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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子软件: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合伙人数量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2022年度,大华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

30.7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89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分别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议事规则》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审计时间节点、会计审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的变化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计关注的问题、审计初步数据利润变动情况及影响因素、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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