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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仪科技: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5.5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77.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846.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830.24万元。由于存在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47,740.4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0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4,544.33万元,其中:

(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转付发行费用1,224.53万元;(2)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081.00万元;(3)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7,238.8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23,196.1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3,072.16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7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6,267.57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理财结算账户余额25,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767.57万元(含待转由其他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685.6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2年,公司因聘请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担任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由国新证券负责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与国新证券分别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马鞍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各银行开设了账号为52160188000099962、551905577310601、8112301012500623417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
中信银行合肥分行8112301012500623417692.32
光大银行合肥分行5216018800009996274.92
招商银行合肥望城路支行5519055773106010.33
合 计--767.57

注:上述余额不含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余额。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17,238.8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0年度超额使用1,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1,600万元,由不超过39,500.00万元增加至41,100.00万元,授权期限与2020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号)。

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5,500.00万元,明细如下:

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万元)期限预期年化收益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大额存单固定收益类4,000.002021-5-14至随时3.5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望江西路营业部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2,000.002023-3-31至 2024-2-203.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2,500.002023-4-18至 2024-3-150.1%-4.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名邦广场证券营业部收益凭证固定收益类3,000.002023-6-21至 2024-3-213.0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名邦广场证券营业部收益凭证固定收益类4,000.002023-8-3至 2024-5-83.0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名邦广场证券营业部收益凭证固定收益类3,000.002023-9-4至 2024-6-142.9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中路证券营业部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5,000.002023-9-18至 2024-6-123.1%-4.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中路证券营业部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2,000.002023-9-19至 2024-3-82.6%-3.48%
合计--25,500.00--

注:截止本专项报告披露日,上述部分到期现金管理产品已收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业经2020年7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6,08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根据2021年4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永久补流后剩余超募资金全部用于变更后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暂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其中:“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由2022年3月延期至2023年3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由2022年3月延期至2024年6月。

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与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一致(2024年6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业经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该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有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方式,由依托现有研发中心,对现有生产楼第5、6层及现有研发中心部分办公区域进行改造,变更为在现有厂区旁自建技术研发中心;同意由原投入4,937.05万元通过改造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投入25,929.2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1,360.40万元)通过在现有厂区旁自建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1245号)认为:皖仪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皖仪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新证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45,830.2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544.6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4,190.63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319.80注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0.96%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20,621.5620,621.5620,621.562,528.507,268.94-13,352.6235.252024年6月-不适用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4,937.0521,360.4021,360.404,016.139,969.86-11,390.5446.672024年6月-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5,558.6141,981.9641,981.966,544.6317,238.80-24,743.16-----
超募资金投向20,271.636,081.006,081.00-6,081.00-100.00----
合计-45,830.2448,062.96注248,062.966,544.6323,319.80-24,743.1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2、公司“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毗邻,为高效、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本着节约募集资金及建设成本的原则,从设计的经济合理性考虑,前述两个项目的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的设备控制机房及核心单元均设置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4层研发中心大楼区域。现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中“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与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一致(2024年6月)。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单体工程土建结构,正在施工幕墙。该项目因前期工程渣土无法出场(因政府原因无堆土场)以及前期外部环境(公共卫生事件)致使主体结构及工程进度放缓、科研办公布局调整致使装修进度延后等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单体工程土建部分已基本完成,配套设施完善中。公司“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毗邻,为高效、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本着节约募集资金及建设成本的原则,从设计的经济合理性考虑,将前述两个项目涉及的消防系统、供水系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设计、建设,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的设备控制机房及核心单元均设置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4层研发中心大楼区域。但是,目前“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尚在装修中,无法开展消防验收。现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即“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均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注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0年7月31号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6,08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未利用该部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4,544.33万元(包含了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转付的发行费用1,224.53万元);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包含了部分发行费用和利息,若后续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出现不足的情况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注3:“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均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附表2: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 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1,360.4021,360.404,016.139,969.8646.672024年6月--
合计-21,360.4021,360.404,016.139,969.86-----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将原有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方式,由依托现有研发中心,对现有生产楼第5、6层及现有研发中心部分办公区域进行改造,变更为在现有厂区旁自建技术研发中心。公司现有研发中心规模较小,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新产品、新技术的不断投入,研发场地严重不足,部分研发设备、检测设备损耗严重,尖端设备缺失严重,改造后的研发中心依旧不能完全满足发展需要。公司于2021年3月通过政府招拍挂方式取得位于合肥高新区文曲路8号公司现有厂区旁的科研用地,用以自建技术研发中心,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研发、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与效率。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本次变更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之专项核查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变更后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涉及土建工程,需完成报建、审批等程序后,方可开工建设,导致该募投项目建设施工进度较为缓慢。公司于2021年12月完成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关程序,开始项目施工建设。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通过改造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021年4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该项目变更为在现有厂区旁自建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涉及土建工程,需完成报建、审批等程序后,方可开工建设,导致该募投项目建设施工进度较为缓慢。由于变更后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与“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毗邻且地下室连通,施工方案需将两个项目进行综合考虑,并同时进行施工,导致“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开工时间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公司于2021年12月完成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关程序,开始项目施工建设。
现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其中:“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由 2022年3月延期至2023年3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由2022年3月延期至2024年6月。上述事项已经2022年3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毗邻,为高效、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本着节约募集资金及建设成本的原则,从设计的经济合理性考虑,前述两个项目的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的设备控制机房及核心单元均设置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4层研发中心大楼区域。现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中“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与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一致(2024年6月)。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单体工程土建结构,正在施工幕墙。该项目因前期工程渣土无法出场(因政府原因无堆土场)以及前期外部环境(公共卫生事件)致使主体结构及工程进度放缓、科研办公布局调整致使装修进度延后等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单体工程土建部分已基本完成,配套设施完善中。公司“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毗邻,为高效、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本着节约募集资金及建设成本的原则,从设计的经济合理性考虑,将前述两个项目涉及的消防系统、供水系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设计、建设,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的设备控制机房及核心单元均设置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4层研发中心大楼区域。但是,目前“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尚在装修中,无法开展消防验收。现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即“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均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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