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作为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英华特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6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3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1,835,7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5,388,430.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6,447,269.6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7月10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56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新建年产50万台涡旋压缩机项目 | 20,000.00 | 17,360.00 |
2 | 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件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 | 30,506.00 | 30,506.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合计 | 55,506.00 | 52,866.0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644.7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2,778.73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原因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根据当地政府对区域内土地资源产业化配置的长远规划,公司认为实施地点的变更有利于募投项目有效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变更前 | 实施地点更后 |
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件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 | 常熟高新区东南大道以南、银辉路以东 | 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兴盛路以南 |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与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开披露的信息一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实施地点变更后,若涉及募投项目备案,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7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人民币3,8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综上,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9,707.5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五、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概述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本次土地购置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6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兴盛路以南的土地使用权(实际面积和成交总价以最终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用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件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项目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土地位置: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兴盛路以南
土地性质: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
总面积:123.23亩
参考地价:人民币45万元/亩(实际价格以土地挂牌交易成交价格为准,下同)
预计土地总价款:不超过5,600万元,(以最终成交价格为准,下同),公司拟全部以超募资金支付。
(三)项目风险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竞拍土地,需要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获得,存在竞拍结果不确定的风险。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5,6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兴盛路以南的土地使用权,并将募投项目“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件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兴盛路以南的土地使用权,并将募投项目“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件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英华特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英华特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陈菲 谢佼杏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