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时间、方式、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其中一种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30日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15:00—2024年5月30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2145 | 恒合股份 | 2024年5月23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莲石湖西路98号院5号楼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宗承勇)》(公告编号:
2024-01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曲凯)》(公告编号:2024-014);《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克斌)》(公告编号:2024-015)。
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综合市场情况和宏观经济预期,结合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工作情况及2024年度公司发展战略及目标,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16)。
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审议《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审议《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七);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网络投票登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30日14:30-15:00
(三)登记地点: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许静宁 电话:010-68235097 传真:010—68235102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莲石湖西路98号院5号楼301室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