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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泉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泉华”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有关人员交谈,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89,87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35,499,974.9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4,926,836.4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20,573,138.4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9日到达公司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25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0,062,213.25元,其

中:公司补充流动资金115,622,376.87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4,439,836.38元(包含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3,010,498.2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人民币215,486,274.36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4,352,297.36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金额人民币4,975,349.20元),购买理财产品证券账户余额1,133,977.00元,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150,000,000.00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3月20日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3月20日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京泉华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后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后海支行39100180808682260-6,429.78活期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7306012200036861742,057.315.45活期
合计42,057.316,435.23

四、2023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7月27日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5,326.32万元,其中包含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5,301.05万元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5.27万元。预先投入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451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累计为141.3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2023年度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方产品名称金额收益起算日产品到期日产品类型取得收益截止日金额
国泰君安证券深圳龙华壹城中心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久期稳健指数23023号收益凭证7,000.002023-7-72024-5-14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27.317,000.00
中信证券深圳滨海大道证券营业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收安享系列【299】期收益凭证”3,000.002023-11-142024-4-15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9.303,000.00
中国银河证券深圳福华一路证券营业部“银河金鼎”收益凭证4538期-三元自动看涨赎回5,000.002023-12-292024-5-8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0.405,000.00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15,486,274.36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增值部分),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4,352,297.36元,购买理财产品证券账户余额1,133,977.00元,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150,000,000.00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2023年度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二)2023年度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京泉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严 智秦亚中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2,057.3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006.2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006.2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30,550.0030,550.009,443.989,443.9830.91%2024/8/31-不适用
2.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11,507.3111,562.2411,562.24100.48%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43,550.0042,057.3121,006.2221,006.2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7月27日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5,326.32万元,其中包含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5,301.05万元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5.27万元。预先投入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451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累计为141.3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15,486,274.36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增值部分),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4,352,297.36元,购买理财产品证券账户余额1,133,977.00元,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150,000,000.00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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