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656 证券简称:海昇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3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14:00时-15:00。
2、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5月19日15:00—2024年5月20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70656 | 海昇药业 | 2024年5月15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阳路36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
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阳路36号会议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三)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
公司独立董事王兴斌、李良琛(已离职)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兴斌)》(公告编号:2024-05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良琛已离职)》(公告编号:2024-05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6)。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6)。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六)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结合2024年工作计划,编制了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七)
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结合2024年工作计划,编制了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
公司拟定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
公司拟定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审议《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九)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
审议《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十)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5048号)。
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9)。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一)
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9)。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 (八);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七);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09:00-15:00
(三)登记地点: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阳路36号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阳路36号联系人:彭红江联系电话:0570-8750610传真号码:0570-8750612
(二)会议费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网络投票登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1、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