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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环球: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事会”)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有效发挥监督职能,监督和促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仍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其中第十届监事会召开6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召开2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2、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财务报告》《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年对全资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计提和核销2022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

3、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3 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2023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3年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

内部控制、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运作、科学决策。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严格按照决策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运作,均能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勤勉尽职,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监督事项无异议。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并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职责,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用途的情况且所涉及的资金额度、使用

期限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交易公平公允,价格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外担保事项严格遵循有关法规要求,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5、公司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能够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2023年,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将主要的经营单位纳入了内部控制规范和评价的范围,对经营的各项环节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成员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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