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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实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时旭)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积极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本人于2023年11月6日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将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使信息披露为广大投资者服务,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学习调研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加强自身学习,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等方式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等情况,并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和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程时旭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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