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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度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谢永勇先生、沈险峰先生及非独立董事陈芳女士共3名成员组成,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谢永勇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公司审计委员会构成合理。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参加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重点事项进行审议和关注,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3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3)《关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4)《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3年8月2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3、2023年10月10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2023年10月19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除上述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外,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还召开了两次与年报审计会计师的沟通会。

1、2023年12月2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与年审会计师2023年年报第一次审计沟通会,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年审注册会计师编制的《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函》,了解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审计重点项目。

2、2024年4月1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与年审会计师2023年年报第二次审计沟通会,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听取天健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初步意见,并对长期资产减值、存货减值、应收账款坏账政策等事项进行重点交流和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通过直接沟通及调查评估的方式,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天健审计人员在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时,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经2023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查,认为天健具备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审计需求。通过一致同意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与沟通重大事项

在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天健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交换了审计过程中的重点关注领域和关键审计事项的意见,认真督促2023年度审会计师尽职审计,要求其严格把控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其他的重大事项。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在要求公司内控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沟通、积极配合的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制度与审计计划执行审计工作,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推进。审计委员会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运作合规有效,并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财务报表,认为公司定期财务报表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报错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披露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查,并以此为基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做出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各项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管理要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在认真审阅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后,通过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其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控实际情况。鉴于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

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控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相关工作,使管理层、内控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健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并对沟通事项予以充分地关注和认真审议,在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效率的同时也为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了审计委员的职责。2024年,我们将继续严于律己、恪尽职守,以公正客观的职业操守,合法合规地完成公司与董事会的各种委托事项,以独立审慎的专业态度,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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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永勇 沈险峰 陈芳

签署日期: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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