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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资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事务所公司2023年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05090096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历史沿革: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原系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下属的司局级事业单位,1999年脱钩改制并更名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成功转制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7、业务资质: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大型及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金融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20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已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8、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9、截至2023年末,利安达共有合伙人64人,注册会计师40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3人。10、2023年度审计的收入总额(未经审计):48,482.2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0,036.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550.22万元。

11、2023年度利安达为3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3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采矿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意见。

三、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利安达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经审计,利安达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利安达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利安达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2022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利安达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要求,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5次会议,通过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双方协商确定相关时间安排,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2024年4月25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对相关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财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予以了重点关注。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利安达事务所在年报审计期间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利安达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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