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进公司上海及周边地区的业务拓展,2023年度公司与大股东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烟物流”)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2024年预计仍将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王凯先生,现任海烟物流副总经理,构成关联关系,回避本议案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交易情况
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情况
2023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16,715,216.83元,具体如下:
关联方
关联方 | 内容 | 金额(元) |
海烟物流 | 销售货物 | 16,715,216.83 |
2023年度公司销售给海烟物流成品酒16,715,216.83元,未超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不高于5,000万元的预计金额,相关交易均采用市场定价。
2、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以前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2024年度对与相关关联单位可能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如下:
关联方 | 内容 | 定价方式 | 2024年预计数 |
海烟物流 | 销售货物 | 市场价 | 不高于5,000万元 |
2024年初至披露日,与海烟物流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332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振毅
注册资本:8亿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3号30、33、34、35层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8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卷烟雪茄烟本省(市、自治区)购进本地批发;烟丝的
本省购进本地批发;酒类经营;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仓储(不含危险品);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销售建筑装潢材料、纸及纸制品、日用杂品、化妆品、百货、服装、文教体育用品、家电、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玩具、电脑、家具;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汽车租赁(不含操作人员),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海烟物流持有本公司股票145,708,137股,持股比例为9.67%,且海烟物流副总经理王凯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海烟物流与公司的日常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海烟物流主要经营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3年(经审计) | 2024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890,915.33 | 340,087.13 |
净利润 | 81,347.13 | 13,492.97 |
2023年末(经审计) | 2024年3月末 | |
总资产 | 2,162,776.14 | 2,190,681.87 |
净资产 | 1,716,334.39 | 1,729,827.35 |
2023年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3月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海烟物流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公司产品“洋河”、“双沟”系列白酒的销售。此部分交易价格由双方定期参照市场价格及交易量
确定,且交易额与公司营业收入相比相对较小。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借助关联方的市场影响力,促进上海及周边地区的业务拓展,节约和降低市场费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货物销售上,完全采用市场公允价格,对公司独立性及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市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对本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王凯先生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