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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味央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4-035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公司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

7、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高新区郑州高新企业加速器产业园D9-3栋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4、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7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6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监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5月1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原春

联系电话:0371-56978875传真:0371-56978831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加速器产业园D9-3栋邮政编码:450000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务必于2024年5月16日17:00前将登记信息发送至公司邮箱zqb@qwyc.pro并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1215”,投票简称为“千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对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否按照自己意见投票:

□ 可以 □ 不可以

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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