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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江材料: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4-016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方案》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积极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47,072,562.6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5,210,289.12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221,944,064.43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221,944,064.43元,其他资本公积为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72,529,075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3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428,779.75元,转增21,758,723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要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同意将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利润分配方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利润分配制度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由董事会提交议案通过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交所规则规定做好利润分配事项信息披露工作。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不可抗力、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定。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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