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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黄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勤勉尽责,发挥了应有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为:胡世明先生、谢文政先生和彭咏女士,其中独立董事胡世明先生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1月3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未经审计的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部2022年工作总结》《审计部2023年工作计划》。

(二)2023年3月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经初步审计的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

(三)2023年4月1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等七项议案。

(四)2023年8月1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2023年10月1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六)2023年10月1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2023年11月1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就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重要重大事项等进行了多次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年度审计结束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能够保障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315万元(其中:年报

审计费用2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2022年工作总结》和《审计部2023年工作计划》,明确了审计部2023年工作重点,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确定了公司的年度审计计划,审阅了公司经初步审计的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同意将其提交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以书面函督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步审计的《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我们认真审议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的定期报告公

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审计部组织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认真审阅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我们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合规,不存在重大内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通过定期会议或其他沟通方式,我们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的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确保充分的审计范围,提高审计效率,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关于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2023年4月25日,我们对《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审核意见:我们认为上述交易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关于收购莱州中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2023年5月30日,我们对《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莱州中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审核意见:公司本次收购莱州中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收购事项。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在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审阅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等方面,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一

步规范运作,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作用,促进公司完善治理。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署:

胡世明 谢文政 彭 咏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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