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3人。经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韩建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大华审字[2024]0011007172号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归母净利润为-1,705.89万元;母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现税后利润74.40万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不需要提取10%法定公积金,年初未分配利润-1,116.70万元,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42.29万元。本次拟不转增、不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长远利益,同时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意本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威尔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为拟对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等需求,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同意本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上海威尔泰测控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为拟对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等需求,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同意本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同意本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的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本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威尔泰经营业绩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能严格按照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规定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本年度的高管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决议。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韩建春 宋珊 刘怀玉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