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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0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4050号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进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思进智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思进智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思进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思进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思进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思进智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6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1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34元,共计募集资金428,934,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9,0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9,884,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901,311.3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8,982,68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7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37,898.2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33,245.73
利息收入净额B2742.57
项 目序号金 额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3,003.61
利息收入净额C2101.9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36,249.34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844.56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2,493.4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2,493.49
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388378869605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941100788012000028068,056,252.55活期存款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390114002920021709216,878,657.36活期存款
合 计24,934,909.9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支撑力量,为日渐扩大的生产规模提供有力的质量保障。同时公司还将以技术转化为重要目标,开发市场迫切需要的产品功能,提高产品竞争力。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建成有利于公司实现对目标市场的快速占领和渗透,扩大市场份额。项目建成后,将在各下游客户相对集中的区域建立营销和服务中心,负责当地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能够极大提升公司的品牌竞争力。本项目除了作为销售网点、售后服务中心,还将为客户提供行业培训,与客户形成互动,深入了解下游行业的生态系统,以便为客户提供更具价值的产品服务体系,并在该行业生态系统融入公司的产品服务体系。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16,176,137.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号)。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强募集资金

获取收益的能力,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2023年1月19日,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末未到期余额为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7,898.2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03.6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249.3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多工位高速精密智能成形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4,200.0024,200.000.7124,592.54101.62[注1]2022年6月3,198.11是[注2]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200.007,200.002,773.946,727.6193.44[注3]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2,000.002,000.00228.96430.9221.552025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4,498.274,498.274,498.27100.00
合计37,898.2737,898.273,003.6136,249.3495.6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021年度,因公司品牌凸显,在手订单充足,公司新生产基地尚未完全投入使用,相对于营销网点建设来说,协调生产订单的有序生产,满足客户需求更为迫切,加上国内房地产市场走势尚不明朗,公司对相关营销及服务网点的考察尚未完毕。结合当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追求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公司将视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来具体落实相关营销与服务网点,并结合相关区域的业务开拓情况与下游客户需求,再行决定办公用房的购置或租赁。鉴于上述情况,再结合监管政策及未来发展趋势,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安排,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经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延长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预期达到使用状态日期至2023年6月。 公司新生产基地已于202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并于2022年7月陆续投产,生产订单进一步有序排产中。2022年下半年度,公司加紧了对营销网络建设的布局和拓展。公司结合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来具体落实相关营销与服务网点,并结合相关区域的业务开拓情况与下游客户需求,在全国各地分批购置或租赁了部分办公用房。同时,为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与竞争环境,进一步拓展公司全国重点市场的营销和服务网络,促进重点区域潜在客户的订单转化,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客户分布的最新特点,拟在部分募投项目之“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新增广东省韶关市、江苏省无锡市、安徽省芜湖市作为实施地点。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当前,公司已经完成了重庆、永年、永康等地的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的布局。为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公司对相关营销及服务网点的考察尚未完毕,鉴于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安排,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经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延长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预期达到使用状态日期至2024年6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完成了重庆、永年、永康、韶关、无锡等地的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的布局。为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公司对其他相关营销及服务网点的考察尚未完毕,鉴于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安排,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经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将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预期达到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为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与竞争环境,进一步拓展公司全国重点市场的营销和服务网络,促进重点区域潜在客户的订单转化,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性发展,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客户分布的最新特点,拟在募投项目之“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新增广东省韶关市、江苏省无锡市、安徽省芜湖市作为实施地点。除上述增加实施地点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以及用途均保持不变。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之“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1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16,176,137.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多工位高速精密智能成形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1,143.61万元,预先投入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74.00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2023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末未到期余额为零。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493.49万元,全部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或进行现金管理中,并将继续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如有变更,将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和披露手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 多工位高速精密智能成形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部分,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注2] 多工位高速精密智能成形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202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可研报告测算,项目建成后,第一年预计实现税后利润1,334.00万元,第二年预计实现税后利润4,080.00万元,故2023年度公司预计实现税后利润2,707.00万元[注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项目投入为6,727.61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后续仍继续用于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支付前期未达到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尾款等支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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