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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贸电子: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1月6日,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末注册会计师人数总数1,244人,其中合伙人数量为21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2023年末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6,747.98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1家。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分别为:制造业(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审计时间节点、会计审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的变化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计关注的问题、审计初步数据利润变动情况及影响因素、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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