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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味央厨: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千味央厨(股票代码:001215)
保荐代表人姓名:薛虎联系电话:028-63218186
保荐代表人姓名:崔胜朝联系电话:0755-2396116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本保荐机构于2023年4月10日起承接千味央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工作,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通过事前或事后审阅的方式对千味央厨2023年度历次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了查阅,并督促及指导公司全面、合法、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2次现场检查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3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本保荐机构已于2024年1月开展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2023年度,前任保荐机构发表专项意见3次,本保荐机构发表专项意见3次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本保荐机构已于2024年1月开展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1月19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廉洁从业宣传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2.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不适用
4.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赔偿损失、回购新股的承诺不适用
5.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6.相关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不适用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不适用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无证房产事项的相关承诺不适用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10.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11.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得将千味央厨资金用于或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及相关领域的承诺不适用
12.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未来无收购思念食品股权或主要经营资产的安排的承诺不适用
13.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1)千味央厨分别于2023年3月23日、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议案。千味央厨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聘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前任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千味央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由中德证券承接。中德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薛虎先生和赵静劼女士担任千味央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2)2023年7月,赵静劼女士离职,中德证券指定单晓蔚女士接替赵静劼女士担任千味央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2023年9月,单晓蔚女士离职,中德证券指定崔胜朝先生接替单晓蔚女士担任千味央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1)2023年6月2日,中德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90号)。因中德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控制度不健全、未完成廉洁从业风险点的梳理与评估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中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2023年9月11日,中德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7号),因中德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存在部分撤否项目内控意见未回复或未落实,质控部门负
责人担任IPO项目保荐代表人,保荐工作报告未完整披露内核意见,部分项目申报文件修改后未重新履行审批程序,且部分投行项目聘请第三方未严格履行合规审查等问题,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德证券收到前述行政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和深刻反思,目前均已完成整改。中德证券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投资银行业务内控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提升投行执业质量。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薛 虎 崔胜朝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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