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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508,667.30元,母公司净利润74,154,087.34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7,415,408.73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44,303,941.75元,减去2023年内派发上年度现金股利38,612,502.6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2,430,117.76 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所处的行业特性,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9,062,5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999,987股后的193,062,513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96,531,256.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999,987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上 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已实施的回购公司 股份

金额172,462,213.44元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 经合并计算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268,993,469.94元。在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及合理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发展需要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发展需要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

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规划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实际情况下拟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本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该预案的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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