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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监事会的职权,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2023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 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名称决议情况会议决议披露网站的查询索引会议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期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03月30日《关于公司增加为子公司提供2023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审议通过(2023-09)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23年03月31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04月25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通过(2023-20)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23年04月27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07月18日1、《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2、《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的议案》; 3、《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2023-35)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23年07月20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08月 14日《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审议通过(2023-40)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23年08月15日
第五届2023年08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审议(2023-47)第五2023年08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月28日案》;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通过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月30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09月04日《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审议通过(2023-50)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23年09月05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4、《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审议通过(2023-6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23年10月28日

二、监事会对2023年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通过审阅各项议案资料、人员访谈等方式对公司各项决策的制定和贯彻实施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召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和审核,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由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检查了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四)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由公司证券部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人员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的行为。

(五)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将所持深圳盈合麦田传媒有限公司51%股权享有的经营权委托其少数股东深圳华益传媒有限公司管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回购控股子公司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提高决策效率。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深圳蒙发利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马德保康科

技有限公司、马德保康(厦门)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呼博仕(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度公司无股权、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检查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生产情况的知情权。

三、监事会2024年的主要工作内容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同时,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积极参与对财务审计监督,重点做好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与检查。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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