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在2023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兴斌先生、李良琛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叶山海先生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王兴斌先生担任。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审议事项 | 审议结果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3月6日 | 1.《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审议事项 | 审议结果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3月19日 |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6.《关于更正公司定期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内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3月24日 | 1.《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3.《关于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6月27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8月16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1-6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2.《关于更正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9月22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12月5日 | 《关于公司2023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完整地披露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相关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保持良好的沟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保证高效准确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审议各项议案,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将更加勤勉尽责,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认真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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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