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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亿精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志方)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3223证券简称:荣亿精密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志方)

作为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作出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王志方,男,1964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8月至1987年9月海盐县海塘供销社从事会计工作。1987年10月至1994年5月海盐县供销合作总社从事会计工作。1994年6月至1999年12月担任海盐会计师事务所、海盐县资产评估事务所部门负责人、副所长。2000年1月至2005年10月担任海盐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海盐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10月至今担任浙江中联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海盐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8月至今担任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2月至今担任浙江明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

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自2023年11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之日起,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职生效。

在正式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前,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公司现阶段的生产运营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进行了初步了解。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会议、0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了1次董事会会议、0次股东大会,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暨选举委员的议案》,决定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

因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补选。

根据公司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任职委员,并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本人自2023

年11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之日起,本人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职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自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立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独立意见发表情况2023年,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2023年度的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次董事会会议、0次股东大会,本人共发表了0次独立意见。

四、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七、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情况

自本人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3年,本人对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做到会前对公司提供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了解相关情况,获取充分信息,为会议决策做出必要的准备;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

个人意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通过不断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了对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信忠实、勤勉尽责的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志方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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