,000,000.00 | 31,245,047,839.8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1,815,455.64 | 20,000,000.00 | -8,232,276.99 | 63,583,178.65 | |||||||
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8,520,619.39 | 352,082.26 | 8,872,701.65 |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5,232,556.08 | -465,219.49 | 4,767,336.59 |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1,576,855.94 | 766,298.49 | 72,343,154.43 | ||||||||
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 | 50,677,265.39 | 14,446,780.25 | 24,344,949.30 | 40,779,096.34 | |||||||
长江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3,652,953.71 | -1,415,944.22 | 32,237,009.49 | ||||||||
小计 | 221,475,706.15 | 20,000,000.00 | 5,451,720.30 | 24,344,949.30 | 222,582,477.15 | ||||||
合计 | 221,475,706.15 | 20,000,000.00 | 5,451,720.30 | 24,344,949.30 | 222,582,477.15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更名为长江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1,787,627.73 | 230,879,169.05 | 1,228,524,406.29 | 1,223,887,184.55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231,787,627.73 | 230,879,169.05 | 1,228,524,406.29 | 1,223,887,184.55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年发生额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LED外延芯片 | 231,787,627.73 | 230,879,169.05 | 231,787,627.73 | 230,879,169.05 |
合计 | 231,787,627.73 | 230,879,169.05 | 231,787,627.73 | 230,879,169.0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地区 | 231,787,627.73 | 230,879,169.05 | 231,787,627.73 | 230,879,169.05 |
合计 | 231,787,627.73 | 230,879,169.05 | 231,787,627.73 | 230,879,169.0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451,720.30 | -40,934,624.0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股利收益 | 1,050,000,000.00 | 750,000,000.00 |
合计 | 1,055,451,720.30 | 709,065,375.93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1,948,716.0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40,475,052.05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5,898.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572,784.2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5,975,223.3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454,921,658.5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97 | 0.07 | 0.0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87 | -0.22 | -0.2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
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林志强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