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绩效的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绩效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
2、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不领取董事津贴。其中,基本薪酬是指非独立董事的年度基本收入,主要考虑岗位的职务价值、专业能力、市场薪酬行情、责任态度等因素;绩效奖金按年度业绩等进行考核。
四、发放办法
1、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无须考核。
2、非独立董事基本薪酬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考核发放。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等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发放。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